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四大渊源(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的存在,罗马帝国建立了一种涵括不同社会力量的混合宪法。同样地,十
二世纪意大利城市国家因其自治的理念和体制而成为共和的典范。他们的政府系
统包含了以“podesta ”(拥有最高行政和司法权力的官员)为首的政务会议。


“Podasta ”是一种选举产生、任期一定的官员,他们对政务会议、并最终对共
和国的所有公民负责。相对于封建欧洲,自治的意大利城市共和国是意大利人的
一项卓越成就,因为“它们对广泛流行的认为政府是神赐的贵族统治的观念公开
提出挑战。”[15]

赫尔德认为古典共和主义日后发展为两个流派,分别为保障性共和主(protective
republicanism )和发展性共和主义(developmental republicanism )。最著
名的保障共和主义者是尼古拉□马基雅维利。这位经常被误解的思想家指出了共
和主义与个人自由之间的重要联系。与古典共和主义者不同,马基雅维利第一个
预见了“公域”与“私域”的现代分野。他在《演讲集》这一经常被忽略但极为
重要的著作中认为,不存在一种天然的或神赐的组织政治秩序的方式。对马氏而
言,为世界建构秩序的不是别人,而是“政治家”,而政治家的目标是力争获取、
维持和使用权力。同时,如果一国人民不能享受自由,该国就永不会强盛有力。
保证自由的方式是建立混合宪政,不干预民众的私人生活,以及不断地发动战争
以扩张领土。然而,马基雅维利最终仍将集体和国家利益置于个人自由之上,因
为他更关注的是国家强盛而非个人幸福。也就是说,正如其古典前辈,马基雅维
利仍是一个非自由的共和主义者。

发展性共和主义的最重要代表是卢梭。对卢梭而言,共和主义的吸引力不在
其对个人自由的保护,而在其发展人的潜能和昭示“公意”(general will)的
能力。卢梭是一个非自由主义者,但他对民主和共和理论的影响很深远。象其古
典前辈,卢梭看不到“私域”的价值——他甚至厌恶“私域”。他认为“私域”
的存在伴随着财产不平等、空虚及扭曲,是人类许多苦难的根源。卢梭希望人们
能活得独立和透明(transparency),而只有人民“公意”才能引导人们走向幸
福和自由。卢梭视民主共和为获得公意和自由的途径。

随着时间的流逝,古典共和主义遭遇到种种困难。其中最主要是社会越来越
难在“一人”、“少数”和“多数”之间作出界分。现代共和主义已经抛弃了古
典共和主义的核心——混合宪政——的原始意义。取而代之的是强调政府权力的
广泛社会基础。正如詹姆斯□麦迪逊在其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第39章中所述,
共和政府就是“一个权力直接或间接取自最大多数人民的、由一些任期有限、或
在行为良好时有终身任期的官员管理的政府。”此外,达尔指出,分权对现代共
和主义而言比混合宪政更为重要。

在现代语境中,共和主义与民主主义已经不易区分了。它们常常描述同一政
治体系的不同方面,并且互为补充。共和主义解释民主国家政府权力的来源及属
性,而民主则提供政府趋向共和的必要机制。另外,古典的混合宪法理念与现代
的分权理念均可被视为控制民主专制问题的方式。

古典共和主义的另一困难是共和国的规模问题。一个庞大的国家可以成为一
个稳定的共和国吗?共和理念在一个庞大民族国家中如何实现?几乎所有的古典
共和主义者都担心,当一个国家逐渐扩张,共和政体会因为派系纷争和无穷无尽
的内斗而变得不稳定。然而,此种顾虑最终被十八和十九世纪“发现”的代议制
政府和宪政民主体制所解决。(我们会在下一节中探讨代议制政府的问题。)另
外,联邦党人在1787年指出,共和政体对象美国这样的大国来说不仅是可行的,
而且也是必要的。

