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草市在宋代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可知,州级城市在宋代发展较快,尤其沿海、沿江出现了一批较大城市,这些都与草市息息相关。宋代州军在最多时达351个,其间发展是不平衡的,如信阳军在南宋时还不如江浙“州军一草市”(注:王之道:《相山集》卷22,《乞移屯沿边札子》。),岭南一些偏僻州军也很落后,这与当地商品经济落后,草市不发达有关。

五 草市对都城发展的推动作用
 
  草市不仅推动州县城镇的发展壮大,而且对都城也有着巨大贡献,这一点是应当引起人们充分重视的。
  北宋都城东京,又是开封府所在地,五代朱梁以来,迅速成为中国封建统治的中心。后周时,“工商外至,络绎无穷”(注:《五代会要》卷26,《城郭》。),唐代修筑的汴州城,周长二十里一百五十五步,已显得非常狭小,街道太窄,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周世宗于显德二年(955年)下诏,重修开封罗城,周长四十八里二百三十三步,并对街道宽窄、军营、坟墓、窑灶、草市等进行了规划。就街道而言,有宽50步、30步、25步诸等级,这些较宽的街道两旁,各让出三至五步,允许两边人户“取便种树,掘井,修盖凉棚”(注:《册府元龟》卷14,《帝王部·都邑》。),“起楼阁”(注: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9。)。这一切措施,都意味着以前的坊、市分离制度已被打破,商店可以面街开设,商业区已突破原来汴州城的东市和西市,向全城发展。这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另一条道路,即改造旧城,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从五代到北宋,开封城是这种改造城市的典型。
  但是,从唐到宋,开封城市的发展,一直受到草市的推动,这是非常明显的。如唐代的汴州即是一个草市发达的城市,诗人王建云:“草市迎江货,津桥税海商。”(注:《全唐诗》卷299,《汴路即事》。)又有诗云:“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注:《全唐诗》卷300,《寄汴州令狐相公》。)这些草市沿汴河而设,津渡桥口,热闹非凡。汴河原来从汴州城南穿过,由于交通安全及草市的发展,在扩展汴州城时,就把汴河圈入城内,由此可知,草市此时对汴州城的发展已作出了贡献。
  五代的梁、晋、汉、周四朝,在开封建都,原有的草市已变成城内的市区,可后来新修的罗城,仍然考虑到草市的问题,只是要求草市在新城七里外设置而已,并未因都城城内的发展而忽视草市。
  降及北宋,开封草市并不遵守设在七里外的约束,而是沿城外就近发展,形成新城之外的新市区,与城市连成一体。真宗时,再把城外市区划分成九厢十四坊(注:参考拙著:《宋代东京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6—77页。),建立新的统治秩序。北宋末,有“十二市环城”(注:《宋文鉴》卷2,杨侃:《皇畿赋》。)之说,这实际上也是对草市的不同称呼,或者说“高称”而已。总之,从开封城的发展历史来看,草市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草市原在城外,唐汴州城把它扩进城内,而后草市再度在城外发展,周世宗又建新城,把草市又定在城外,北宋则采用坊厢制的办法,在城外草市建立封建统治秩序,统一归开封府管理,成为东京经济的一部分。这样经过多次反复,开封城市不断发展壮大,至北宋晚期,城周达五十里一百六十步,犹不能把城外市区容纳进去。从商税收入上看,熙宁十年时,岁额高达402379贯137文,元丰八年再创552261贯的新纪录,并定为元祐二年(1087年)以后的新额加以执行。这是当时任何城市税额所无法比拟的。由于草市不断扩大并入市区,使人口增至一百余万,当时其他城市更不能望其项背了。
  北宋灭亡后,宋政府南迁至杭州,称为“行在所”,亦简称行在。杭州在隋时修有一座城,周长三十六里九十步,吴越时又筑罗城周七十里,显然大而空旷,北宋不能完全使用它。南宋时,由于行在的缘故,北方人口大量南迁,遂使杭州人口迅速膨胀,甚至超过东京。南宋政府把大量人口安置在城内空闲地段,而城外草市也随之发展起来。《乾道临安志》卷2《城南北西厢》中有这样的记载:
  绍兴十一年五月七日,郡守俞俟奏请,府城之外,南北相距三十里,人烟繁盛,各比一邑。乞于江涨桥、浙江置城南北左右厢,差亲民资序京朝官,主管本厢公事,杖六十以下罪听决,奉圣旨依。
  杭州的这些做法,仿自汴京,城外市区只是由于发展很猛,不再依草市之名相称。许多城门之外所建立的交易场所,直接越过“草”的阶段而称之为市(注:参考《咸淳临安志》卷19,《梦粱录》卷13《两赤县市镇》。),并在城外建立有专供娱乐的瓦子勾栏(注:《西湖老人繁胜录》。),使城外更加热闹。这片市区仅南厢有户口十四万,“最为繁剧”(注:《攻媿集》卷90,《薛公(居实)行状》。),嘉定十一年,“编户日繁,南厢四十万,视北厢为倍”(注:《咸淳临安志》卷53,《官寺志》。)。
总之,不论东京和杭州,在它们作为都城的发展史上,都深深打着草市的烙印。
 
