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治文化缺失的原因分析
1.法治文化缺传统
我国受儒家文化、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法治信仰缺失。一方面以礼代法和法即刑,结果法治没能很好地实施。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形成了权力至上的观念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思想并成为法治建设的障碍。
2.社会教育缺环境。
目前社会转型时期各种问题增多,一些人唯利是图、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造假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各种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念,降低了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归属感。
3.家庭教育缺自觉
家庭法制教育是子女接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最重要途径。因为在大学生完全成熟进入社会之前,与家庭的联系十分密切,受家庭影响非常大。然而我们家庭法制教育严重缺失。主要原因是学生家长自身法律知识的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对家庭法制教育不够重视,认为不必进行法制教育,而不放在心上。
4.学校教育缺基础
高职院校将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仅仅局限于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及部分专业基础法规课和选修课,课时较少,教师很难联系实际有针对性的讲授,很难有成效,未能实现弘扬法律精神、陶冶法律情操、激发法律信仰的教育目标。
三、高职法治文化培育的途径与模式
文化无所不在,无所不包。文化对人的影响无孔不入、无时不在。所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践育人,环境育人,说到底,都是文化育人。文化育人不是一种有形知识的灌输,而是向人们的思想理念注入人性中诸如尚德、责任、进取、感恩、诚信、良知、谦虚、包容、公平、正义、法治等崇高美德,进而形成良好的价值认同、工作能力和行为习惯,影响着学生的进步与发展。
(一)开展法律教育,教书育人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书育人是学校育人的主渠道,是党和国家赋予教师的神圣使命。要培养有法治文化素养的学生,首先,需要提高教师法治文化素养。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体现在课堂教学和知识技能的传授中,而且更加广泛、深刻地存在于师生之间的接触和交往中。制定并实施“名师工程”、“教师下企业锤炼”和青年教师培养等系列教师培养工程,构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教师培养系列。要求全体教职工加强道德修养,时时处处做学生的楷模,以崇高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教育学生、激励学生,以自己的楷模作用,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其次,在课堂教学中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在各专业课程中加以渗透。既上好基础教育课,又开好职业就业教育课,做好法治文化选修课,将现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和其他隐性课程相结合。
(二)完善制度,管理育人
法治不仅仅以法律制度存在为前提,更为重要的是要使法律通过公平公正的过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使得法律真正融入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使得人们了解法律,熟悉法律,信任法律,最后信仰法律。所以,在法治实践中,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不仅要做到依法行政,而且还要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以自由、正义、公平为核心的法治价值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管理育人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行政管理各方面制度的同时,增强管理育人意识,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尽职尽责,弘扬敬业精神。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学生在接受管理过程中,受到良好形象和高尚精神的熏陶和感染。
(三)做好后勤保障,服务育人
服务育人是学校育人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教育也是服务,为学生服务,寓教育于服务之中更带根本性。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如解决了电动车充电问题,做好食堂保障、心理健康、资助、思想政治教育等服务工作,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四)重视学生实习实训和科技活动,实践育人
完成实习实训的保险与安全教育与保护,学生实习签订合同的职业体验课,在实验、实训课和顶岗实习以及组织开展学生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法治精神,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提升职业素养。
(五)建设特色校园法治文化,环境育人
在精神上注法律教育理念,如校训与治校理念;在物质上营造法治氛围,让校园灵动化,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让墙壁思想化。校园的一草地一木等景观上可体现法治价值,营造法治硬环境;在行为上开展法治训练,成立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创新法律教育的模式和方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如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女生文化节、科技创新节、公寓文化节,新生活动月、读书活动月、志愿服务月、文化宣传周、法律咨询日等;改革操行评定等评价监督办法、奖惩等激励表彰办法和助学贷款办法等,使校园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法治化等,在创特色品牌活动中渗透,营造法治软环境,提升高职院校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