究竟如何评价古典共和主义?不难发现,当代大多数自由民主国家都保留了
古典混合宪法的一些成分。英国不仅保留了女王(君主)、上议院(其中包含了
贵族制的一些残余),而且也有下议院(代表普通民众),这是一个现代混合宪
法的典型例子。甚至在美国的自由民主政体中,也存在普通民众(通过投票和各
种公民组织参政)、贵族(社会和政治精英阶层)和准君主(极富权力的总统)
三者的混合。混合宪法的持续存在证明共和主义影响的长久。更为重要的是,共


和主义指出,政府权力必须来自于绝大多数人民,这已成为现代民主理论和实践
的核心要素。纵观当代自由民主国家,我们会发现,共和主义的某些核心主张,
如反君主的精神以及对私人利益侵害公共生活的关注等,都已融入新近的自由主
义的理念和制度中。

三。代议制政府与民主

在本文的开始处我曾提到,民主的理念和制度有四个影响深远的渊源:古典
希腊民主制、共和主义传统、代议制政府理论与实践,以及政治平等的逻辑。本
节将集中探讨代议制政府的理论与实践,并说明它与民主的关系。

在十七世纪前的二千多年里,学者和政治家们都没有考虑过代议制政府的问
题。古希腊城邦没有必要为代议制花费心思,因为在这些规模如此有限的政体中,
每一公民原则上都能直接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及决策。事实上,古希腊人很可能是
厌恶代议制的,因为后者与他们所追求的直接参政的民主相悖。古罗马共和国的
例子令人费解一些。虽然古罗马共和国拥有广大疆域,它却从未关注过远离罗马
的人民的政治参与问题。事实是,大部分古罗马共和国的公民从未参加过议事会
议,这一情形实际上造成了一种随意和倾斜式的代表制──居住在罗马附近的公
民成为罗马共和国其他公民的实际“代表”。后来,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意
大利城市共和国由于规模仍然很小,它们也看不到代议制政府的必要性。

令人惊奇的是,虽然人类历史上有过大规模的民主共和政体(如古罗马共和
国),代议制政府的理念和体制却完全被政治家及政治哲学家所忽略了。实际上,
前现代人不仅对代议制政府的体制缺乏理解,当时研究民主的学者还持有这样一
种观点,即代议制政府体制是非民主的,因而不是一种好的政治安排。甚至到了
十八世纪还有激进地反对代议制政府的观点。例如,卢梭在其《社会契约论》中
认为代议制是不能被接受的,因为“主权不能被代表,正如它不能被异化。”对
卢梭而言,英国人误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他们“仅仅在选举议会代表时才是自由
的。代表一经选出,平民就被奴役,一文不值。” [16]

十七世纪中期的英国内战开始改变欧洲的知识和政治画面。清教徒们、尤其
是民主党人在寻找君主制的代替物时预见了现代代议制政府体制。然而,代议制
政府作为民主必要且可欲的组成部分直至一个世纪后才真正被接受。即使是自由
主义之父洛克,尽管他同意代议制政府的合法性,在《政府二论》中他也对代议
制也是甚少提及。

有趣的是,代议制最初并非作为一项民主制度而产生。相反,它是中世纪欧
洲君主和贵族的发明。如达尔所言,代议制政府的渊源“可追溯到英国和瑞典国
王以及贵族们为了解决国家重要问题如税收、战争、王位继承等所召集的议事会
议。通常,来自不同阶层的代表组成不同的议会并代表不同阶层利益。随着时间
的流逝,各阶层渐渐分化为两股力量:贵族与平民,并由两个不同的议院所代表。”
[17]

到了十八世纪,政治哲学家及政治家们开始关注英国民主党人先前的主张:
通过代议制政府和民主的结合,一个国家可以突破“民主制在规模上的局限性,
后者一直是反民主力量指责民主的重点……这样,代议民主制成为既可靠又可行
的政府体制,即使在漫长的时间和广大的疆域跨度下依然可以保持稳定。”换言
之,“代议的自由民主制理论从根本上改变了民主思维的方式。”在1820年,詹
姆斯* 穆勒(约翰* 穆勒之父)指出,代议制政府体制是“现代一个极为重大的
发现”,在其中“包括构思和实践方面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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