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时期的性问题(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著中偶有提及。”27性医学的发展在很大程
度上取决于性疾病的发病率。综观人类文明史,性医学的大发展都出现在性疾病
的大流行之后。两宋时期无性疾病流行的迹象,性医学无大发展,自在情理之中
,恐与程、朱理学关系不大。在漫长的传统时代,确有不少房中专著失传。究竟
有多少失传于两宋时期,是个尚待求证的问题。就宋代以前的房中专著来说,宋
代所藏肯定多于现在。只要将宋代目录学著作与传世古籍目录稍加比较,即可证
实。然而性学研究者讲到传世房中专著多以“文献浩翰”相称,说到宋代则以“
流传很少”相贬,只怕欠妥。南宋目录学家晁公武的估计与此不同,他指出:“
医经传于世者多矣。”28所谓医经,当然包括性医学专著在内。此外,还有以下
三点需要指出。 
  其一、宋代并未禁止房中专著。当时多次禁书,禁止的通常是“天文、相术
、六壬、遁甲、三命及阴阳书”。29程颐等人因系旧党中人,朱熹等人因系道学
中人,他们的著述分别在宋徽宗时、宋宁宗时一度被禁。两宋王朝的禁书之举均
出于政治需要。 
  其二、两宋时期社会上流行的房中专著是否少于唐代,不宜轻易下结论。《
旧唐书·经籍志下》著录葛洪《玉房秘术》一卷,《新唐书·艺文志三》著录葛
洪《葛氏房中秘术》一卷,而《宋史·艺文志》均未著录。由此得出宋代少于唐
代的结论,似乎勉强了些。葛氏二书是否系一书二名,其内容是否是其《抱朴子
·内篇》中《至理》、《微旨》、《释滞》、《极言》等有关房中养生篇章的结
集,因葛氏二书已佚,一时尚难查证。相反,《宋史》著录而两《唐书》未著录
者亦有之,如《王母太上还童采华法》一卷。从其书名看,讲述的是“王母30无
夫,好与男童交”,采阳“养阴得道”,31当属房中书。其内容或系无稽之谈,
但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环境下,颇有张扬女权的意味。 
其三、两宋社会上流行的房中专著无疑多于目录学著作所著录者。如晁公武在编
纂《郡斋读书志》时,将某些荒诞不经的所谓房中专著删除。他说:“若夫容成
之术,虽收于(刘)歆辈,以荐绅先生难言,特删去不录。”32 如今学界公认的
性学名著则几乎一概予以保留。这似乎正是其社会责任感与科学精神的体现,应
视为对性学发展的贡献。但《宋史·艺文志》著录的房中专著多于《郡斋读书志
》。 
  性学在两宋时期虽无大发展,但有小进步。在药物方面,如“秋石”即纯净
性激素的提炼及推广。据沈括记述,起初“广南有一道人,惟与人炼秋石为业,
谓之还元丹。”“久之,道士方许传”,渐渐“世人皆能之”。据说,有关疾病
“服此而愈”,“此药不但治疾,可以常服,有功无毒。”33在医疗方面,如南
宋著名妇科专家陈自明对女性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贡献尤大,他在《妇人良方》
一书中对“梦交”等性心理疾病及“接交所伤”等性生理疾病都开有处方,有的
至今仍应用于临床。34 两宋时期的性科医师以王继先最有名,原因不在于其医术
特别高明,而是由于他是宋高宗宠信的御医。35建炎二年(1128),金军突袭扬
州,高宗夜半仓皇渡江而逃,“惧然警惕,遂病熏腐”,从此患下性无能症,“
后宫皆不孕”。36 王继先劝高宗服仙灵脾即淫羊藿以益阳,据说效果不错。高宗
赞许道:“顷冒海气,继先诊视,实有奇效。”37 王继先的医术源渊有自,其家
“世为医,其祖以卖黑虎丹得名,号‘黑虎丹王家’。”38 其长子王悦道仍业医
,翰林院医官王继善很可能是其弟。39 像“黑虎丹王家”这样以治疗性病见长的
医药世家,在两宋时期恐非绝无仅有。 
  宋代对性学的贡献似乎主要不在于性医药,而在于性观念。如南宋愚谷老人
《延寿第一绅言》系我国古代的性学名篇之一。此书有两大长处,一是在古代性
书中往往荒诞无稽之谈甚多,此书明显减少。二是对于“御女多多益善”一类的
纵欲说教,因事涉古圣贤,前代虽有批判,往往曲折委婉,此书直截了当,较为
