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来“存雅求正”的内涵与语音史探究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1-29

  中古《切韵》音系中有重纽对立,《经史正音切韵指南》兢兢谨守中古重纽的对立情形,与其韵图格局有密切关系,下面是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张玉来“存雅求正”的内涵与语音史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引言

  现代学术意义上的汉语史研究(我国学术史上将汉语史研究归入小学的范畴。这里主要指语音史),是从高本汉(1889-1978)开始形成新的研究范式的。高本汉在《中国音韵学研究》(1915-1926)中指出,中国语言学的三个主要任务是:(1)考证中国语言的祖先跟来源;(2)考清楚这个语言的历史;(3)考明白现代中国语言的各方面。高本汉也为汉语共同语语音史研究搭建了一个行之有效的研究框架:以历史文献为依据,运用历史比较法,线性梳理语音演变的轨迹。这一研究框架有很高的可操作性:能够描写具体时间范围内的语音现象,方便进行断代语音史研究。依托此一框架,几代学人经过不懈努力,利用历代传世韵书、韵图、对音、韵文、音注及现代汉语方言、域外译音等材料,已经基本廓清了自上古(商周至东汉)至明清各历史阶段的共同语语音的基本面貌。

  然而,我们在享用高本汉创立的这个研究框架的研究乐趣的同时,随之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在同一时期甚至同一个人所留存下来的文献里,它们所反映的汉语音系结构的特点并不完全一致,往往存在很大差距。这种现象令人怀疑:同一个时代的汉语共同语是否存在内部结构一致的音系?因为一个具有真实交际价值的音系不会存在内部结构不纯、外部划界不清的问题。可是,汉语的历史书面文献音系却很难一致,这样的历史文献音系的语音史价值是否值得怀疑?为了解释这些问题,学界提出了很多说法予以解释,诸如“读书音”与“口语音”不同、“南方通语”与“北方通语”不同、“文读”与“白读”不同,等等。这些问题关涉到如何看待汉语共同语的发展以及如何利用文献音韵材料研究汉语语音史的重大学术问题。

  为此,张玉来(1986、1999)提出了一种认知理念--“存雅求正”的观念。这一理念提出之后,学界多有关注(如叶宝奎2001、耿军2013)。但是,对其内涵,有的学者不甚了解,如宁忌浮(2009:189)提到:“张玉来教授提出一个‘存雅求正的官话’说,我一时还理解不了。”有的学人还存在误解(张卫东2014)。今成此文,除了阐述“存雅求正”的内涵,也借以纪念高本汉《中国音韵学研究》出版100周年,怀念他为汉语语音史研究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二、历代汉语共同语缺乏明确的标准音

  早在先秦时代,汉民族共同语--“雅言”就以中原汉民族的某些(个)方言为基础逐渐发展起来了,这时的汉语可称为中原汉语。以中原汉语为基础形成的书面语成为了历代书面语的规范,这进一步强化了中原汉语的权威地位。现代官话方言及各种非官话方言都是中原汉语繁衍出来的。

  张玉来(2000、2007)曾经指出,我国古代学者没有“共同语”这个概念,共同语是现代语言学的术语,历史上经常使用的是“通语”、“官话”等名称。同时,还指出,我们的先人没有提出“标准音”这样的说法,历史上提及最多的是“正音”.标准音是现代语言学术语,主要强调共同语音系的审音依据(具体方言点),强调共同语的基础方言点的音系规范;而历史上的“正音”强调的是字音的“正确”读法(强调音类),目的在于纠正错误的读音(所属音类),未必有具体的活方言点的音系依据。

  现代学术意义上的“共同语”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其内涵包括基础方言和标准音两个方面。“基础方言”是共同语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壤。对于历代汉语共同语的“基础方言”,学者们的观点不存在太大分歧,一般都认为是北方方言或者“中原汉语”,只是区域范围大小略有差异。“标准音”是对语言规范性的描述,但是对历代汉语共同语“标准音”的认识,则众说纷纭,比如同一时期的“标准音”具体所指方言为何?是一个点还是一个区域?不同朝代是否具有相同的标准音?标准音是否会经常发生更迭?标准音是否有层级的区别,比如南方标准音、北方标准音?这些问题,在历史文献里,经常有矛盾的说法,从中很难找到明确的答案。

  虽然,历史上没有“标准音”的说法,可是历代文献中不乏“正音”的记载。早在南北朝时期,“正音”一词就出现了。《南史》卷四七记载齐武帝因胡谐之家人语音不正,派人教授其家人“正音”的故事:“二年后,帝问曰:‘卿家人语音已正未?’谐之答曰:‘宫人少,臣家人多,非唯不能得正音,遂使宫人顿成傒语。’帝大笑,遍向朝臣说之。”唐宋元明清文献中关于“正音”的材料更是不胜枚举,比如《洪武正韵》“凡例五”:“欲知何者为正音,五方之人皆能通解者斯为正音也。”

