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述台湾新史学的崛起与成就(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四)女性史

前述陈美华在《另类典范:当代台湾比丘尼的社会实践》文中,认为妇女史自60年代研究以来,经历:女性主义(重政治)――妇女――性别三个阶段[1],体现了对女性史研究方法论的关注。

有一部青年学者的研究成果值得特别绍述,就是费思言撰著的《由典范到规范:从明代贞节烈女的辨识与流传看贞节、观念的严格化》[1],所谓“典范”,指典型,系倡导的产物;’规范”,系指法令的或社会的规则,需要执行。书的构成含有:引论:明代的贞节烈女,由“现实”到“记载”,由“记载”到“现实”;结论:意义与诠释。作者认为明代烈女的出现,不仅是倡导的产物,而是规范的结果,同时从典范到规范,也是女性自觉接受的表现。作者分析先前的研究方法,是社会心态的研究,例证式的质性研究,个人主体性研究,以统计为基础的量性研究。她的研究法,是区别实际的贞节烈女与被纪录的贞节烈女;分析烈女产生的社会机制。从三个层面理解贞节烈女:特定的行为模式,守节、殉节;妇女的道德实践,对婚姻关系的信守、三从;维系父系社会的功能,家庭的延续,父系血脉的纯正。指明烈女行为有其自身取向,其认知有其社会性,所谓“礼教吃人”,揭示礼教社会作用的一个方面,受害者被支配性,而忽视被吃者的自愿性。

    蒋竹山的《女体与战争——明清厌炮之术“阴门阵”再探》[1]的研究,叙述明清时期的一些战争,如明末农民战争、太平天国战争,女性被强迫赤裸身体,驱赶到前线,令对方士兵因看到女阴而觉得晦气,厌战,通过心态分析,对阴门阵作出富有说服力的说明。林麗月的《孝道与妇道:明代孝妇的文化史考察》,指明孝妇的主要表现及其以至奇至苦的常人难于做到的行为,而当守节时甚至不惜违抗舅姑再嫁之命以全贞洁观念。另一篇《从〈杜骗新书〉看晚明妇女生活的侧面》,发现《杜骗新书》的社会史、经济史研究的史料价值,揭示部分女子利用女性的弱点行骗,女棍、牙婆、卖婆使妇女“商品化”,被卫道之士视为世风日下[1]。此外有钟慧玲的《清代女诗人研究》[1],向淑云的《唐代婚姻法与婚姻实态》[1]。鲍家麟编辑的《中国妇女史论集》[1],陈瑛珣的《明清契约文书中的妇女经济活动》[1]。等女性史研究成果。

关于女性口述史,游鉴明著有《倾听她们的声音――女性口述历史的方法与口述史料的运用》[1],讨论女性口述历史的方法,意在为研究社会下层的历史提供资料。为了开展口述史研究,王芝芝翻译美国人唐诺·里齐的《大家来做口述历史》[1],为台湾学者从事口述史学提供借鉴。2002年八月台北“女书店”特意召开女性口述史学座谈会,有益于推动女性史的研究[1]。

中研院近史所致力于妇女史研究,所编辑出版的《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每年一辑,到2002年已经梓刻到第十期。每期既有学术专论,还有学术讨论,报导研究动态,书评,有关史料介绍。以第十期为例,论文有王正华的《女人、物品与感官:欲望陈洪绶晚期人物画中江南文化的呈现》,许慧琦的《去性化的“娜拉”:五四新女性形象的论述策略》;讲座有叶文心的《历史圈套与文化困境——中西对话之下对“中国妇女”的建构;学术讨论有李玉珍的《佛教的女性,女性的佛教:近二十年来中英文的佛教妇女研究》;研究动态有程郁的《近二十年中国大陆清代女性史研究综述》;史料介绍有林维红的《无言的女眷——〈曾国藩日记〉女眷生活辑录》等。可见其文论之一斑,也可见它对推动妇女史研究助力价值。



(五)通俗文化与日常生活

民间文化史,或者说俗文化史的研讨状况表明,所谓文化史的研究热是一点不假的,诚如王尔敏于2000年所说:“此类庶民文化问题三十年来日益受到重视,近以愈见形成学风,有不少专家学者,群趣此一庞大领域”[1]。俗文化所讨论内容体现在下述诸多方面。

