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记》
诸72
1
全面考察郑良树所辑这些佚文,有以下问题:
1、重复。
17 秦王使人至,楚王贤之,恐其为楚用,以危秦也。昭子曰:“以王之德,与王之贤,因以遣之,楚王必为有外心去楚矣。”从其计,果如其言。
第79条实际与此条相同。
37 晋有大夫芬质
40 晋大夫芸贤
“晋有大夫芬质”,见《广韵》“芬”字下引。“晋大夫芸贤”见《元和姓篡》“芸”字下,云:“《风俗通》晋大夫芸贤,见《战国策》。”诸祖耿云:“疑与《广韵》所举之‘芬质’为一,形近而讹耳。岑仲勉《元和姓篡四校记》卷三第二九八页云:‘芸,《风俗通》晋大夫芸贤,见《战国策》。《通志》文全同,唯“芸”作“芬”。考《广韵》芬字下云,又姓,《战国策》晋有大夫芬质。《姓解》二,辨证亦作“芬质”,“芸贤”是“芬质”之讹,盖以“芬”冒“芸”也。’”[12]又张澍辑《风俗通·姓氏篇》引《氏族略》“质”作“贤”。则“芬”与“芸”、“质”与“贤”常因形似而互讹,“芬质”与“芸贤”可能即是一人。
2、有些佚文实际仍存于今本《战国策》并未佚去,而被误收为佚文。
66 乌不为乌,鹊不为鹊。
见于《韩策二》“史疾为韩使楚”章:“今盗贼公行,而弗能禁也,此乌不为乌,鹊不为鹊也。”
诸27 苏秦说孟尝君曰秦四塞之国也
见于《齐策三》“孟尝君将入秦”章,苏秦说孟尝君曰:“今秦四塞之国,譬若虎口,而君入之,……”
69 三人成虎,十夫操权;众口所移,无翼而飞。
此盖当时习语,故《魏策二》“庞葱与太子质于邯郸”章云:“夫市之无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此条见于《秦策三》“秦攻邯郸”章:“闻‘三人成虎,十夫揉椎,众口所移,母翼而飞。’”
9 苏秦曰:上下相怨,民无所聊。
《秦策一》“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章苏秦曰:“书策稠浊,百姓不足;上下相愁,民无所聊;明言章理,兵甲愈起”,《文选》李善注引此条当即引此。
68 走人充于庭,辟人施于涂。
《魏策四》“魏王与龙阳君共船而钓”章云:“今臣爵至人君,走人于庭,辟人于途。”《记篡渊海》所引此条盖即源于此。
34 楚绝齐,齐举兵攻楚,陈轸谓楚王曰:“不如以地东解于齐,而谋于秦矣。”
《秦策二》“楚绝齐齐举兵伐楚”章曰:“楚绝齐,齐举兵伐楚。陈轸谓楚王曰:‘王不如以地东解于齐,西讲于秦。”其最后一句在文字上虽有异,但总体上还是与所引佚文几乎一致,在文意上也没有差异。此条应是引于此。
65 中山大夫蓝诸
此条为《广韵》“蓝”字下引,“蓝诸”即中山的蓝诸君,《中山策》“中山与燕赵为王”章载蓝诸君事,鲍注:“蓝诸君,中山相也。”不知为何《广韵》称他为大夫,不过《广韵》所引重在人名“蓝诸”二字,至于他到底是相还是大夫,也许倒并不会特别在意,更何况《中山策》本身也并未明言蓝诸君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25 雍门周
