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汽车行业的价格竞争(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上述博弈过程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提示,盲目的降价占领市场绝对不可取,只能让厂商带来极大的损失,而且这一损失本来完全可以避免。而要改变这一局面,厂商必须从产品的质量、内部的管理和售后服务抓起。即使某一厂商降低价格,而另一厂商不以降价为策略,而采取以退为进,虽然会短时间失去部分市场,但由于坚持以顾客、产品质量为宗旨,进行产品差异化经营,那么也会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夺回失去的市场。更重要的是,竞争对手也会根据对方的策略而及时改变自己的决策,最终价格会上浮。维持较高的受益。

  3.2 重复博弈模型

  熏复博弈是静态或动态博弈的重复进行,通常分为有限次重复博弈和无限次重复博弈。在有限次重复博弈中,由于这样的合作有确定的期限,如果原博弈中有惟一的纯策略纳什均衡,则有限次重复博奕的惟一均衡即为各博弈方在每阶段 (即每次重复)中都采用原博奕的纳什均衡策略。因此最终效率较高的合作结果还是不会出现。而无限次重复博弈没有结束博弈的确定时间,也就是说并不能确定哪次是最后一次博弈,所以并不能像有限次重复博弈那样采取逆推方法,而且无限次重复博弈不能忽视不同时间得益的价值差异和贴现问题。

  显然宝马和奥迪两汽车品牌不会只是在我国做短期的投资,对于庞大的中国市场,他们将在市场上作长久的销售,即定价过程会重复地进行下去,虽然理论上讲两汽车品牌的重复博弈次数还是有限,但每个汽车厂商都希望在市场上生存下去,没有谁确定最后一次博弈的时间,所以可以把他们的博弈竞争理解为无限次重复博弈。

  现引入贴现因子 8,通常可以根据利率计算:8=— L l+r 其中 r为以一阶段为期限的市场利率。如果一个 T次重复博弈的某博弈方,在均衡条件下各阶段得益分别为 u1、U2、……、Ur,则考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重复博弈的总收益为:

  

论我国汽车行业的价格竞争

  本博弈中,如果宝马厂商采用 “降价”,那么第一阶段的得益为u+U-,但以后引起奥迪厂商一直采用 “降价”报复,自己也只能一直采用 “降价”,得益在以后每个阶段只能为:(U—Ue),则总得益贴现后为:U=

  如果宝马厂商一直采用 “高价”,则每阶段得益都为u,则总得益贴现后为:U 因此,当宝马厂商会采取 “高价”,否则会采用 “降价”。前一种情况说明,由于贴现因子 8较大,也就是说市场利率较小,宝马厂商会比较看重未来利益,他不会为了眼前的一次性获利而招致奥迪厂商的报复,进而导致自己的未来利益、长期利益受损。后一种情况恰恰相反,由于贴现因子8较小,即市场利率较大,宝马厂商宁愿牺牲长远利益来换取一次利益。

  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宝马与奥迪都倾向于采用如下策略:第一阶段采用 “高价”,在第 l阶段,如果前r—l阶段的结果都是 “高价”,则采用 “高价”。否则采用 “降价”。这也说明,双方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开始时总是试图合作,第一次无条件选择 “高价”,如果对方采取合作态度则坚持 “高价”;一旦发现对方不合作,马上选择 “降价”予以报复。作为理性的经营者,他们很清楚短期的图利会带来极大的损失,所以双方都愿意而且只能选择 (高价,高价),最终会出现效率较高的、理想的合作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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