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宋代“全民经商”及经商群体构成变化的历史价值(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和士卒经商则多为生活所迫,但许多也是在利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赢利;宗教人士无视教规教义,与世俗社会一样追逐金钱。显然,为更加广泛的社会群体所构成的经商群体,无一例外地以追逐市场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在此,我们暂且忽略这些政治上或经济上皆享有国家和社会优惠待遇的群体无视国家法令、违背传统道德的一面,充分认识他们参与市场活动的意义在于其走进市场的那一刻。即当各界人士在市场里充当“商人”的角色时,商人“这个革命的要素”就必然承担起打破地域封闭、物货不通、城乡各自为阵的自然经济状态的任务,和生产者一道起到推动社会发展进程的作用。特别是宋王朝的商品经济虽然有明显发展,但从事个体工商业者的力量还远没有发展到可以在不长的时限内扭转时局或改变传统势力的地步。在时代需要更多商人的形势下,非职业经商群体的行为就有极大的合理性并能发挥出特定的作用。

其次,宋朝经商群体各组成部分由于各自生存环境的不同,决定了他们在市场的交换层次,同时也预示了他们进入市场后的发展势头。

宋代军人虽然衣食国家,但大多处于社会的下层,没有政治特权,更谈不上经济实力。生活上,他们常有“日赡不足”之患,只得靠经常的营运、贩卖所获利润来维持和补充生活。他们的经商活动一旦被禁止,其生活就会受到威胁。为了生存,他们与市场的接触较上等社会的人要频繁得多。显然,这是一个为了生存走进市场的群体。应当说,他们对市场的依赖同普通市民一样,参与市场是生活所使然。为生存而进入市场,本身就有天然的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由于他们社会地位卑微,经济能力有限,只可能从事细碎而规模不大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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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全汉昇:《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册,《宋代寺院所经营之工商业》,(台湾)新亚研究所。


僧侣道士从事营运的行为与宗教日益世俗化密切相关。比如宋代以前寺院经济立足于土地,土地就代表财富。而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寺院经济也转向寺院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财富的基础“除了土地以外,工商业也是其中的主要份子”①。其实,这样的变化是整个世俗社会经济的必经历程。宗教虽然在精神世界高于世俗,但在现实生活中从来不能、也不可能真正脱离世俗。宗教的世俗化必然包含其经济生活的世俗化,所以宋朝凡界的市场生活会在宗教生活中再现。由于这一群体为数不多、工商业活动有限,所以其对市场的影响不大。

皇族处于社会的上层,或为追求利润的心理所驱使,或为保持住以往生活的最优越状态而进入市场。这个政治和经济上享有特权的群体,参与市场活动的意义不能仅从其是否遵从市场规则、是否还有强权成分的方面看,更重要的是在于他们走出宫墙的那一刻,以及他们对市场的需求和认可。由于这一群体享有极尊贵的地位并拥有丰厚的物质财富,一旦走进市场就易使经营形成规模且能加速商品流通的过程。

官吏是社会的管理层,在宋朝非职业经商群体中也是最有政治和经济实力的群体。他们在经商营利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无疑影响了王朝的政治清明,但其经商营利的动机和事实较其他群体更有意思。在我看来,在宋朝那样的社会环境下,官员的经商赢利行为也许不能简单评价或仅仅持批判态度。之所以这样说,是我将这个群体视为领导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较之皇室成员不同的是,他们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管理者而不是政权的寄生者。他们生活在一个与外界社会或说与广大市民更为接近的圈子里,常常可以根据社会或大众的需要充当国家政策的调整、制定和执行者。由于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有较强的、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所以,当社会处于转型的时候,这个群体因其所处的社会地位,可以最先感受到社会的变化、时代的需要和最新的信息。他们和商人一样,可以最先或说最敏锐地感受到商品经济那种不可阻挡的力量。但他们与商人不同,常常具有较商人优越的政治地位。一旦具备经济条件,他们的经商赢利活动较商人有更大的影响力。尽管官吏经商中有许多不规范的操作,不符合市场的原则,但其权力使其商业活动在较短的时间内所能达到的广度和深度是商人无法与之相比的。试想,在一个“重农抑商”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在一个“官本位”的社会里,如果不是官员,难道还有什么社会力量比之更有社会地位且更贴近社会呢?前面的资料也表明一点,这一群体介入市场后,和商人一样奔走于各地,参与各种交换、置办各种产业,宋代的市场也因此而活跃。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

第三,“全民经商”态势的发展不仅对当时社会的市场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更重要的是由于那些原来衣食国家的、社会地位优越的群体参与经商行列,更说明社会进步意识不断冲撞着旧传统中落后而顽固的堡垒,具有进步意义,且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社会更快地向前发展。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一直尊崇“重农抑商”、“学而优则仕”、“天下惟有读书高”等观念,它们对社会影响之深入,不仅使得个人的观念如此,即使是国家选拔管理人才和制定政策都未能摆脱其束缚。由此,上层社会群体以及国家就成为这些传统落后观念的最顽固的捍卫者。客观地说,对商人和交换活动的蔑视在一定程度上是制约和影响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社会的发展进步是离不开商人的活动的。当宋朝上层社会直接进入市场、目标直指市场的最大利益时,市场交换已经超越了其他群体那种仅为求生存而被迫走进市场的水平,在持定时期下(持别是市场发展不成熟的情况下),作为统治集团的成员,官员经商的行为从客观上和思想上都是对过去蔑视商人营利的传统观念的挑战,是对自汉武帝以来一直占据中国社会主导地位的“重农抑商”传统的反叛。而且,由于这一群体具有政治地位,且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一群体的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力可以超越其他群体。从另一个侧面看,当市场拥抱社会的时候,利用权力来获取货币也许正是中国古代社会原始资本积累的一种形式。而官员对金钱的崇拜实际上也是对中国古代等级社会、对“天下惟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等传统的否定。拜金主义是不能提倡的。但在封建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这一群体通过对市场的认识和参与,实际承认了金钱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最基本的市场原则,他们已经进入一个自我否定的阶段。如果我们将所有这些现象放到中国历史的长时段中考察,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就更加清晰了。它确实表现出古代社会进步的程度。

第四,宋朝国家政策不断调整变化,一方面表现出政权也处于对新形势的适应阶段,另一方面国家政策的调整在客观上鼓励了“全民经商”态势的发展。

在唐宋社会处于重要转型期的形势下,不仅不同的社会群体对市场有各种反应,朝廷也是如此。面对唐末五代及人宋以来各阶层开始经商的社会趋势,无论宋统治集团愿意与否,在朝廷不断惩治官员违法营利行为的同时,实际上对一些难以解决或制止的问题也采取了默认的态度。

宋朝廷不仅依然行使中国历朝历代对高官、寺院等免税优惠的政策,而且还进一步扩大了免税的范围,恩及普通阶层。其中与“全民经商”相关的、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对纲运揽载货物贩运的免税。史料记载:“盖祖宗以来,通许纲运揽载物货,既免征税而脚钱又轻,故货物流通。缘路虽失商税而京师坐获富庶。”①当然,朝廷对纲船经商的认可是有条件的,即“但不妨公,一切不问”,而且必须做到“官物至京无侵损尔”②。这是宋朝廷对唐末五代以来纲卒经商事实的认可,无疑会鼓励宋朝纲卒的经商行为。在仁宗时期,有司奏请“粮纲舟卒随行有少货物经历州县,悉收税算,望与蠲免”,获准③。也正是因为这样,仁宗朝发运使的权力日益膨胀。他们总揽六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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