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社会变革与租佃斗争——以16—18世纪赣南山区为中心[1](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与此相应,赣南的主佃关系也出现了转折性的变化。


三、 主佃关系演变与租佃斗争

早在成化年间,赣南当地大户就有招佃仆耕种的作法:“南、赣二府地方,地广山深,居民颇少。有等豪富、大户不守本分,吞并小民田地,四散置为庄所。邻境小民畏差徭,携家逃来,投为佃户,或收充家人。种伊田土,则不论荒熟,一概逼取租谷。借伊钱债,则不论有无,一概累算利息。少弗其意,或横加摧楚,……访得南、赣二府地方大户并各屯旗军,多有招集处处人民佃田耕种,往往相聚为盗,劫掠民财。”[27] 可见,明初赣南“地旷人稀”,人少地多,劳动力缺少,所以“豪富、大户”才招收佃户,“四散置为庄所”,佃耕土地。前已申论,明代窝藏流民是“非法”行为,这些被赣南当地大户收留的流民显然没有被官府登记,而是成为大户的家丁和佃户,受当地大户的控制和盘剥,甚至成为大户为盗的基本力量。这种当地大户利用逃移佃户勾结为盗情况相当普遍,《明实录》称:“江西盗之起由赋役不均。官司坐派税粮等项,往往徇情畏势,阴佑巨害,贻害小民,以致穷困无聊,相率为盗。而豪家大姓假以佃客等项名色窝藏容隐,及至事发,曲为打点脱免,互相仿效,恬不为怪。”[28] 海瑞在著名的《兴国八议》中认为赣中流民“佃田南赣者十之一,游食他省者十之九”,[29] 可见,赣中一带流民进入赣南佃耕土地明万历年间已较普遍。除了赣中一带的流民之外,还有不少闽粤流民成为赣南的佃户。明末清初宁都土著魏礼回忆说:“宁都属乡六,上三乡皆土著,故永无变动。下三乡佃耕者悉属闽人,大都建宁宁化之人十七八,上杭、连城居其二三,皆近在百余里山僻之产。”[30]

因此,从明中期开始,就有不少进入赣南的流民成为赣南的佃户,他们佃耕土地,受当地大户控制,且有可能被大户利用为盗。土著则凭藉其对土地山林等资源控制的优势地位,依靠外来佃户的力量耕种土地。

明中期以来,赣南虽掀起了开发山区的热潮,但与喧闹的山区开发景象相反的是,部分地区由于人户逃离而导致相对荒凉。海瑞描述以兴国为代表的赣南情况时说:“兴国县山地全无耕垦,姑置勿计。其间地可田而未垦,及先年为田近日荒废,里里有之。兼山地耕植尚可万人。岁入所资七、八万人,绰绰余裕也。访之南、赣二府,大概类兴国。”[31] 相对开阔的可资耕垦的土地,不仅招来许多佃耕的流民,而且使田主即便收取较低的田租,也可维持不错的生计。魏礼解释明代的宁都田主可以很低的田租出租土地的原因时说:“盖自明嘉、隆、万、泰时,家给人足。素封者虽费重金,稍有赢余足矣。”[32] 明末清初一些地方遭受兵乱,土地荒废,此时招募佃人耕种,地主往往亦会不计较田租。明末清初时另一位宁都土著描述当时情形道:“至明末国初二三十年,抄抢荼毒,迄无宁日,土田抛荒,由来旧矣。康熙丁巳,韩逆驻境,大兵相持者六月,死亡逃窜,户籍一空,所有出塅田亩,召佃耕作,尚须帮以牛租禾种,此时岂有顶退哉?山庄之田荒久无耕,渐渐召人开垦,不拘阔狭,随意交租,以为输纳之助”。[33]

由于明代土著始终保持着对土地和科举考试等方面的优势地位,明中后期,赣南的主佃关系基本上仍可以说是主从佃附,田主并有欺压佃户的情况,田主的优势地位也使主佃关系基本维持了比较和平的局面。随着明末清初社会动乱的加剧和流民的大量涌入,原来比较稳定的主佃关系开始了根本的逆转,其具体表现乃是以宁都、石城、瑞金、兴国、雩都等地为中心的租佃斗争此起彼伏,难以平息。[34]

