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新论与本体诠释学(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哲人,也多论及知识与方法,不过非其所重而已。[26]

《中国哲学大纲》的第一部分为“宇宙论”,第二部分为“人生论”,第三部分为“致知论”,其中“人生论”占全书多一半的篇幅,“宇宙论”约占全书的十分之三,而“致知论”则不足全书的十分之二。这基本上反映了此三论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各占的比重。“中国哲学中知识论及方法论颇不发达”,是可以肯定的。而且,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述而不作”、“尚古贱今”、“宗经崇圣”的思维方式颇占上风。虽然“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两种方式也为经书的诠释提供了发展的余地,但经学的诠释方法不足以动摇“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思维定势。可以说,在中国传统哲学的“天—人—知”论中,诠释方法居于从属、末端的地位;其本体与方法的“互动”,乃“动”之微也。

张岱年先生在撰写《中国哲学大纲》的同时,也发表了《哲学上一个可能的综合》,提出:“今后哲学之一个新路,当是将唯物、理想、解析,综合于一。”这个新的“综合”的哲学,即是张先生所要建构的“天人新论”,它“对于西洋哲学方面说,可以说是新唯物论之更进的引申,对于中国哲学方面说,可以说是王船山、颜习斋、戴东原的哲学之再度的发展,在性质上则是唯物论、理想主义、解析哲学之一种综合”[27]。值得注意的是,在30年代张先生提出的“新哲学之纲领”中,第一是“方法论”,第二是“知识论”,第三是“宇宙论”,第四是“人生论”[28]。从哲学内容的含项上说,其与《中国哲学大纲》是相同的;但从先后次序上说,方法论和知识论已从中国传统“天人之学”的第三部分的位置越居于第一和第二。在40年代张先生为“新哲学之纲领”作充实论证的《天人新论》中,也同样是第一《哲学思维论》(按即方法论),第二《知实论》(即知识论之上篇,其下篇《真知论》未完成),第三《事理论》(即宇宙论之上篇,其下篇《心物论》未完成),第四《品德论》(人生论的简纲缩写),以及第五《天人简论》(以上四论的概括简述)。这种先后次序的编排,已经突显了“天人新论”之新,首先是对方法论的自觉与突破;把方法论和知识论立于宇宙论和人生论之前,即已表明对传统“天人之学”的扬弃,它所要实现的便是方法与本体的“结合”与“互动”,以及真理的“逐渐显露”。

成中英先生曾指出,“奎因哲学有三个来源:一是怀特海的过程哲学,二是罗素的逻辑主义,三是皮尔士的实用主义”[29]。张岱年先生在30、40年代建构其哲学体系时大约处在与奎因相近的时间段,奎因哲学的前两个来源,即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和罗素的逻辑主义,同样也是张先生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张先生当时对于西方现代哲学中柏格森的创造进化论、摩根(Lloyd Morgan)的突创进化论、胡塞尔的现象学、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尼采的超人哲学、詹姆士和杜威的实用主义、罗素和博若德等人的新实在论、维也纳学派的逻辑实证论,以及新康德主义、新黑格尔主义等等,都曾有所评论,他所看重者是怀特海、罗素以及维也纳学派的哲学思想。而张先生最“信取”并以之为宗的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新唯物论,他说:

唯以新唯物论与现代他派哲学对较,然后乃可见新唯物论之为现代最可信取之哲学。每思新唯物论虽成立于十九世纪之中叶,而其中实能兼综二十世纪若干派哲学之长。如其言宇宙为一发展大流,则能纳柏格森哲学之长,其言一本而多级,则能纳鲁意摩根等突发进化论之长,其言实践,则能纳实用主义之长。[30]

张先生之“信取”新唯物论,是因为它能兼综众家之长,而且正确地解决了心与物以及感觉经验与理性认识的关系等问题。同时,张先生又认为,当时流行的新唯物论“形式未免粗疏,尚待精密化”,“新唯物论如欲进展,必经一番正名析辞之工作”。因而,他对于罗素和维也纳学派的逻辑解析法非常重视,认为“辩证法与逻辑解析法,必结为一,方能两益”[31]。

