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史学的演变与中国史学(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趋势,其中对文化和语言的功用有了新的看法。”(12)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知,仅拿结构──功能主义范型来概括年鉴派以及新史学的范型特点是不够全面的。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这就需要作更为广泛的概括。大致说来,新史学的范型可作如下的概括:
  从研究对象说,新史学突破了政治史(政治事件和精英人物活动)的局限,强调研究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强调历史的综合研究(13);从研究方法说,新史学突破了传统史学单纯强调史料考证的局限,提倡研究方法的革新,重视理论概括和解释,力求提高历史认识和解释的准确性;从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说,新史学强调打破历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樊篱,主张跨学科研究;从写作说,反对单纯的描述,强调说明问题。需要指出新史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派,内部差别很多,本身又有发展变化,因此以上只是最一般的概括。
  无可否认,新史学在发展过程中走过一定的弯路。这主要是由于对传统史学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因而走了极端。例如,“年鉴派”自诞生时起就打出了反对崇拜“三大偶像”的旗号。这“三大偶像”指政治事件史、“英雄”传记和叙事史。当时,为了突破传统史学“三大偶像”长期垄断的局面,与之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或许是很必要的。然而,物极必反。完全抛弃政治史、人物传记和叙事,过分强调结构研究、过程分析、静态考察,就容易成为既没有人又静止不动的历史。这也是70年代以后,新史学本身发生变化的内在原因之一。
  更为重要的是,单纯地把新史学与传统史学范型的不同看作是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包括技术)、写作方式的差别还是不够的。这样就容易流于表面,似乎只要研究政治史,主张叙事的就是传统史学,只要提倡计量方法的就是新史学,实际上新史学范型和传统史学范型之间的区别还要深刻得多。因而上面概括的两种范型的特点还只是其表现形式。指出这些表现形式是必要的,但还不够。这就涉及到我们的第三点看法。
  这第三点就是,与传统史学不同,新史学十分重视历史认识论与史学方法论。新史学家所说的历史认识论和史学方法论是与历史研究的实践密切结合的,而不是过于抽象的历史哲学理论。勒高夫指出:“大多数法国历史学家对历史哲学抱有敌意是没有疑问的,费弗尔和布洛克也这样,但他们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敏锐地感觉到即使不是理论探索的必要性,至少也是方法论和认识论探索的必要性。”(14)新史学正是由于结合历史研究实践从历史认识论和史学方法论的角度来探索史学本身的一系列问题,才使得它的探索带有深度,并使新史学范型从根本上不同于传统史学范型。这个问题这里不能多说,但需指出一点,即新史学强调在历史认识过程中,认识主体(历史学家)和认识客体是不可分的,强调历史主体的作用,而传统史学恰恰相反:不仅把历史认识过程中的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隔裂开来,而且反对主体的介入,以为这样才能“公正”、“客观”。在传统史学看来,历史过去就像是一个现成的聚宝盆,历史学家的任务只是不带任何感情和偏见地去发掘宝藏,然后加以整理,以便如实地重塑过去。对这样的实证主义历史学家,卡尔曾以讽刺的口吻写道:“历史学家可以从文献、碑文等等获得事实,就像获得鱼贩案板上的鱼一样。历史学家搜集它们,把它们拿回家,按他们所喜爱的方式加以烹调,摆上餐桌。”(15)在新史学看来,不论是史料,还是史实,都离不开主体。这样,对历史学家与史料、史实,历史学家与过去、现在、未来的关系的看法就都发生了变化。布吉耶尔(AndreBurguiere)甚至认为:“这是一场悄悄发生的革命,由于它的基础是历史学家与过去的关系被翻转过来,所以我们可以把它称作哥白尼式的革命。”(16)新史学正是由于从历史认识论和史学方法论的层次去深化自己的探索,正是由于强调历史认识过程中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才能从根本上摆脱传统史学死板的、形而上学的框框。也正因为这样,如何丰富史学的认识手段,强化史学的认识功能,这样一些传统史学根本不加考虑的问题才会被提上日程。也正因为这样,才会去进一步考虑如何扩大史学的研究领域,如何革新研究手段,如何与其他学科结合袋子,如何更好地写作历史等等问题。由此可见,新史学范型的前述种种表现形式是同它历史认识论和史学方法论这些深层次上的探索分不开的。勒高夫指出:“‘年鉴派’之所以能根本改变历史学,靠的是三个基本思想的结合;(1)对历史学家、历史文献和历史事实之间关系的批判;(2)建立总体史的意图,这种总体史应包含人类社会活动的一切方面;(3)史学和社会科学的跨学科研究实践,而且从事纪事、分析持续性和变化的历史学在这些跨学科研究中应保持主导地位。”(17)。这里,勒高夫把历史学家与历史文献、历史事实关系的改变列为首位,显然不是偶然的。
  还需要补充的一点是,以上就“传统史学”范型和“新史学”范型的特点及其区别所说的几点初步意见,只是就一般趋势、总的特点而言的,切忌绝对化。事实上,随着整个史学的发展,两种范型之间的相互影响在不断增多,而且西方各国的情况也不完全一样,因此在联系到各国的实际情况时需要具体分析。



                   二

  下面,我们准备参照当代西方史学范型转变的情况,考察一下当代中国的史学。这里所说的当代中国史学,是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史学。
  首先应该指出,1949年以后,新中国的历史学在四十多年的发展中,尤其在改革开放的十多年中,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和有目共睹的可喜成绩。这里随手列举一些方面即可说明问题,诸如:历史研究领域的极大扩展,重要历史著述的大批涌现,考古学、甲骨学、方志、古籍整理等的突飞猛进,众多理论问题的探讨,研究队伍的扩大,世界史研究的开创和发展,等等。勿庸讳言,在这四十多年中,中国的史学也经历了挫折、失误,尤其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总之,对这四十多年中国史学的发展可以借用一位论者的话来概括:“曲折的道路,辉煌的成果”(18)。
  历史学和任何事物一样,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失误,经历挫折,往往是难以避免的,也是不足为怪的。然而,像中国的历史学那样,在短短四十多年中,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又出现重大的失误,这种大起大落的状况却并不多见,因而更值得反省和深思。这里自然有难以抗拒的外部原因(如“文化大革命”),但也不应忽视历史学本身的内部原因,其中之一就是没有把历史学本身的发展问题提上日程加以探讨,缺乏对一系列有关历史学发展的根本理论问题的研究,缺乏对国际史学发展的了解。改革开放以后的十多年中,这种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而使中国史学出现了新的面貌。
  本文正是循着这一思路,意在从“范型”这一角度对当代中国史学作些考察。“范型”既然用以表述研究和写作历史的方式,那么对于中国史学大体上也应该是适用的。我们在考察中国史学时,自然需要参照当代西方史学“范型”转变的状况。这里一方面应看到,西方史学的演变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绝不应简单照搬:另一方面也应看到,西方史学范型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史学发展的一般规律,因而有其一定的普遍性。譬如,西方传统史学范型向新史学范型的转变至少说明了历史学的发展总是要求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研究手段的不断革新和史学观念的变化,而这又要求史学不断调整同其他学科的关系,同时也说明史学本身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从根本上说是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紧密相关的。这些对我们考察中国史学的范型都是有启发的。
  或许有人会说,中国史学是马克思主义史学,不需要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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