早在明末清初,所谓“闽、广之人”就已在赣南进行抗租斗争。道光《石城县志》载曰:“顺治二年乙酉九月,石马下吴万乾倡永佃,起田兵。本邑旧例,每租一石收耗折一斗,名为桶面。万乾借除桶面名,纠集佃户,号田兵。凡佃为之愚弄响应。初辖除桶面,后正租止纳七八,强悍霸佃,稍有忤其议者。径掳入城中。邑大户土著为多,万乾恐不能胜,又要联客纲头目郑长春、李诚吾、连远候,结党惑众,名纲义约。王振初名集贤会,纠宁都、瑞金、宁化等处客户,一岁围城六次,城外及上水乡村毁几烬,巡检署俱毁。”[35] 瑞金县也受石城影响,掀起“田兵”运动:“顺治三年春,瑞金贼何志源、沈士昌纠众作乱,号田兵。”[36] 康熙十三年的“甲寅之乱”,“田贼”又乘机而起,导致赣南一度荒凉。以宁都为例,乾隆《宁都县志》记曰:“国朝顺治五年三月戊子,温应宣招集客纲入寇攻城。……康熙十三年甲寅,曾若千通叛逆,自署总兵,领众数千攻宁城。……,宁人散居山砦,城内萧条。……闽广客民流寓宁邑赁耕,聚党竟至猖獗。康熙戊辰间,李矮、李满、王焕英等恃众抗租,田主莫敢谁何,遂据砦行劫。贡生彭荣仁、邓珣,武举曾先定相继鸣官,邑令李聘袒护。”[37]

上引文中提及的康熙戊辰年(1688)发生的抗租斗争过程中,知县袒护佃户,宁都土著名流魏礼写信给知县申论田贼作乱之危害,这封信即常为后来的研究者所引用的《与李邑侯书》。在这封信中,魏礼提出“田贼”问题的严重性:“今宁都大害,首在田贼。……夫田贼火人之居,淫人妻女,妄斩刈人,杀越人于货,絷人索赎。”[38] 信中的“田贼”就是抗租的佃农,魏礼认为,“田贼”乃“阳都大害”,在宁都境内无恶不作,对土著构成极大威胁。

清初赣南“田兵”起事有二个方面是值得注意。其一,田兵主要由闽粤籍流民组成,且根据地缘和业缘建立了自己的组织,例如“客纲”、“集贤会”等,形成当时社会的一大力量。[39] 正因为其力量难以忽视,石城的吴万乾才“联客纲头目郑长春、李诚吾、连远候,结党惑众,名纲义约”。[40] 即使佃户没有形成客纲这样的组织,也容易因倡乱者鼓动而形成与“田主”对立的集团,例如石城吴万乾“借除桶面名,纠集佃户”,“凡佃为之愚弄响应”。事实上,田主最担心的就是佃户结党起来反抗田主,“夫二十五都之忧,不在抗租而在结党,何则?抗欠之害不过一人一家,犹有控宪究治清楚。……又其甚者,立关会以神其聚散,设条禁以抗其田主。而按户派掠,借名公费,实则为取利肥家之计,而地方田主遂大受辖制矣。”[41] 森正夫认为,江西三县(即宁都、瑞金、石城)的移住民(即流民)大部分是佃户,亦有一部分非农民,他们具有较广泛的知识,组成“客纲”这样的民间组织。“客纲”和“寇”“贼”集团有密切联系,在土著社会秩序(即由王朝政府支持的,由乡绅士大夫统率的秩序)外存在。[42] 但是,由于明清鼎革之时,国家政权存在一定的真空,因而流民有可能与官府勾结在一起,打击土著。例如,瑞金县“田兵”知县“刘翼利其赂而主之”,“总兵周之蕃”“悉徇田贼所欲,竖碑县门,勒以为例”,乃是瑞金流民一度争取到官府支持的表现;[43] 魏礼之所以写信给“李邑侯”,也正是因为宁都知县支持了“田贼”的要求。因此,与其说流民集团是在官府和士大夫控制的秩序外存在,毋宁说流民与土著共处于同一地域社会,已形成对土著地位构成挑战的社会集团。

其二,田兵的发起者都以“均佃”、“除桶面”等变革租佃关系的口号来号召佃农。如“瑞金贼”何志源等人倡乱,何志源自己不是佃户,而是“皂隶”,同时起事的还有“应捕张胜,库吏徐矶,广东亡命徐自成、潘宗赐,本境惯盗范文贞等”,他们的口号是“旗帜号色皆书‘八乡均佃’,均之云者,欲三分田主之田,而以一分为佃人耕田之本。其所耕之田,田主有易姓,而佃夫无易人,永为世业”,一时之间响应者众,“故悍者倡先,懦者陪后,皆蚁聚入城,逼县官印‘均田贴’,以数万计。”[44] 道光《宁都直隶州志》认为,田兵起源于与赣南临近的福建汀州黄通的“较桶之说”:“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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