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的艺术境界论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摘要:庄子以“道”为逻辑起点,以寓言为载体,提出了一系列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的文艺主张,他对“道”与“言”、“大美”与“大象”、“虚”与“静”展开的反复论述,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艺术境界论体系。本文循着庄子理论的脉络.对其艺术境界的理论实质及后世的阐发作了简单梳理。
  关键词:古代文论;庄子;艺术境界
  
  庄子不仅有其丰富的创作实践,而且有其独到的文学见解。尽管庄子著作中直接谈论文学的地方很少,但其深刻而精辟的美学思想却直接启迪了后世的艺术创作和艺术评论。朱自清先生指出:庄子“提出的神的意念,影响后来的文学和艺术,创造和批评都极其重大。比起儒家,道家对于我们的文学和艺术的影响的确广大些。那‘神’的意念和通过了《庄子》影响的那‘妙’的意念,比起‘温柔敦厚’那教条来,应用的地方也许还要多些罢?”庄子的文艺思想极其丰富,现就其在艺术境界方面的论述作一初步探讨。
  何谓“境界。”许慎《说文解字》:“竟,乐曲尽为竟”;“界,竟也。”段玉裁注曰:“竟,俗本作境,今正。乐曲尽为竟,引申为凡边竟之称。”“界之言介也,介者,画也,画者界也,象四田界。”可见“境界”一语,本义是指有一定边界的空间,即今所谓“疆界”,如《孟子-梁惠王下》说:“臣始至于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几乎同时,“境”又用于指某种精神心态,《庄子·逍遥游》中说:“定乎内外之分,辨乎荣辱之境。”在中国古代文论中,多以“境界”论艺术,一方面用来揭示作者、作品的艺术特质及其所达到的艺术成就,另一方面用来指导读者如何欣赏作品。庄子虽未明确使用“境界”概念,但其文论中已经确立了有关艺术境界的理论基础。
  
  一、“道不可言”——语言具有天然的局限性
  
  “言”与“道”(或曰“意”)的关系,即语言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问题,本是哲学上的一种认识论,反映的是人的思维内容能否用语言充分、完全表达的问题。中国古代哲学家们对此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儒家主张言能尽意,道家则认为言不能尽意。这两种最大的哲学流派的观点给后世带来了极大影响,文艺理论也不能例外。长久以来,这也一直是中国文学理论批评中的热门话题。
  庄子继承了老子“不可致诘”的观点,阐发为“道不可言”,从而提出了一个关于语言表现力的著名表述:“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他认为,作为天地万物本原的“道”是超言超象、不可思议、不可表达的。这不仅是由于语言的局限性使然,而且是由于“道”本身所具有的不可言说性所致。因为道“视之无形,听之无声,于人论者,谓之冥冥,所以论道,而非道也。”所以“使道而可献,则人莫不献之于其君;使道而可进,则人莫不进之于其亲;使道而可以告人,则人莫不告其兄弟;使道而可以与人,则人莫不与其子孙”。在《庄子·天道》篇中,他讲了一个“轮扁斫轮”的故事:
  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斫轮于堂下,释椎凿而上,问桓公曰:“敢问公之所读者何言邪?”公曰:“圣人之言也。”曰:“圣人在乎?”公曰:“已死矣。”曰:“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桓公曰:“寡人读书,轮人安得议乎?有说则可,无说则死。”轮扁曰:“臣也以臣之事观之。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轮。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这一寓言告诉我们,轮扁长期斫轮的心得体会一一不徐不疾,这是无法用语言说清楚的。古之圣人的心得体会也一样,书本上所载的圣人之言,只是一种“糟粕”,而不能表达圣人心得之精微,这就是所谓之“言不尽意”。
  针对庄子这种道不可言传、言不能尽意的观点,有人指出:“如果文学批评者在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认识下进行作品的分析,就会流入恍惚迷离,或者感到无从着手。”其实,就像对待任何理论我们都要辩证分析一样,对庄子的这种观点我们也要结合他的其它论述加以分析。
  《庄子·秋水》篇中写道:……河伯曰:“世之议者皆曰:‘至精无形,至大不可围。’是信情乎?”北海若曰:“夫自细视大者不尽,自大视细者不明。夫精,小之微也;埒,大之殷也:故异便。此势之有也。夫精粗者,期于有形者也;无形者,数之所不能分也;不可围者,数之所不能穷也。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看来,并不是所有的事理都不能言传。庄子把对象分为有形——客观世界与无形——主观世界两种类型和粗、精、不期粗精三个层次,对对象的认识自然亦有三种境界。第一个是“物之粗”的境界,即宏观世界,这个境界是可以用语言来表达的,亦是可以通过语言来获得认识的。第二个是“物之精”的境界,即微观世界,在这个境界人的感官就难以去观察认识,只能用意识进行体察。第三个境界是“不期精粗”的境界,即相对于客观世界的精神世界,这样的非物质世界是无形无状的,因此无法用是“精”还是“粗”来反映,亦既不能言传又不能意致,这便是一种虚无的境界。在庄子看来,这第三种境界便是道的境界。道的本质是虚无,因此道不以言传。
  庄子“道不可传”的观点,源于他对“道”的本质的理解,是他对语言表现力局限性的客观分析,这种分析是对语言作为一种交流工具所必然具有的特性的冷静思考,从这个角度看,庄子的理论是符合语言规律的。
  
  二、“得意忘言”——欣赏作品贵在领会实质
  
  和“道不可言”、“言不尽意”相联系,庄子又提出了“得意忘言”的观点。从审美感受这个角度来看,我们理解“道不可言”是就语言的表现力而言的,“得意忘言”则是从语言的接受力方面来说的。 《庄子·外物》云:
  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显然,庄子把言辞看做达意的一种工具,但“言”本身又不等于就是“意”,因为“言”不能尽“意”,语言所能表达的只是丰富具体的思维内容的一部分。所以从接受者这方面来说,就要做到“得意而忘言”。所谓“忘言”,并不是排斥或抛弃言辞,而是指接受者在理解“意”的时候,不应拘泥于言辞所表达的范围,而应由此去领会和把握“言外”的部分,从而获得更为丰富和完整的“意”。庄子的深刻之处就在于,他发现言既然不能完全尽意,那么就不可执著于言,而应该通过言去捕捉意。“言”是人们得“意”的工具,“言”的目的在于“得意”,要“得意”就必须“忘言”。这种观点在《吕氏春秋·离谓》中有进一步的阐明:“夫辞者,意之表也。鉴其表而弃其
  意,悖。故古之人,得其意则舍其言矣。听言者以言观意也。听言而意不可知,其与挢言无择。”依《吕氏春秋》之见,言辞是用来表达言说者的意图的,而对言辞作出理解就是通过言辞去把握言说者的意图。单凭言辞还不足以决断事情,惟有把握了蕴含于言辞之中的意图,才可以做出决断,采取有效的行动。如果执著于言辞的字面意义,而忽视对言说者交际意图的把握,就会造成混乱,言语交际也就很难取得成功。
  庄子“得意而忘言”之说,对后世的艺术理论影响很大,“言”“意”之间的这种复杂关系,吸引了各时期玄学家们的广泛兴趣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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