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问题的提出(5)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ngsband),1993年出版。《导论》介绍了WA系列的缘起、维氏手稿的概况,并包含了维氏本人的学术年谱。本书对于WA系列的介绍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该《导论》所提供的丰富信息  ; 

  b . WA一至五卷的《语词索引》(Konkordanz zu den  bänden 1-5),1997年出版。此索引囊括了维氏在这五卷中用过的所有术语,篇幅将近600页;   

  c . WA一至五卷的《语句索引》(Register zu den  bänden 1-5),1998年出版。按此索引,读者便可在一至五卷的范围内查证任何一句原文在其他各卷中的对应语句。 

[8]   笔者在本小节中所提到的所有研究资料基本上都会在章一中被重复提及,因此请读者到章一的注释中去寻找相关文献的版本信息。个别没有在章一中被提到的文献的版本信息,见于附于全文后的“参考文献”。 

[9]   有关于维氏数学哲学的讨论虽在国内学界十分罕见,但由于《关于数学基础的评论》的出版时间比较早,对于这个课题的研究在国际上已不算新鲜。从宏观上统论维氏数学哲学的著作,有Crispin Wright写的浩瀚巨著《维特根斯坦:关于数学基础问题》(Wittgenstein on the Foundations of Mathematics, Gerald Duckworth & Co.Ltd, London, 1980)。关于维氏转型期的数学哲学研究的论著,有S.G.Shanker写的《维特根斯坦与数学哲学的转折点》(Wittgenstein and the Turning-Point in the Philosophy if Mathematics, Croom Helm, London & Sydney, 1987)。而在“维氏思想转型”这个总的标题下分论其30年代初的数学哲学思想的,有Wolfgang Kienzler的论著《维特根斯坦面向其后期哲学的转型:1930~1932年》( Wittgensteins  Wende zu seiner Spätphilosophie, Suhrkamp, Frankfurt am Mein, 1997。我们还会在本书第一章涉及到同一本书对于维氏“现象学”的讨论)。另外,在1992年8月16日到23日在奥地利的Kirchberg am Weshsel召开的第十五届国际维特根斯坦大会在会后还曾专门出版过有关于维氏的数学哲学与逻辑哲学的论文集,参与讨论的不乏像王浩这样的大牌学者。请参看  Klaus Puhl编辑的《第十五届国际维特根斯坦大会专题论文集Ⅱ》(Proceedings of the 15th  International Wittgenstein-Symposium Ⅱ,  Verlag Hölder-Pichler-Tempsky, Vienna, 1993)。 

[10]  如德国的分析哲学专家施太格谬勒所说的:“凡是用批判眼光考察维特根斯坦的这些思想的人一开始都会注意到一件无可否认的事实:那就是当他在写《逻辑哲学论》时,他对于当时有关于逻辑与数学基础的研究情况乃是十分熟悉的,如对于弗雷格和罗素的著作;但在他写《关于数学基础的评论》的时候,他却与这一领域内的研究状况基本上脱了节,说得好一点就是对情况了解不够。因此,他对于数学概念与数学理论所提出的各种说法都不够清楚与不够精确,有时甚至是完全是错误的,例如他对于希尔伯特的有限性数学的目标所抱有的看法。由于维氏本人从来都不想发表他的《关于数学基础的评论》的原稿,所以若他还活着的话,他是不会让这些成问题的章节公诸于世的”(施太格谬勒:《当代哲学主流·上卷》,王炳文、燕宏远、张金言等译,商务1986年1月第一版,页646)。 

[11]  但这并非是完全照搬。斯氏的那篇论文的原文是,而本书标题的英文写法则是。除了强调维氏的“现象学之谜”主要是关涉于他的“哲学转型期”以外,本书的英文标题还将这些“谜”写成了一个复数概念(斯氏之所以没有这样做,也许是因为他已经将他所提出的六个关于维氏“现象学”的问题视为一个整体了——但尽管如此,笔者还是觉得:将“谜”这个词写成复数形式,可能会让题目的意思变得更清楚一点)。 

