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问题研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外遇担当的是父系社会婚姻制度辅助系
统的角色。
从当代看,科学史上三个最伟大的人——马克思、爱因斯坦和弗洛伊德,也均与外遇有过牵连:
马克思很伟大,但他有也过外遇;爱因斯坦呢,以传统的眼光来看,简直就是个花花公子,两次的
婚姻仍不能让其感到满足,广交女友一直是他所热衷的;而弗洛伊德,却对他小姨子有着超越妻子
的深厚感情。
所以,不妨大胆断言:有婚姻就有了外遇。换言之,即外遇一直是以隐性或者变相的方式存在。
三,走出外遇的误区
尽管,随着外遇现象在社会生活中的层出不穷,对于外遇一词,我们也有愈来愈多的接触与熟
识,但不可否认的是,对其我们依然不十分了解。在我们中的相当多人,恐怕至今对其仍存在着理
解上的误区。那么,出于对问题本身的了解和更好解决的目的,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借口,
停止想像,去纠正一些对外遇的根深蒂固的误解,去正本清源吧。
误区一:外遇,男人的专利
由于长久以来的蓄妾制度和希腊并不接受“双重专一”的原则(即配偶双方为对方唯一的性伙
伴),对已婚男女实行的是不同的约束:“已婚男子只是被禁止重婚;任何性关系都不会因他所承
担的婚姻的义务而不让逾越;他可以谈情说爱,光顾妓院,还可以与男孩相交——更不用说那些在
他家中由他摆布的男女奴隶”,“只有在妻子与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婚姻才会解
体” ⑽ 的存在,也许有不少人会这样子认为:在外遇的战场上,男人总是孜孜不倦的“偷腥馋
猫”,而女人则是黯然神伤的羔羊。
其实并非如此,日本著名学者国分康孝指出:“绝大多数配偶都有见异思迁的邪念”,见异思
迁“是人类的普遍心理”,“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⑾从现阶段所有的资料来
分析,在这场时隔多年女性才得以参与其中的“激情游戏”中,女性也正不甘落后地奋起直追,并
大有后来居上的趋势。上世纪40年代的第一部与第二部金赛性学报告(The Kinsey Institure New
Report on Sex )中六种不同的调查分析显示,约有37%的丈夫至少有一次外遇的经历;而另外九
份针对太太的调查则表明有29%的太太也至少是有过一次外遇的经历。⑿另据近日《深圳周刊》对
中国一些城市的离婚调查显示:女性因丈夫有第三者的占64.8%,男性因妻子有外遇的也达到了48.6
%;在对沈阳市1000对离婚夫妇所作的“对婚姻不满的原因”调查中,羡慕他人家庭或注意他人配
偶的比例为:男53%,女37%;与异性接触频繁的男32%,女41%;与他人有暧昧关系的男11%,
女29%。⒀
另,从理论上看,对于以往为何男性外遇在性别比例上一直占居主导地位的问题也是有很好的
解说的。外遇行为属于一种行为上的偏差或者不规范,解体理论!猧sorganization theory)认为,
女性 由于“接触非法事务的机会受到限制”、“所享有的机会比男性少很多”从而在统计数据上
表现为相对于男性的较少。社会控制理论(Social control theory )亦是以“女人整体上被家庭
与社会控制住” 的观点如此以为。⒁
今天,放眼望去,新一代年轻的女性,在不断增加的出外工作的机会中和面对着更多其他的男
人后,婚后出轨的比例正在节节攀升。正是:馋猫偷腥日,红杏出墙时。不得不承认的是,无论是
男人还是女人,都有拈花惹草之本性。外遇,也并非男人的专利。
误区二:外遇,只是为了满足性
