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与经典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形式纷繁的文学史已经组成一个庞大的家族体系,这个体系通常被视为文学学科的重要基石。许多人对于文学史具有一种特殊的好感:文学史意味了某种坚硬的、无可辩驳的事实描述,这样的描述避免了种种时尚趣味的干扰而成为一种可以信赖的知识。他们心目中,文学史是文学知识的集大成;因此,文学史甚至如同某种有效的证书:文学史的写作标志了一个成熟的学术阶段——标志写作者业已可能纵论和总结一个学科积累的全部资料。目前为止,多数文学史著作力图追求的基本特征——清晰、实证与知识的专门化——显然与既定的教学体制相互呼应。“中国文学”的学科框架内部,文学史无疑是一门“显学”。据考,第一部中国文学史于1910年公开出版;80余年之后,面世的中国文学史已经近900部。〔1〕这个惊人的数字表明,文学史的写作隐含了非凡的吸引力。
    如同韦勒克曾经观察到的那样,文学学科通常包含了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与文学史。许多时候,三者之间不可避免地争夺学科盟主的位置。〔2〕如同许多人看到的那样,三者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楚河汉界;种种混杂与交叉不时可见。或许可以说,愈越逼近某些重要的个案研究,三者之间的界限愈越模糊。这个重要意义上,人们有理由意识到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文学史更多地赢得了人们的器重?
    近代自然科学的巨大成功不仅意味了一批举世瞩目的发明和创造,同时,这种成功还确立了一种标准的研究范式。文学研究无法像自然科学一样坚实、规范与无可争辩,这始终是一个难言的心病。尽管文学史仍然某种程度地服从于个人趣味,但是,它似乎已经是文学研究之中最为“客观”、同时也是最为权威的知识。考虑到这种观念的形成,我想提到一个著名的话语策略——历史化。文学史的“历史化”表明,某些精心挑选出来的文学事实将会得到历史话语重新叙述。这产生了什么后果?
    话语生产的分类之中,王瑶曾经指认了文学史的归宿:文学史从属于历史话语。〔3〕这样的类别归宿表明,文学史分享了“历史”这个概念的特殊份量。历史是什么?《说文解字》曰:“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如实的记叙是历史话语的基本职能,同时是历史话语的威信所在。人们业已习惯了这样的传统:历史的记事必须保持“客观”与“中性”的信誉,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这样的信誉是人们征引历史话语的依据。从儒家典籍的一系列言论到崇尚实证的科学精神,“真实”始终是历史话语的不懈指向。这甚至制定了标准的历史话语修辞。通常,历史叙述使用第三人称,个人的趣味与抒情语言没有理由修改既定的事实;诚如巴特所发现的那样,历史话语取消了目的记号;历史学家试图让读者觉得,所指物正在自言自语:“作者企图通过故意省略对作品创作者的任何直接暗示,以避开他本人的话语的地方,历史似乎在自行写作。这一方法被极为广泛地运用着,因为它适合历史话语的所谓‘客观的’方式,而历史学家本身则从不在这种方式中出现,实际的情况是,作者放弃了人性的人物,而代之以一个‘客观的’人物;作者的主体依然明显,但他变成了一个客观的主体。”
    然而,许多场合,“真实”赢得了不可比拟的意识形态效果。“真实”无形地暗示了某种期待:因为“真实”表明了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那么,现实乃至未来仍将是这种“真实”的逻辑延续。这里,实证主义与预测未来产生了奇异的同谋。没有人否认,历史话语来自个人的写作;但是,历史叙述形式保存了这样的幻觉:这里的个人观点已经转变为某种“客观”的发现。许多思想家时常产生书写一部历史的宏愿。这某种程度地意味着,他企图让个人的独特观点取得历史叙述的形式。
    “真实”是判断的依据,这似乎是不言而喻的常识。可是,经历过一系列话语分析之后,人们终于察觉到历史叙述内部的意识形态信息——这里的真实与判断常常合二而一。如果将历史叙述想象为独立于任何意识形态的物质结构,那就过于幼稚了。“客观”与“中性”的表象背后,历史叙述的价值尺度无所不在。历史话语不是僵死的档案。历史叙述不仅包含了过往的事实,同时还包含了这些事实的意义。意义的认定是历史叙述从来不愿意放弃的权力。更为彻底地说,历史叙述之中的“事实”与“意义”不可分割。事实必须引入意义才能存在。通常的邂逅或者聚谈并不是历史事实;只有当这些邂逅或者聚谈策划出某一个意义重大的文学事件之后,它们才可能成为文学史的素材。换言之,意义的导航划定了事实的起讫边界和演变线索。所以,海登•怀特说:“在历史话语中呈现出的事实之存在及存在的方式是为了对该陈述有意支持的那个阐述给予肯定。此一阐述的说服力来自事实在话语中被表述时所依照的那种次序和方式。历史话语本身实际上是事实与意义的结合体。”〔4〕巴特甚至封锁了退出意义的所有后路:“从‘客观性的’话语中删除意义,只不过又产生一种新的意义;我们再次断言:系统中一个成分的不存在正与它的存在同样是有意义的。”〔5〕
    事实意义的认定时常是历史话语进入现实的中介。历史话语的一个重要功能在于,将事实意义的认定转换为现实之中的某种价值规范。孟子阐述了孔子写作《春秋》的动机:“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6〕司马迁认为,《春秋》可以“当一王之法”:“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7〕这样的转换力图证明,某些演变遵循了必然的规律;某些迹象预兆了社稷的颓败——这一切喻示了历史话语介入现实的强烈形式。事实上,历史话语从来没有撤出现实之外。中国的史官文化表明,历史的书写是古代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史官曾经是一个显赫的职位,兼管祭神占卜。修史具有很强的官方性质。历史话语时常卷入政治话语,徘徊于宫廷与监狱之间。即使在历史学成为自律的学科之后,“独立”仍被视为历史话语与政治话语相互抗衡的资本。如同华勒斯坦所说的那样,“科学”的名义为这样的独立赋予某种现实权力〔8〕——尽管许多人是从责任而不是从统治或者获利的意义上索取这种权力。这时人们可以说,历史记录了过往的事件,但历史话语始终置于现实之中。
    这样,人们对于文学史的考察相对地复杂起来。文学史并非仅仅是陈旧的文学资料辑录、保存和收集同时是这些文学资料的解释。文学史将在一系列逝去的文学事实之中发现种种母题,考察文学类型与文学形式的演变,概括某个历史时期的文学主题,提出某种文学传统的存在。不言而喻,解释通常是争讼的开始。文学史之所以始终是激烈争讼的漩涡,很大程度上因为事实意义的不同认定。的确,若某种事实意义的解释袭用了历史叙述的形式,这亦即袭用了不同寻常的威信。这个意义上,人们有必要竭力让自己的文学观点赢得载入历史的资格。套用福柯的观念,文学史同样是知识与权力联盟的某种形式。无形之中,文学史的写作隐含了某种主宰文学现实的渴求。定是非,立规矩,激浊扬清,臧否作家——这一切都将寄寓在古香古色的历史叙述之中。韦勒克已经发现,历史叙述仿佛具有某种纳入正统的意味;文学史阐明某种文学的“进化”也就是肯定这个历程体现的某种价值,尽管这里可能存在一个迫不得已的循环——“历史的过程得由价值来判断,而价值本身却又是从历史中取得的。”〔9〕显而易见,这样的循环企图将文学的发展导入历史设定的范式。所以,艾略特在《传统与个人才能》之中反复强调了历史在现实之中的重量:“不但要理解过去的过去性,而且还要理解过去的现存性,历史的意识不但使人写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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