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秦汉邮驿制度研究综述(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主要有:1984年公布的《敦煌酥油土汉代烽燧遗址出土的木简》和《甘谷汉简考释》(注:载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省博物馆编《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文物出版社继1984年、1985年出版林梅村等编著的《疏勒河流域出土汉简》、《楼兰尼雅出土文书》后,又于1987年和1990年先后出版了谢桂华等校释的《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上、下册和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四单位联合整理编著的《居延新简》;1988年,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薛英群等注的《居延新简释粹》;甘肃人民出版社于1991年出版了吴礽骧等释校的《敦煌汉简释文》;1997年,中华书局又出版了由连云港市博物馆等四单位编著的《尹湾汉墓简牍》(此前,《文物》1996年8 期刊登了《尹湾汉墓简牍释文选》)。随着大量新材料(尤其是云梦秦简、居延新简、敦煌汉简和尹湾汉简)的公布和出版,学术界对秦汉邮驿制度的研究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丰硕成果。其中有很多学者充分利用新资料,在吸收已有成果的同时,还补充、纠正了以往研究中的不足和错误。此阶段研究论著甚多,不能一一列举,择其要者有:熊铁基《秦代的邮传制度——读云梦秦简札记》(注:载《学术研究》1979年3期。)、 高敏《秦汉邮传制度考略》(注:载《历史研究》1985年3期。 )和《论秦汉时期的亭——读〈云梦秦简〉札记》(注:原载中华书局编辑部编《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版,后收入高敏《云梦秦简初探》(增订本)河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论论尹湾汉墓出土〈东海郡属县乡吏员定薄〉的史料价值——读尹湾汉简札记之一》(注:载《郑州大学学报》1997年2期。)、 李均明《汉简所见“行书”文书述略》(注:见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封检题署考略》(注:载《文物》1990年10期、1997年1期。)、 侯灿《劳干〈居延汉简考释·简牍之制〉平议》(注:见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徐乐尧《居延汉简所见的边亭》(注:载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省博物馆编《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何双全《两汉时期西北邮政蠡测》(注:载《西北史地》1990年2期。 )、张玉强《汉简文书传递制度述论》(注:载《人文杂志》1994年5 期。)、宋会群、李振宏《汉代居延地区邮驿方位考》(注:载《河南大学学报》1993年1期。)、 曹尔琴《中国古都与邮驿》(注: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4年第2辑。)、 谢桂华《尹湾汉墓简牍和西汉地方行政制度》(注:载《文物》1990年10期、1997年1期。)、 《尹湾汉墓新出〈集簿〉考述》(注:载《中国史研究》1997年2期。 )、周振鹤《西汉地方行政制度的典型实例——读尹湾六号汉墓出土木牍》(注:载《学术月刊》1997年5期。)、 卜宪群《秦汉公文文书与官僚行政管理》(注:载《历史研究》1997年4期。 )、大庭脩《再论“检”》等(注:载李学勤主编《简帛研究》第一辑,法律出版社1993年。);此外,出版的专著有:刘广生主编《中国古代邮驿史》(注:人民邮电出版社1986年版)、王子今《秦汉交通史稿》(注: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版。)、中国公路交通史编审委员会编著《中国古代道路交通史》(注:人民交通出版社1994年版。)、马楚坚《中国古代的邮驿》(注: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1997年版。)、臧嵘《中国古代驿站与邮传》(注: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注: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等。
