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史和环境史研究的生态学意识(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行动的生物与世界建立了精神关系。”④但是,现今的文明已经将我们的人性扭曲到了忘记我们仍离不开自然的程度了。正像罗德里克·纳什所说:“文明切断了生命的网络,因为人们使自己脱离了自然的其他部分。……有关共同体的概念,以及相应的尊重,这些曾经使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上对自身利益有所约束的意识衰退的程度,恰与文明的兴起成正比。自然失去了某种人曾是其所属的意义,变成了一个对手,一个靶子,一个仅仅为了去剥夺的对象。”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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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奥尔多·利奥波德:《沙乡年鉴》,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3、194页。
②  奥尔多·利奥波德:《沙乡年鉴》,第195页。
③  威廉·克罗农:《土地的变迁:新英格兰的印第安人、殖民者和生态》(Wlliam Cronon, Changes in the Land:lndians, Colonists,and the Ecology of New England),纽约1983年版,前言第7页。
④  阿尔贝特·施韦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0页。
⑤  罗德里克·纳什:《荒野和美国精神》,前言第12一13页。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树立一种尊重自然的观念,一种将人看做是自然一部分的生态伦理意识,应当是真正的人性的回归。对于一个环境史学者来说,他(她)负有一种使命,就是让自然在历史中享有一种它应有的地位,即便不能比人高,也至少不能比人低。在以往的历史中,人的自我感觉过于良好,因此总是以历史的主人自居,并且以征服者的身份面对自然。结果呢?历史告诉我们,征服者最后总是祸及自身。人类的贪婪不仅滥用了自然,也滥用了自己的智慧,给自己,也给地球制造了环境恶果。环境史学者们要不断地问自己:在拯救地球的事业中,我们能做些什么?
 



 
三、科学的困惑和环境史的定位
 
    当环境史产生时,正是尤金·奥德姆思想的鼎盛时期,那一代的环境史学者,诚如前节所述,也是在这样一种理论的指导下成长起来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环境史的研究是否总能沿着奥德姆的思想发展?    
    回顾以往,从吉尔波特·怀特到林奈,到达尔文,再从赫克尔到尤金·奥德姆,生态学无论在其有名或无名之时,似乎一直都在为人们提供着不同的自然模式。尽管这些模式总是脱离不了人类社会的某种框架,并且借用了其他学科的许多概念,诸如经济体系、位置、生产者和消费者,以及能量的输出和输入等,却能帮助人们在自己的脑海中勾画出一个自然的形象,加深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同时,我们也会发现,在不同的时期,生态学家们所提供的模式也不尽相同。达尔文为我们展现的是一个充满着尖牙利爪和血腥气的为生存而竞争的自然,克莱门茨为我们描绘的则是一个经历了演替而最终达到一个相对持久和稳定的生命共同体,而尤金·奥德姆则让我们知道,自然是由各个有机体组成的生态系统的集合,所有的生态系统都具有自身能量的调节能力,从不平衡达到平衡。可见,生态学的概念总是在不断地被修正。
    事实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之后,就在普通民众、媒体、甚至人文学者以及环境史学者正在广泛地使用着“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等名词时,生态学家们却在悄悄地抛弃尤金·奥德姆的理论。一些生态学家开始攻击克莱门茨的演替顶级理论,并且搬出了一位20世纪30年代的几乎已被遗忘了的生态学家——亨利·格利森的个体竞争理论来向强调平衡的思想进行挑战。在他们的文章中,“种群”和“群落”等名词逐渐代替了奥德姆的带有合作和依存意味的“系统”,而“干扰”两字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同时,与以往的生态学研究一样,尤金·奥德姆之后的生态学者们在思维方式上也受到了其他学科的影响,并把一些新的观念,如物理学中的“混沌”理论注入到生态学中。
