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定方事迹考疑试论稿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一、 苏定方的生年考辨

 

有关苏定方的生年问题,或许人们认为其无关紧要,历来就没有引起研究者的注意。然而,探讨七世纪中叶唐与朝鲜半岛的关系,此却是一个不可以回避的问题。因为按照现存史书的记载,苏定方乾封二年(667)去世,享年76岁。就是说,显庆5年(660)苏定方渡海联合新罗征伐百济,龙朔元年(661)征伐高句丽时已年届古稀。当时的航海条件,长达数旬变换叵测的海上行程,对于一个高龄长者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件艰难的事情。虽然,李勣668年出征高句丽时也已超过七十岁,但与苏定方相比,李勣所率唐军是经过辽东陆路进发高句丽,其旅途条件差异很大。可以想象,陆路可能的一系列保护措施,相信对于作为唐高宗赋予重任、德高望重的唐军最高统帅,一个七十余岁的老者,不可能不做到周到齐备,这当然不能和苏定方所面对的艰难恶劣海上旅程相提并论。以此之故,笔者对苏定方的生年问题一直存有疑问。下面就先对苏定方的生年问题作以探讨。

关于苏定方的生年问题,现存最完整的史料来自于《旧唐书》、《新唐书》苏定方本传。不妨先征引上述史书有关部分如下,

 

《旧唐书》卷83《苏定方传》载云:

 

苏定方,冀州武邑人也。父邕,大业末,率乡闾数千人为本郡讨贼。定方骁悍多力,胆气绝伦,年十余岁,随父讨捕,先登陷阵。父卒,郡守又令定方领兵,破贼首张金称于郡南,手斩金称。又破杨公卿于郡西,追奔二十余里,杀获甚众,乡党赖之。……。乾封二年卒,年七十六。

 

《新唐书》卷111《苏定方传》曰:

 

苏烈字定方,以字行。冀州武邑人,后徙始平。父邕,当隋季,率里中数千人为本郡讨贼。定方骁悍有气决,年十五,从父战,数先登陷阵。邕卒,代领其众,破巨贼张金称,杨公卿,追北数十里,自是贼不舍境,乡党赖之。……乾封二年卒,年七十六。

 

[6]。鉴于此,不妨首先搞清楚隋末“贼”何时出现,特别是苏氏故乡所在的河北信都郡的“贼”何时出现?征引史料如下。

 

《隋书》卷85《段达传》载曰:

 

帝征辽东,百姓苦役,平原祁孝德,清河张金称等并聚众为强盗,攻陷城邑,郡县不能御……。

 

《资治通鉴》卷181云:

 

帝自去岁谋讨高丽,诏山东置府,令养马以供军役。又发民夫运米,积于泸河、怀远二镇,车牛往者皆不返,士卒死亡过半,耕稼失时,田畴多荒。加之饥馑,谷价踊贵,东北边尤甚,米斗值数百钱。所运米或粗恶,令民籴而偿之。又发鹿车夫六十余万,二人共推米三石,道途险远,不足充糇粮,至镇,无所输,皆惧罪亡命。重以官吏贪残,因缘侵渔,百姓困穷,财力俱竭,安居则不胜冻馁,死期交急,剽掠则犹得延生,于是始相聚为群盗。……。时鄃人张金称聚众河曲,蓨人高士达聚众于清河境内为盗,……。自是所在群盗蜂起,不可胜数,徒众多者至万余人,攻陷城邑。

 

那么,苏氏父子随郡守出郡剿抚的时间,应该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9],当时武邑县总人口约是六万人左右。又据《隋书·食货志》载:开皇年间“制人五家为保,保有长。保五为闾,闾四为族,皆有正。畿外置里正,比闾正,党长比族正,以相检察焉”。就是说,隋朝基层组织以保、闾(里)、族(党)三级结构统辖,一族(党)有百户,总人数为500余口。可见,苏邕所率里闾数千人当是武邑县或信都郡的地方武装;因为从人数看,组织数千丁壮,绝不是某个或某几个乡闾所能办到的事。

这里还有一疑问,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有必要予以澄清。上引《新唐书》、《旧唐书》苏定方本传均载苏邕死后,苏定方“代领其众”,“郡守又令定方领兵”;接着,苏定方“破贼首张金称于郡南,手斩金称”(《新唐书》则云“破剧贼张金称、杨公卿,追北数十里”)。首先,史料中提及的郡守是谁?史籍缺载,不得而知。但据《资治通鉴》记载,两年后,有“隋信都郡丞东莱麴陵”降唐,唐高祖拜其为冀州刺史;此人在当时信都郡担当什么角色,亦难得知晓。其次,苏定方是否手斩张金称,《新唐书》未作明确记载;另据《资治通鉴》卷183大业十二年三月条载,“张金称陷平原,一朝杀男女万余口,又陷武安、巨鹿、清河诸县。金称比诸贼尤残暴,所过民无孓遗”。清河县位于信都郡正南,属清河郡。上述情形不能不使人对苏定方之父苏邕之死产生疑问,他是病死还是战死?史书不载,难以明言。但当时正值战乱,苏邕又亲率地方武装与义军作战,似战死的可能性更大,并极有可能和张金称所率义军有关。另外,关于张金称是被谁斩杀,诸史记载各异。《旧唐书》载苏定方手斩张金称,但《隋书·杨善会传》则载:“金称将数百人遁逃,后归漳南,招集余党,善会追捕斩之,传首行在所”,《资治通鉴》卷183大业十二年十二月条记载更为详细,云:“金称大败,与左右逃于清河之东。月余,杨善会讨擒之。吏立木于市,悬其头,张其手足,令仇家割食之;未死间,歌讴不辍”。综合上述三家记载,不难发现其关联性,姑且试作比证。首先,张金称是被杨善会所率隋军及地方武装擒杀当是无疑。其次,到大业十二年,苏定方可能已归属在清河、信都两郡主持征讨的隋太仆卿杨义臣及清河郡丞杨善会统领,而且直接参与了追捕张金称之战斗。如果这种推定成立的话,可否作这样的理解:即苏定方之父苏邕死于张金称义军之手,苏氏年轻气盛,对此一直耿耿于怀;追捕缉拿张金称的军事行动苏氏积极参与,而且表现突出。缉拿张金称之后,苏氏作为“仇家”(相信当时所谓的仇家当不会少,苏定方只是其中之一而已),最终手斩张金称。

有关苏定方的史料相对不多,其中矛盾之处非细致检讨终难得其详。《资治通鉴》对此问题似亦存有疑问,即表现在该书回避此问题,对苏氏的生卒年一字未载(当然,此亦可能与该书的体例有关)。苏氏的生年,须从《新唐书》、《旧唐书》的记载,并援引其它史料仔细考证方可得其端倪。苏定方当是生于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死于唐高宗乾封二年(667),享年68岁,而非76岁。



二、 苏定方生平考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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