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行为理论》选译之三:神话世界观和现代世界观的若干特征(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的设定、成功与失败、积极与消极、进攻与抵抗等等,所有这些都是用来处理原始社
会基本经验的范畴:这是一种毫无戒备地把自己奉献给无法主宰的周围偶然世界的经验【


81】。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这些风险是在所难免的。这样也就有必要通过想象对偶
然性大潮加以遏制,也就是说,有必要加以澄清,尽管这样做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通过类比,那些产生和主宰人类自身之外的世界(自然)和人类自身的世界(文化
)的无形原因和无形力量也就具有了人性的特征。也就是说,在人类看来,它们的存在有
意识,有意志,有权威和有力量,一句话,它们是和人类相似的存在物;但区别在于它们
知道人类所不知的一切,它们能够做到人类所无法做到的一切,它们主宰着人类所无法主
宰的一切,结果就是它们凌驾到了人类头上。"【82】

  如果我们对以下内容有所思考:即这些范畴从血亲系统当中反映出来的,可以用来解
释与超验力量之间的互动经验,但是,它们如何才能和直观类比思维的操作方法共同发生
作用呢,那么,我们就能对神话世界观当中众所周知的神秘-泛灵特征有更好的理解。我
们觉得,最最值得惊奇的是不同现实领域之间的那种独特的平均化:自然和文化被放到了
同一个水平上。自然和文化之间不断相互同化,一方面导致了自然的人格化,并进入社会
主体的交往网络当中,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然变得人性化了;另一方面则出现一种在一定
程度上自然化和物化的文化,它被吸收进了无名力量之间客观的相互作用当中。在文明人
看来,野性思维产生了双重错觉:

  "……一种是对于自身的错觉,一种则是对于世界的错觉:之所以说一种对于自身的
错觉,是因为这种思维认为它所创造出来的理想物存在于人类之外,并且独立于人类,这
样一来,这种思维就在其世界观当中(自我)发生了异化;说是一种对于世界的错觉,则
是由于它用类似于人的想象物来装饰世界,这些想象物既能接受也能拒绝人的请求"。【
83】

  根据这样一种世界观,任何一种现象经过神话力量的作用,都可以和其他一切现象发
生联系,这样不仅出现了一种运用叙事解释世界的理论,而且同时也出现了一种在想象中
能够把握世界的实践。影响世界的魔术是人与世界、自然与文化等两种视角相互神秘作用
的逻辑结果。

  在对神话思维的基本特征作出概要描述之后,我想回到这样一个问题上来,即这样的
世界观结构为何不能接受按照今天一般的标准来看堪称是合理的行为趋向(
Handlungsorintierungen)。

  (2)对象领域的分化vs 世界的分化

  我们处身在某个现代生活世界当中;我们感到糊涂的是,在一个经过神话解释的世界
当中,我们无法或不能充分准确地把握构成我们世界观基础的那些分化。从涂尔干(E.
Durkheim)到列维-斯特劳斯,人类学家总是不断地指出,自然和文化之间存在着一种独
特的模糊关系。这一现象我们暂时可以称之为两个客观领域的混淆,即:物理领域与社会
文化领域的混淆。神话不允许从基本概念上把物和人、可以操纵的对象与当事人,即我们
认为具有言语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明确地区分开来。如果神秘实践不能认识到目的
行为与交往行为、从一定的目的出发对客观环境的工具性介入与人际关系的建立之间有所
区别,就只能出现上述【物和人不分的】结果。目的行为在技术上或治疗上的失败原因,
可以归结为不够成熟(Ungeschicklichkeit),而这种不成熟和违背现存社会秩序的错误
互动的道德规范罪责(Schuld)属于同一个范畴;反之,从概念上讲,道德的失败和肉体
上的失败是一致的,罪恶和伤残是一致的,善则和健康、优越等是一体的。反过来看,世
界观的解神秘化,同时也意味着自然的非社会化和社会的非自然化。