弗洛伊德(Freud )在《性学三论》中用“性动力”、“性原欲”、“生的本能”和“埃洛斯”
等词汇表达了性作为一种内在冲动,乃是每个人和人类种族借以生存和发展的心理方面的根源和原
动力的含义;将其提高到“生的本能”的高度,更是意味着性在生命和生活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性,根植在个体的心灵中,是个体一生中一切心理因素的基本动力源泉。⒂基于这样的理论,也有
些人认为,在现今这个结束了长期以来严酷的性压迫和性禁锢的开放的年代里,人类长久压抑的性
欲终于可以爆发出来。更多的人开始或公开地、或不遗余力地去追求自身性的满足。愈来愈多在婚
姻中得不到性的满足的男人与女人们,逐渐把目光由婚内转向了婚外。所以,每每谈及外遇,相信
在芸芸众生眼里,它仍然被认为仅仅是出于满足性欲的目的,尤其对男人而言。他们认为,搞外遇
就是单纯为了性。
但是,外遇,真的只是为了满足于性吗?果真如此的话,可否试想一下,“精神出轨”、“意
念走私”或者叫“心灵的外遇”一说又从何而来呢?1985年巴尔的摩的心理学家葛莱丝(Shirley
Glass ) 女性外遇里,有四分之一都是感情,而不是肉体外遇的报告数据又从何得来?保妮·韦
尔(Bonnie Eaker)博士认为,“事实上,‘心 灵的外遇’比单纯的肉体外遇来得更加具有背叛
性”。⒃
误区三:外遇,无伤大雅
不知从何时起,外遇开始有了类似于“激情”、“玩玩”、“春宵一夜”、“一夜风流”……
的昵称。而且,人们也愈来愈习惯于用这些字眼来称呼外遇。找寻外遇,更是一种潮流与“时髦”。
在涉及外遇的交谈中,愈来愈多的谈话者的神情不再凝重,剩下的只是些轻描淡写和不以为然。在
许多人看来,尤其是相当部分的男性外遇者,外遇成了逢场作戏的代名词。然,“激情”也好,
“一夜风流”
也罢,带来的是让人们更加无所顾忌地去追求和纵容外遇的发生。
有人开始叫嚣:“只要不伤害到任何人,有什么不可以的!”更有甚者认为应该把外遇看作是
对现代一夫一妻制婚姻的补充:从别处得到的性满足可以让当事人感到愉快,并借此弥补其在婚姻
中的不足,从而得以让婚姻继续存在,也即外遇的经历可以增进当事人既存的婚姻关系——外遇竟
成了挽救问题婚姻的一种方式!
但是,外遇真的只是逢场作戏,会无伤大雅吗?恐怕事实并非如此吧。否则,在历年各地对离
婚案件社会调查的原因分析中,单由外遇原因而导致离婚的比例就不应该在总体样本分析的各项原
因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学者们也不会得出,“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外遇都似乎是导致离婚
的罪魁祸首”⒄一说。话又说回来,哪怕是上文中可以被称之为“补充型”的外遇,寻找“补充”
的人,可能会对蒙在鼓里的爱人产生内疚感,这种内疚会对不稳定的婚姻有暂时的支撑作用,但从
长远看,它是绝对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
“婚姻中的问题将不能通过对责任和放弃的告诫来解决,也不可能通过使本能无限自由的告诫
来解决。”⒅外遇的发生,只会打击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甚至包括年幼的家庭成员在内,正像保
妮·韦尔(Bonnie Eaker)博士所言,“它们所造成的伤害常常是要好几代 人才能愈合”⒆。
或许,它会在你平淡、乏味的生命中显得格外的璀璨,可是它,带给你的家人的伤害可能亦是
无以估计的。记住,这伤害的威胁,永远是与外遇同在。
四,外遇:鲜为人知的理由
话已及此,试问:外遇,到底因何而产生呢?