  然而,这些文献里的“正音”显然与“标准音”并非完全相同的概念。“正音”是相对于“音不正”而言的,可是什么样的音才正?亦即“正音”的标准是什么,却人言人殊。清人毛先舒在其《韵学通指》里就说:“所谓正音者,以理不以地;所谓适用者,以时而不以耳。能精韵理虽偏方僻壤之士,可与知微。”可见古人的“正音”观强调的是文献中字音的正确与否,这就可能与实际语言存在一定距离。字音是否正确,不一定是用口头语言来衡量的。毛先舒所谓的“以理”就很成问题,字音的“理”存于何处?毛先舒给出的答案是“切韵”系韵书。《洪武正韵》编制的音系也没有被“五方之人皆能通解”,就连敕修该书的明太祖对其字音组织也深感不满。

  如果说,毛先舒强调的“正音”是书面语的正音,读书时,只要心知字音的类别,可以不考虑口头具体怎么读,这还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历代汉民族成员在口头交际时(口语)不可能没有“标准音”,齐武帝派到胡谐之家教授的“正音”一定是口头的“正音”,否则,这种“正音”工作也就没有了意义。

  现代学术意义上共同语口头“标准音”是要有活的具体方言音系为依据的。我国历史文献中也有相关记载,比如唐人李涪《刊误》说:“凡中华音切,莫过东都,盖居天地之中,禀气特正”;宋人陆游《老学庵笔记》:“中原,惟洛阳得天地之中,语音最正”;元人孔齐《至正直记》:“北方语音端正,谓之中原雅音,今汴、洛、中山等处是也”;高敬亭《正音撮要·序》:“正音者,俗所谓官话也”、“京话为官话之道岸”.可见,历代也有关于口语正音的记载。

  事实上,历史文献里不仅有关于口语“正音”的记载,也有“正”口语之音的实践。除了上举胡谐之的例子外,下面再举两个明代的例子:

  张位《问奇集?各地乡音》:“燕赵:北为卑,绿为虑,六为溜,色为筛,饭为放,粥为周,霍为火,银为音,谷为孤。秦晋:红为魂,国为归,数为树,百为撇,东为敦,中为肫。梁宋:都为兜,席为西,墨为抹,识为时,於为俞,肱为公。齐鲁:北为彼,国为诡,或为回,狄为低,麦为卖,不为补。……”

  袁子让《字学元元》卷八《方语呼音之谬》:“袁氏曰:各方乡语各溺其风气,故学《等子》为难。他乡不及详,如吾乡之讹有足议者。吾乡读肉为辱是也,而欲亦为辱,玉亦为辱。读于为余是也,而鱼亦为余,如亦为余。读侉是也,而无亦为侉,吾亦为侉,屋亦为侉,物亦为侉,益疑彻喻日交相讹也。讹在同音之外者也。僧读心母平声是也,而合口之孙亦曰僧,审母之生亦曰僧。……”

  张位、袁子让讨论的方音讹误不就类似今天我们所说的方音辨正吗?他们讨论各处方音不正的时候,一定有个“正音”标准,只是他们说不明白罢了。

  这样看来,我们历史上的共同语口语好像应该是有“标准音”的。李涪、陆游提出了洛阳话,高敬亭提出了“京话”;现代学界从学理上,对历史上汉语“标准音”也多有讨论,有的认为“标准音”是历朝首都的语音,如洛阳、长安、金陵、北京等地;有的认为若改朝换代,则短时期内“标准音”所在地仍因袭前朝,但后期则会更迭。例如,关于唐代共同语标准音就有洛阳音(李新魁2005:5-8)、长安音(王力2008/1985:181)、洛阳音和长安音更迭(黄笑山1995:5-6;尉迟治平2011:38-19)、洛阳音和长安音两系标准音(冯蒸2002:301-382)等多种说法。

  然而,我们在文献记载中也能看到否定洛阳、长安等地语音为“标准音”的记载。这似乎又否定了李涪、陆游的看法。不妨举几个例子。

  《玄应音义》卷二《大般涅盘经》“掶下”条:“又作栚,《字林》同。竹世反。掶,赤痢也。关中多音滞。”玄应长期在关中地区活动,分辨标准音和方言应是没有问题的。但在这条注释中他认为关中音(长安位于关中)是方言,与共同语语音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唐张鷟(658-730)《朝野佥载》卷二“麹崇俗”条:“冀州参军麹崇俗送司功入京诗云:‘崇俗有幸会,得遇名流行。司士向京去,旷野哭声哀。’司功曰:‘大才士。先生其谁?’曰:‘吴儿博士教此声韵。’司功曰:‘师明弟子哲。’”在这条笔记中,北方人麹崇俗声韵用得准,是跟吴人学习的,而非长安、洛阳地区的人。

  由上可见,认为唐代共同语标准音是长安音或洛阳音都是成问题的。当然,更不会有学者相信“吴音”是标准音。

  南京话也常常有学者论证是明代官话的“标准音”,但徐渭《闲情偶寄·南词叙录》载:“凡唱,最忌乡音。吴人不辨清新侵三韵,松江支朱知,金陵街该、生僧,扬州百卜,常州卓作、中宗,皆先正之而后唱可也。”这段话明确指出南京话是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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