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教的超越与内在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一 引言

  近年来当代新儒家的所谓「内在超越说」引起了不少争论。正巧内人刘安云女士刚翻译了史密士(Huston Smith)的名著:《世界宗教》(The World's Religions: Our Great Wisdom Traditions)1,由我担任校订,获益良多。通过这部书的刺激,我对于宗教的超越与内在问题有了更清楚的认识,愿意提出来与大家切磋。我打算讨论下列三个问题:(一)宗教的定义与超越、内在的关系;(二)逻辑、经验与宗教信仰的相干性;(三)外在超越说与内在超越说的评估,然后作出简短的结语。

    二 甚么是宗教的恰当定义?

  中文「宗教」一词是英文"religion"一词的翻译。这个词的最重要意义,《韦氏大字典》有详细的解说2。这个条目把一般所了解的「宗教」一词的意义已经说得很清楚,其大意可以略加疏解如下:宗教所关怀的是超越可见世界以外的存有,它与哲学不同,不是依靠理性,而是仰赖信仰与直觉,它一般相信一个单一的存有,如上帝,或者一群神灵,或者一个永恒原理,或者一个超越的精神实体,创造了世界、统治它、控制其命运,有时干预其历史之自然过程,也相信人有了这样的信仰──通过仪式、祈祷、精神修练、遵守日用常行规则,如十诫──乃会在精神上得到慰藉。

  这样的说法基本上照顾到了多神教(polytheism)、一神教(mono theism)乃至泛神教(pantheism)的信仰,兼顾超越(神)与内在(人)两层,又包括知与行两个方面,已经算是有相当的包容性了。然而它仍不免反映了西方的偏见,特别是创世、干预历史一类有神论(theism)信仰的特征,根本不能适用于佛教一类的无神论(atheism)信仰,却又没法子将之排除在宗教信仰的领域之外。为了避免这样的困难,当代神学家田立克(Paul Tillich)乃将宗教重新界定为「终极关怀」(ultimate concern)3。这样的改造是有其必要的,不只佛教有其终极关怀,表面上看来彻底现世性的儒家一样有其终极关怀,而有其宗教意涵4。这种对于宗教的扩大的了解差不多成为学者的共识,譬如史密士的书就有分章论述印度教、佛教、儒家、道家、伊斯兰教、犹太教、基督教等「历史宗教」(Historical Religions)与所谓的「原初宗教」(Primal Religions)5。然而田立克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问题,因为他认为每个人都有终极关怀,也就是说,无论承认与否,每个人都有宗教信仰,于是有些人可以信金钱、国家、共产,乃至无神论,只要其信仰是无条件的,就是一种宗教信仰。这样的界定不免过于宽泛,不免引起了四面八方的攻击。其实田立克自己早就作了分别,他把以上这些当作是「伪似宗教的」(quasi-religious)信仰,不是真正的(authentic)终极关怀。凡是把有限的东西当作无限来崇拜,就是「偶像崇拜」(idolatry),乃至会造成「魔化」(demonization)的效果,此处不可以不戒慎6。

  田立克认为基督教才能提供真正的终极关怀或宗教信仰,我们自不必接受他这样的见解7,我们当前亟需要做的工作是分别出宗教与伪似宗教之间的界线。我认为在这里最重要的一个判准就是对于「超越」(Transcendence)的信仰与祈向。田立克锐敏地观察到,像国家主义、共产主义一类东西的确可以产生像宗教一样的狂热,但它们毕竟是彻底现世性的,而且有把有限的东西当作无限来崇拜之嫌,故只能是伪似宗教,我们不会以之为宗教。然而儒家虽然是彻底现世性的,却从不缺少对于「超越」的信仰与祈向,「天人合一」的理念始终是儒家思想中极其重要的一环8。儒家传统(如当代新儒家所说的)具有深刻的宗教意涵。至于佛教,史密士指出,如果以西方信仰「上帝」(God)为人格神的判准来衡量,无可讳言,佛教是信奉一种无神论;但他进一步指出,"God"一词还有另一涵意,所谓"Godhead"(神性),指向超越人格、名相的神秘真实,却可以与"nirvana"(涅盘)相比拟9。无论这种说法是否允当,佛教有超越现世的祈向与信仰是不容置疑的。所谓「原初宗教」信仰的诸神灵,尽管有许多是自然神祗,也肯定超越于日常经验世界之外,另有一魔术支配的领域,而有丰富的精神性(spirituality)。这些不同的精神传统才可以叫作宗教。这样把宗教的范围收窄,就不至于把一些俗世信仰如国家主义、共产主义也列入宗教的范围。这样的看法相信可以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可或接受。