这些论著从不同角度对秦汉邮驿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在某些方面填补了空白。如熊铁基先生充分利用云梦秦简和有关文献与汉朝制度相互参证,对秦代邮传的作用、交通工具和传递方式、传食和馆舍以及符传等进行研究,勾勒出秦代邮驿制度的基本线索和内容,论证了秦汉邮驿制度是前后相承的,从而填补了长期以来秦代邮驿制度研究中的空白。高敏先生通过对秦汉邮驿制度的系统考察,认为虽然春秋战国就已形成邮驿制度,但其迅速发展和组织机构的逐渐完备,还是在秦汉时期。日本学者大庭脩在总结了王国维、原田淑人、劳干、侯灿和李均明等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汉代检署制度进行了再探讨,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其他学者的论著也多有创新,不再赘举。
二
回顾本世纪秦汉邮驿制度的研究状况,可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但研究的主要问题与成果,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1.邮驿机构。关于秦汉邮驿机构,普遍认为可分为邮、传、亭、驿四种,但就相互间的关系和异同,则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高敏等认为,邮、驿、亭、传的差别主要是职能和设置距离的不同。邮、亭均具有邮传机构与专政机构两方面的职能,而传、驿则主要是邮递性质的机构;邮是五里一个,亭是十里一个,驿、传则是三十里一置。此外,就规模而言,驿、传较邮、亭为大,除有食厨、传舍以供食宿,还有厩置以供车马;至于驿、传之别,则“传用乘车而驿用乘马而已”(注:载《历史研究》1985年3期。)。白寿彝认为,邮和亭是不同的, 亭是供客止宿的地方;邮是传书的机关,也可供人止宿,郡县各行政组织间的文书、上封事、奏疏均可用邮;驿也是传达消息的设备,与邮相似,二者的不同是在传书的方法上。邮有邮人,可以负完全传寄的责任;驿则只供给传书者以交通工具,传书人仍须由发书者派遣;驿主要用马,传则用车,以供政府官员或持证之人因公乘坐,其作用和驿不同,而制度与驿相类, 都是在一定距离供给交通工具的改换。 (注: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森鹿三认为,“西汉时期既采用继承前代的传车制度,又采用逐渐盛行的驿骑制度”,“传就是传递,是以交通线上适当设置的车站来替换马的意思,同时又把这种替换车马的地点叫做传。又因为替换车马需要停下一次,因此这个地点也叫做置,并且村落的边界有接受和传递文书的设备,因而也叫做驿。此外,这个地点还有行人的住宿设备,因而也叫做亭。”(注:见《译丛》第一辑。)实际上是说邮、驿、亭、传、置可以互称,不过由于间隔距离不同,传书方式各异,一般是十里一亭,五里一邮,三十里一驿。邮亭为戍卒步递,驿则用马传递紧急公文。陈直也认为,两汉传递文书,邮驿并称。按其实际,则步递为邮,马递曰驿;邮与亭相近,故联称邮亭,驿则因设站长短分为驿、置两种,大者称驿,小者为置。(注:参阅陈直《居延汉简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4页。)陈梦家则认为,“邮为传递文书的专门机构,它与亭、传、置、驿并为大道上有关交通的设置,且往往重叠于一处互相通用,……邮站多数为隧,少数为亭、驿、关”(注:原载《考古学报》1963年1期,后收入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 年版,第28页。)。臧嵘认为,驿置是指长途传递信件文书的设施,通常以轻车快马为主,紧急和重要的文书都由驿置传递,而邮则专指短途步行传递文书的方式。马楚坚与此相反,认为“邮为秦汉驿传机构,专责担任长途官文书的传递,而以马为主要交通工具。”《中国古代道路交通史》的作者也认为:“邮传不承担步递的任务,而以传车、马为主要交通工具”,置于交通干线上的邮亭是驿传的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通信,只有靠近交通干线的亭长才兼管驿传,并非所有亭长都负有驿传的责任,因此,邮亭的数量远比普通的亭少。传则主要用来运送官物。刘广生等人还认为,由于秦的统一带有强制性,全国一律,通信组织只有邮,邮是通信系统的总称。因而,传也可以纳入邮
