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史事探微(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中的管理。如正黄旗汉军头参领第二佐领,顺治三年编设,是“将淮安设诚官十员,随左梦庚投诚官五员,江宁投诚官一员,福建投诚官一员,瓜州投诚官一员及其随来壮丁编为一牛录”组成的[38],这些投诚官分别是原镇守淮安、武昌、南京、福建、瓜州等处的明军将领。又如顺治二年编设的镶蓝旗第一参领第一佐领和第二参领的第四佐领,也是将“各地投诚官员”或“投诚官兵”编立而成。[39]另一种方式是将某部明军分散编入八旗不同的佐领中。如随左梦庚进京的投诚官兵就被分散编入八旗内十八个佐领之中,而在这十八个佐领中,可以确定完全由“随左梦庚投诚人员”或“官员”、“官兵”编立的完整佐领就有十二个,其他六个佐领分别由随左氏设诚的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及世职人员管理,二者结合,可以清楚地看出左氏所部的下落(参见附表一)。
  大规模将降清明军明将编入八旗佐领,在清初有两次。第一次即顺治年间陆续编旗立佐领;第二次是康熙十八年至二十四年之间对原“汉三王”耿、尚、孔及续顺公沈志祥所属人员编旗立佐领。后者是将一直游离于绿营系统以外的独立藩军系统进行改编,或进京纳入八旗汉军或内务府三旗包衣佐领,或散处内地、边疆从事务农、当差,各地的绿营也有所变动。至此,清朝军制的改革过程基本完成。在这两次大规模编旗之间,尚有一些陆续编旗的事例。
  与施琅入旗前后,尚有康熙六年承恩伯周全斌、遵义侯郑鸣俊及子缵成、慕恩伯郑缵绪及子修典等“皆召入京,归旗。”[40]当时,清朝部议将海上投诚官兵移住外省屯垦荒田。根据档案材料,武装押送投诚官兵前往山西、河南等地,是雷厉风行地执行的,这就不免令人疑惑,“清廷既然希望以招抚解决台湾郑氏集团的问题,那么,就应当善待已经归降的广大郑氏官兵,俾已降者安心,未降者动心”。但是,如果联系清廷对降清明将的一贯政策,猜疑之心既然不灭,所谓“善待”至多只能是官样文章。
  这些被编入旗籍的降清将领们,不仅对旗主具有人身依附关系,甚至其日常行动、家居生活也受到八旗各级官员尤其是佐领的监督和控制,因此,明末以来飞扬跋扈、拥兵自重、干涉朝政、不听号令的武将们入旗之后,就象龙离于渊、鱼离于水一样再也“风尚”不起来了。如郑芝龙,因其长子郑成功率有清军奈何不得的强大武装在东南沿海抗清,具有重要的筹码作用,故受到严密监视。顺治九年,郑芝龙接到旨令:“尔投诚有功,勿轻出城行走……即往坟莹祭扫,亦必奏明乃去。”[41]可见郑芝龙是没有行动自由的。后以清、郑双方谈判失败被监禁,顺治十八年十月被族诛。
  施琅“初以为水师提督,疑其贰,召入京,罢水师提督。”[42]虽被加以“伯爵”之衔, “名为内大臣而困苦不堪”[43],入旗之初的施琅,“宦橐素薄”,致副室张氏“鬻簪珥,亲女红,以佐家,使公无入室忧。”[44]生活困苦尚是小事,更苦的是如康熙皇帝所说“尔前为内大臣十有三年,当时因尔系闽人,尚并轻尔者。”[45]这种轻视,实是漠视。任内大臣十三年中,施琅无所事事,故有大把时间“究经史”、“鉴古将略”[46]。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施琅千方百计寻找同盟军,与李光地拉关系,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使人致意云,君来,上问,将千万为渠留意。”[47]其实,施琅所面临的这种状况,在清初还不是最坏的。
  境遇最坏的是被编入旗下受到严密监视乃至罗织罪名被杀掉的,著名者有三位。一是河南地方武装领袖李际遇;一是原明跋扈军阀、东平侯刘泽清;一是投降之际讨价还价、不安其位的总兵高进忠。
