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代土地占有形态及其矛盾运动(5)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封建统治者不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扶植小农经济,而是被动地向他们补充土地,其结果却是“虽赐之田。犹贱卖以贾”[4](《贡禹传》)。公田通过汉政府向农民的赐赋又转移到了大土地所有者之手。
在上述矛盾运动的作用下,到东汉后期,即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现象:在国家管内,人户流失,土地荒芜。如仲长统《昌言》言:“今者土广民稀,中地未垦。”[1](《仲长统传》)崔实《政论》亦言:“(今)三辅左右及凉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旷人稀,厥田宜稼,悉不肯垦。”[9](《卷四六》)而在大土地占有者那儿,却是“膏田满野”,“徒附万计”,诸业兴盛。在这种局面下,不仅政府已无力遏制大土地占有与土地私有化浪潮,而且汉王朝的颓败也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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