深刻有力。其短处在于不够全面,虽然其主旨在于宣扬“减节嗜欲”,但对性欲
这一人的本性未作正面肯定,不免有主张“绝欲”之嫌。与《延寿第一绅言》相
比,李鹏飞《三元延寿参赞书》40就全面、系统多了。此书虽刊行于元世祖至元
二十八年(1291),但李氏生于宋宁宗嘉定十五年(1222),宋亡时已年过半百
,并且书中论述皆有凭借,他只是编纂乃至抄录而已。《参赞书》卷一《天元之
寿精气不耗者得之》实可视为宋代性学的总结性著述。此卷开篇首先肯定“欲不
可绝”,接着强调“欲不可早”、“欲不可纵”、“欲不可强”,并且指出“欲
有所忌”、“欲有所避”。书中虽以节录前人论述为主,但能推陈出新。他既肯
定性欲:“男女居室,人之大伦。独阳不生,独阴不成。”“两者不和,若春无
秋,若冬无夏。”又反对纵欲:“长生至慎房中急,何为死作令神泣。”“以有
极之性命,逐无涯之嗜欲,亦自毙之甚矣。”其基本主张是节欲。他先设问:“
女不可近乎?”接着引用前贤佳言,剀切予以回答:“节之。”从总体上看,此
卷所论相当精当。 

三、两宋社会繁荣“娼”盛 
卖淫嫖娼向来被人们视为最为严重的性放纵,两宋王朝果真实行性禁锢,势必禁 
娼。但史实是,同历代王朝一样,两宋王朝并不全面厉行娼妓之禁,并且还直接 
掌握着一大批服务于官府的官妓和服务于军队的营妓。至于中国古代之所以不禁 
娼,“完全是由整个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别角色制度所决定的”。社会学家 
已有论述,可供参考。41 
  认为两宋王朝禁娼,实在是个误解。当时所禁止的仅仅是官员到妓院嫖娼, 
将官妓、营妓据为己有。宋人有“身为见任,难以至妓院”之说。42田汝成《西 
湖游览志余》卷二十一《委巷丛谈》载:“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 
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禁止的范围与程度,前后又有某些变化。如张舜民《 
画墁录》称:“嘉□以前,惟提点刑狱不得赴妓乐。熙宁以后,监司率禁,至属 
官亦同。”由于有禁令,官员因违禁受处分的记载确实不少。如宋仁宗时,知益 
州(治今四川成都)蒋堂因“私官妓, 徙河中府(治今山西永济)”;右正言刘 
涣因“顷官并州(治今山西太原),与营妓游,黜通判磁州(治今河北磁县)” 
;宋神宗时,宋乔年“用父荫,监市易,坐与倡女私,及私役吏,失官。”43然 
而有以下两点不能忽视。  
  一是官员嫖娼揭露难,之所以被揭露往往是由于官僚集团朋党纷争,或官员之 
间相互倾轧。如庆历年间,监进奏院苏舜钦等因“召妓女,开席会宾客”,权同 
判太常寺王洙等因“与妓女杂坐”44而受处分,分明是党争所致,被政敌陷害。 
其实,苏舜钦等人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朝廷的有关规定。宋孝宗时,知台州(今 
属浙江)唐仲友因与营妓严蕊“为滥”而被解职,45公开出面弹劾唐仲友的虽然 
是浙东提刑朱熹,但根源在于唐仲友与台州通判高文虎之间的纠纷以及朱熹与王 
淮的矛盾。46 
  二是官员嫖妓处分轻,往往不久官复原职,甚至飞黄腾达,受到严惩的是妓 
女。如绍圣末年,知杭州祖无择“坐与官妓薛希涛通”,薛希涛被“榜笞至死” 
,47而祖无择不久即奉诏还朝,出任知通进银台司。唐仲友案发,严蕊“系于狱 
,两月之间,一再受杖,委顿几死。”48唐仲友则并未受到多大影响。更有甚者 
,官员嫖妓根本不受任何处分。皇□年间,范仲淹在知杭州时,处置其下属、知 
钱塘县韩缜,即是一例。韩缜“眷一妓,尝宿其家。”岂止如此,还公然将娼妓 
家里的中堂作为县衙的大堂:“一日晏起,县吏挟之立门外,候声喏。”韩缜“ 
即升妓家中堂,受喏。”次日自知铸成大错,“解官自劾”。范仲淹“即令还职 
”,只说了一句半赞许半开导的话:“公杰士也,愿自爱。”韩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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