如果说,一直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外遇产生的理由归结为夫妻婚后生活多年的寂寞、单调、不
能沟通,处于无爱状态,而且我们也曾经乐意去接受这样的解说的话,今天,在外遇现象泛滥成灾
之际,我们是绝不能满足于这些个简单的理由。除了爱情,外遇真的就没有了别的理由了吗?不。
且让我们耐下心来,抽丝剥茧,慢慢找出那些鲜为人知的理由吧。
理由一:婚前的隐忧
在出现外遇现象的所有家庭中,对很多家庭而言,外遇的种子可能最早是在婚前就播种下的。
虽然,我们一直高唱着要“因为爱而结婚”的主旋律,但在现实中也不乏变调的曲子的传唱。不健
全的婚姻动机往往就是婚后发生外遇的种子。
所谓不健全的婚姻动机主要有:
一,出于对现实的考虑。或是为了金钱、分房、调动等现实利益而结婚的,或是遵从家庭的压
力
统的角色。
从当代看,科学史上三个最伟大的人——马克思、爱因斯坦和弗洛伊德,也均与外遇有过牵连:
马克思很伟大,但他有也过外遇;爱因斯坦呢,以传统的眼光来看,简直就是个花花公子,两次的
婚姻仍不能让其感到满足,广交女友一直是他所热衷的;而弗洛伊德,却对他小姨子有着超越妻子
的深厚感情。
所以,不妨大胆断言:有婚姻就有了外遇。换言之,即外遇一直是以隐性或者变相的方式存在。
三,走出外遇的误区
尽管,随着外遇现象在社会生活中的层出不穷,对于外遇一词,我们也有愈来愈多的接触与熟
识,但不可否认的是,对其我们依然不十分了解。在我们中的相当多人,恐怕至今对其仍存在着理
解上的误区。那么,出于对问题本身的了解和更好解决的目的,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借口,
停止想像,去纠正一些对外遇的根深蒂固的误解,去正本清源吧。
误区一:外遇,男人的专利
由于长久以来的蓄妾制度和希腊并不接受“双重专一”的原则(即配偶双方为对方唯一的性伙
伴),对已婚男女实行的是不同的约束:“已婚男子只是被禁止重婚;任何性关系都不会因他所承
担的婚姻的义务而不让逾越;他可以谈情说爱,光顾妓院,还可以与男孩相交——更不用说那些在
他家中由他摆布的男女奴隶”,“只有在妻子与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婚姻才会解
体” ⑽ 的存在,也许有不少人会这样子认为:在外遇的战场上,男人总是孜孜不倦的“偷腥馋
猫”,而女人则是黯然神伤的羔羊。
其实并非如此,日本著名学者国分康孝指出:“绝大多数配偶都有见异思迁的邪念”,见异思
迁“是人类的普遍心理”,“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⑾从现阶段所有的资料来
分析,在这场时隔多年女性才得以参与其中的“激情游戏”中,女性也正不甘落后地奋起直追,并
大有后来居上的趋势。上世纪40年代的第一部与第二部金赛性学报告(The Kinsey Institure New
Report on Sex )中六种不同的调查分析显示,约有37%的丈夫至少有一次外遇的经历;而另外九
份针对太太的调查则表明有29%的太太也至少是有过一次外遇的经历。⑿另据近日《深圳周刊》对
中国一些城市的离婚调查显示:女性因丈夫有第三者的占64.8%,男性因妻子有外遇的也达到了48.6
%;在对沈阳市1000对离婚夫妇所作的“对婚姻不满的原因”调查中,羡慕他人家庭或注意他人配
偶的比例为:男53%,女37%;与异性接触频繁的男32%,女41%;与他人有暧昧关系的男11%,
女29%。⒀
另,从理论上看,对于以往为何男性外遇在性别比例上一直占居主导地位的问题也是有很好的
解说的。外遇行为属于一种行为上的偏差或者不规范,解体理论!猧sorganization theory)认为,
女性 由于“接触非法事务的机会受到限制”、“所享有的机会比男性少很多”从而在统计数据上
表现为相对于男性的较少。社会控制理论(Social control theory )亦是以“女人整体上被家庭
与社会控制住” 的观点如此以为。⒁
今天,放眼望去,新一代年轻的女性,在不断增加的出外工作的机会中和面对着更多其他的男
人后,婚后出轨的比例正在节节攀升。正是:馋猫偷腥日,红杏出墙时。不得不承认的是,无论是
男人还是女人,都有拈花惹草之本性。外遇,也并非男人的专利。
误区二:外遇,只是为了满足性
弗洛伊德(Freud )在《性学三论》中用“性动力”、“性原欲”、“生的本能”和“埃洛斯”
等词汇表达了性作为一种内在冲动,乃是每个人和人类种族借以生存和发展的心理方面的根源和原
