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镜底下的真实(6)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西丝 ? 培根 (Sir Francis Bacon)、约翰 ? 邓恩 (John Donne)和蒲柏(Alexander Pope)等作家的著作中都可以读到。 培根在《林中林集》(1627年)中写道:“瓷,乃是久埋地下的一种人造混合土,”在《新大西洋国》(1627年)中这样说:“在各种泥土中,我们再加入几种不同的混合土,比如中国人用来制造瓷器的那种。”邓恩在一首诗中写道:“远东中国人,地下久埋泥,复掘始得瓷……”(“Elegies on the Lady Marckham,”第21-22行) 。威廉·福布斯指出,蒲柏在其著名诗篇《夺发记》(The Rape of the Lock)中所说的“中国泥”,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
笛福本人曾经开过砖瓦厂,所以不可能盲从上述神话。他对当时有关陶瓷、荷兰白釉蓝彩陶和彩釉陶的实验应该是了如指掌,知道在用粘土、窑、釉、铅、火、沙、玻璃、石、瓦等词汇去塑造幻想的英雄成就时,自己究竟在说些什么。在笛福开设埃塞克斯(Essex)工厂之前,英国已经有人多次利用当地的瓷泥去尝试生产中国宜兴陶的荷兰版本了。弗兰西斯·普莱斯(Francis Place,1647-1728)在他设在约克郡的庄园工厂里用灰色粗陶器作过实验,随后,约翰·多莱特(John Dwight)在富兰姆也开设了一家制陶厂,并于1671年获得了一项专利。有记载说,多莱特曾将伊勒斯兄弟告上法庭,指责他们侵犯了他的专利。约翰和大卫 ? 伊勒斯于1686年前来自荷兰,先是在汉默斯密斯工作,后来才在斯达夫德舍开了工厂。他们以中国宜兴陶的生产方式制造了无釉的红色粗陶器。当时的法庭诉讼表明,多莱特和伊氏兄弟的产品是一模一样的。


笛福的制造业也与荷兰有着密切的渊源。 据珀拉 ? 贝克沙埃德的研究,笛福对于波形瓦的了解程度表明,“他很有可能至少到过荷兰进行短期业务考查,不过,当时在荷兰接受教育的英国‘不信奉国教者’ 和经常访问荷兰的英国商人很多,这使得真相难于了然。即便是笛福曾经到过荷兰,他恐怕也必须雇用一名荷兰来的工艺监督。”直到1726年,笛福的波形瓦生意还使他被称作是“英国的最新发明”的革新者。
与笛福是同代人的车恩豪斯和伯特哥,这时也在荷兰陶工的帮助下在德累斯顿-纽士达开发他们的紫沙陶(这在他们于1710年1月23日在麦森开设皇家萨克逊瓷厂之前)。不过,两人的最终目标是仿制白瓷,为奥古斯塔斯王子 (Augustus the Great)效力。 奥古斯塔斯是波兰王及萨克森选帝侯,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他对中国瓷器的着迷颇具传奇性,据说曾用一个团的重骑兵换了48八件中国花瓶。他一生中曾拥有几千件瓷器,主办麦森工厂,并且设想用德累斯顿-纽士达的瓷器摆满他的荷兰宫殿(Holl?ndische Palais),还在1717年将该宫重新命名为日本宫殿(Japanische Palais)。此宫殿可能是笛福在1719年出版《鲁滨逊漂流记》的第二卷 《鲁滨逊再历险》(The Farther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中描述的中国瓷房子的生活原形。 基于我们已有的对小说中瓦罐情节的分析,笛福在续卷中对瓷房子的幻想,可以为我们理解整部小说提供进一步的启发。
在《鲁滨逊再历险》中,年迈的鲁滨逊决定进行最后一次海外冒险。他故地重游,感慨良多,此时过去的荒岛早已属于他的殖民管辖之下,繁养生息,十分发达。稍后,鲁滨逊决定去东印度群岛去探索赴西欧的北部路线。历尽过无数次生死攸关的险情之后,鲁滨逊终于和一些耶稣会传教士和商人结伴东南亚到达了中国,开始他们在中国的旅行。某日,鲁滨逊的葡萄牙人老舵手在北方发现了一座瓷房子,便劝诱鲁滨逊去亲眼看看他以为是“用瓷器 (china) 堆砌起来的绅士的房屋。”鲁滨逊就 China (中国)和 china (瓷器) 的谐音调侃起来,下面便是林纾和曾宗鞏的译文:
