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文艺社会学——文艺学学科发展的一种构想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内容提要:文化研究是在文艺社会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文化诗学,其实就是一种现代形态的文艺社会学。文化研究和文艺社会学在方法论并无高下优劣之分,"走向文化诗学"和"重建文艺社会学"可以并行不悖。为了协调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之间的紧张关系,更为了应对当下文艺实践所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重建文艺社会学是必要的。文艺社会学有社会学分支和文艺学分支之分,有技术的、批判的、实践的类型之别。面对全球化语境中西方文化制品的渗透与倾销,当前特别要加强实践型文艺社会学的研究。


       近些年来,由于文化研究的冲击,文艺学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研究对象的泛化、研究方法的游移、学科边界的模糊和学科独立性的动摇,导致了学科性质的困惑和学科前景的迷茫。面对文化研究的强劲势头,"转向"说、"跟风"说、"劫持"说、"终结"说、"拯救"说、"扩容"说、"侵占"说、"跨学科"说、"大杂烩"说、"国际化"说、"殖民化"说,以及究竟是"文化研究遭到文学研究的劫持",还是文化研究"入侵""劫持"了文学研究?可谓歧见蜂起,异说纷呈。"冷战",有持续升温之势。
       为了协调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之间的紧张关系,更为了应对当下中国文艺实践所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谋求文艺学在全球化语境中多元化、多样化发展的思路和可能,我认为重建文艺社会学,是必要的。  
       提出"重建文艺社会学",并非我的发明。至少在2001年4月的扬州会议上,陶东风先生即有过明确主张。尽管我把80-90年代的文艺社会学研究统称为"学科重建期"  ,并把再提"重建"的目标之一,定位于承传上个世纪的未竟事业。但本文之缘起,仍可视为对陶氏话题的展开与延伸。
       一、  文化研究和文艺社会学
       文艺社会学和文化诗学
       文化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先是作为文艺社会学,继尔是作为艺术文化学介绍到国内的。1995年大连"文化研究:中国与西方"国际研讨会后,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是把它当作一种"跨学科跨文化研究"。1997年,乐黛云先生仍将其视为"跨学科文学研究"和"跨文化文学研究"  。此后,尤其是1999年南京"世纪之交:文论、文化与社会"学术会议后,文化研究发展迅猛。据最新资料介绍:始于20世纪60年代英国伯明翰学派流行文化的研究方法,目前已经应用于全球。而国外最有名的人文网站"Voice  of  Shuttle"对文化研究的界定是:"文化批判主义/理论和社会学、传媒研究、后殖民主义研究、经济学、文学以及其他代表了当代人文主义领域中’文化’层面领域的交叉点"  。尽管究竟何为文化研究,学界仍有不同意见,但可以肯定地说,作为具有全球性的学术文化思潮,文化研究既是在文学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同时也将文学研究泛化、策略化、意识形态化了。
       关于文化研究和文艺社会学研究的渊源关系,文化研究的创始人理查德·霍加特有过清晰表述。他不但认为作为文化研究的"当代文化社会学"是对"传统称为文艺社会学或文化社会学的领域"的扩展,而且提出了应该把"文学社会学"当作"当代文化研究的一个分支"的思路与构想。  而他关于当代文化研究所应该关注的五大问题  ,其实也无一不在文艺社会学的研究范围之内。唯其如此,阿兰·舒特尔华斯在论及早期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学术宗旨时曾明确指出:"在’中心’里这些是很一致的:为了开展文学的社会学研究或大众文化与大众媒介的社会学研究……对于这个中心来说,很明显的一项任务即是培养在文学批评中的社会学家。"约翰·科纳在《作为社会学的批评:解读媒介》中也强调:"’文化研究’是在社会-文学的考察中形成的,继而在理查德·霍加特和雷蒙德·威廉斯的著作中得到重要的发展。"  
       文化研究的著名学者如此看法,文艺社会学专家又如何见识?
