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问题研究(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而结婚的,或是为了逃离原有家庭的虐待而结婚的,或是因为一时与之冲动发生了性关系、出于
对对方负责任的心态而结婚的“承担责任的婚姻”;
二,由于心理的偏差。或是明知对方有缺点或毛病,却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造对方而结婚的,
或是同情、可怜对方的处境而结婚的“人道主义的婚姻”,或是因自己年纪大了,忍受不了单身生
活的寂寞而结婚的,或是失恋后为了报复对方而结婚的“洗辱的婚姻”,或是心中已有理想人选,
碍于对方已情有独钟而漫不经心地另找一个而结婚的“寻找替身的婚姻”⒇……
在以上两种结婚的动机中,不难看出的是,都不存在我们所谓的真正意义上的爱。有的仅是贪
婪、恐惧、怜悯、愤怒……这些东西在婚前被当事人误认为就是“爱”。然而,一旦婚后,当其明
白自己当初的选择并非出于爱时,当事人又会把外遇的发生误认为是“真爱”的来临。同样的场面
与剧情在我们身边一幕幕反复地上演着。如果说,把当事人在婚前对于“爱”的意义理解上的偏差
称之为对婚姻的误读的话,那么,当事人在婚后再次误把外遇当成真爱就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对婚姻
的“双重误读”。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Carl R. Rogers)提出,婚姻的问题在于
人丧失了 真自我,恋爱、结婚都不是出于自己真正的内在本质——对真爱的渴求去做的,所以婚
后出问题总是难免。
理由二:报复,报复
在世人眼中,外遇通常会与沁人肺腑的罗曼蒂克的爱相挂钩。
外遇总是被认为是对真爱的渴望。可谁人能料想到,报复也曾是外遇的一种理由。
在这种“以牙还牙”的外遇世界里,女性不同以往地扮演了主要的角色。美国著名两性问题专
家凯萝·包特温(Carol Botwin) 在四百位女性外遇者的坦言感情走私心曲的基础上得出:“女
人外遇,通常是为了报复丈夫的不忠”①。外遇显然是成为了女人反抗的一种方式。凯萝·包特温
还发现,女人,或是纯粹因为得知自己的丈夫与别的女人有一腿后,感到自尊严重受损,出于急切
渴望证明自己还是有人要的目的;或是由于丈夫在平时的生活中态度恶劣、行为粗暴,或疑心病太
重,面对丈夫的种种批评,积极期望获得旁人赞许和理解的原因;或是出于痛恨丈夫工作成狂、酗
酒,家庭死板的理由,会选择踏上外遇这条不归路。而且,在这类报复性的外遇中,女性常会在外
遇发生之前作被逮到的打算,女性也会为了挑起外遇而主动地向她的同事或朋友献殷勤,比方说向
异性送花、送礼物——这些原本都是男性的所作所为。
报复性的外遇,往往是危机四伏,一经发现,整个婚姻必定土崩瓦解,毫无复合的可能性的存
在。这是与寻常意义上的外遇截然不同的一种。
理由三:心理的失调
爱情,当然是诱发外遇的一个家喻户哓的需要。小说、影视剧中,它总是不忠行为最堂皇的肇
因。它,突如其来,宛如洪水猛兽,让无辜者完全无力抗拒,因而无罪地做出些不忠的行为。
诚然,程超泽指出,爱情是诱发外遇的主因这一描述是与其大量调查的事实有很大的出入的—
—“爱情其实是相当少见的出轨肇因……狂热的痴情完全是心理失调的结果”。②换言之,即有相
当的人,是由于他们既有的人格失调或人格发展的缺失,在适合的机会中,不论是否在强烈乏味感
的推波助澜下,也会走向外遇的生活。
他们的婚姻生活通常是快乐的,起码也不是不快乐的;他们对既有婚姻的态度一般来说是满意
的,至少他们也是想不出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的。面对这种时时萦绕心头的情结,他们或用否认其
存在的方式或过度自炫的方式来逃避,或用愤怒的方式把矛头瞄准别人的方式去缓解。外遇,被认
为是其调适自身不适情绪的惯用方式。所以说,这部分人,通常是激情过后春梦无痕,一曲终了,
再谱新歌,终日在外遇的圈子里跌爬滚打。
理由四:遗传所为
在保妮·韦尔(Bonnie Eaker)与路斯·温特尔(Ruth Winter ) 的眼中,“外遇几乎都是
家族性的问题”,当然“外遇不像高血压或青光眼会自基因里遗传给下一代,但却以细腻难察的方
式,影响下一代的心理及情感。”③在不少走到外遇这一步的家庭中,去考察夫妻双方的父母及长
辈,通常会发现在一方甚至于两方的父母或长辈的婚姻上曾经出现过类似的问题。外遇何故有遗传
性这一说呢?