余曰﹕“彼中產瓷﹐即家具盡陶﹐亦復何異。”叟曰﹕“誤矣﹗吾言彼舉室中﹐窗壁門戶﹐悉仰陶而成。”余驚曰﹕“其室之大小如何﹖能舉彼室載吾駝背乎﹖ 茍遇之,必購一區,歸示國眾。” 叟曰﹕“而駝果能載乎﹖ 彼陶室可居三十人。一橐駝之背何以任此﹖”余聞言益駭﹐必欲一(占見 )其異。 既而臨視﹐ 蓋以木為間架,夾以瓷片﹐屋瓦亦然。白瓷為日所燭﹐其光射目。室作白色﹐中作藍色花卉。其狀至美。室中之壁﹐均巨片之瓷。五光十色﹐絢麗動人。有時用金塗。有聚數瓷片合成一畫者﹐柯業交橫﹐望之幾莫辨其縫所在。
林纾和曾宗鞏对文中一句作了淡化处理,“既而臨視﹐蓋以木為間架,夾以瓷片﹐屋瓦亦然”因而没有显示文中语气。其实,英文原文是“ when I came to it, it was Nothing but this: it was a Timber-House, or a House built, as we call it in England, with Lath and Plaister, but all the Plaistering was really China Ware, that is to say, it was plaistered with the Earth that makes China Ware 。”(我见到它时,发现它其实不过是木头房子而已,照我们英格兰人的说法,是那种钉板条和挂灰泥的木房,只不过这里用的不是灰泥而是陶瓷,也就是说,墙上挂的是用泥土做的陶瓷)。鲁滨逊对于瓷房子的揭示,为了表明这房屋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用陶瓷材料建造起来的,而不过是“用泥土做的陶瓷”附着于表面的普通木制房舍。物体的表面显然具有欺骗性,这所房子其实是一座普普通通的木构建筑,虽然其外表“五光十色”。可是鲁滨逊的目光并不满足于物体的表面,他还要揭示隐藏在内部的真相。这种形而上学的求真意志暗示着指向对象的暴力行为,使我们想起18世纪英国作家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讽刺过的那种非把人间事物“切开、打开、绞碎、刺破”不可的科学想象。


《鲁滨逊再历险》还有一个值得读者注意的细节,那就是当鲁滨逊来到北京参观中国长城时,他十分自信地说:“如果我们的军队带有连发的炮火、工程人员、再加上两个连队的矿工,你认为它真的能够抵御我们吗?难道他们十日内不能将它轰倒、让整营的军队涌入,或者将它连同底座炸飞到空中,踪影不留。” 笛福显然是个预言家,他的主人公要炸毁被视为中华文明象征的长城的愿望,比马嘎尼使团访华还要早74年。近代史研究者曾经断言,早期中英外交的失败以及鸦片战争的隐患应归咎于1793年乾隆皇帝对马嘎尼使团和英王乔治第三表现出的傲慢无知,可是这一结论在年代上就很难说服人。据最新的研究,乾隆皇帝其实对英国的海外扩张有相当的了解,并采取了适当的对策。 也许可以说,19世纪发生的英中战事圆了笛福等人的一个长久的梦,英国人摧毁的虽然不是的长城,而是当时被称为万园之园的圆明园,后者同样是被当作文化象征物而被付之一炬的。
鲁滨逊揭穿瓷房子和中国瓷器 (china/China)的假象的做法,在1815年出版的英国海军版《鲁滨逊漂流记》中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个19世纪版本的注释者带着一百年后的目光重新诠释瓷器的价值,写了一条发人深省的脚注。这条脚注向读者报告陶瓷在中国和欧洲生产的技术信息,结尾处写道:
陶艺在中国十分突出。但这不过是一种雕虫小技,是由最粗鄙的人发明的。一般认为,中国出产特具功效的泥土可用于生产这种东西。拜鲁的信息告诉我们,他们瓷器的优质并非是由于工艺优良,而只不过是在选材时精而又精、用心良苦,使其十分纯正。他们缺乏天赋的另一有力证据,就是他们既然拥有可以和制造玻璃相比拟的技艺如此之久,却没有能够发明并且制造这种美妙实用的玻璃,而他们在工艺造型和装饰方面的品味低下几乎是路人皆知的。
这篇文字机智地将鲁滨逊关于中国瓷房子的故事及其双关性,堂而皇之地引入了19世纪“民族志写实” (ethnographic realism)的领域。这一类的“民族志写实”借助19世纪的著名殖民旅行家约翰 ? 拜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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