試析已公布的二支上海戰國楚簡(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尚書.舜典》云: 
  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毋相奪倫,神人以和。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記載鄭國諸臣論詩,其中有“詩以言志”之言。 
  《説文》三上言部:“詩,志也。” 
  《莊子.天下》:“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 
  《荀子.儒效》:“詩言是其志也,書言是其事也,禮言是其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 
  《詩大序》云:“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爲志,發言爲詩。” 
  《禮記.孔子閒居》:“志之所至,詩亦至焉。” 
     郭店楚簡《語叢一》:“詩,所以會古含(今)之寺心(志)也者。” 
   “情”字,楚簡多从“生”从“凡”从“口”从“心”,但本簡之“情”顯然不从“口”而从“日”,字形十分特殊,可是從文意看,此處釋作“情”,應該是正確的。 
   “樂亡阜口口文心情”即樂不離其情。與此相關的文獻記載也很多。 
  夫樂者,人情之所必不可免也。(《荀子.樂論》) 
  相似的表達也見於其他文獻: 
   夫樂者,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禮記.樂記》)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史記.樂書》) 
   此外,《禮記.樂記》及《史記.樂書》均有:  
  樂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也。 
  失樂之情,其樂不樂。樂不樂者,其民必怨,其生必傷。……樂之有情,譬之若肌膚形體之有情性也,有情性則必有性養矣。(《呂氏春秋.侈樂》) 
   郭店楚簡《性自命出》則有“凡至樂必悲,哭亦悲,皆至其情也。”的説法。 
   “口文”字从“口”从“文”,這種字形在楚系文字亦屬首見。其意當如上海博物館所釋,乃“文”字的一種特殊寫法。但是否完全等同於上海博物館所説的“文章”,還有待研究。《説文》九上文部:“文,錯畫也,象交文。”即“文”的一個重要意義是“文飾”,進而可以理解爲美,或與内容本質相對應的形式的外在的東西。綜觀《荀子.樂論》、《禮記.樂記》、《史記.樂書》、《詩大序》等総論詩樂歌舞的文獻,可以發現“文”基本上用作“文飾”之意。 
故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爲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言思。(《荀子.樂論》)《史記.樂書》中有完全相同的文句,但“言思”作“息”。 
夫聲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謹爲之文。樂中平則民和而不流,樂肅莊則民齊而不亂。(同上)  
故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飾節者也,節奏合以成文。(同上)《禮記.樂記》與《史記.樂書》有基本相同的文句。 
      `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於中,故形於聲,聲成文謂之音。(《禮記.樂記》) 
  《史記.樂書》中有完全相同的文句,《詩大序》作“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 
故鐘鼓管磬、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禮之器也。升降上下、周還裼襲,禮之文也。故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禮記.樂記》)《史記.樂書》中“屈伸俯仰、綴兆舒疾”作“詘信俯仰、級兆舒疾”,“能述”作“能術”,其余相同。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類以成其行。……然後發以聲音,而文以琴瑟,動以干戚,飾以羽旄,從以簫管。……五色成文而不亂,八風從律而不姦,百度得數而有常。(同上)《史記.樂書》完全相同。 
樂者,心之動也。聲者,樂之象也。文采節奏,聲之飾也。(同上)《史記.樂書》完全相同。 
樂也者,動於内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故禮主其減,樂主其盈。禮減而進,以進爲文。樂盈而反,以反爲文。(同上)《禮記.祭義》與《史記.樂書》有完全相同文句,《史記.樂書》“減”作“謙”。

筆者認爲,本簡先談詩,再談樂,然後談文,或許這里的文應該與詩樂双方均有關係,即如上述大量例文所表達的那樣,它代表了與内容本質相對應的藝術形式及其所反映的美。包山楚簡中“文”字凡八見,全部用作人名。郭店楚簡中“文”字也八見,全部代表文王。至少在戰國中晩期的楚系文字中,尚無找到用“文”表達文字、文章的直接例子。本簡的“口文”之所以増“口”爲飾,或許與詩樂多出自於口有關、而且是故意要和“文武”之“文”相区別而這樣做字。當然並不能由此否認本簡的“口文”不代表文辭、文章,只能説從楚系文字中尚無找到例證。同時,本簡的“口文”究竟何意,也有待於對全部31支做綜合考察之後才能定論。《孟子.萬章上》有段論詩的話,即“故説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爲得之。”這里的“文”即作“文字”解,因此對於“口文”字,筆者雖傾向於把它釋爲“文飾”,但這里暫不做結論。 
  本簡的最後一字並非完全殘缺,其上半部清晰可見,與“言”字上半部十分接近。但上海博物館將其直接釋讀爲“言”,或許不太妥當。因爲至少存在三種可能性,即“言”、“音”、“意”。“音”、“意”之上半部與“言”完全相同。筆者認爲“言”、“意”的可能性較大,“音”的可能性較小。最近,上海師範大學朱淵清先生在國際儒學聯合會國際簡帛研究中心的網站上發表了題爲《上博〈詩論〉一號簡讀後》及《〈詩〉與音--論上博〈詩論〉一號》的文章,他釋“阜口口文心”爲“吝”,釋“口文亡阜口口文心□”爲“文毋吝音”,其根據是《詩大序》中有“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但如上所述,“詩”、“樂”、“文”應當是相互關聯的表述,“志”、“情”、“□”也應當是相互關聯的、屬於同一級別的、與前三者相對應的、同樣代表心理活動的表述。從“聲成文謂之音”來看,“音”是“聲成文”的結果,兩者是相等同而非對應的關係,與“志”、“情”也無關聯,不能看作是心理活動。《禮記.樂記》有“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於中,故形於声,声成文謂之音。”相似的文句在《詩大序》中作“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爲志,發言爲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禮記.樂記》有“今君之所問者樂也,所好者音也。夫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史記.樂書》有類似文句)可見“音”與“詩”、“樂”處在同一級別,不當與“志”、“情”排列在一起。再説“文毋吝音”的釋文在意義上也難讀通,故成立的可能性相對較小。筆者認爲,可能性較大的是“意”,文獻中常見“志意”聯用,都代表着具有實質意義的心理活動。例如: 
          志意脩則驕富貴,道義重則輕王公。(《荀子.脩身》) 
      王曰,然則其爲人上何如。孫卿曰,其爲人上也,廣大矣。志意定乎内,禮節脩乎朝,法則度量正乎官,忠信愛利形乎下。(《荀子.儒效》) 
          人之用國,將脩志意,正身行,伉隆高,致忠信,期文理。(《荀子.富國》) 
      故聽其雅頌之聲,而志意得廣焉。(《荀子.樂論》)類似文句亦見於《禮記.樂記》及《史記.樂書》。 
  《禮記.樂記》、《史記.樂書》有“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孟子.萬章上》有“故説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爲得之。”可見“志”、“情”、“意”是在同一層次上的。“口文亡(無)阜口口文心(離)意”即藝術形式(文飾)不與其所要表達的本意相脱節。 
  上海博物館將“□”釋作“言”。《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有這樣一段話: 
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 
這里強調的是言無文辭相助,則無法生動表達。倒過來説也是成立的,如果文離開了言,則空洞無物,也許由此可以證明“□”當釋作“言”。但綜上所述,筆者認爲,結合上下文來看,釋作“意”似較爲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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