(甲)关于生活百科的研究

明清时期社会上流行日用生活百科全书——《万宝全书》,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种类繁多,不断更新,反映人们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吴蕙芳将《万宝全书》作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在台北、北京、香港、东京、京都、大阪等地,搜集到六十多部不同版本的明清时期民间日用类书,比勘合校,详细注释,说明其史料内涵、价值,撰成《万宝全书:明清时期的民间社会实录》一书[1],王尔敏为之作序,赞扬她将《万宝全书》这类“俗鄙史料,排进高深研究殿堂”[1]。她进行的是社会生活史料的研究,客观上告诉读者明清时代人们生活中笃信风水、算命、巫术、食疗、保健、育婴、养老、丧葬、出行、交游等等日常生活情形。王尔敏本人是最早将这种民间日用类书用于社会生活史、社会文化史领域研究的,他在《明清时代庶民文化生活》一书中已广泛利用这类资料,尤其是涉及四礼规范、书信写作、契约帖式等专科性民间日用类书,并首先引用《万宝全书》的资料[1]。王尔敏收入《明清社会文化生态》一书的文字,有不少是利用民间日用类书资料讨论平民的生活情节、记诵之学、文字游戏[1]。

(乙)通俗文化、民间信仰被纳入社会史、文化史的研究

八十年代以来不断有专著问世,如1988年出版的林富士的《汉代的巫者》,1989年蔡相辉的《台湾的王爷与马祖》,1990年祝平一的《汉代相人术》。康豹撰《台湾的王爷信仰》,王爷信仰是我国东南地区和台湾普遍流行的民间信仰之一,康豹作了大量的田野调查,又有博士论文的基础,才作成此书。他探讨王爷是何种神明,政治信仰的仪式及其社会功能、涵义[1]。

(丙)关于物怪观念传播的研究

物怪观念流传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生活内容,关于它的古文献的记载很多,然而似乎没有人研究过。杜正胜的《古代物怪之研究:一种心态史和文化史的探索》(上),由近代残存的物怪观念上溯,论古代的山川物怪,推测“物”的语源,进而讨论古代与物密切相关的“德”的概念,此二概念与古代统治关系[1]。

(丁)社会群体与社会生活文化研究

梁其姿著《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作者在《导言》中说明她的研究是要“透过民间慈善组织发展的历史,看社会经济改变与价值观改变的关系。”注意于“老百姓的价值观”[1]。她进行的可谓民间文化史、社会经济史和社会史综合研究。

(戊)物质文化与生活礼俗研究

中研院史语所2002年12月14日-15日举办“物质文化的历史研究”,讨论物质与人类行为互动关系,系历史学家、人类学家、考古学家之间对话,论人对物质使用方式、过程、出版、意义、变迁、人在其中形成的自我定位,涉及建筑、家具、服饰、乐器、灯烛、浴室、铁器、医药、轿子、图象,从生活礼俗、视觉文化、博物馆藏的认识。

日常生活史方面的著作、论文颇多,前述王尔敏的两部专著引人注目,其一是《明清时代庶民文化生活》,论述民间文化八个重点方面,即多神信仰、日常生活节奏、饮食医药与养生益寿法、日常礼仪规矩、应世规矩与关禁契约、玄理术数之信从、游乐才艺、风月调教。作者不写服制、屋宇、舟车,乃因这方面有制度,平民与绅衿官吏在某些方面不易区分,可知作者是写纯粹的平民文化生活[1]。王尔敏还著有《明清社会文化生态》一书[1]。在论文方面,发人深思的颇有一些。王鸿泰撰文:《从消费的空间到空间的消费——明清城市中的酒楼与茶馆》,认为明清时代人们去酒楼原是为饮食消费,成为一种消费空间,而后人们再去酒楼、茶馆,不仅是饮食,还将那种地方当作娱乐场所,向高消费方向发展,使它们变成一种空间消费,因此从酒楼到茶馆,显示休闲性的趋于日常化、普及化,它反映城市生活的发展变化,是城市公共空间日渐扩张的过程[1]。中研院史语所、暨南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于2002年10月在纽约举办‘明清日常生活’研讨会,这是三方面按合作研究计划进行的专题讨论,相信是会富有成果的,期待阅览他们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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