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论就没有历史科学———20世纪我国史学理论研究的回顾和思考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在漫长的中国史学发展史上,20世纪的中国史学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中国传统史学出现了从不曾有过的深刻变化:封建主义史学衰败,并被资产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史学所代替;在激烈的社会革命、社会变革,以及科学进步和学科发展中,马克思主义史学经受了锻炼和考验,历经艰难曲折,不断成长壮大,得到迅速的发展。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20世纪的中国史学不仅结束了一个时代,开辟了一个时代,而且还以其丰硕的成果作为珍贵的学术遗产,直接影响到新世纪中国史学的走向。回顾20世纪中国史学发展的历程,可清楚地看到史学理论的研究和建设,是中国史学发展不可替代的前提;而史学的发展,又不断提出新的理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对历史进程或历史学自身一系列理论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总之,回顾和思考20世纪我国史学理论研究的重要结论之一,就是没有史学理论的不断进步,就没有历史科学的发展。20世纪的中国史学史,首先是一部史学理论发展的历史。明确这一点,并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对新世纪中国史学的建设,无疑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处在剧变的前夜。中国封建主义史学,同样孕育着一场革命性的变革。无论是社会的巨变,还是史学的变革,从本质上说,都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都是时代的呼唤。然而,这一切又都不是自发进行的,首先需要理论的支持和指导。20世纪初中国新史学的出现,是这一时期以进化史观为核心的史学发展的直接成果。正是进化论、进化史观的广泛传播,才为20世纪初中国新史学的问世开辟了现实道路。

  20世纪初,进化论和进化历史观猛烈地冲击着中国封建史学的基础,成为先进知识分子在史学领域思想解放、破旧立新的锐利武器。而它们的出现,首先是和包括史学在内的外国学术思潮在国内的广泛传播有着密切的关系。20世纪初,严复的《群学肄言》、《天演进化论》系统阐释了斯宾塞的普遍进化论原理,大力宣扬赫胥黎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则。此后,不少欧美和日本学者的社会进化论著作,陆续译成中文出版,如马君五译《斯宾塞社会学原理》(1903年)、赵兰生译《斯宾塞干涉论》(1903年)、吴建常从日文转译美国吉丁斯著《社会学提纲》(即《社会学原理》)、章太炎译岸本能武太的《社会学》(1902年)、麦仲华译有贺长雄的《社会进化论》,以及欧阳钧译远藤隆吉《社会学》(1911年)等。

  社会进化理论向“天不变,道亦不变”等封建传统思想,以及中国封建史学的复古观及“一治一乱”的循环史观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20世纪初,梁启超以进化论、进化史观为理论基础,发起了“为史界辟一新天地”的“史界革命”。他认为“史界革命”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中国史学的陈腐和落后,是中国社会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不能立于世界之林[1]。

  在《中国史叙论》、《新史学》,以及后来撰写的《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等著作中,梁启超尖锐地批判封建史学,揭开了中国近代史学发展的序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使中国史学开始脱离2000余年的封建传统。

  梁启超认为中国传统史学从来没有“良史”,针对中国封建史学的弊病,他强调指出:“吾中国所以数千年无良史者,以其于进化之现象,见之未明也”。[2]梁启超多次阐释他的历史进化思想和进化史观,他说:“数千年之历史,进化之历史,数万里之世界,进化之世界也”,[3]而且“天下进化之理,无有穷也,进一级更有一级”。[4]梁启超力主历史研究要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在他看来,撰写历史的目的是“使国民察知现代之生活与过去未来之生活息息相关”,从而“能将历史纳入现代生活界使生密切之联锁”。[5]

  “五四”运动之后,大批在欧美和日本读书的留学生陆续回国,一些人先后将日本史学家坪井九马三、九米邦武、浮田和民,英国史学家巴克尔,美国史学家鲁滨逊、班兹、塞格利曼,法国史学家朗哥诺瓦、瑟诺博习等人的代表作译成中文出版。20世纪20年代中期到30年代中期,一些中国学者明确提出向西方史学学习,并用西方史学改造中国史学的问题。北京大学教授朱希祖明确指出:“我国现在的史学界实在是陈腐极了,没有一种破坏,断不能建设”。[6]

  在“破坏”中国旧史学,“建设”新史学的过程中,以鲁滨逊为代表的美国“新史学派”理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何炳松在北京大学历史系讲授“西方史学原理”时,即以鲁滨逊的《新史学》为课本。美国新史学派的主要代表作,在当时几乎全部译成中文出版。除《新史学》(1924年)之外,还有约翰生的《历史教学法》(1926年),绍特威尔的《西洋史学史》(1929年),桑戴克的《世界文化史》(1930年)班兹的《史学史》(1930年)、《西洋史进化概论》(1932年)、《新史学与社会科学》(1933年)等。

  “五四”之后,“建设中国新史学”成为一个令人鼓舞的口号。一些史学家在积极介绍西方史学理论方法论有益内容的同时,结合中国史学的历史与现实,开始了史学理论方法论的研究,有不少重要的成果问世。除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1922年)、《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1926年)《历史统计法》(1922年)外,还有李泰芬《史学研究法大纲》(1926年)、朱谦之《历史哲学》(1926年)、杨鸿烈《史地新论》(1924年)、何炳松《通史新义》和《历史研究法》(1927年)、卢绍稷《史学要论》(1930年)等。这些著述的问世,标志着近代以来的中国史学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而推动历史研究的实践不断向前发展。在中国史坛上,出现了一些有影响的历史学派。

  “五四”时期,疑古史学思潮的出现和疑古史学的兴起,是中国古典学术“疑古惑经”传统继承和发展的产物,1923年5月,顾颉刚在《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一文中提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的观点。[7]他的观点得到钱玄同、胡适、傅斯年、周予同、罗根泽等知名学者的支持,并以他们为中心形成了中国史学的疑古派或古史辨派。20年代末、30年代初形成了以傅斯年为代表的“史料学派”,傅斯年认为,中国的历史研究,“如不问西洋人的研究学问法,仍然是一无是处”。[8]该学派在理论上主张“史学本是史料学”。他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的旨趣》中提出了以下著名的命题:“历史学不是著史”,“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9]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在中国史坛出现了以西方“文化形态史观”为理论基础的“战国策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陈铨、何永佶、林同济、雷海宗等。一些论者认为,战国策派是一个在史学革命尝试与文化重建构想中极富理论个性的学派,在文化构想层面上有独到的思路。[10]它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存在的时间虽短,但直至半个世纪之后,学界对其评价仍褒贬不一,甚至大相径庭。[11]

  20世纪上半期,除了上述论及的“新史学”、“疑古派或古史辨派”、“史料学派”、“战国策派”史学的理论外,还有一些学者在历史研究的实践中,提出了有较广泛影响或较大反响的史学理论与方法。

  王国维在《古史新证》中提出“二重证据法”。所谓“二重证据法”,就是将地上、地下的文献资料相结合,尽可能地运用更多更新的资料相互印证,去进行历史研究,以求更符合历史的真实。陈寅恪曾概括指出王国维的史学方法是以下3条:(1)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遗文互相释证;(2)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证;(3)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12]王国维的史学方法是新史学理论的具体运用,是20世纪初中西史学交融的产物。

  陈寅恪提出“诗史互证,以诗证史”的史学方法;主张扩大历史认识的视野,将其放在广泛的历史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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