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镜底下的真实(7)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John Barrow)以及其他一些19世纪种族主义旅行家们所提供的“实证”,去揭示欧洲以外的文化的秘密,也在另一种意义上更新了《鲁滨逊漂流记》作为现实主义小说的“客观”地位。上述文字对于玻璃工艺的讨论十分有趣,因为它有意颠倒了18世纪科学家、法国物理学家莱奥姆尔等人关于玻璃工艺(易碎、强度不够、耐热性差等)逊于陶瓷工艺的理论。
那么中国究竟有没有叫做瓷房子的东西存在?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笛福是从哪里得来的这一念头呢?是凭空杜撰还是对异域的幻想呢?笔者能够想到的原型是麦克斯? 伊曼乃尔(Max Emannel)于1719年在慕尼黑郊外的尼芬堡公园里建立的著名“中国风”宝塔,此宝塔乃是对于法国凡尔赛宫小瓷塔的模仿。凡尔赛宫小瓷塔原是奉法王路易十四世之命于1670-1671年兴建的最早的“中国风”的建筑,被称作是“用中国来的工艺方法装饰而成的。” 上述日期的巧合能说明一些问题,因为慕尼黑郊外的宝塔建成的当年正是笛福创作出版《鲁滨逊漂流记》第一、二卷的年代。笔者认为,萨克森选帝侯奥古斯塔斯于1717年在德累斯顿-纽士达得到的荷兰宫殿,后更名为日本宫殿的这件事,很可能笛福小说中的瓷房子的另一个灵感来源。
早在1700年,奥古斯塔斯由于跟瑞典开战,造成财源匮乏,于是他将炼金术士伯特哥捉来,武装押解到德累斯顿,命令他将铅转换为黄金。3年后,伯特哥不但没能将铅变成黄金,反而使奥古斯塔斯的4万塔勒付诸东流。奥古斯塔斯忍无可忍,就把伯特哥交由车恩豪斯监管。此时,车恩豪斯正在研究制造真瓷的工艺。 此人年轻时曾在莱登大学学习(1668-1674年) ,后来在研究真瓷的初期与皇家科学院保持密切关系。他的大部分工作是利用凹面金属镜折射,把放射的热集中去熔化大量的耐火性物质。车恩豪斯多次去意大利和法国访问一些声称已经掌握了制造真瓷的奥秘的科学家们。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此人对于持续高温以及许多耐火物质的熔点的潜心研究表明,“他已经对中国瓷器的原则有了相当的了解。”
当时在欧洲尚没有设计出能够达到生产真瓷的高温窑 (摄氏1450度),于是车恩豪斯借助他的燃烧镜,去实验石棉的熔点。石棉是一种含钙和镁的硅酸化合物,看上去颇似高岭土。尽管车恩豪斯本人没有亲自发现制瓷的用土,但是他早期的化工方面的研究的确向前推进了一步,使詹姆斯·哈顿(James Hutton)几十年后能够在此基础上创立他的地壳演化的火成论理论(Plutonian theory),成为现代地质学的奠基人。 在伯特哥加盟车恩豪斯以后,车恩豪斯利用燃烧镜获取高温取得了相当的进展,尽管高岭土的发现后来被记载到了伯特哥的名下。 这两个人一道开发了一种秘密配方,里面含有雪花石膏石而不是长石(他们以为是瓷泥) 作为可熔材料与高岭土一起烧。不过,用这种配方在麦森工厂生产的瓷器不象中国瓷那样白、均匀和透明。直到这两人死后的1720年(笛福出版他的小说的一年以后),雪花石膏石才开始被来自斯波塄(Sieberlehn)的长石所替代,瓷器的成色得到了极大的改观,瓷体更白了。 从这一意义上讲,麦森工厂成了欧洲第一家生产白瓷的厂家。
