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入到宗教信仰的范围中,就会观察到一些有趣的事实。宗教虽是有关「超越」的祈向,但它的传播却不能不始于「内在」的当下。尽管它以终极关怀为主导,它的影响力却遍及生命的每一领域之内。逻辑推论与经验推概虽然只具有第二义的重要性,也可以被用来支持宗教信仰。西方的神学恰正是这样的产物,它企图为信仰提供理性的论据,所谓的"rational justification for faith"是也。如此,逻辑推论与经验推概也有了一定的相干性,但如何相干却表现出各种不同的形态,有时彼此矛盾冲突无法调和。我们在此自不可能详析此中所涉及的理论效果,只能简略地举出两种思想的典型来展开我们的讨论:一种形态顺着逻辑与经验往前探索,以打开超越的领域;另一种形态则逆向而行,通过与逻辑、与经验的对比,来凸显出超越的不同性格。两种形态在东西思想都有巨大的吸引力,得到持久而庞大的支持,不妨在此略加讨论。
举例来说,在西方神学中有所谓「本体论的论证」(ontological argument),企图由「上帝」的概念推论出上帝的存在,这是依赖逻辑推理所作出的先验性(a priori)的论证。此外,又有所谓「宇宙论的论证」(cosmological argument),其中最流行的一种形式即所谓「第一因」(First Cause)的论证。这种论证由流溯源,通过经验观察得到的事象,建立因果关系,最后推到宇宙形成的第一因,乃是一种后验性(a posteriori)的论证。
在印度也有类似的思路。正理派(Nyaya)注重逻辑推论,胜论派(Vaishesika)则注重经验推概,成为印度教六派哲学中的两派。印度发展了五支推理与三支推理,把逻辑推论与经验推概结合在一起。佛教继承这一印度传统而有因明。空宗的龙树擅用破的辩证法,破实体、破因果论证令人叹为观止;唯识宗则通过八识,建立了复杂的宇宙论,最后转识成智,才能达到「悟」的境界。
但由纯理的观点看,这样的思路都是有问题的。举例说,龙树的破实体、破因果论证与休谟(David Hume)若合符节,不同处在于,佛家以八不为遮诠,破斥常见断见,便可体证中道。但这中间显然已经历了一异质的跳跃,因为休谟虽作出同样的论证,却并没有开悟,仍停留在他的怀疑主义以内。由逻辑推论转移到经验推概,如第一因的论证,所遭逢的正是类似的困难,因为由一般因果上溯到第一因,一样要经历一个异质跳跃的过程。无疑,在现象世界(内在)确可以建立一些规则,可供证验与检证。但由内在到超越,这中间既经过一异质的跳跃,推衍出来的结果就丧失了确定性(certainty)。康德在「先验辩证学」中所指出的困难虽不云穷尽,却是十分真实、难以克服的困难,迄今为止,我们并没有找到任何良策可以超越这样的难局(predicament)。
但宗教信仰既以开悟、救赎为目的,顺着逻辑推论、经验推概的方向走,决不是唯一的、万能的道路。事实上由古至今,在宗教信仰的领域中,无论东西都有强大的传统主张反其道而行之。举一个最富于戏剧性的例子,像归之于透吐林(Tertullian)的名言:「我信,正因其荒谬」(credo quia absurdum)就是这一路思想最典型的表述。西方一向有「否定神学」(via negativa)的传统;印度则昌言「非此,非彼」(neti,neti);《老子》第一章开宗明义便有「道可道,非常道」那样震烁古今的名句。到了现代,铃木大拙在西方宣扬「禅」(Zen,Chan)的奥义,乃谓禅是「非逻辑的」(illogical)、「非理性的」(irrational)来加以标榜,而引起了激烈的争辩与广大的注意14。
