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基础教育学生评价的公平性探析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5
论文摘要:基础教育必须坚持“公平优先”的原则。为此,要树立公平的学生评价观,注重学生评价政策与制度的公平性,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论文关键词:学生评价 公平正义 政策制度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首要和基本的价值,因而也是教育政策进行价值选择的最核心原则。公平正义相对于其他社会价值具有优先性。基础教育是面向所有适龄青少年的教育,必须坚持“公平优先”的原则。
一、树立公平的学生评价观
公平的学生评价观的内涵是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从学理上来说,公平与平等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平等是指人们在社会地位、权利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相同状态;公平则是人们对于利益分配的一种价值认识和价值评价。公平问题具有相对性和情境性,一种状况下的公平在时间、地点、条件、情境和评价主体变化的情况下就可能变成另一种状况下的不公平。所以说,公平不等于平等,但平等是公平的基础,离开了平等,就没有任何公平可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是教育公平最基本的保障和体现。平等地评价和对待所有学生是符合正义原则的。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一个城邦中的教育制度必须……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每一位学生都可以通过学习塑造一个理想的“自我”,以实现其自我价值,走向自我完善。这是每一个学生的理想追求。学生评价应以实现学生的自我完善为目的,发现学生自身的优势,激励学生奋发有为。
公平的学生评价观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学生生命存在的价值以及人的尊严、自由和权利。人作为人应有人的尊严、自由和权利,通过评价可以促进受教育者个性的充分发展。这种评价应充分体现对学生人格的尊重、能力的信任和发展的关心,有利于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我国基础教育的本质特点表现为人本性,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关注每一个学生,确保所有学生都得到发展,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使他们成为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人。基础教育应为社会发展和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学校应把每个学生的潜能开发、健康个性发展、自我教育、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之初步形成作为根本任务。学生评价应以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为其价值导向,充分发挥教育理论对学生评价实践的指导作用。
公平的学生评价观应遵循“公正”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的学生评价要在一个良好的人际氛围中进行,它将有利于学生人格的发展与展现。如果评价不关注学生的人格,或者以评价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就会贬损乃至践踏学生的人格,导致师生对抗和冲突,并给学生带来焦虑和抵触情绪及消极反应。所以,学生评价应坚持人道精神,使评价过程充满人文关怀。
二、学生评价政策与制度的公平性
教育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的,意在解决教育领域中的社会问题和调整社会关系,通常以教育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出现。教育决策主体控制教育资源,追求和实现自身的利益。政府通过制定教育政策实施教育活动从而实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如果所有的或大多数人得不到相应的发展,教育政策就是无效的。学生评价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其宗旨就是通过政策引领,科学全面地认识学生,并对其作出正确的判断,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说,学生评价政策要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价观(价值取向),它最终要解决的是评价什么和如何评价的问题。
教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取决于教育政策活动的模式与教育制度的设计安排。所以,建构什么样的教育制度成为制定教育政策的关键问题。在学生评价制度方面,由于公平具有社会制度的倾向性,所以要做到学生评价的公平就需要制度的保障。对此,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以确保在教育评价尤其是学生评价领域践行此原则。
基础教育学生评价政策就其价值取向来看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这是由于各个不同时期学生评价观的变化使然。改革开放之初,在“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教育政策导向下,摒弃了“文革”期间突出政治的学生评价标准,重视对学生“双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要求,其立论基础认为,基础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是为一个人一生奠定基本文化知识基础的教育,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由此,基础教育在“双基”导向下的学生评价政策导致教育实践领域的各种考试制度和评优制度都以学习成绩和升学率为中心,强化了学生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评价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少数的优异者选拔出来。在这样的评价过程中,只有少数所谓‘优秀者’能够体验成功的快乐、获得鼓励,而与少数的‘优秀者’相比,大多数学生则成了失败者,成了上述假设的殉葬品。这种选拔性的学生评价后来为社会所诟病,因为在评价功能上,它充分体现了工具价值,远离了教育的本体价值;教育应是面向全体学生,以一切学生的发展为目的的。选拔性学生评价把学生分成了三六九等,造成所有学生形成一个排序,并且这个排序是不断变化的,不但给处于顶端的学生形成一定的思想和心理压力,而且使处于中下等的学生心情压抑。由于评价存在片面性,学生很难全面客观地认识和评价自己,从而极易缺乏自信心,导致丧失前进的动力和勇气,这种对学生发展产生消极影响的评价有失公平。学生评价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通过有效地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以促进每一个受教育者全面和谐发展。学生评价政策应把人需要的满足、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作为重要的价值目标,并以此去选择和规范教育制度的建设和教育资源的配置。
要以公平为价值标准制定学生评价政策,如尊重差异的优先性。人与人之间存在天赋差异,但这种差异不是好坏贵贱的价值差别,而是多样化的表现。承认个体间的差异,适应差异的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尊重差异性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对弱势群体进行补偿,即对在教育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受教育者采取补偿性措施,以补偿由于不利地位对其所造成的教育损害。学生评价要关注在教育实践中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和过程不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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