一方面,有外遇的父母,或出于罪恶感,或出于其它的情绪,是无暇再分出充裕的时间来全身
心地照顾其子女,这一点是很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的;另一方面,当一个人在年幼时期,就
已经敏锐地察觉到这些不寻常的电波——譬如父母间相互的叫骂、偷情、对立、冷漠的话,当他
(或她)成年了,并且有了自己的家庭之后,他(或她)会在自己的婚姻稍有不适时就去选择逃避
——外遇。对他(或她)来说,外遇的发生会变得相当的轻意,而并非是在常人眼中的什么需要经
过相当长的时间考虑后才作出的痛苦的诀择。因为,他(或她)对这样的举动早已习以为常,至少
是不会惊讶了。
必须明确的是,父母发生外遇的孩子,从来是不会从被抛弃的恐惧中走出来的,心中的羞愧与
罪恶感也将无法根除的,他(或她)会用他(或她)一生的时间来重复父母的错误。
所以,不管,我们是如何反复地去思考:“新世纪里我们的爱情和婚姻怎么了?”或是“果真
岁月无情,爱情命短?”或是“果真日久的婚姻已看不见一路欢歌笑语,一程花香满径的情景?”
或是“是什么在蚕食我们消魂蚀骨的爱情?”或是“是什么在愚弄我们白头偕老的婚姻?”或是
“难道真象余秋雨先生所说的那样: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已经失落,道德操守已经滑坡?”……这样
的问题,不得不承认的是,外遇,就是这样悄然地在我们身边一天天地发生着。也无论,我们是如
何地对待外遇,到底应该抱着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呢?是宽恕、理解?还是坚决地予以法律上的惩治?
外遇的世界依然离得我们的生活那么的近。面对外遇,我们似乎措手无策了。
当然,前人的研究与发现也给了我们相当多的角度去观察外遇。除了无爱,外遇有着更多不为
人知的理由。有时,外遇也不一定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如果你能了解外遇的真实面目,你会发现:
外遇,本身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在外遇发生后,作为当事人,应该如何去处理与善后。或宽恕接受、
或就此作一了断,其实都无所谓。
关键的是你将不会再被强迫地重蹈覆辙,你将不再畏畏缩缩地把自个儿躲藏起来,你的生命将
从阴暗中走向阳光……
对对方负责任的心态而结婚的“承担责任的婚姻”;
二,由于心理的偏差。或是明知对方有缺点或毛病,却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造对方而结婚的,
或是同情、可怜对方的处境而结婚的“人道主义的婚姻”,或是因自己年纪大了,忍受不了单身生
活的寂寞而结婚的,或是失恋后为了报复对方而结婚的“洗辱的婚姻”,或是心中已有理想人选,
碍于对方已情有独钟而漫不经心地另找一个而结婚的“寻找替身的婚姻”⒇……
在以上两种结婚的动机中,不难看出的是,都不存在我们所谓的真正意义上的爱。有的仅是贪
婪、恐惧、怜悯、愤怒……这些东西在婚前被当事人误认为就是“爱”。然而,一旦婚后,当其明
白自己当初的选择并非出于爱时,当事人又会把外遇的发生误认为是“真爱”的来临。同样的场面
与剧情在我们身边一幕幕反复地上演着。如果说,把当事人在婚前对于“爱”的意义理解上的偏差
称之为对婚姻的误读的话,那么,当事人在婚后再次误把外遇当成真爱就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对婚姻
的“双重误读”。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Carl R. Rogers)提出,婚姻的问题在于
人丧失了 真自我,恋爱、结婚都不是出于自己真正的内在本质——对真爱的渴求去做的,所以婚
后出问题总是难免。
理由二:报复,报复
在世人眼中,外遇通常会与沁人肺腑的罗曼蒂克的爱相挂钩。
外遇总是被认为是对真爱的渴望。可谁人能料想到,报复也曾是外遇的一种理由。
在这种“以牙还牙”的外遇世界里,女性不同以往地扮演了主要的角色。美国著名两性问题专
家凯萝·包特温(Carol Botwin) 在四百位女性外遇者的坦言感情走私心曲的基础上得出:“女
人外遇,通常是为了报复丈夫的不忠”①。外遇显然是成为了女人反抗的一种方式。凯萝·包特温
还发现,女人,或是纯粹因为得知自己的丈夫与别的女人有一腿后,感到自尊严重受损,出于急切
渴望证明自己还是有人要的目的;或是由于丈夫在平时的生活中态度恶劣、行为粗暴,或疑心病太
重,面对丈夫的种种批评,积极期望获得旁人赞许和理解的原因;或是出于痛恨丈夫工作成狂、酗