  这样一个过程在直观上是很容易理解的,通常用描述就可以解释清楚,但它并没有得
到深入细致的分析;它看上去似乎导致了自然和文化这两个客观领域在基本概念上发生了
分化。当然,这种观点忽视了这样一种情况,即客观领域,就其自身而言,相互之间在范


畴上的区别取决于一个分化的过程,要想深入分析这个分化的过程,最好从人们对待世界
的基本立场出发。"力量"的神话概念和"诅咒"的巫术概念,完全阻碍了对待某个实存世界
的客观立场与对待某个受人际关系调节的世界的一致立场或不一致立场之间的分化。作为
客观领域,自然和文化属于事实世界,对此可以作出真实的陈述;但是,一旦我们要明确
给出物和人、原因与动机、发生与行为等相互之间的区别究竟何在的时候,我们就必须深
入到对象领域的分化过程当中,而且要深入到对待实存的客观世界的基本立场与对待社会
世界的基本立场之间的分化过程当中;在社会世界当中,可以合法地对有必要或有可能存
在的事物提出期望。我们要想在概念上把自然的因果关系与社会的规范秩序准确地区分开
来,关键就取决于我们如何认识我们从观察或操纵转向遵守或破坏合法的行为规范时所完
成的视角和立场的转变。

  不管如何,自然与文化之间的模糊关系决不仅仅意味着,客观世界与社会世界之间在
概念上的混淆,而是也意味着语言与世界的分化,亦即意味着作为交往媒介的语言与语言
交往过程中达成共识的内容之间的分化;对于这种分化,我们缺乏深刻的感受。通过对神
话世界观的整体考察,我们看来很难从符号学的角度把某个语言表达的符号根基、其语义
学内涵与言语者通过表达可以涉及到的符指(Referent)十分准确地区分开来。名称与对
象之间的神秘关系,以及表达意义与表现事态之间的具体关系充分说明,内在意义关系与
外在实际关系完全混淆了。内在关系存在于符号表达当中,外在关系则存在于出现在世界
当中的实体之间。从这个意义上讲,原因与结果之间是一种内在关系,起因与效果之间的
因果关系是一种外在关系(物理上的因果关系vs.符号学上的因果关系)。神话世界观和
主宰世界的神秘力量可以相互紧密结合,因为内在关系和外在关系在概念上是同一的。显
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现成的概念能用来表达,我们在符号表达中提出的非经验型的有
效性。有效性和经验效果互为前提。这里我们不能想到有什么特殊的有效性要求,因为神
话思维当中的不同有效性要求,诸如命题的真实性、规范的正确性和表现的真诚性等,根
本还没有分化开来。即便是有效性这个模糊的概念,也还没有完全从复杂的经验当中解放
出来;象道德性、真实性这样的有效性概念,和象因果、健康等经验秩序概念,是融合在
一起的。因此,语言建构起来的世界观和世界秩序本身是十分切合的,以致于无法看出它
是对世界的解释,是一种容易出错并且可以批判检验的解释。从这个角度来看,自然与文
化之间的模糊关系获得了一种把世界观具体化的意义。

  语言交往以及贯穿在其中的文化传统表现为一种不同于自然和社会现实性的独立现实
,但前提是,形式的世界概念和非经验的有效性要求之间必须区分开来。今天,我们在交
往过程中的出发点是共同的假定形式(formale Gemeinsamkeitsunterstellungen);这
些共同的假定形式是必不可少的,有了它们,我们才会与客观世界当中所有观察者都能鉴
别的事物以及我们主体间所共有的社会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联。命题的真实性要求或者规
范的正确性要求,使得这些共同的假定形式对于任何一种具体的表达都具有实际意义。因
此,表达的真实性意味着,事态在客观世界中是实际存在的;在某个规范语境中适用于某
个行为的正确性意味着,人际关系作为社会世界的合法组成部分得到了认可。有效性要求
基本上是可以批判检验的,因为它们的基础是形式的世界概念。它们假定,所有观察者都
能够识别出来的世界,或所有成员共同分享的世界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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