此三字,《广韵》“门”字下引。雍门周,善于鼓琴,《文选》张孟阳《七哀诗》李善注引桓谭《新论》曰:“雍门周以琴见孟尝君曰:‘臣窃悲千秋万岁后,坟墓生荆棘,孤兔穴其中,樵儿牧竖,踯躅而歌其上,行人见之凄怆。孟尝君之尊贵,如何成此乎?’孟尝君喟然叹息,泪下承睫。”陆士衡《豪士赋序》李善注亦引桓谭《新论》曰:“雍门周以琴见孟尝君,孟尝君曰:先生鼓琴,亦能令文悲乎?对曰:臣窃为足下有所悲,千秋万岁后坟墓生荆棘,………”又《三国志·卻正传》裴松之注详引桓谭《新论》雍门周事;雍门周在《说苑·善说》中还被作“雍门子周”:“雍门子周以琴见乎孟尝君,……”;又还称作“雍门子”,《淮南子·缪称训》云:“雍门子以哭见孟尝君涕流沾缨”,俞樾云:“‘孟尝君’下,当更有‘孟尝君’三字,而今脱之。《览冥篇》曰:‘雍门子以哭见于孟尝君,已而陈辞通意,抚心发声,孟尝君为之增郗欤唈,流涕狼戾,不可止。’彼文再言孟尝君,故知此亦当同。不然,则涕流沾缨仍属雍门子而不属孟尝君,不见其感人之至矣。”刘文典曰:“俞说是也。《论衡·感虚篇》:‘雍门子哭对孟尝君,孟尝君为之于邑。’《论衡》所引儒者传书之言,多同《淮南》,知此文亦必重‘孟尝君’三字矣。”《论衡·明雩篇》亦载:“雍门子悲哭,孟尝君为之流涕。”又按《文选》陆士衡《于承明作兴士龙诗》注引此文作“雍门子以琴见孟尝君,涕流霑缨。”《汉书·景十三王传》“雍门子壹微吟,孟尝为之于邑。”如淳云:“雍门子以善鼓琴见孟尝君,先说万岁之后,高台既已颠,曲池又已平,坟墓生荆棘,牧竖游其上,孟尝君亦如是乎?孟尝君喟然叹息也。”[13]案:《齐策四》“鲁仲连谓孟尝君”章:
鲁仲连谓孟尝[君曰][[14]]:“君好士[未]也[[15]]。雍门[子]养椒亦,阳得子养[××][[16]],饮食、衣裘与之同之,皆得其死。”
这里鲍彪在“雍门”后补了“子”字,似较有理。若此“雍门子”果即善鼓琴之“雍门周”,则此条“雍门周”,亦不当作为《战国策》的佚文。
7 安陵丑
此条见《广韵》“陵”字下引。考之今本《战国策》,《楚策一》“江乙说于安陵君”章、《魏策四》“秦王使人谓安陵君”章并著安陵君事。“丑”与“君”形近易讹,疑此条是《广韵》传刻致误。亦非《战国策》之佚文。
3、有因理解错误,而误为《战国策》佚文者。
59 韩仲子
《史记·韩世家》司马贞《史记索隐》云:“《战国策》又有韩仲子,名遂”,据司马贞此言便以“韩仲子”为《战国策》佚文,显然不妥。案司马贞所言“韩仲子”,即“韩国的仲子”,即严遂,《韩策二》“韩傀相韩”章述韩国韩烈侯的宠臣严遂结交勇士聂政云:“于是严遂乃具酒,觞聂政母前,仲子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聂政惊,愈怪其厚,固谢严仲子,仲子固进,……”鲍彪注以“仲子”为严遂的字,故又称严仲子,非别有一韩仲子。
60 韩遂
此条仍是根据《史记·韩世家》司马贞《史记索隐》云“《战国策》又有韩仲子,名遂”而来,因为遍查《史记》,并未见到司马贞直接提及“韩遂”二字。参上条“59韩仲子”所驳。显然,此条也被误为《战国策》佚文。
61 侠累名傀
《史记·刺客列传》载:“濮阳严仲子,事韩哀侯,与韩相侠累有隙。”司马贞《索隐》云:“案《战国策》,侠累名傀。”此谓韩相侠累,他的名在《战国策》里叫作“傀”,称作韩傀,《韩策二》“韩傀相韩”章:“韩傀相韩,严遂重于君,二人相害也”云云,即《史记·刺客列传》所述聂政刺杀侠累事,所以《史记·韩世家》云“列侯三年,聂政杀韩相侠累。”司马贞《索隐》又为“侠累”解释说:“《战国策》作‘杀韩傀’,高诱曰‘韩傀,侠侯累也。’”可见此条“侠累名傀”并非《战国策》的佚文。
