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校企合作问题探讨(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2.3 利益诉求取向差异制约
  民办高校校企合作双方只有共赢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合作正常进行和深入发展,但现实合作过程中由于民办高校和企业利益诉求取向不一致,导致了校企合作的浅层次化。一方面民办高校一般成立及建设时间较短,进行校企合作初期主要目的是寻找实训实习基地以满足实践环节教学的需要,同时也能满足各项检查和教学评估的需要,但民办高校知名度不高,社会影响力有限,不能提供企业所需要的科研技术支持以及管理咨询服务等增值服务,往往很难找到合适的合作企业,通常是通过人情关系与相关企业签订实习实训基地协议,这种表象性校企合作关系很难持续和进行深入合作,甚至连满足最基本的实训实习教学环节都有困难。另一方面真正愿意与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其核心利益诉求在于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而且希望拿来就能用。以笔者近几年与民办高校校企合作企业的接触和研究,这些企业大多数是中小型民营企业,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或者服务性行业,由于员工流动性比较大,需要大批一线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因此希望从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和其它专业吸纳廉价顶岗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
  由于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双方利益诉求不一致,加之浅层次合作基础上共赢利益结合点较少,这制约了双方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
  2.4 应用型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特性制约
  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人才培养定位为中基层应用型管理人才,而中基层应用型工商管理人才具有自身培养特性。一方面工商管理人才培养中学习知识面较广,专业知识的关联性、综合性和实务性较强,一名合格的工商管理人才除了校内实训和模拟管理运营以外,还需要在一定企业实战环境中去实践,而且最好能在中基层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轮换;另一方面,企业出于管理、成本效益角度以及避免商业机密泄露等方面的顾虑,很少愿意安排学生在不同管理岗位轮岗;最后由于民办高校成立时间短,教师多是年轻应届硕士毕业生,缺乏工商企业实践管理经验,这对于培养实务性强的中基层应用型工商管理人才非常不利,导致培养出的工商管理学生偏理论而实践能力严重不足,这也进一步制约了企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总之,只有厘清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出对策来解决问题,以保证应用型工商管理人才培养顺利进行。
  本文为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独立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办学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12B195)和武昌工学院校级课题《工商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办学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11jy0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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