正如《鲁滨逊漂流记》1815年的海军版所表明的那样,玻璃和白瓷之间关系始终是科学家们关注的热门话题。这主要是因为法国著名物理学家莱奥姆尔对此项研究有浓厚的兴趣。莱奥姆尔曾试图利用普通窑,将玻璃与耐火材料一起烧制的方法仿造真瓷。经过对于多种混合土的试验,他趋向于使用沙子和石膏的混合物。他观察到,玻璃的性质的改变开始于表面(这一事实表明是一种化学反应) 继而转换为由超细颗粒组成的丝状纤维。经过一定温度的处理,玻璃可以像瓷一样转换为颗粒状。莱奥姆尔将自己的产品称作是“变生、再生的瓷,或者叫玻璃变的瓷。” 他说,“玻璃具有平滑的光泽,而这在真瓷来看是根本不存在的。瓷是颗粒状的,也正是因为它的精细的颗粒才使它区别于瓦器,另外一个原因则是颗粒的大小与排列方式使得不同的瓷有所区别,使它们更接近或远离玻璃的性质。” 其背后的理论是,如果金属能够在转换为金属灰,或在玻璃中熔化以后重新回到原生状态,为什么产生玻璃的沙石不能是可恢复的?正如西瑞尔斯坦利·史密斯所指出的那样,指导莱奥姆尔的钢铁研究的笛卡尔式微粒观点同样适合于瓷器的研究。他恐怕是一个多世纪以来在这个层面上对于物质结构如此认真研究的最后一人了。莱奥姆尔极力想做出内部和表面具有同样质量的瓷,但是结果却是令人失望的。因为他生产的瓷其内部质地虽然已经可以和中国白瓷的白度不相上下,但是其外表却是又黑又粗。 这似乎是莱奥姆尔在不经意中,对笛福在《鲁滨逊再历险》中对瓷房子的形而上学式的揭发所作的莫大讽刺。
如果说笛福小说中的“殖民否认”文学修辞诞生于他那个时代的经济竞争,18世纪欧洲科学家的瓷器研究也同样是借助于经济力量的双翼,促进了欧洲陶瓷工业的兴起,参加国际市场上的贸易竞争,最终给欧洲带来了成功。笛福并没有活着看到这一天:18世纪中叶发展起来的英国瓷器和英国制瓷业不仅迅速发达,而且还成功地导致中国瓷器在国际市场份额的下跌。布罗代尔在他的著作《日常生活的结构》中将这一下跌归咎于时尚的周期性。 他的结论就18世纪欧洲的“中国风”以及法-德的洛可可式艺术风格来说,也许可以说比较准确。但是,我们不应忘记,由于大部份出口瓷器逐渐地被应用于餐桌、卫生间、和起居室, 全球瓷器需求量到了19世纪是增加了,而不是减少了。 英国制瓷业开始在世界范围推销产品,攻势猛烈,甚至将产品运到了中国。这说明布罗代尔关于时尚周期的观点是有问题的。 同时,英国的税法也及时调整,使其制瓷业在遏制瓷器进口方面处于极为有利的地位。已有的研究结果表明,英国在当时贸易额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其出口额由8%上升到了20%,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英国和欧洲的殖民地市场的存在。
最后,笔者对英文的“china”一词的词源,以及权威的英文词典中对这个词义的界定稍加评述,以结束本文。根据《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china” 一词的词源来自波斯语的“chini”,最早来自印度梵文,于16世纪进入英语。该词的传播沿循着古老的贸易之路,和来自葡萄牙语的“porcelain” 一词并驾齐驱,负载了几百年来葡萄牙帝国和大英帝国与亚洲之间的双重贸易史。对于“china”一词,《牛津英语词典》定义为“一种具半透明特征的earthenware,最初产于中国,后经葡萄牙人于16世纪传人欧洲,并将其命名为‘porcelain’”。此定义显然未得益于过去几个世纪的科学智慧,否则它的说法会大相径庭。因为把china严格地定义为earthenware 的“一种”,等于是忽略了18世纪以来的欧洲科学史。从那时起,欧洲人的陶瓷实验已经给这个英文词予以新的涵义,使得 china 和 earthenware 之间出现了质的区分。《牛津英语词典》其实是延续了笛福小说在它虚构的陶瓷实验中,以earthenware的名义对 china 的否认。这种否认既是欧洲建立自我认同的认识论基础,也是我们所熟悉的现代化叙事的逻辑所在。这种叙事经常暗中指导我们对文化、历史、民族的评价,让我们毫无警惕地走入文明优劣论的盲区。笔者对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解读,一方面交叉审视笛福的生平及其著作,另一方面用跨文化的中文译本来透视原文以及围绕原文的现代化叙事,使笛福文本开始向我们展示出它的“陌生”面目。也许这种陌生性,正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这部小说的历史性的藏身之处。
