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充当AP的有“大”(5例)、“盛”(3例)、“强”(3例)、“高”(1例)、“便”(2例)、“贤”(1例)、“善”(1例)、“甚”(1例)、“危”(1例)、“近”共10词19例。
(2)莫/无+及/如/若/过+Y
此式58例,占“莫”/“无”字极比句的70%,占全书极比句的24%.
例42: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愿季自爱。[1]344
例43:代曰:“莫若太子之自相。”[1]1851
例44:(始皇)以为自古莫及己。[1]258
例45:夫挟强秦之势以内劫其主,罪无过此者。[1]2254
(3)莫+AP+焉
此式6例,占“莫”字极比句的7%,占全书极比句的2.5%.
例46:以抚泗上诸侯,诛暴齐以服强晋,利莫大焉。[1]2198
例47:古者殷周有国,治安皆千余岁,古之有天下者莫长焉,用此道也。[1]419
能充当AP的有“大”(4例)、“贵”(1例)、“长(chang第二声)”(1例)共3词6例。
6.“孰”字极比句
该极比句的结构形式为“孰”+W+(“于”)+Y,其中的“孰”相当于“X”,表任指,“W”由AP充当,“(‘于’)+Y”往往由兼词“焉”充当。此式5例,占全书极比句的2%.
例48:吾父再犯王命,王弗诛,恩孰大焉![1]1708
例49:进受严命,退而不全,负孰甚焉。[1]1814
能充当AP的有“大4”(4例)、“甚”(1例)2词5例。
(二)《史记》极比句的结构特点
上述极比句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肯定极比句,包括“最”字、“至”字、“极”字、“第一”及“冠”字等极比句;二类是否定极比句,主要指“莫”“无”字极比句;三类是反问句,主要是指“孰”字极比句。各类极比句的结构特点分述如下:
1.肯定极比句的结构特点
(1)肯定极比句的比较项X
能充当比较项X的既可以是体词(包括名词、代词)及其词组,如例3中的“智伯”,例13中的“其”,也可以是谓词(包括动词、形容词)及其词组,如例15中的“王遇晋”,例17中的“吾尝责大将军”,余类推。
(2)肯定极比句的基准项Y
肯定极比句的基准项Y往往不出现(“冠”字句除外),其原因一是因为前文已有交代(如例1中的“天皇”“地皇”“泰皇”),或者后文有交代(如例10中的“他子”),或者句义自明(如句2中的“子”)而不必说出;二是因为没有框定一个范围而无法说出,如例20.余类推。
(3)肯定极比句的结论项W
能充当肯定极比句(“第一”“冠”字极比句除外)结论项W的绝大多数是AP,其次是VP,亦有极少数NP.副词“最”在结论项中作状语,而“至”“极”既可以在AP、VP前作状语,亦可在VP之后作补语,还可作NP的后置定语;而“第一”“冠”字极比句的序数词“第一”作谓语,直接充当结论项,动词“冠”作谓语,充当结论项,后带比较基准Y作补语。例均见前。
2.否定极比句的结构特点
(1)否定极比句的比较主体X
该类极比句的比较主体X由否定性无定代词“莫”/“无”充当。
(2)否定极比句的W
该类极比句的结论项W由AP和VP(主要是“及”“如”“若”“过”)充当。
(3)否定极比句的比较基准Y
该类极比句均有比较基准Y出现。结论项由AP充当的,其比较基准Y一般由介词“于”引入,或者以兼词“焉”取代“于+Y”;结论项是VP的,其比较基准Y往往直接置于VP之后。
3.反问极比句的结构特点特点
(1)反问极比句的比较主体X
该类极比句的比较主体X由疑问代词“孰”充当。
(2)反问极比句的结论项W
该类极比句的结论项均由AP充当。
(3)反问极比句的比较基准Y均隐含于兼词“焉”之中。
二、《史记》的差比句
所谓差比句“就是将两种事物的状态、性质、数量等拿来比较,而表明他们程度的差别”[11].
(一)差比句的结构形式
差比句全书共425例,分为肯定差比句和否定差比句,其结构形式各不相同。
1.肯定差比句的结构形式
《史记》中肯定差比句的结构形式是X+W(+于)+Y.由于W可分别由AP、VP和NUMP充当,因而又有下列具体的结构形式:
(1)X+AP(+于)+Y
此式88例,占全书差比句的20.7%.