    关于混沌的研究始于1961年的所谓“蝴蝶效应”理论。美国的一位气象学家根据自己的研究提出,一只蝴蝶在北京的一个公园扇动了翅膀,结果就有可能改变下个月在北美的风暴系统。它的意思是指,一个细微的差别可能会造成实质上的不同——一个非线性的结果。科学家们发现,大自然远比他们所意识到的要复杂得多,他们开始怀疑,秩序是否仅仅是人类的一个梦想?混沌理论导致了混沌生态学的产生,其领先人物是著名的生态学家罗伯特·梅。他们力求从过去的研究局限中摆脱出来,强调大自然中的变化和各种干扰因素。不过我们一定不要忽视,这些生态学家并没放弃寻求秩序的梦想。
    实际上,在近二三十年里,这种有关合作与竞争、整体与局部以及种群与生态系统的争论在生态学界一直都不曾停息。在混沌之后,又出现了“错综”论;其中心思想即是,尽管大自然所呈现出来的是一种错综无序的状态,但却遵循着一定的规律,否则,它就不可能继续存在。也就是说,在这种表面的无序中。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动态的有序能力。科学的思想似乎也是在这样一种状态下不断整合,不断发展。正如美国植物生态学家迈克尔·G.巴伯所说:“争论仍在继续。我们可以肯定,当前占多数的意见再过一二十年又会不同。”但是,我们一定要注意,巴伯说这些话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想安慰那些仍在强调生态群落和生态体系保护的自然保护主义者们①。
    尽管如此,我们仍不得不承认,当前的生态学家们确实已不再坚持自然界是一个稳定的实体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样。总是处在不断的动荡之中。生态学研究中的这种动向必然也会在环境史学者中掀起波澜,并产生许多困惑,尤其是在他们正为自己的学科寻求定位的时候。他们不禁要问:既然生态学家们已经放弃了那种生态平衡的自然观,我们环境史学者是否也需要重新思考我们的研究立场和研究对象呢?换言之,一个充斥着骚乱和不安的自然是否还值得我们去尊重?我们研究的着重点应该在哪里?
    1990年,唐纳德·沃斯特在《美国历史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地球的变迁》②,重申了自己在1988年提出的“环境史是研究自然在人的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观点;同时,又从自然本身、生产模式和价值观三个方面论述了环境史研究的重点和方法。这篇文章很快就在环境史学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环境史学者都针对沃斯特的观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中,尤以威廉·克罗农最激烈。他直截了当地反对沃斯特的农业生态学的生产模式的分析理论,认为环境史的研究应当首先从“关系”人手。他明确提出,迄今环境史发展的最大弱点就是过分强调了人和自然的整体关系,从而忽略了人的群体之间的差别和矛盾。因此他谴责,在此之前的环境史研究过分注意了野生的事物和偏远的地区③。可以说,这是有关环境史定位的讨论的开端,而沃斯特和克罗农则代表着两种最重要的不同的观点。
    什么是“环境”?按沃斯特的看法,环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在任何意义上说都不是我们所创造出来的那个非人类世界”,即自然环境;另一部分则是人类所创造出来的技术环境——所谓“第二自然”。但是,技术是在非人类世界为前提条件的文化的产物,因此,尽管人类在不断地给那些非人类的东西打上人类的印记,以致我们往往在实际上很难区分哪些是自然的,哪些是文化的,但是,我们仍应当保持这种区分,因为只有它才能提醒我们,“并非所有运行在这个世界上的力量都是出自人类的”④。但在克罗农看来,自然“完全是一个人类的建构”。在现今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自然,实际上,“自然”都是不自然的。因此,每个人都拥有自己心目中的自然。在某些美国人那里,理想的自然就是原始的荒野,而在另一些人那里,理想的自然是牧歌似的乡村或小镇,同时还有一些人认为,郊区,甚至城市,也可被当作是自然的家园。正因为这样,他呼吁:“我们需要发现一个共同的中间立场,从这个立场出发,所有那些东西——从城市到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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