  如果以上所论不谬,那么「超越」的因素不能不是界定「宗教」的一个重要成分。但是只有这一方面还是不足够的,举凡宗教必有其「内在」(immanence)的方面,其重要性几不下于宗教的超越祈向的方面。一个宗教之所以为一个宗教,决不只是个人心里的一些想法或感受而已!它必内在到个人生活乃至群体的生活之中。故此仪式、祈祷、精神修练、日用常行的规则等等莫不与宗教有极其紧密的关连性,因而也产生了形成宗教组织的必要。如此佛教有其僧伽,基督教更形成了庞大的教会组织。儒家在这方面最弱,故不能称之为一「组织宗教」,但信仰与生活关连,则是不争之事。吊诡的是,耶稣还宣称,我的王国不在这个世界,然而他在被钉十字架之后,基督教信仰却征服了整个西方,而在世上建立了一个势力庞大的「基督王国」(Christendom)。正是「超越」与「内在」之间的紧张、对立关系,导致了新教的分裂运动。到了今日,在韦伯(Max Weber)所谓「解魅」以后,不只超越的祈向减弱,教会的力量也递降,造成了所谓宗教的危机。这里牵涉到许多复杂的问题,不能在此具论。以上我自己并未提出一个新的「宗教」的定义,但那些重要因素应该标举出来则已昭然若揭,毋须我多赘了。

    三 逻辑、经验与宗教信仰的相干性如何?

  如果我们明白了宗教信仰的特质,那么逻辑、经验与它的相干性如何,似乎也该是一个相当清楚、不难回答的问题了。由于逻辑、经验都是纯属「内在」方面的东西,它与向往「超越」的宗教信仰很明显地只有边缘性的相干性。无疑在我们生存的现象世界中可以找到一些规律。我想没有人会认真怀疑我们的思想遵守某种逻辑规则,譬如说,不能够违反矛盾律,无论是把它当作一项公理(axiom)或基设(postulate)看待。而思想与存在似乎有某种同构(isomorphic)关系,故此运用假设与实验的方法可以找到现象之间的确定关连性(correlation)10。逻辑实证论者乃以纯形式的逻辑与数学,以及必须通过证验手续所获得的经验知识,穷尽了认知意义领域的全部。过此以往,他们就可以像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逻辑哲学论》(Tra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所说的,「当你不能说的时候就必须静默」11。勉强说的话,就不免是「认知上的无意义」(cognitively meaningless)。这样,宗教语言被判归「无意义」(nonsense)的领域。然而,学者对于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一向有不同的异释,有谓这种「无意义」实在大有意趣,进入了「神秘」的领域。后期维特根斯坦似乎印证了这种阐释的正确性,他体认到日常语言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功能12,自承早年过份偏重逻辑与科学的理想语言。如果语言游戏可以有多种的话,那么宗教语言尽可以有它自己表意的方式,不能用认知语言的标准来衡量。

  正是因为这缘故,我基本上同意康德(Immanuel Kant)在《纯粹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ure Reason)「先验辩证学」("Transcendental Dialectic")中所提出的看法:由逻辑的推论或经验的推概不可能建立任何有关终极实在的论说,否则就会产生「悖论」(paralogism)或「二律背反」(antinomy)的效果,而有关上帝的证明总不免是徒劳无功的13。基于同样的理由,任何想利用逻辑推论或经验推概去驳斥否认宗教信仰的企图,也一样是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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