例50:言周之为秦甚于楚者,欲令周入秦也,故谓“周秦”也。[1]161
例51:安罪重于将在,谋反形已定。[1]3094例52: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强。[1]364
例53:齐王惑于秦、楚之毁,以为孟尝君明高其主而擅齐国之权,遂废孟尝君。[1]2361
例54: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是矣。[1]3115
能充当AP的全书有“甚”(13例)、“烈”(2例)、“富”(6例)、“长(zh?ng)”(2例)、“高”(6例)、“重”(7例)、“贤”(6例)、“近”(2例)、“多”(5例)、“巨”(1例)、“青”(1例)、“贱”(1例)、“劳”(1例)、“弱”(1例)、“累”(1例)、“深”(3例)、“大”(6例)、“贵”(1例)、“尊”(1例)、“捷”(1例)、“绌”(1例)、“危”(1例)、“勤”(1例)、“盛”(1例)、“强”(7例)、“显”(3例)、“卑”(1例)、“太”(1例)、“重”(1例)、“轻”(2例)、“酷”(1例)、“固”(1例)等32词88例。
(2)X+VP(+于)+Y
此式32例,占全书差比句的7.5%.
例55:季氏亦僭公室。[1]1914
例56: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无道过于桀、纣、夫差,吾以忠死,宜矣。[1]2560
能充当VP的全书有“过”(16例)、“增”(1例)、“僭”(5例)、“亲”(2例)、“轶”(1例)、“加”(5例)、“觳”(1例)、“愈”(1例)共8词32例。
(3)(X+)NUMP(+于)(+Y)
此5例,占全书差比句的1%.
例57:诸侯之地五倍于秦,料度诸侯之卒十倍于秦。[1]2248
例58:吾闻兵法十则围之,倍则战。[1]2615
例59:塞之斥,唯桥姚已致马千里,牛倍之,羊万头,粟以万计。[1]3280
能充当NUMP的有“五倍”(1例)、“十倍”(1例)、“倍”(2例)、“什”(1例)共4词5例。
2.否定差比句的结构形式
根据充当否定差比句谓语词性的不同,可将差比句分为形容词谓语差比句和动词谓语差比句。
(1)形容词谓语否定差比句的结构形式
形容词谓语差比句的结构形式可以概括为:X+非/不+AP(+于)+Y.此式全书9例,占全书差比句的2%,其中含“非”差比句4例,含“不”差比句5例。如:
例60:陈涉之位,非尊于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也。[1]1964
例61:臣虏之劳不烈于此。[1]271
(2)动词谓语否定差比句的结构形式
A.超过义动词谓语否定差比句
该类差比句的结构形式有二种结构形式:
a.X+不/弗/不能/未能/无以+VP+Y.此式全书共16例,占全书差比句的3.7%.
例62:起贪而好色,然用兵司马穰苴不能过也。[1]2166
例63:括之军,虽周、召、吕望之功不益于此矣。[1]2335
例64:官爵不加于此。[1]1722
例65:虽庄氏之行未能增于是也。[1]3219
例66:使黯任职居官,无以踰人。[1]3107
此式是以否定词或含有否定词的短语表示否定。能充当式中VP的超过义动词有“过”(12例)、“增”(1例)、“加”(1例)、“益”(1例)、“踰”(1例)共5词16例。
b.X+何以/曷+Y.此式全书共3例,占全书差比句的0.7%.
例67:亚夫之用兵,持威重,执坚刃,穰苴曷有加焉。[1]2081
例68:虽伊尹、周公何以加哉![1]2080
此式是以反问的形式表示否定。能充当式中VP的超过义动词有“过”1词3例。
B.平比义动词否定差比句
该类差比句结构形式是:X+不/弗/未/莫/非+如/若/比/及/等/称/牟/类+Y.此式全书共272例,占全书的64%.
例69:是使三晋之大臣不如邹、鲁之仆妾也。[1]2463
例70:商君、吴起、大夫种弗若也。[1]2421
例71:求霸莫如内王。[1]574
总计,全书“弗如”(2例)、“弗若”(1例)、“不若”(23例)、“莫及”(2例)、“莫若”(10例)、“莫如”(13例)、“不如”(186例)、“不侔”(1例)、“不类”(5例)、“不/毋/未有称”(3例)、“不等”(1例)、“不及”(25例)共272例。
(二)差比句的结构特点
1.差比句的比较主体X
能充当差比句比较主体X的可以是体词或体词性短语,如例51的“安罪”,例57的“秦”,例53的“孟尝君”,例55的“季氏”,例59的“桥姚”等;也可以是谓词或谓词性短语,如例50的“周之为秦”,例56的“二世之无道”等。
差比句中的比较主体X一般情况下不能省略,但句意自明的句子例外,如例58.
2.差比句的比较基准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