[12]  不过这也并不意味着本书将完全回避这种比较。本着“点到为止”的原则,本书将在具体问题的展开中讨论胡塞尔等现象学家的相关思想与维特根斯坦的同与异(请特别参看本书章§3.4、章四“附录一”、§5.4以及§6.5)。 

[13]   关于维氏的“心理学的哲学”的研究成果,笔者所看到的最出色的论著乃是荷兰学者Michel Ter Hark撰写的《超越内与外》(Beyond the Inner and the Outer,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Dordrecht/ Boston/ London, 1990)。这本书基本上是通过解读最原始的维氏遗稿写就的(他当时还读不到WA系列,因此他就是通过直接阅读维氏文献的微缩胶卷来进行研究的)。该书在学术规范与成果质量上可以说是为90年代以后出版的“维学”著作制定了一个新的研究标准——坦白地说,如若让笔者也就同一个话题作一番研究的话,笔者目前是没有信心超过Michel Ter Hark先生所做的工作的。不过,该书的工作重点毕竟在于对于维氏“心理学的哲学”的横向的逻辑重构,而并非对于维氏相关论点的历史发展线索的梳理。而后一方面的工作却正是本书的重点。 

[14]   现在流行的诠释“私人语言论证”的方案就是:该论证在实质上所谈论的乃是“遵守规则”的问题,因为据说语言规则是必须被公共地——而不是私自地——制定或遵守的。另外,这种被公共地遵守的“规则”又一定是存身于所谓“社会共同体”(community)之中的,因此去“遵守规则”,实质上就是去服从于某种社会习俗的力量。有鉴于此,笔者便称这种诠释方案为“唯社会学诠释” (“sociologism interpretation”。此语之创制乃是脱胎自Michel Ter Hark 所说的“sociologism fallacy”一词,见于其著作Beyond the Inner and the Outer页46。在他看来,只要我们将维氏所说的“规则”与“遵守规则”之间的关系看成是外在的,我们就会去寻找一个“第三者”去填补这两者之间的空隙。具体而言,若此空隙是被一种心理学解释所填补的,那么这就会摧生一种“唯心理学幻相”;若此空隙是被一种生理学解释所填补的,那么这就会摧生一种“唯生理学幻相”;若此空隙是被一种社会学解释所填补的,那么这就会摧生一种“唯社会学幻相”。不得不承认,Hark对于“唯社会学幻相”的批判的确大大启发了本书的写作思路)。支持这种“唯社会学诠释”方案的代表人物一个是彼得·温奇,另一个则是克里普克。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企图在维氏“私人语言论证”的启发下重新阐释社会科学基础的彼得·温奇就曾这样表达过他对于任何一种独立于社会学背景的认识论理论的怀疑态度:“一个人对于实在的观念乃是渗透了此人与他人间的社会关系的”( Peter  Winch: The Idea of a Social Science ,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London, 1958, 页23)。在另一段文字中,他又通过下述例子强调了代表社会习俗力量的“他人”在“我的”认识中所扮演的角色:当A先生在黑板上写下数列“1、3、5、7”、并要求我继续该数列之时,若没有来自他人的反应(如数学教师对于我的运算结果的权威性评价),那么我就无从判断我应该以何种方式来继续该语言游戏(同上书,页29~33)。可以看出,温奇的这种理解已经开了后世的克里普克用休谟的怀疑论来重新包装 “私人语言论证” 的先河:在克氏看来,就像没有任何逻辑理由可以说服一个休谟主义者去承认过去曾起效用之经验规律亦必会起效于将来一样,也无任何逻辑理由可以说服一个“维特根斯坦主义者”去心悦诚服地承认其所处的语言共同体对于某一语言游戏规则的理解是唯一的(套用温奇的例子来说,数学老师对于数列的这种继续方式并非逻辑上唯一的选择);而另一方面,也正像休谟相信只有非必然的心理习惯才能促使我接受经验规律在未来的延展一样,维氏(或者说,那个被“克里普克化”了的维氏)亦认为只有非普遍的、甚至是无理性根据的公共习俗与社会建制所带来的外在强制力量,才能有效地迫使我像大家一样去遵守“规则”。概而言之,在克氏看来,休谟式的怀疑精神将帮助我们发现那处在“对于规则的理解”与“规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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