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南方山区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过度开垦的现象。如嘉庆《大埔县志·水利》记载:“埔多山少田,……生齿繁而樵采者众,地力辟而烧畬者多,童山濯濯,倏逢大雨百道流潦,沟渠颓塞,夫山无茂木则过雨不留,故泉易涸也;水挟泥沙则停淤多滞,故圳难通也;又况陂之倾颓惮于兴复,塘之壅塞遂为田园,动辄病旱盖由于此。”山无草木致使泉涸、圳淤、陂塘颓塞,旱灾显著增加。
6.广西东部山丘区
广西东部地区开发历史悠久,其开发程度,一直比西部高。清代又有大量移民迁入,加上本地人口的增殖,于是不断砍伐丘陵山地的树木以营利,原来葱郁的自然环境变得山枯而泉竭,农田缺水灌溉,干旱之灾增多。乾隆时谢庭谕在《论全州水利上临川公》一文中说:全州“其害大者五方杂氓散处山谷,居无恒产,惟伐山种烟草为利,纵其斧斤,继以焚烧,延数十里,老干新枝嘉植众卉悉化灰烬,而山始童矣。庇荫既失,虽有深溪,夏日炎威涸可立待,源枯流竭理固宜然”(注:乾隆《全州志》卷12。)。乾隆《富川县志·水利》亦谓“富邑山国也,……所可虑者:山溪之水全仗林木荫翳蓄养泉源,滋泽乃长。近被山主招人刀耕火种烈泽焚林,雨下荡然流去,雨止即乾,无渗润入土,以致土燥石枯,水源短促。”邻近的贺县也是“山多田少,然山皆出泉,惟焚山不禁,遂至山枯而泽竭,故田多旱”(注:光绪《贺县志》卷7。)。广西山区泉水众多,由于采取不合理的耕作方式,焚山后影响最大的是泉水枯竭。
7.云、贵南部高原地区
云、贵南部高原地区多是少数民族居住区,清代之前开发不够。清代雍正年间在云、贵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和加快开发这些地区,一方面留兵屯田,另一方面招募川、楚、粤、赣等省穷民进入从事垦殖。由于云、贵南部地区“地广人稀”,气候温暖,自然条件相对西北部好,雍正以后流民进入这些地区人数最多。“农则散于山岭间垦新地以自殖,伐木开径,渐成村落。”嘉道以后,贫民移入更多,入山更深,“分向乾瘠之山”进垦。史称:在滇南,“嘉道以降,黔省农民大量移入,于是垦殖之山地数已渐增,所遗者只地瘠水枯之区尚可容纳多数人口,黔农无安身之所,分向乾瘠之山辟草莱以立村落,斩荆棘以垦新地。……至于今日(民国时)贵州人之占山头,尚为一般人所常道。……最高之山,为他人所不屑注意之地,即为苗人垦殖之区”(注:民国《广南县志·农政》。)。这些“乾瘠之山”本来生态环境就脆弱,植被破坏后,水土流失严重。此时期贵州南部地区亦大量垦殖山地。道光时贺长龄称:“黔省固多客民,兴义府尤其渊薮,自嘉庆年间平定苗匪之后,地旷人稀,每有黔省下游及四川湖广客民携眷而来租垦荒山,……山土瘠薄,垦种三二年后雨水冲刷倍形硗确,乃复迁徙他往”(注:贺长道龄:《覆奏汉奸盘剥苗民疏》,道光《大定府志》卷52。)。于是遗留下一座座荒山秃岭。
以上这些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区,后来除部分地区,如川北、陕南等一些山地还林外,大部分地区一直恳殖过度,延至今日仍是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区。
二、手工业和采矿业的发展造成的水土流失
南方山区富有林木和矿产资源,随着山区的开发,清代在一些地方建有炭厂、木厂、纸厂、耳厂以及铁厂等。如陕南山区清代拥入大批流民,一些商人也进入开厂,“山内营生之计,开荒之外,有铁厂、木厂、纸厂、耳厂各项,一厂多者恒数百人,少者亦数十人。……若不准开厂,则工作之人无资以生,添数十万无业流民”(注: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可见清代陕南山区从事手工业和矿业的人数相当多,有数十万人。道光三年仅凤县就有铁厂17处,柴厢13家,每厂雇工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注: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山内风土》。)。留坝厅“道咸之际……厢厂……十余号,所需工匠夫役小负贩往来其间者常一二万人”(注:光绪《留坝乡土志·生齿》。)。道光初年,佛坪厅有木厢数十家(注:光绪《佛坪厅志·商务》。)。这些木厂、纸厂、耳厂皆依靠砍伐竹木作生产原料。如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山内风土》称:“丛竹生山中,遍岭漫谷最为茂密,取以作纸,工本无多获利颇易,故处处皆有纸厂。”“山内有耳扒者,将青棡木砍伐作架,至次年渐生耳,其利可以三年。”每年砍伐的竹木数量相当可观。铁厂所用炭薪燃料也是本地供给。手工业和矿业的发展加速了陕南老林植被的破坏。
