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0年2月27日,费里改组国民教育最高委员会,将教会人士排挤出教育领导机构,拉开了教育世俗化改革的帷幕。教职人员、教学内容和场所的世俗化也相继进行:1880年3月18日法令下令驱逐耶稣会修士;1881年6月16日法令废除修女持修会会长颁发的传教许可证书即可任教的特权;1882年3月28日颁布《初等义务教育法》,取缔传统的宗教教育,代之以公民教育;1882年11月2日通函禁止在新建或翻修的学校内安置宗教物品;1886年10月30日颁布《初等教育总体组织法》,规定对公立学校教职人员进行世俗化;1902年6月27日和7月21日颁布的两道法令下令关闭教会学校;1904年7月7日法宣布禁止任何宗教团体在法国从事任何级别、任何性质的教育,最终在法律上完成了学校和教会的分离。
这些举措自然遭遇天主教会的强烈反抗。
教会掀起大规模的反教育改革请愿、抵制世俗学校、禁止使用甚至焚烧世俗学校使用的部分教科书等运动。共和派教育改革者则秉承机会主义策略,谨慎、渐进地逐步推进改革,意在维持安定的政治局面和民族统一大局。
1886年10月30日颁布的《初等教育总体组织法》分别对待男、女教师的世俗化问题,规定男教师在5年内全部实现世俗化,修女教师则因其为数众多而未限定替换时限,直至1902年3月30日才规定从次年起,在3至10年内完成女教师的世俗化。学校场所的世俗化也先针对新建或翻修的学校,而学校中已有的宗教物品撤除与否,则听由民意。此外,共和政府要求修订教科书,删除其中的过激言辞,同时完善教科书审查机制,允许学生家长监督教科书审查工作,从而平息了天主教会挑起的波及全国的“教科书战争”。
即便在孔勃政府大规模关闭教会学校时期,教会学校仍可换上“世俗”身份重新开张,教会并未因教育世俗化改革而完全丧失其教育影响力,这也是教会逐渐接受世俗教育原则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共和派坚持反教权主义而不反宗教的原则,强调世俗政策重在“分离”属于私人领域的宗教信仰问题和属于公共事务领域的教育问题。费里还提出“开放的共和国”概念,强调:“我们不能带着仇恨和分歧的思想来领导人民完成自己的使命,一个伟大的民族也不是聆听着内战的警报走向崛起的”。
他呼吁“向所有真心诚意的人们打开共和国的大门”,让“开放的共和国”将“所有法国人统一在祖国的旗帜下”。“团结”和“统一”显然是教育世俗化改革的基本理念。
其次,统一学校教育以传播一致的思想,使学校成为“统一的工具”,预防“危险的离心倾向”,努力消除政体之争和阶级冲突造成的双重的“两个法国”相对峙的现象。第三共和国教育改革者在教学安排和内容上采取一系列有助于统一教育的措施。其一,建立统一课程表制度。
1871年11月18日,西蒙下令各学区督学均制定适合本学区的初级小学统一课程表。其后,高级小学统一课程表制度也开始在全国推行。
其二,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1882年7月27日初等教育教学大纲出台,详细规定了各年级各科的教学内容和授课时间。该大纲一直沿用至1923年,仅有部分内容作过微调。其三,制订学校教科书目录。
1875年7月2日,时任公共教育部长亨利·瓦隆(HenryWallon)颁布决议,宣布成立专门委员会审核公立学校教科书目录,“制订不得进入公立学校和必须禁止在私立学校使用的书籍目录”。
1880年2月27日,费里促使议会颁布法律,重申瓦隆决议精神,规定由公共教育高等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必须禁止进入公立学校作为教科书、图书馆藏书和奖励用书的书籍”以及“因违反道德、宪法和法律而必须禁止进入私立学校作为教科书、课外读物和奖励用书的书籍”。同年6月16日颁布的决议还规定由各省公共教育委员会负责制订本省公立学校的适用书目。
其四,建立初等教育毕业统考制度。1880年6月16日,费里颁布政令,统一规定了全国初等教育毕业考试范畴。
第三,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强化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教育。一系列有助于培养民族认同感、激发爱国热情和共和情感的新学科被引入初等学校,其中尤以历史、公民教育和体育三门学科最引人瞩目。历史于1871年率先被塞纳省纳入初等学校统一课程表,并随着统一课程表制度在全国范围的执行而在事实上成为初等学校必修科目,1882年3月28日颁布的《初等义务教育法》正式确认历史为初等学校的必修科目。
第三共和国著名历史学家埃尔内斯·拉维斯(ErnestLavisse)对小学教师的一席话,集中反映了共和派对历史教育的期望,他强调:“历史教育负有让学童热爱和理解祖国的责任”,必须让学童“铭记我们光荣的民族史”,“成长为具有强烈责任感的公民和热爱军旗的士兵”。
1890年7月15日,时任公共教育部长莱昂·布尔汝瓦(LéonBourgeois)也专门致书各学区督学,强调:“历史教师是统一民族的律师,是团结党派的律师……历史教育要为民族和睦而努力……历史能够而且必须协助强化民族感情”。