64 白圭为中山将,亡六城,君欲杀之,亡入魏。文侯厚遇之,还拔中山。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邹阳从狱中上书曰:“是以苏秦不信于天下,而为燕尾生;白圭战亡六城,为魏取中山。”《集解》引张晏曰:“白圭为中山将,亡六城,君欲杀之,亡入魏,文侯厚遇之,还拔中山。”《索隐》云:“案:事见《战国策》及《吕氏春秋》也。”张晏所云是解释《史记》“白圭战亡六城,为魏取中山”这一句话的,这里把《集解》所引张晏解释的话作为《战国策》佚文是不妥的。《索隐》所下案语,也只是说白圭战亡六城为魏取中山这一事件,在《战国策》及《吕氏春秋》中也有所记载,但在这里,我们很难肯定《史记》是否引用了《战国策》原文以及哪些文字是《战国策》中的原文,因此把它们确定为《战国策》的佚文,值得商榷。
事实上,仔细分析《史记》原文,张晏的解释是有问题的。《史记》所载如下:
是以苏秦不信于天下,而为燕尾生;白圭战亡六城,为魏取中山。何则?诚有以相知也。苏秦相燕,燕人恶之于王,王按剑而怒,食以駃騠;白圭显于中山,中山人恶之魏文侯,文侯投之以夜光之璧。何则?两主二臣,剖心坼肝相信,岂移于浮辞哉!
这里是说燕王对苏秦,魏文侯对白圭,君主对臣下剖心相信,君臣相知如此。虽然苏秦相燕时,燕人都对燕王说他的坏话,但燕王反而对这些说坏话的人发怒,而膳以苏秦珍奇之味;虽然白圭曾显赫于中山,又有中山人在魏文侯前谤白圭,但魏文侯还赐与白圭夜光之璧。所以“苏秦不信于天下,而为燕尾生;白圭战亡六城,为魏取中山”,这里当是白圭在魏时战亡六城,但仍为魏文侯所信最后为魏攻取了中山。若是如张晏所云“白圭为中山将,亡六城”,则在此辞意不顺,与苏秦事亦不相类。遍查《战国策》与《吕氏春秋》,均无白圭为中山将亡六城事的记载,白圭事在《战国策》中仅见于《魏策四》“白珪谓新城君”章、“成阳君欲以韩魏听秦”章、《燕策二》“苏代为奉阳君说燕于赵”章;在《吕氏春秋》中白圭事见于《听言》、《先识》、《不屈》、《应言》、《举难》、《知分》篇,在《先识》中记有白圭到中山,中山之王欲留之,他固辞而去,因为他认为中山信、名、亲、财、功都已经失去了,不久将亡。不知张晏所云本于何者,抑或乃其臆度之辞?《索隐》云事见《战国策》及《吕氏春秋》,亦失于漏检?还是说有关白圭的事可见于二书,非谓二书即载有此事也,因为未有更多史料,笔者在这里不敢肯定。但把张晏所云当作《战国策》中的原有文字而作为佚文,则肯定令人不能信服。
73 本名子异,后为华阳夫人嗣;夫人,楚人,因改名子楚。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帝者,秦庄襄王子也”司马贞《索隐》:“按:《战国策》本名子异,后为华阳夫人嗣,夫人楚人,因改名子楚也。”司马贞的意思是说,根据《战国策》,秦始皇本名子异,后为华阳夫人嗣,由于夫人是楚人,所以改名为子楚。司马贞所根据的是今本《秦策五》“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章,此章正记载有子异如何在吕不韦的帮助下,成为华阳夫人之嗣改名子楚的详情。“本名子异,后为华阳夫人嗣”云云,乃司马贞据《战国策》所概述之语,并非《战国策》中正文,所以不能作为《战国策》的佚文。
4、有些佚文可能是原引书节引或概述《战国策》之文,它们并不是《战国策》中原有的文字,因而不应该把它们真正看作佚文。
