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草市在宋代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川新繁县,在成都府九县中,“繁庶号为第一”,咸平中一次大火,坊市悉为灰烬,生聚凋散十之五六,几十年后,“丁版如国初之盛”,“负郭而渐家者溢千数”,立十七坊,“以区别其良善焉”(注:《成都文类》卷24,周表臣:《新繁县新展六门寨记》。)。这些“负郭而家”的,实际上就是城市外边的草市起家者,新繁依此而恢复了昔日盛况。
  正是由于县城经济以草市作补充,使县城有所扩大,商税亦极为可观。据《宋会要辑稿·食货·商税》记载统计,熙宁十年时,有税额县为718,其间按税额多少分等如下:
  三万贯以上者一县,即盐山,37438贯426文。
  二万至三万贯者三县。
  一万至二万贯者二十一县
  五千至一万贯者一百零一县
  一千至五千贯者四百零八县
  一千贯以下者一百八十四县。其中最少的为潞城,只有501文。
  县城尽管可以设市,但实际上许多中下级县的市仍处于草市阶段,如福建仙溪县,县郭袤二里,原来无城,直到南宋绍兴十年(1140年)由于“山寇窃发”,才临时筑城,“县地僻而物货悭,商旅迹罕到,一哄之市,间或有之。”(注:黄岩孙:《仙溪志》卷1,《县部》、《市镇》。)仙溪即仙游,原隶泉州,太平兴国四年隶兴化军,熙宁十年时未见有税额,从南宋初“一哄之市”来看,实不具备置县市之资格,人们把这种市看成草市,甚至是最初级的草市,是不会过分的。
县市在发展过程中,总的来看是速度较慢的一级城市,它既受旧坊市制度的有力束缚,又缺乏州级城市的交通、政治经济条件,所以草市、镇市兴起后,很快在商税额上赶上并超过它,宋政府解决的办法,就是将那些发达的镇市改为县的建置而已。当然,有的县城,由于各方面条件较好,发展迅速的也为数不少。比较典型的是秀州华亭县,它处于长江出海口的南边,西倚太湖流域富庶之区,“据江瞰海,富室大家,蛮商舶贾,交错于水陆之道,为东南一大县”(注:《绍熙云间志》卷上,《场务》。)。熙宁十年作为华亭城,税额为10615贯671文,至绍兴十五年(1145年)时税务租额达61713贯744文,增加五倍。大体上说,县市能否发展,要看其对草市的吸收程度,没有草市的发展支持,县市就无法打破自身的局限性。
 
四 草市推动州级城市不断扩大
 
  宋政府把州级城市分成四种类型,称为府、州、军、监,这一级的城市远较县城为重要,大都处于交通要道上,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来说要比县、镇高。当然并非都是如此。军主要在军事要地建立起来,监可视为某种经济专业城市,它们的发展水平大多与下等州处于同等地位。在熙宁十年商税统计时,包括东、西、南、北四京在内的州府级城市,有税额者共287个,原有税额而已废者26个不计在内。这里暂把东京作特殊城市处理,其他州级城市,按商税额多少排列:杭州(浙江杭州市)82173贯228文,以下次序为:秦、楚、真、苏、庐、江宁、扬诸州府,均在四万贯以上。
  其他在三万至四万贯的州级城市有18处,以次为虔州、真定府、衢州、湖州、北京(大名府)、京兆府、福州、西京(河南府)、广州、密州、潭州、成都府、晋州、郓州、并州、陕州、凤翔府、德州。再次为二万至三万贯的26个,一万至二万贯的72个,五千至一万贯的65个,五千贯以下的86个。本来,州级城市税额多少在本文中并不重要,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草市发展对州级城市的影响,它们能否发展,发展速度快慢,就要看草市的情况而定。下边略举几例:
  秦州,是秦凤路首府,宋神宗以前号称西北边陲重镇,“蕃汉杂处”(注:《宋史》卷250,《王承衍传》。),是西北丝绸商路上一个重要的中转站,或者说是通向西方贸易的起点之一,商业比较发达。仁宗时,由于城区狭小,民众自然向城外发展,逐渐形成“东西草市,居民军营仅万余家,皆附城而居”(注:韩琦:《韩魏公集》卷11,《家传》。)。这种草市在城外,缺乏安全保障,往往成为“盗贼”掠取的对象。韩琦于庆历二年(1042年)任秦州观察使后,乃上奏宋廷,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筑东西二城以环之”(注:《邺下冢墓遗文》卷下,陈荐:《韩公(琦)墓志》。)。对此,宋人尹洙曾记载:
  秦州自昔为用武之地,城垒粗完,数十年戎落内属益众,物货交会,闾井日繁,民颇附城而居。韩公作镇之初年,籍城外居民及屯营几万家,公曰:是所以资寇也。乃上其事,以益城为请。诏从之。公择材吏,授之以规模,东西广城四千一百步,高三丈五尺,其厚皆称是,以与旧城连属,合为一城。自十月至正月以毕事闻,总工三百万。(注:《河南先生文集》卷4,《秦州新筑东西城记》。)
  这次新筑的东西两城,显然是根据东西两个草市所需而兴建的,其办法是在旧城两边各建一城,使东、旧、西三城联为一体。旧城可称为子城,而东、西两城又谓之罗城,这样使城区扩大,并有了安全保障。由此可知,秦州发展得力于草市,在熙宁十年商税额中排名第三,那就毫不足怪了。
  宿州是一个汴河沿岸的州城,依靠草市得以发展,可谓一个典型。哲宗元祐七年(1092年)时苏轼在奏状中曾说:
  宿州自唐以来,罗城狭小,居民多在城外。本朝承平百年,人户安堵,不以城小为病。兼诸处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岂可一一展筑外城!……(注:《苏东坡全集·奏议集》卷12,《乞罢宿州修城》。)
  苏轼的上奏是针对当时有些官僚请求修筑宿州城而发的,他这里道出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在哲宗之世,城小人多的城市,其城外有草市者甚众,不是少数或个别现象,要求扩展旧城的大有人在,但限于物力、人力,实际上都很难办到。
  鄂州是地处长江中游一座城市,位于江的南岸,汉水在其北与长江交汇,地位重要,交通方便。但在熙宁十年州级城市商税额中排名90位,岁额14462贯112文,只是一个普通的万贯以上州城。南宋时,此地大军屯驻,交通、商贸条件有所改善。在草市勃兴的社会背景下,这里兴起一个“南草市”(注:《三朝北盟会编》卷236,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生意兴隆,茶店、酒肆栉比,又称作“南市”。关于它的盛况,宋人颇有记载,陆游于乾道五年(1170年)八月入蜀途中来到这里,曾有描述(注:陆游:《入蜀记》卷5,乾道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条。)。时隔七年,当范成大到此时,看到的情况较前更盛,他记载:
  ……至鄂渚,泊鹦鹉洲前南市堤下。南市在城外,沿江数万家,廛闬甚盛,列肆如栉,酒垆楼栏尤壮丽,外郡未见其比。盖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货物之至者无不售,且不问多少,一日可尽,其盛壮如此。……(注:范成大:《吴船录》卷下。)
  其他如南京应天府(河南商丘),“宋城南抵汴渠五里,有东西二桥,舟车交会,居民繁夥,倡优杂户类亦众……”,这些倡优杂户所奏之乐,称为“河市乐”(注:《宋朝事实类苑》卷18,《典礼音律·河市乐》。)。这是沿汴河发展起来的一个“河市”,应是草市的一种,称呼不同而其实则一。苏颂曾说这个河市“官守民居,夹河万家,最为繁庶”(注:《苏魏公文集》卷19,《奏乞差防河将副》。),规模相当可观。南宋一代,许多城市的城外市区发展很快,只不过不以草市为名了。如真州,“郡之市井与漕台皆在城南大江之滨”(注:《攻媿集》卷54,《真州修城记》。)。镇江丹徒县南门外,沿运河至长江一段有九里之遥,“民居商肆,夹渠而列,渠岸狭不盈尺”(注:《嘉定镇江志》卷6,《地理志》。)。诸如福州、抚州、南昌、建康等,都在城外扩展市区,加速城市发展。江西之庐陵(吉州),“城外居民,三倍于城中”(注:光绪《吉安府志》卷6,《建置志》,引宋欧阳守道:《筹安堂记》。)。
由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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