公民教育则于1882年进入初等学校并成为必修课。同年7月27日颁布的《初等学校公民教育大纲》清晰地展示了公民教育的目的:“初级班:简明讲解阅读中遇到的能够激发国家观念的词汇,如:公民、士兵、军队、祖国;市镇、区、省、政府;法律、法庭、警察等。中级班:简明讲解法国政治体制与机构等概念,如公民、公民的义务与权利;义务教育、兵役、税务、普选制度;市镇、市长与市议会;省、省长与省议会;政府、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高级班:详细讲解法国政治、行政与司法机关等概念,如宪法、共和国总统、参议院、众议院、法律;中央、省与市镇行政机关以及各权力机关;民事与刑事法庭;各级别教育;警察、军队。”
另一门新学科体育也在激发学童的爱国情感上扮演了独特角色。以甘必大为首的激进共和派率先呼吁学校教育必须同时发展智育和体育,认为有智育而无体育,仅是“学者的事业”而非“爱国者的事业”,学校应当培养能够为祖国“持剑操枪,长征露宿,百折不挠”的战士和公民。
1879年3月24日,参议员乔治(Georges)提交法案,要求在学校开展体育,强调体育为“国家安全问题”。1880年1月27日,参众两院全票通过《学校体育法》,规定体育为各级公立男子学校的必修课。
《学校体育法》颁布后,政界、军界、教育界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学校开展体育是一项“爱国事业”。贝尔等人还敏锐地从体育精神对“纪律”和“服从”观念的强调中发现了体育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性质,指出体育能够“从思想上和身体上”培养“遵纪守法、富有牺牲精神的理性公民”,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
除了新学科外,传统学科也大力挖掘有助于培养学童对民族和国家的认同感的教学内容,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就是语文课对法语语言教育的重视。直至第三共和国成立时,法语还远未成为法国国民的通用语言。方言的盛行和统一的民族语言的长期缺失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地方意识,削弱了民族情感和凝聚力。于是,第三共和国政府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语言爱国主义运动,相继出台一系列强制推行法语语言教育的措施。法语听写和写作自1873年起逐渐成为各省初等教育毕业考试科目,并于1880年6月16日成为全国初等教育毕业考试必考科目。同年7月6日颁布的《初等学校章程》更是规定:“法语为学校唯一使用的语言。”
各地政府还规定初等学校招聘只会说法语的教师并严惩在校讲方言的学生。随着初等教育的普及,法语在20世纪初逐渐成为国民通用的语言。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对民族语言的统一也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9世纪下半叶,法国完成了工业革命,全国铁路网的建成、新运河的开凿和蒸汽轮船的运营极大便利了水陆交通和经济贸易的发展,而经济交流的日益频繁也使得民众意识到学习统一的民族语言的重要性。此外,普遍义务兵役制度的实施也使得军队成为语言统一的熔炉。政治、经济、教育和军事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第三共和国完成了统一民族语言的宏大工程。
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共和派教育改革者终于在很大程度上统一了国民基础教育,并将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教育设置为学校优先开展的教学内容,而其主要载体便是教科书。
三、教科书:民族统一教育的载体
19世纪末,教科书是法国初等学校唯一的文化和思想传播载体。费里曾一言概括了教科书的重要性:“谁主宰了教科书,谁就主宰了教育。”在此共识下,学界和政界知名人士纷纷执笔编写教科书,着力宣传“祖国”、“共和国”和“民族”三个核心概念。
著名教育家布鲁诺(Bruno)编写了一系列语文阅读课本,包括《两童环法记》、《马塞尔的孩子们》、《弗朗西纳》、《青少年阅读课本》等。其中,《两童环法记》于1877年在贝林出版社出版后,即为法国所有学校采用,到1904年再版次数高达411次。
1976年,贝林出版社特地为其出版百年纪念版,成为法国教科书史上绝无仅有的例子。《两童环法记》以“责任和祖国”为副标题,讲述普法战争后,两个洛林儿童遵从父亲遗志,为了恢复自己的法国人身份,离开故土,前往法国投靠亲友的故事。作者在该书前言中强调“关于祖国的知识是学校必须传授的内容”,并巧妙地将“民族”和“祖国”两个概念融入两个孩子辗转法国各地寻亲的经历中。
另一位著名的教科书编者是身为法兰西学院院士和巴黎高等师范学院院长的著名历史学家拉维斯。拉维斯把历史教育的目的浓缩为“让学童了解、看到并激发美好而强烈的爱国情感”,从1876年起投入满腔热情为初等学校各年级学生编写了一系列历史教科书《法国史》,时人称之为“小拉维斯”以区别于拉维斯编撰的27卷《法国史》鸿篇巨制。“小拉维斯”成为第三共和国时期公立初等学校使用最广泛的历史教科书,且至今仍在阿尔芒·科兰出版社再版。除了拉维斯外,其他历史教科书编者也强调自己编写的教科书“以法兰西民族史取代了国王传记”,“摒弃一切分裂因素,突出一切利于团结的因素以及自由、民主原则和忠于大革命精神的法国人民所共有的各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