“新哲学之纲领”首列方法论“注重三事”:(一)知行之合一;(二)解析法;(三)对理法(按即辩证法)[32]。这里所说的知行之合一,就是哲学与生活实践的统一。张先生在30年代早期作有《辩证法与生活》和《辩证法的一贯》两文,他强调辩证法“不仅能指导人们研究客观世界,还可以运用到生活中去”,“生活由矛盾而进展……用辩证法来过生活,必须‘自强不息’,‘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决不可以现在自囿,决不可向不理想的现实妥协”,“辩证法对于任何哲学学说,都不是片面地加以排斥,而是容纳其中正确的部分”,“辩证法的哲学总在发展之中,后进的研究者有补充先进的思想家的缺欠的职责”,“辩证学说的发展应亦是辩证的”[33]。显然,在“辩证法与生活”的统一中,方法不仅诠释和作用于“生活世界”(即本体诠释学的“本体”),而且诠释方法也是开放的,生活也作用于辩证法,此即方法与本体的结合与互动。

在30、40年代,哲学界普遍把辩证法与逻辑解析法对立起来,而张申府、张岱年则力主辩证法与逻辑解析法“必结为一,方能两益”。在《哲学上一个可能的综合》中,张先生指出:“对理亦非否认所谓思想律(指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编者),不过认为思想律非充足的而已……对立统一则与思想律并无不两立之冲突。”[34]在40年代所作《哲学思维论》中,他也说:“今之喜形式逻辑者则鄙弃辩证法,而好谈辩证法者则非薄形式逻辑,实皆蔽于一曲之见。”[35]在30年代中叶,孙道升著有《现代中国哲学界之解剖》一文,其中把张申府、张岱年的哲学思想称为“解析法的新唯物论”,指出当时的新唯物论有两派:“一派是想把解析法输入于新唯物论中去的,另一派是沿袭俄国日本讲马克思学说的态度的。前者可称为解析法的新唯物论,此派具有批判的,分析的精神,其作品在新唯物论中,可谓最值得注意的,最有发展的。”[36]

成中英先生也曾主张:在“对中国哲学作本原的理解”的基础上,产生一种“分析的中国哲学”[37];“中国哲学必须有一种新的语言,一种新的诠释学……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国哲学的形式将来自两条渠道:逻辑的方法和现代生活的辩证法”[38]。观此可知,张先生当时虽然没有用“诠释学”或“诠释方法”的表述,但他的“解析法的新唯物论”确实与成先生的本体诠释学有着内在精神的相通。

张先生的“新哲学之纲领”第二是知识论“注重五事”:(一)知之物的基础,谓“知不能离物,而受物之决定”(按此“物”指“外界的实在”,张先生在《知实论》中说:“凡无待于知,即不随知而起灭者,则谓之实在。”[39]此不同于佛教的“离识无境”和贝克莱的“存在即被感知”);(二)知与行之两一(按“两一”即对立统一),谓“行是知之基,亦是知之成”;(三)知之群性,谓“知不离群,知乃是群知……个人之知识以社会的知识为基础”(按“知之群性”包含“交往理性”之意);(四)感与思之两一,谓“感(觉)而有思(理性认识),思原于感而又能越出感之限制……范畴概念起于思,虽常不尽合于物,而皆有其物的基础”;(六)真知之变于常,谓“在真知之变中,实有其不变之趋向,即其常。物虽非一时所能尽知,而究系可知的”[40]。

张先生当时对于逻辑实证论一方面取其概念命题必须清晰明确的观点,另一方面也肯定其真实命题必属“有谓”,而有谓在于“有验”的观点。但他对何为“有谓”、“有验”又作出新解,指出:“过去哲学实过于注重静观经验,实则活动经验尤为重要”,“活动经验亦可称为实践经验”。因为新唯物论以实践为真知标准,所以它不像实证论那样认为“外界实在之命题为无意谓的”,“实则活动经验为重要经验之一,而外界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