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早期哲学中的一个概念:实是性(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只是此在是解释的主体,解释构成此在的存在,那么,海德格尔哲学的突破性,海德格尔对传统哲学的反叛,就并没有他自己所暗示的那样显著,那样意义重大,因此,这个新的开端就不能作为一个真正的开端。实际上,海德格尔哲学的全新性不仅仅是上述所表明的那些,真正关键的所在是海德格尔重新规定了哲学运思的事情(Sache)。胡塞尔现象学的口号是“面向事情本身”,海德格尔接过了这面旗帜,不过,他这里的“事情本身”已经不是胡塞尔那里的“事情本身”了[10]。海德格尔早期哲学的事情是实是性,即我们自己的此在,我们处身其中的实是的生活。 

  2.实是性:海德格尔早期哲学的根本倾向 

   “实是性是一个标记,我们用它来标记‘我们的’‘自己的’此在。更确切地说,这个表达式意味着:这个当下各自的此在在此,它具有其存在特征,以存在的方式在‘此’。具有存在的方式的此在意味着:不是且从来不是,作为直观的对象和以直观为基础的定义的对象,作为一个我们可以纯粹地认知并可以有知识的对象,相反,此在是以它最本己的存在方式自己在此。它存在的方式敞开了并且刻画了这各自的可能的“此”。存在是一个及物动词:存在(是)实是的生活!存在自身绝对不是可能拥有的对象,它依据于自身这个存在,与其自身大有干系。”[11] 

  这段文字是全书的点睛之笔,凝结了全书的精华,需要非常仔细的品味。 

  第一个词就是实是性(Faktizitat)。为什么选用这个词?Faktizitat,其形容词是faktische,在海德格尔这里一般与生活经验(Lebenserfahrung)连用,构成faktische Lebenserfahrung,在我们研究的讲演录里,更多地只与生活(Leben)连用,构成faktische Leben,就我们的研究而言,这两个表达式意义差别不大。张祥龙先生指出,实是性这个概念在费希特和新康德主义者那里曾出现过,用来形容最无理性的、“野蛮的”生活状态。海德格尔这里是取其“最原发的”、“在一切概念分别之前”的含义。实是的生活经验,这个表达式显示出狄尔泰和胡塞尔对海德格尔的影响。在1920/1921年冬季学期的讲演录中,海德格尔认为实是的生活具有三个特征:无区别性、自足性和有意义性。[12]这些特征在《存在论:实是性的解释学》中继续发展,得到了更加充分的阐释,本文限于篇幅,对1920/1921年冬季学期的讲演录不做更细致的讨论。 

  根据从《存在与时间》得到的启发,实是性这个概念是与事实性(Tatlichkeit)相对的,事实性指的是一种对象的存在,站在主体的对面,可以观察的属性。而实是性指自己的存在,此在的存在,不是对象。“自己的此在这一事实的‘事实性’在存在论上却根本有别于一块石头事实上搁在那里。每一当下各自的此在所是的,此在的事实(Factums)的事实性称作此在的实是性。” [13]花开花落,这样的事实可以观察,而自己的存在确是自己无法观察的。实是性,即‘我们的’‘自己的’此在。为什么‘我们的’,‘自己的’这两个词上面要加上单引号?此在是我们的,是自己的,然而,同时,此在也不是我们的,不是自己的。为什么这么讲?此在,这个存在,不是普遍的人的存在,而是特指这个存在,这个在此时此刻停留于此的个别的存在,“当下各自”的此在,指的就是我们自己,并不是别人,也不是所有人。由此可见,此在是我们自己的,然而,我们自己在首先和通常的意义上,在最初和大部分时间,却是处于平均状态,日常状态,我们是按照常人的眼光来思考问题,按照常人的言行来确定自己的言行,“众所周知……” “大家都是这样的……”,在此意义上,我们不能分别出自己的此在,此在不是我们自己的。从另一方面讲,在实是的生活中,此在是与世界共在的,处于一种无区别状态,并没有“我们的”、“他们的”、“自己的”、“别人的”这样的区分,因此,在这里“我们的”和“自己的”这两个词要加上引号。[14] 