古人引书,往往并不太严格,既有一字不差地照录原文的,也有节引摘录的,还有概述原文大意的。所引字句往往与原书不同,也有为今本所无的,甚至有时同引一书前后还有不一致的。反映在成于众人之手、卷帙浩繁的大型类书等书上,这些情况更是较多,如《太平御览》,卷三百六十九和卷七百八十八都引录了竺芝《扶南记》所述骞毗国王事,但两条文字繁简不但相异,即是骞毗王的身长,一条说是一丈二尺,一条说是三丈,差异也相当的大。又如,《战国策》《齐策六》“齐负郭之民有孤狐咺者”章,原文为:
齐负郭之民有孤狐咺者,正议闵王,斮之檀衢,百姓不附。齐孙室子陈举直言,杀之东闾,宗族离心。司马穰苴为政者也,杀之,大臣不亲。以故燕举并,使昌国君将而击之。齐使向子将而应之。齐军破,向子以舆一乘亡。达子收余卒,复振,与燕战,求所以偿者,闵王不肯与,军破走。
王奔莒,淖齿数之曰:“夫千乘、博昌之间,方数百里,雨血沾衣,王知之乎?”王曰:“不知。”“嬴、博之间,地坼至泉,王知之乎?”王曰:“不知。”“人有当阙而哭者,求之则不得,去之则闻其声,王知之乎?”王曰:“不知。”淖齿曰:“天雨血沾衣者,天以告也;地坼至泉者,地以告也;人有当阙而哭者,人以告也。天地人皆以告矣,而王不知戒焉,何得无诛乎?”于是杀闵王于鼓里。
太子乃解衣免服,逃太史之家为溉园。君王后,太史氏女,知其贵人,善事之,田单以即墨之城破亡余卒,破燕兵,绐骑劫,遂以复齐,遽迎太子于莒,立之以为王。襄王即位,君王后以为后,生齐王建。
而《太平御览》卷八七七引作:
《战国策》曰:齐泯王三十一年侵伐邻国,穷兵极武,外怨于诸侯,内失于百姓。燕将乐毅连五国兵以伐之,泯王出走。楚使淖齿救齐。淖齿谓王曰:“夫千乘、博昌间地方数百里,雨血沾衣;嬴、博之地坼及至泉;有人当关而哭,求之不得,去则有闻其声,王悉知之乎?”王曰:“不知。”淖齿曰:“天、地、人皆以告矣,而王不知,何得无诛?”遂杀泯王以与燕闘而败。[17]
与《战国策》原文相对照,《御览》所引不仅省去了首尾两段(仅对首段作了概述性的陈述),即是淖齿质问齐泯王之语,《战国策》是三问三答,而《太平御览》也只是做了简省的一问一答来概述。引文与原文的差距,于此可见一斑。 所以今天我们在作古籍校勘、辑佚时,利用类书等来进行这种文字上的精密工作,应该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基于这样的学术认识,下面所列举的一些佚文,可能就是原引书在引用时对《战国策》的记载作的一些概述性叙述,它们当不是原书中的文字。
诸72 中山专行仁义,贵儒学,贱壮士,不教人战,赵武灵王袭而灭之。中山之地,方五百里,卒为赵并。
按“中山专行仁义贵儒学”事,《中山策》“中山君飨都士”章云:“中山君飨都士”;又见“主父欲伐中山”章:“主父欲伐中山,使李疵观之。李疵曰:‘可伐也。君弗攻,恐后天下。’主父曰:‘何也?’对曰:‘中山之君所倾盖与车,而朝穷闾隘巷之士者七十家。’主父曰:‘是贤君也,安可伐?’李疵曰:‘不然,举士,则民务名不存本;朝贤,则耕者惰而战士懦。若此不亡者,未之有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亦载此事,篇末有“主父曰‘善。’举兵而伐中山,遂灭也。”主父,即赵武灵王。不知所云“中山专行仁义,贵儒学,贱壮士,不教人战,赵武灵王袭而灭之”条是否即据这些记载概述而成?