这些论著从不同角度对秦汉邮驿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在某些方面填补了空白。如熊铁基先生充分利用云梦秦简和有关文献与汉朝制度相互参证,对秦代邮传的作用、交通工具和传递方式、传食和馆舍以及符传等进行研究,勾勒出秦代邮驿制度的基本线索和内容,论证了秦汉邮驿制度是前后相承的,从而填补了长期以来秦代邮驿制度研究中的空白。高敏先生通过对秦汉邮驿制度的系统考察,认为虽然春秋战国就已形成邮驿制度,但其迅速发展和组织机构的逐渐完备,还是在秦汉时期。日本学者大庭脩在总结了王国维、原田淑人、劳干、侯灿和李均明等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汉代检署制度进行了再探讨,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其他学者的论著也多有创新,不再赘举。
二
回顾本世纪秦汉邮驿制度的研究状况,可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但研究的主要问题与成果,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1.邮驿机构。关于秦汉邮驿机构,普遍认为可分为邮、传、亭、驿四种,但就相互间的关系和异同,则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高敏等认为,邮、驿、亭、传的差别主要是职能和设置距离的不同。邮、亭均具有邮传机构与专政机构两方面的职能,而传、驿则主要是邮递性质的机构;邮是五里一个,亭是十里一个,驿、传则是三十里一置。此外,就规模而言,驿、传较邮、亭为大,除有食厨、传舍以供食宿,还有厩置以供车马;至于驿、传之别,则“传用乘车而驿用乘马而已”(注:载《历史研究》1985年3期。)。白寿彝认为,邮和亭是不同的, 亭是供客止宿的地方;邮是传书的机关,也可供人止宿,郡县各行政组织间的文书、上封事、奏疏均可用邮;驿也是传达消息的设备,与邮相似,二者的不同是在传书的方法上。邮有邮人,可以负完全传寄的责任;驿则只供给传书者以交通工具,传书人仍须由发书者派遣;驿主要用马,传则用车,以供政府官员或持证之人因公乘坐,其作用和驿不同,而制度与驿相类, 都是在一定距离供给交通工具的改换。 (注: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森鹿三认为,“西汉时期既采用继承前代的传车制度,又采用逐渐盛行的驿骑制度”,“传就是传递,是以交通线上适当设置的车站来替换马的意思,同时又把这种替换车马的地点叫做传。又因为替换车马需要停下一次,因此这个地点也叫做置,并且村落的边界有接受和传递文书的设备,因而也叫做驿。此外,这个地点还有行人的住宿设备,因而也叫做亭。”(注:见《译丛》第一辑。)实际上是说邮、驿、亭、传、置可以互称,不过由于间隔距离不同,传书方式各异,一般是十里一亭,五里一邮,三十里一驿。邮亭为戍卒步递,驿则用马传递紧急公文。陈直也认为,两汉传递文书,邮驿并称。按其实际,则步递为邮,马递曰驿;邮与亭相近,故联称邮亭,驿则因设站长短分为驿、置两种,大者称驿,小者为置。(注:参阅陈直《居延汉简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4页。)陈梦家则认为,“邮为传递文书的专门机构,它与亭、传、置、驿并为大道上有关交通的设置,且往往重叠于一处互相通用,……邮站多数为隧,少数为亭、驿、关”(注:原载《考古学报》1963年1期,后收入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 年版,第28页。)。臧嵘认为,驿置是指长途传递信件文书的设施,通常以轻车快马为主,紧急和重要的文书都由驿置传递,而邮则专指短途步行传递文书的方式。马楚坚与此相反,认为“邮为秦汉驿传机构,专责担任长途官文书的传递,而以马为主要交通工具。”《中国古代道路交通史》的作者也认为:“邮传不承担步递的任务,而以传车、马为主要交通工具”,置于交通干线上的邮亭是驿传的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通信,只有靠近交通干线的亭长才兼管驿传,并非所有亭长都负有驿传的责任,因此,邮亭的数量远比普通的亭少。传则主要用来运送官物。刘广生等人还认为,由于秦的统一带有强制性,全国一律,通信组织只有邮,邮是通信系统的总称。因而,传也可以纳入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