动力的含义;将其提高到“生的本能”的高度,更是意味着性在生命和生活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性,根植在个体的心灵中,是个体一生中一切心理因素的基本动力源泉。⒂基于这样的理论,也有
些人认为,在现今这个结束了长期以来严酷的性压迫和性禁锢的开放的年代里,人类长久压抑的性
欲终于可以爆发出来。更多的人开始或公开地、或不遗余力地去追求自身性的满足。愈来愈多在婚
姻中得不到性的满足的男人与女人们,逐渐把目光由婚内转向了婚外。所以,每每谈及外遇,相信
在芸芸众生眼里,它仍然被认为仅仅是出于满足性欲的目的,尤其对男人而言。他们认为,搞外遇
就是单纯为了性。
但是,外遇,真的只是为了满足于性吗?果真如此的话,可否试想一下,“精神出轨”、“意
念走私”或者叫“心灵的外遇”一说又从何而来呢?1985年巴尔的摩的心理学家葛莱丝(Shirley
Glass ) 女性外遇里,有四分之一都是感情,而不是肉体外遇的报告数据又从何得来?保妮·韦
尔(Bonnie Eaker)博士认为,“事实上,‘心 灵的外遇’比单纯的肉体外遇来得更加具有背叛
性”。⒃
误区三:外遇,无伤大雅
不知从何时起,外遇开始有了类似于“激情”、“玩玩”、“春宵一夜”、“一夜风流”……
的昵称。而且,人们也愈来愈习惯于用这些字眼来称呼外遇。找寻外遇,更是一种潮流与“时髦”。
在涉及外遇的交谈中,愈来愈多的谈话者的神情不再凝重,剩下的只是些轻描淡写和不以为然。在
许多人看来,尤其是相当部分的男性外遇者,外遇成了逢场作戏的代名词。然,“激情”也好,
“一夜风流”
也罢,带来的是让人们更加无所顾忌地去追求和纵容外遇的发生。
有人开始叫嚣:“只要不伤害到任何人,有什么不可以的!”更有甚者认为应该把外遇看作是
对现代一夫一妻制婚姻的补充:从别处得到的性满足可以让当事人感到愉快,并借此弥补其在婚姻
中的不足,从而得以让婚姻继续存在,也即外遇的经历可以增进当事人既存的婚姻关系——外遇竟
成了挽救问题婚姻的一种方式!
但是,外遇真的只是逢场作戏,会无伤大雅吗?恐怕事实并非如此吧。否则,在历年各地对离
婚案件社会调查的原因分析中,单由外遇原因而导致离婚的比例就不应该在总体样本分析的各项原
因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学者们也不会得出,“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外遇都似乎是导致离婚
的罪魁祸首”⒄一说。话又说回来,哪怕是上文中可以被称之为“补充型”的外遇,寻找“补充”
的人,可能会对蒙在鼓里的爱人产生内疚感,这种内疚会对不稳定的婚姻有暂时的支撑作用,但从
长远看,它是绝对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
“婚姻中的问题将不能通过对责任和放弃的告诫来解决,也不可能通过使本能无限自由的告诫
来解决。”⒅外遇的发生,只会打击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甚至包括年幼的家庭成员在内,正像保
妮·韦尔(Bonnie Eaker)博士所言,“它们所造成的伤害常常是要好几代 人才能愈合”⒆。
或许,它会在你平淡、乏味的生命中显得格外的璀璨,可是它,带给你的家人的伤害可能亦是
无以估计的。记住,这伤害的威胁,永远是与外遇同在。
四,外遇:鲜为人知的理由
话已及此,试问:外遇,到底因何而产生呢?
如果说,一直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外遇产生的理由归结为夫妻婚后生活多年的寂寞、单调、不
能沟通,处于无爱状态,而且我们也曾经乐意去接受这样的解说的话,今天,在外遇现象泛滥成灾
之际,我们是绝不能满足于这些个简单的理由。除了爱情,外遇真的就没有了别的理由了吗?不。
且让我们耐下心来,抽丝剥茧,慢慢找出那些鲜为人知的理由吧。
理由一:婚前的隐忧
在出现外遇现象的所有家庭中,对很多家庭而言,外遇的种子可能最早是在婚前就播种下的。
虽然,我们一直高唱着要“因为爱而结婚”的主旋律,但在现实中也不乏变调的曲子的传唱。不健
全的婚姻动机往往就是婚后发生外遇的种子。
所谓不健全的婚姻动机主要有:
一,出于对现实的考虑。或是为了金钱、分房、调动等现实利益而结婚的,或是遵从家庭的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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