中山方五百里,最后为赵所灭之事,也屡见于《战国策》提及,《秦策三》“范雎至秦”章:“中山之地,方五百里,赵独擅之”,《齐策五》“苏秦说齐闵王”章:“齐、燕战,而赵氏兼中山”,《赵策四》“三国攻秦赵攻中山”章:“三国攻秦。赵攻中山,取扶柳,五年以擅呼沲”,自赵武灵王二十六年复攻中山,这里赵占领中山境内呼沲河一带,当在赵惠文王三年,据《史记·赵世家》此年“赵灭中山”。又《魏策四》“八年谓魏王”章:“中山恃齐、魏以轻赵,齐、魏伐楚,而赵亡中山”。
31 齐国将亡,亦有妖乎?其一人曰:齐桓公宫中七市。
按:《东周策》“周文君免士工师藉”章有“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不知所引是否指此。
20 韩、魏之君不朝于齐,邹忌为齐相,田忌为将,使田忌伐魏,三战三胜。
今本《齐策一》“成侯邹忌为齐相”章云:“成侯邹忌为齐相,田忌为将,不相说。公孙闬谓邹忌曰:‘公何不为王谋伐魏?胜,则是君之谋也,君可以有功;战不胜,田忌不进,战而不死,曲挠而诛。’邹忌以为然,乃说王而使田忌伐魏。田忌三战三胜,……”则此条当是据此章所述。
6 聂政刺韩相,荆轲刺秦王,并白虹贯日。
此条见《太平御览》卷四引。聂政刺韩相,白虹贯日,见于《魏策四》“秦王使人谓安陵君”章,唐且对秦王曰:“夫专诸之刺王僚也,慧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而《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一引《战国策》作“唐雎说秦王曰:聂政刺韩傀,白虹贯日;荆轲欲刺秦王,白虹贯日。”《北堂书钞》所引《战国策》文即当出于《魏策四》“秦王使人谓安陵君”章,但考之《战国策》此章,其文唐且明言“三子者”乃专诸、聂政、要离,加上唐且自己,“与臣而将四矣”,这里说得很清楚,并没有提及荆轲,所以《北堂书钞》所引当误。然而说荆轲刺秦王白虹贯日的事,亦有之,不见于《战国策》,而见于《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云:“昔者荆轲慕燕丹之义,白虹贯日”,《集解》引应劭曰:“燕太子丹质于秦,始皇遇之无礼,丹亡去,故厚养荆轲,令西刺秦王。精诚感天,白虹为之贯日也。”又引《烈士传》曰:“荆轲发后,太子自相气,见虹贯日不徹,曰:‘吾事不成矣。’”可见其事亦久有所传。司马贞《索隐》于此云:“《战国策》又云聂政刺韩傀,亦曰‘白虹贯日’也。”所以《战国策》本无“荆轲刺秦王白虹贯日”的记载,因此司马贞于此才未说《战国策》载有此事,而只说聂政刺韩傀,也是“白虹贯日”。《太平御览》此条所引,乃是将《史记》、《战国策》所记事合而为一了,而题之曰:“《战国策》曰”。
以上所举,其中有5条是根据《史记》而辑,如页2表 2所统计,根据《史记》而辑的佚文一共有15条,这里误辑5条,已占了三分之一的比例。由表 2可以看出,所辑《战国策》佚文,从《史记》和《太平御览》中辑出的为最多,分别有15条和61条。我们已在上面的列举中考察了根据《史记》而辑的一些佚文,下面我们再详细检查根据《太平御览》而辑的佚文。
根据《太平御览》而辑的《战国策》佚文,在各卷的分布情况如下表:
表3 根据《太平御览》而辑的《战国策》佚文分布情况表
见于《太平御览》何卷
郑良树作为《战国策》佚文(只列其序号)
741
2
363
4
4
6
450
17(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322
20, 54
282
21, 23, 28, 29, 30, 46
294
22, 52
188
26
292
27, 47, 50, 63
460
32, 62,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8
347
35
331
57
293
48
272
51
281
53
311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