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博弈模型价格竞争分析
关于企业价格竞争的成因分析,学术界持有不同的观点,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市场机制说;(2)经济转型说;(3)体制缺陷说;(4)企业自身缺陷说;(5)企业博奕说。笔者认为,汽车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是行业内企业之间非合作博弈竞争的结果,由于缺乏一种特有的机制来管理企业的价格行为,使得企业间的价格竞争爆发,而且愈演愈烈。本文拟从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企业间价格竞争的经济行为。为了对汽车的降价行为做比较深入的分析,本文以奥迪和宝马两大汽车品牌的价格竞争为代表,从静态和动态博弈两种博弈类型来考察其在各种情况下所采取的策略选择。
3.1 静态博弈模型
在汽车企业的定价过程中,各汽车商家之间最初都是一种典型的非合作博弈关系,其博弈的基本原则都是追求企业自身的利润最大化。在我国汽车市场上,主要以几家寡头厂商为主导,兼以一批小厂商尾随,这里以宝马与奥迪两大汽车的价格竞争为例。宝马和奥迪同属高档次的轿车品牌,从一开始在价格上就存在着非合作博弈竞争。过去,宝马和奥迪两个汽车厂商原来均以同一种较高的价格 (这里称为 “高价”)销售汽车,在降价前双方共享市场各 自获得的收益分别为 ul和 u2;当宝马厂商为了抢占市场,开始降价而奥迪厂商保持价格不变时,由于同属高档次的轿车,故可以将意愿购买奥迪汽车的顾客吸引过来,从而它带来的受益远大于因降价所造成的损失。故可使其受益净增 u ,这样会减少奥迪的销售量,损失Ub;如果两厂商同时降价,但因双方共同降价,不能单独享有市场,故各自的净损失均为 Uo(Uc<U<Ua)。这个博弈问题可以用以下的得益矩阵表示:
通过对得益矩阵的分析可知 :在给定奥迪厂商价格策略的情况下,宝马厂商选择降价都比选择高价的受益大,即,从而说明降低价格是最优策略。同理,在给定宝马厂商价格策略的前提下,降低价格也是奥迪厂商的惟一最优价格,所以,(降价,降价)是一个纳什均衡。这样,先行降价的厂商虽然获得了短期利益,但随着其他同类商家的竞相降价,其价格优势将不复存在,而且渐渐转变成劣势,其降价策略变成了无效策略。商家的竞相低价竞销行为不仅伤害了自身的利益,而且波及整个行业的利益,必将导致损人不利己的恶果。由于本博弈是一个一次性非合作博弈定价问题,且两汽车厂商肯定对方会按照个体的行为理性原则进行决策,尽管双方都采用 “降价”的策略不是理想的结果,但因为两厂商都无法信任对方,都必须防备对方利用自己的信任而谋取利益,所以双方会坚持采用 “降价”。即使两厂商都完全清楚上述的利益得失和经济效益,也无法改变这种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