那么中国究竟有没有叫做瓷房子的东西存在?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笛福是从哪里得来的这一念头呢?是凭空杜撰还是对异域的幻想呢?笔者能够想到的原型是麦克斯? 伊曼乃尔(Max Emannel)于1719年在慕尼黑郊外的尼芬堡公园里建立的著名“中国风”宝塔,此宝塔乃是对于法国凡尔赛宫小瓷塔的模仿。凡尔赛宫小瓷塔原是奉法王路易十四世之命于1670-1671年兴建的最早的“中国风”的建筑,被称作是“用中国来的工艺方法装饰而成的。” 上述日期的巧合能说明一些问题,因为慕尼黑郊外的宝塔建成的当年正是笛福创作出版《鲁滨逊漂流记》第一、二卷的年代。笔者认为,萨克森选帝侯奥古斯塔斯于1717年在德累斯顿-纽士达得到的荷兰宫殿,后更名为日本宫殿的这件事,很可能笛福小说中的瓷房子的另一个灵感来源。
早在1700年,奥古斯塔斯由于跟瑞典开战,造成财源匮乏,于是他将炼金术士伯特哥捉来,武装押解到德累斯顿,命令他将铅转换为黄金。3年后,伯特哥不但没能将铅变成黄金,反而使奥古斯塔斯的4万塔勒付诸东流。奥古斯塔斯忍无可忍,就把伯特哥交由车恩豪斯监管。此时,车恩豪斯正在研究制造真瓷的工艺。 此人年轻时曾在莱登大学学习(1668-1674年) ,后来在研究真瓷的初期与皇家科学院保持密切关系。他的大部分工作是利用凹面金属镜折射,把放射的热集中去熔化大量的耐火性物质。车恩豪斯多次去意大利和法国访问一些声称已经掌握了制造真瓷的奥秘的科学家们。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此人对于持续高温以及许多耐火物质的熔点的潜心研究表明,“他已经对中国瓷器的原则有了相当的了解。”
当时在欧洲尚没有设计出能够达到生产真瓷的高温窑 (摄氏1450度),于是车恩豪斯借助他的燃烧镜,去实验石棉的熔点。石棉是一种含钙和镁的硅酸化合物,看上去颇似高岭土。尽管车恩豪斯本人没有亲自发现制瓷的用土,但是他早期的化工方面的研究的确向前推进了一步,使詹姆斯·哈顿(James Hutton)几十年后能够在此基础上创立他的地壳演化的火成论理论(Plutonian theory),成为现代地质学的奠基人。 在伯特哥加盟车恩豪斯以后,车恩豪斯利用燃烧镜获取高温取得了相当的进展,尽管高岭土的发现后来被记载到了伯特哥的名下。 这两个人一道开发了一种秘密配方,里面含有雪花石膏石而不是长石(他们以为是瓷泥) 作为可熔材料与高岭土一起烧。不过,用这种配方在麦森工厂生产的瓷器不象中国瓷那样白、均匀和透明。直到这两人死后的1720年(笛福出版他的小说的一年以后),雪花石膏石才开始被来自斯波塄(Sieberlehn)的长石所替代,瓷器的成色得到了极大的改观,瓷体更白了。 从这一意义上讲,麦森工厂成了欧洲第一家生产白瓷的厂家。
正如《鲁滨逊漂流记》1815年的海军版所表明的那样,玻璃和白瓷之间关系始终是科学家们关注的热门话题。这主要是因为法国著名物理学家莱奥姆尔对此项研究有浓厚的兴趣。莱奥姆尔曾试图利用普通窑,将玻璃与耐火材料一起烧制的方法仿造真瓷。经过对于多种混合土的试验,他趋向于使用沙子和石膏的混合物。他观察到,玻璃的性质的改变开始于表面(这一事实表明是一种化学反应) 继而转换为由超细颗粒组成的丝状纤维。经过一定温度的处理,玻璃可以像瓷一样转换为颗粒状。莱奥姆尔将自己的产品称作是“变生、再生的瓷,或者叫玻璃变的瓷。” 他说,“玻璃具有平滑的光泽,而这在真瓷来看是根本不存在的。瓷是颗粒状的,也正是因为它的精细的颗粒才使它区别于瓦器,另外一个原因则是颗粒的大小与排列方式使得不同的瓷有所区别,使它们更接近或远离玻璃的性质。” 其背后的理论是,如果金属能够在转换为金属灰,或在玻璃中熔化以后重新回到原生状态,为什么产生玻璃的沙石不能是可恢复的?正如西瑞尔斯坦利·史密斯所指出的那样,指导莱奥姆尔的钢铁研究的笛卡尔式微粒观点同样适合于瓷器的研究。他恐怕是一个多世纪以来在这个层面上对于物质结构如此认真研究的最后一人了。莱奥姆尔极力想做出内部和表面具有同样质量的瓷,但是结果却是令人失望的。因为他生产的瓷其内部质地虽然已经可以和中国白瓷的白度不相上下,但是其外表却是又黑又粗。 这似乎是莱奥姆尔在不经意中,对笛福在《鲁滨逊再历险》中对瓷房子的形而上学式的揭发所作的莫大讽刺。