酒,家庭死板的理由,会选择踏上外遇这条不归路。而且,在这类报复性的外遇中,女性常会在外
遇发生之前作被逮到的打算,女性也会为了挑起外遇而主动地向她的同事或朋友献殷勤,比方说向
异性送花、送礼物——这些原本都是男性的所作所为。
报复性的外遇,往往是危机四伏,一经发现,整个婚姻必定土崩瓦解,毫无复合的可能性的存
在。这是与寻常意义上的外遇截然不同的一种。
理由三:心理的失调
爱情,当然是诱发外遇的一个家喻户哓的需要。小说、影视剧中,它总是不忠行为最堂皇的肇
因。它,突如其来,宛如洪水猛兽,让无辜者完全无力抗拒,因而无罪地做出些不忠的行为。
诚然,程超泽指出,爱情是诱发外遇的主因这一描述是与其大量调查的事实有很大的出入的—
—“爱情其实是相当少见的出轨肇因……狂热的痴情完全是心理失调的结果”。②换言之,即有相
当的人,是由于他们既有的人格失调或人格发展的缺失,在适合的机会中,不论是否在强烈乏味感
的推波助澜下,也会走向外遇的生活。
他们的婚姻生活通常是快乐的,起码也不是不快乐的;他们对既有婚姻的态度一般来说是满意
的,至少他们也是想不出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的。面对这种时时萦绕心头的情结,他们或用否认其
存在的方式或过度自炫的方式来逃避,或用愤怒的方式把矛头瞄准别人的方式去缓解。外遇,被认
为是其调适自身不适情绪的惯用方式。所以说,这部分人,通常是激情过后春梦无痕,一曲终了,
再谱新歌,终日在外遇的圈子里跌爬滚打。
理由四:遗传所为
在保妮·韦尔(Bonnie Eaker)与路斯·温特尔(Ruth Winter ) 的眼中,“外遇几乎都是
家族性的问题”,当然“外遇不像高血压或青光眼会自基因里遗传给下一代,但却以细腻难察的方
式,影响下一代的心理及情感。”③在不少走到外遇这一步的家庭中,去考察夫妻双方的父母及长
辈,通常会发现在一方甚至于两方的父母或长辈的婚姻上曾经出现过类似的问题。外遇何故有遗传
性这一说呢?
一方面,有外遇的父母,或出于罪恶感,或出于其它的情绪,是无暇再分出充裕的时间来全身
心地照顾其子女,这一点是很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的;另一方面,当一个人在年幼时期,就
已经敏锐地察觉到这些不寻常的电波——譬如父母间相互的叫骂、偷情、对立、冷漠的话,当他
(或她)成年了,并且有了自己的家庭之后,他(或她)会在自己的婚姻稍有不适时就去选择逃避
——外遇。对他(或她)来说,外遇的发生会变得相当的轻意,而并非是在常人眼中的什么需要经
过相当长的时间考虑后才作出的痛苦的诀择。因为,他(或她)对这样的举动早已习以为常,至少
是不会惊讶了。
必须明确的是,父母发生外遇的孩子,从来是不会从被抛弃的恐惧中走出来的,心中的羞愧与
罪恶感也将无法根除的,他(或她)会用他(或她)一生的时间来重复父母的错误。
所以,不管,我们是如何反复地去思考:“新世纪里我们的爱情和婚姻怎么了?”或是“果真
岁月无情,爱情命短?”或是“果真日久的婚姻已看不见一路欢歌笑语,一程花香满径的情景?”
或是“是什么在蚕食我们消魂蚀骨的爱情?”或是“是什么在愚弄我们白头偕老的婚姻?”或是
“难道真象余秋雨先生所说的那样: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已经失落,道德操守已经滑坡?”……这样
的问题,不得不承认的是,外遇,就是这样悄然地在我们身边一天天地发生着。也无论,我们是如
何地对待外遇,到底应该抱着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呢?是宽恕、理解?还是坚决地予以法律上的惩治?
外遇的世界依然离得我们的生活那么的近。面对外遇,我们似乎措手无策了。
当然,前人的研究与发现也给了我们相当多的角度去观察外遇。除了无爱,外遇有着更多不为
人知的理由。有时,外遇也不一定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如果你能了解外遇的真实面目,你会发现:
外遇,本身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在外遇发生后,作为当事人,应该如何去处理与善后。或宽恕接受、
或就此作一了断,其实都无所谓。
关键的是你将不会再被强迫地重蹈覆辙,你将不再畏畏缩缩地把自个儿躲藏起来,你的生命将
从阴暗中走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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