  李际遇是明末与沈万登、刘洪起并称的河南三大“土寨豪首”之一,与李自成农民军及明朝官军都保持一定距离,在彼此攻杀中拥兵坐大。崇祯十七年,沈万登因与刘洪起火并而死,刘洪起也在次年清军南下汝宁时被杀[48],惟李际遇“将所据一府二州十二县大小山寨千余,兵二十七万”[49]赍书降清,但又徘徊观望,引起清廷猜疑,顺治四年他与原明襄卫伯常应俊[50]、原明督师“闲散官”丁启睿以及手下一批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将领以“坐与贼党王道士通谋”之罪,并兄弟及子俱伏诛。[51]
  刘泽清通约谋反案,始终只有人证,没有确证,被视为一个疑案[52];乾隆钦定《明史》也说因恶其反复诛之。可以认为,刘泽清正是作为明末跋扈军阀的代表被清廷借故杀害的。
  高进忠为故明总兵,顺治二年八月在降清之前要求“明降上谕,授为某官,是何品级”,这种“求加职衔,要索俸饷”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清廷的忌讳,顺治四年六月以“隐藏兵器、潜带假辫”的罪名,与李际遇前后脚被杀[53]。
  降清明将普遍的境遇是闲置。明末以来影响大较大的刘良佐、左梦庚、董学礼等,无出格举动,入旗后经或长或短的闲置,被自然淘汰,悄然消失于历史舞台。如刘良佐进京后,仅于顺治五年随谭泰征剿江西金声桓,任散秩大臣至死;左梦庚顺治六年曾随阿济格到大同与姜瓖叛兵作战,后即病死京城;而河南一霸董学礼则直到顺治十六年,在郑成功北伐达到高潮时才出任随征浙江总兵官,驻温州防剿,事后调往湖广参加围攻李来亨的西山之战,在招降王光兴、蒋尚膺等时出了最后一把力。
  而对这些头面人物以下次一级的将领则放手任用,不仅可以领兵作战,而且往往得到较快、较为明显的升迁。如左梦庚部下总兵正蓝旗的李国英、镶蓝旗的卢光祖在顺治三年即随肃亲王豪格征战四川,李国英后仕至四川总督,是降清总兵中升擢最显的一位。又如曾擒弘光献俘的原黄得功下总兵田雄,投降一年后即被升为浙江提督,一直与张名振、张煌言及郑成功等东南沿海抗清武装作战,因镇守海疆有功“故特授侯爵”,一直维持到乾隆年间,“定世袭侯号,曰顺义”[54]。很显然,清廷将跋扈、有威望、有影响的或不可靠的高级将领加以闲置,或借故杀害,彻底消灭,而起用一些二、三流的将领,这样做,不仅可以消弭隐患,而且可以促使降将竭力效命。今将《实录》、《清史列传》、《八旗通志》、《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等材料中所载的部分明朝降将分编八旗的情况列一简表(参见附表二),很明显可以看出,降清的高级将领大都集中在正黄、镶黄、正白这上三旗内(包括内务府)。
  施琅入旗后的经历说明,清廷显然是将他置于二三类降将之列。这种定位,也是影响施琅平台方略得以实施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提出来讨论。《清史列传·施琅》传谓“授琅内大臣,隶镶黄旗汉军”[55],此“汉军”两字值得斟酌。
  王钟翰师曾经指出,台湾郑氏在兵临城下之际,被迫出降,后郑氏家口及僚属相继入京,俱收编于内务府三旗户下。同被编入内务府三旗的还有降将马自德(汉阳王马进忠子)、沐忠显(国公沐天波子)、艾承业(延安王艾能奇子)、孙征淳(义王孙朝望子)等,同属“内务府三旗”,而内务府三旗之人,如《题名录》、《缙绅录》等照例不写“内务府”三字,而隶内务府的包衣汉人习惯上又称为“汉军”(即包衣汉军),很容易与八旗“汉军”弄混,这一点“治清史者不可不知”。[56]
  从八旗制度看,八旗例分八旗和内务府(包括王府)两个不同系统。故旗人有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及内务府、王府包衣及旗下壮丁、家奴等不同身份。旗人之间等级分明,贵贱不同。就以内务府论,有包衣人和管领人两种,管领人也称辛者库,身分低于包衣,但高于旗下家奴,拥有独立户籍,是正身旗人,但与包衣一样,仍摆脱不了奴仆的身分,是一种“非贱民的奴仆”[57]。也就是说,内务府人是皇帝和宗室王公贵族的奴仆,但不是一般旗人的奴仆。从内务府系统转到八旗系统,历来被称为“抬旗”[58]。抬旗,一般有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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