如果说笛福小说中的“殖民否认”文学修辞诞生于他那个时代的经济竞争,18世纪欧洲科学家的瓷器研究也同样是借助于经济力量的双翼,促进了欧洲陶瓷工业的兴起,参加国际市场上的贸易竞争,最终给欧洲带来了成功。笛福并没有活着看到这一天:18世纪中叶发展起来的英国瓷器和英国制瓷业不仅迅速发达,而且还成功地导致中国瓷器在国际市场份额的下跌。布罗代尔在他的著作《日常生活的结构》中将这一下跌归咎于时尚的周期性。 他的结论就18世纪欧洲的“中国风”以及法-德的洛可可式艺术风格来说,也许可以说比较准确。但是,我们不应忘记,由于大部份出口瓷器逐渐地被应用于餐桌、卫生间、和起居室, 全球瓷器需求量到了19世纪是增加了,而不是减少了。 英国制瓷业开始在世界范围推销产品,攻势猛烈,甚至将产品运到了中国。这说明布罗代尔关于时尚周期的观点是有问题的。 同时,英国的税法也及时调整,使其制瓷业在遏制瓷器进口方面处于极为有利的地位。已有的研究结果表明,英国在当时贸易额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其出口额由8%上升到了20%,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英国和欧洲的殖民地市场的存在。
最后,笔者对英文的“china”一词的词源,以及权威的英文词典中对这个词义的界定稍加评述,以结束本文。根据《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china” 一词的词源来自波斯语的“chini”,最早来自印度梵文,于16世纪进入英语。该词的传播沿循着古老的贸易之路,和来自葡萄牙语的“porcelain” 一词并驾齐驱,负载了几百年来葡萄牙帝国和大英帝国与亚洲之间的双重贸易史。对于“china”一词,《牛津英语词典》定义为“一种具半透明特征的earthenware,最初产于中国,后经葡萄牙人于16世纪传人欧洲,并将其命名为‘porcelain’”。此定义显然未得益于过去几个世纪的科学智慧,否则它的说法会大相径庭。因为把china严格地定义为earthenware 的“一种”,等于是忽略了18世纪以来的欧洲科学史。从那时起,欧洲人的陶瓷实验已经给这个英文词予以新的涵义,使得 china 和 earthenware 之间出现了质的区分。《牛津英语词典》其实是延续了笛福小说在它虚构的陶瓷实验中,以earthenware的名义对 china 的否认。这种否认既是欧洲建立自我认同的认识论基础,也是我们所熟悉的现代化叙事的逻辑所在。这种叙事经常暗中指导我们对文化、历史、民族的评价,让我们毫无警惕地走入文明优劣论的盲区。笔者对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解读,一方面交叉审视笛福的生平及其著作,另一方面用跨文化的中文译本来透视原文以及围绕原文的现代化叙事,使笛福文本开始向我们展示出它的“陌生”面目。也许这种陌生性,正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这部小说的历史性的藏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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