       法国著名文艺社会学家埃斯卡皮曾根据韦勒克、沃伦的《文学原理》,把文学社会学研究归纳为三种:作家社会学、作品社会学、公众社会学。他认为:三种学说中,第二种源远流长并发展很快。而"理查德·霍加特及其伯明翰现代文化研究中心的功绩在于专攻这一课题的另外两个方面,这一总体态度的特征就是从文学出发,通过社会学的方法,达到一种社会化的文学。"          德国学者西尔伯曼,也把文化研究当作文艺社会学研究的新发展,将雷蒙德·威廉斯的《文化和社会,1780-1950》(1958)、R·霍加特《文学的用途》(1956)与《文学和社会学》(1966)等著作,作为重要的文艺社会学文献加以推介。而英国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和法国波尔多"文学和大众艺术技术研究所",也被同样作为国际著名的文艺社会学研究机构而加以列举。
       无论从学理的角度还是从学科史的角度看,文化研究和文学研究,特别是和文艺社会学研究的历史/逻辑关联性,应该是没有疑义的。
       那么,文化诗学和文艺社会学关系如何?
       由于文化诗学本身就是新历史主义的别称,是格林伯雷对新历史主义的另一种命名;而新历史主义,既是文化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有"现代形态"的文艺社会学。
       基于担心随着文化研究的研究对象漫无边际地泛化,从而使建立在"文学文本"研究基础上的文学理论,有失去起码的学术品格和学科独立性的危险,北师大文艺学研究中心提出了建立"文化诗学"的理论构想。早在南京会议上童庆炳先生《文化诗学是可能的》,便引起了我的极大关注;《文学评论》2001年第6期"文化诗学"研究专辑,更给人以中流击水力挽狂澜之感。在文艺学何为?文艺学何能?文艺学何去何从似乎越来越不明朗的学术语境中,倡导一种既立足于文学本位,又具有视界融合特点的"文化诗学"范式,是适时的,极具建设意义的。
       不过,在倡导"文化诗学"之时,又以"文化研究"来贬斥"文艺社会学",却有点使人不得要领,匪夷所思。
       作为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种"教义"的文化诗学,尽管在理论上有些"无法定论",有点"说不清道不明",但可以肯定的是,新历史主义之"新"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它对不同理论视域/体系/原则/方法所持的具有包容性的"开放的态度"。为了更加有效地探讨资本主义文化中艺术与社会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福柯主义和欧洲(尤其是法国)的人类学和社会理论等等,都成为文化诗学的资源。用格林伯雷的话来说,即"都对我自己的文学批评实践的形成发生过作用"。有论者将文化诗学的理论假设归纳为"新历史观"、"文本的阐释"和"文本的扩张"三大特点  ,是精当的。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其"文本的阐释"绝不仅仅是"审美"的,甚至主要不是"审美"的。它重视的是"文本"和"语境"的关系。而在对这种关系的阐释中,他们所喜欢使用的又偏偏是那种不但"无诗意",甚至根本就是"反诗意"的商业化术语。正如格林伯雷所言:"艺术作品是一番谈判以后的产物,谈判的一方是一个或一群创作者,他们掌握了一套复杂的、人所公认的创作成规,另一方则是社会机制和实践。为使谈判达成协议,艺术家需要创造出一种在有意义的、互利的交易中得到承认的通货。"          他们之所以要用"流通"、"谈判"、"交换"之类的商业隐喻来阐释文本,是基于有意识地要解构经济和非经济的二分法,借以"说明似乎是最不沽名钓誉、远离铜臭的高尚实践(包括艺术),其实也在最大限度地谋求物质或象征的利润。上层建筑不只是单纯地受经济基础的支配,它也参与了经济基础的构成。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新历史主义企图找出社会流通的踪迹是如何被抹擦掉的。"  而这一学术旨趣和目标,恰恰是西方现代文艺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立场之一。
       当然,"新兴的文化研究与原来的文艺社会学已经有很大的不同"  。但必须强调和补充的是:第一,与"原来的"文艺社会学有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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