六 余论
 
  从宋代城市发展的具体事实考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打破旧的坊市分离制度,改造旧城,使之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是承认城外草市的合法地位,支持并发展草市,然后与城内市场联为一体,组成一个完整的新城市,或者将镇市升格为县,纳入县级以上城市的发展轨道,或者将镇市划作另一级行政机构进行管理。
  本文所探讨的主要是后一种城市的发展道路,不论是镇市本身,或是县、州、都城各级城市,无不受到草市发展的强烈影响。草市无疑是宋以前商品经济发展形势下出现的一种新事物,它首先深深扎根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变为沟通城乡的经济纽带,而后把与城市相联的部分变为城市的重要市区,使宋代城市达到一个新的历史水平,面貌大大改观。草市发展过程中,受原来州县官立市场的影响较小,由工商业者自发聚集起来,临路建市,临街建房,经营方便,旧城市的坊市分离制度之所以被打破,未必不受它的影响。
  草市的兴起,无论在中国城市发展史或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此它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但不少学人多注重对草市具体大小、位置、数量等方面的描述,却没有把草市在整个城市发展道路、规律方面加以认真总结。其实,这是研究宋代城市的一把钥匙,通过它,才能真正去探讨宋代城市发展的诸多疑难问题。
  在宋代草市的发展过程中,最初草市是工商业者自发聚集起来的,但它并没向欧洲中世纪工商业城市发展的道路前进,而很快被封建官府纳入一个完整的封建经济体系之中。草市由不合法到合法,被地方豪强承包扑买,向官府纳税,镇市则变成县以下的封建官府所在地,市内亦划成若干坊,不论坊或市,都直接听命于官府,束缚于封建统治的牢笼之中。至于有县以上治所的城市,将草市作为城市的一部分,那就更不用说了。中国封建社会在有宋一代,它的统治力量还是强大的,它的发展非常成熟、完整,能够不断调节自身的统治功能,把历史上发生的许多新事物,纳入自身的运行体系之中,而不使之成为对立物,草市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事例,这正是中国古代城市与欧洲城市发展道路的根本不同之点。
  从中国古代城市的本质来看,历来是各级封建统治中心的所在地,不论是郡县制,或者州县制,都是用城市去统治农村。宋代镇市的形成,作为封建统治的一部分来看,只不过是把以城市为统治的中心点下移一个行政层次,分布更广罢了,当然这也是封建统治的加强。因此,人们不仅应当看到草市的巨大成绩,看到它的积极一面,同时也应看到它的局限性。国外有些学者看到草市的巨大发展,看到坊市合一制的出现,就把宋代城市与资本主义近代型城市相提并论,那是不符合历史发展事实的。
  总而言之,宋代草市的兴起加强了整个城市发展的基础,大草市形成镇市增加了城市的层次,环城之草市扩大了各原有城市的规模和范围,创出了中国古代城市摆脱坊市分离的新道路。元、明、清三代,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现以前,都是按照宋代城市的模式发展演变下来,只有量的增加,而无质的突破,由此可知宋代城市对后代有着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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