  不过,即使“我们自己的”具有如是的双重意义,我们仍然可以说,此在是当下各自的(jeweilig)。什么是“当下各自”?当下各自的原文为jeweilig或Jeweiligkeit,jeweilig这个词的字面意义为当下的、各自的,例如:der jeweilige Konig (当时的国王) ,reisten in ihre jeweiligen Lander zuruck (回到各自的国家),从这个词也可以看见weilen (停留,逗留),Weile(短时间,片刻),jeweils(当时,每次,总是,各),jeweilig即je-weilig,jeweil-ig。海德格尔在括号中指出当下各自的几种现象:耽搁、停留,不跑开、不逃跑,于此,在此。考虑到海德格尔对动词的喜欢和在此处给出的具体的现象上的说明,jeweilig翻译为“停留在当下各自中的”可能更为恰当,[15]不过这样的翻译似乎过于冗长,本文还是采取了相对简单的译法,不过读者在看到“当下各自”时应该把“停留,不跑开”等意义记在心中。此在是当下各自的,即此在具有其存在特征(Seinscharakter),以其存在的方式在‘此’。“具有存在的方式”(Seinsmassig)意味着:不是且从来不是,作为直观的对象和以直观为基础的定义的对象,作为一个我们可以纯粹地认知并可以有知识的对象,相反,此在是以它最本己的存在方式自己在此。这里的“存在特征”、“存在方式”都是独属于此在的,是此在的特征,是其存在论结构。此在的存在方式敞开了并且刻画了这各自的可能的“此”,即正因为此在如此存在,此在才是各自的,此在的这种当下各自性才是可能的。海德格尔选用“当下各自”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显示出他不想研究普遍的人性,显示出存在论,实是性的解释学,是以居于某时某刻,某种特殊处境中的此在为其所要解释的事情(Sachen)。当下各自这个概念也可以在语言上减少一种偏见,即认为海德格尔的此在是自我(ego),孤立的个人。实际上,这种孤立的自我,恰恰是海德格尔所竭力反对的。 

  此在的当下各自是以其存在特征、存在方式为根基的,此在的存在究竟有何独特之处,或者说,存在这个概念在此在这里究竟具有何种意义? 

  “存在是一个及物动词:存在(是)实是的生活!(Sein – transitiv: das faktische Leben sein!)” 海德格尔的这个命题令人非常惊讶,这句话不仅在汉语中很怪异,在德语中同样很怪异。因为在西方语言中,存在(being, sein)从来不是一个及物动词。在印欧语系中,存在一般有两种用法,或者作为系动词,连结主词(主语)和宾词(宾语),并没有实在的动词含义,或者,用在“上帝存在”这样的命题中。关于存在这个概念的辨析,文献很多,我们不在此详述,仅就“存在”是否是一个实在的谓词做一点讨论。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指出:“存在显然不是一个实在的谓词,就是说,它是关于某个东西的概念,能够加在一个事物的概念上。它只是对于事物或者对于某些自在的规定本身的断定。”(A598/B626)实在的谓词是指把一个事物的概念加到一个事物的概念上,对后者有所说明、扩展。而“存在”只是对规定的断定,并没有在规定之外对规定论述的主词有新的规定,可以说,存在是一个二级谓词。在上面的引文之后,康德讲到:“在逻辑用法中,它(存在)不过是一个判断的系词。”[16]存在这个系动词区分出主词(主语)和宾词(宾语),而宾词是主词的属性,被归诸于主词。比如在“人是有理性的动物”这个命题中,“人”是主词,“有理性的动物”是宾词,这个宾词被加到“人”这个主词上,是人的属性,命题中的“是”只是起连接的作用。如在“鸟是有翅膀的”这个命题中,有翅膀是鸟的属性。 

  “存在(是)实是的生活!”如何来理解这个奇怪的命题?我们似乎可以在存在主义那里获得一点启发。梅洛-庞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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