有人花了大力气企图证明铃木大拙说话也不能不合乎逻辑、观察也不能不合乎经验,还有人引用罗素(Bertrand Russell)的「类型论」(theory of types)企图以语言的不同层次来拯救禅宗之免于触犯矛盾律,其实这些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辩论。凡由逻辑与经验层面去谴责铃木或为之辩解都是犯了「范畴错置的谬误」(category-mistakes)。显然,如果铃木写文章完全不合语法,那么根本没有人会明白他在讲甚么,这根本不在话下。而铃木举证说禅师谓「水止桥流」,难道他真的不知道,我们通过感觉知觉所把握的经验世界,其实是「水流桥止」吗?这样的辩论真正可谓是胶柱鼓瑟,完全不明白铃木用心之所在,当然是无缘去领略铃木用这种「荒谬」的例子想要宣扬的奥义了。
事实上,逻辑推论与经验推概分属语法学(syntax)与语意学(semantics)的范围,铃木所阐释的禅宗语录却是语用学(pragmatics)的范围。硬要用前二者的标准去衡量后者,难怪驴头不对马嘴。举例说,《世说新语》所谓「漱石枕流」,那是文学上的表达,与实际经验上无法漱石枕流根本没有甚么相干性。而禅宗的策略恰好是逆向而行,有意破坏逻辑与经验的规则,因为把心思胶着在这些东西上面恰好是「偏计所执」,即一般世人「见得山是山,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水是水」的世界。必定要以棒喝的霹雳手段把人从这种习惯的常规世界感到安乐的心境彻底震醒,这才能制造一种契机,令人发心在「内在」之外,追求「超越」的境界,所谓「见得山不是山,水不是水」。但这又不可以当作诸法实相的本来面目看待,最后才能体证到「超越」不离「内在」,了解到吾人其实并不能在「世间」之外另外找到一个西方极乐世界,则到头来毕竟仍然「见得山是山,水是水」。然而意趣已与偏计所执时完全不同,此时执着尽去,实亦无执可去,一切自然流露,更不须在日用常行之外另觅甚么「神秘」,如是而已!本地风光黩现,不烦向外追求,到了这个境地自亦无须反对逻辑与经验层面的一切规律,而言在于此(内在),意在于彼(超越),两方面不即不离。这样的睿识自不能通过逻辑推论、经验推概充分加以表达,但也无所谓违反矛盾律或经验世界中呈现的所谓因果法则、科学定律。现在有些人谓佛家无常之说其实更契合量子力学背后的基设,这当然也可姑备一说,然如果想以物理来证佛说,则仍不能避免顺取诸说所必须面对的那些困难。若由逆向得到开悟,反而可以体证到终极睿识其实也不必一定要走肯定的道路。无论肯定、否定,既肯定也否定,既不肯定也不否定,都可以引往「悟」的结果。如是则佛说也不必一定要反物理,只要不起迷执,两方面也可以互相呼应、互相补足,不必一定是对立的两极。
以上所说似乎是玄,其实也无所谓玄。总结来说,正因为宗教信仰是有关「超越」的祈向,故纯「内在」的逻辑或经验法则决不可能完全适用于这一范围。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用逻辑推论或经验推概来证成宗教信仰所指向的真理或真实,也不能用之来摧毁宗教信仰的依据。前一个论点已在前面加以说明,后一论点还须略加铺陈才能了解其涵义。
举例说,宗教信仰向往「太和」(Comprehensive Harmony)的境界。它不可以只了解为天国的景象,也同时指向隐涵在大自然后面的真实。有人认为,在自然世界之中,老虎杀羊,这就否证(falsify)了自然中有太和的说法。这种驳斥是犯了典型的范畴错置的谬误,它背后隐涵了一种单向度的思考,以为通过经验推概的标准就可以判断宗教信仰的真假。试问哪一个信仰宗教的人不知道经验层面老虎杀羊的事实呢?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对于「太和」的向往与信仰。由此可见,「太和」的理念并非建立在经验推概之上,也不会因为它不符合经验观察到的事象而失效。事实上没有人会否认世间充斥着众多彼此矛盾冲突的现象,而这恰恰是人类追求宗教信仰背后的一个深刻的动机。故此基督教寄望于他世的天国;佛陀看到众生之相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