其他山区在进行手工业和矿业生产时,亦常有不合理的砍伐经营。如道光时一些人开发湖南永州府瑶族居住地深山处木材,“深山之木或不能运于外者则焚山而为薪炭,其甚者开厂纵火一炬数十里”(注:道光《永州府志》卷5。)。江西兴国县采铁矿亦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道光《兴国县志》载:“兴邑自有铁厂,而山峦之颓败,水道之淤塞,贻害田畴,正复不少。”广东“粤东地方,山海交错,民惟利是图,每于封禁之矿山,潜往偷挖”(注:鄂弥达:《(雍正十年)开垦荒地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4。)。滥挖矿山的结果就是破坏环境,加重水土流失。又光绪《德庆州志·风俗》载:“山氓多烧枫杉淋灰作碱,烧都捻树根为治炭,利之所在搜剔靡遗。木根尽则山枯,遇雨而沙随漂败,荒田亦日增。”由于山上泥沙冲下堆积于田,致使田地荒芜,民多逃亡到广西,计有万余人之多。
此外还有政府所办的造船厂,其木料也取之于民间。如乾隆十七年在广东高州府设立的芷芎船厂,其军工木料取之于信宜,“胥吏因缘为奸,往往籍一桅之需尽山而采之,砍伐至数千百株。”胥吏乘此机会大肆掠夺民间木材,民间为逃避此祸,自行砍伐树木,纵牛羊践踏山坡,于是“向之深林密箐郁葱畅茂,至是而荡然一无所存”(注:李东绍:《军工木料记》,光绪《高州府志》卷49。)。
手工业和采矿业为撰取原料和燃料,对一些地区植被林木的破坏也相当厉害,由此而引起的水土流失也很严重。
三、大量樵采和军事行动造成的土水流失
位于城镇附近的山丘,以及人口密度大的山区,清代由于大量樵采,亦常造成山头童秃的现象。如康熙《杭州府志·恤政》记载:满城营丁常数十成群出城砍伐树木以供樵采,“初由城外近乡,既而近处既尽,因至一二十里之外,一二十里之外又尽,因致数十里之外,今数十里之外亦尽矣。”大肆掠夺民间山场的林木,连墓木也都伐之。广东东部山丘区,清代时出现“生齿繁而樵采者众,地力辟而烧畬者多,童童濯濯”(注:嘉庆《大浦县志》卷2。)的景象,水土流失严重,此状况一直影响到后代。民国《潮州志·农业》载:“惜人口日增,耕地不足分配(每人占耕地仅一市亩强),且困于燃料,林垦落后,童山濯濯,水旱荐臻,民生凋敝。”乾隆《嘉应州志·水利》称:“嘉应无平原广陌,其田多在山谷间。……往者山中草木蓊翳,雨渍根荄,土脉滋润,泉源渟蓄,虽旱不竭。自樵采日繁,草木根荄俱被铲拔,山土松浮,骤雨倾注,众山浊流汹涌而出,顷刻溪流泛溢冲溃堤工,雨止即涸,略旱而涓滴无存。故近山坑之田多被山水冲坏,为河为沙碛至不可复垦,其害甚巨。”一日三餐,燃料不可缺,故而樵采引起的水土流失也要重视。
军事行动也往往大肆破坏植被。广东的从化县,早在明代嘉靖、万历间,因民众在山里开银矿、铁矿、烧炭,聚众滋事,官府连年用兵剿平,“而山木既尽,无以缩(蓄)水,溪源渐涸,田里多荒”(注:《天下郡国利病书》卷98。)。造成该地区的环境迅速恶化。湖北省利川县,原来“樟楠楸杉素擅多材,历朝相沿资用不匮”。清代同治时因采取军事围剿行动,“沿山之大木砍伐殆尽,而冈峦之濯濯更”(注:同治《利川县志》卷10。)。军事砍伐
6.广西东部山丘区
广西东部地区开发历史悠久,其开发程度,一直比西部高。清代又有大量移民迁入,加上本地人口的增殖,于是不断砍伐丘陵山地的树木以营利,原来葱郁的自然环境变得山枯而泉竭,农田缺水灌溉,干旱之灾增多。乾隆时谢庭谕在《论全州水利上临川公》一文中说:全州“其害大者五方杂氓散处山谷,居无恒产,惟伐山种烟草为利,纵其斧斤,继以焚烧,延数十里,老干新枝嘉植众卉悉化灰烬,而山始童矣。庇荫既失,虽有深溪,夏日炎威涸可立待,源枯流竭理固宜然”(注:乾隆《全州志》卷12。)。乾隆《富川县志·水利》亦谓“富邑山国也,……所可虑者:山溪之水全仗林木荫翳蓄养泉源,滋泽乃长。近被山主招人刀耕火种烈泽焚林,雨下荡然流去,雨止即乾,无渗润入土,以致土燥石枯,水源短促。”邻近的贺县也是“山多田少,然山皆出泉,惟焚山不禁,遂至山枯而泽竭,故田多旱”(注:光绪《贺县志》卷7。)。广西山区泉水众多,由于采取不合理的耕作方式,焚山后影响最大的是泉水枯竭。
7.云、贵南部高原地区
云、贵南部高原地区多是少数民族居住区,清代之前开发不够。清代雍正年间在云、贵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和加快开发这些地区,一方面留兵屯田,另一方面招募川、楚、粤、赣等省穷民进入从事垦殖。由于云、贵南部地区“地广人稀”,气候温暖,自然条件相对西北部好,雍正以后流民进入这些地区人数最多。“农则散于山岭间垦新地以自殖,伐木开径,渐成村落。”嘉道以后,贫民移入更多,入山更深,“分向乾瘠之山”进垦。史称:在滇南,“嘉道以降,黔省农民大量移入,于是垦殖之山地数已渐增,所遗者只地瘠水枯之区尚可容纳多数人口,黔农无安身之所,分向乾瘠之山辟草莱以立村落,斩荆棘以垦新地。……至于今日(民国时)贵州人之占山头,尚为一般人所常道。……最高之山,为他人所不屑注意之地,即为苗人垦殖之区”(注:民国《广南县志·农政》。)。这些“乾瘠之山”本来生态环境就脆弱,植被破坏后,水土流失严重。此时期贵州南部地区亦大量垦殖山地。道光时贺长龄称:“黔省固多客民,兴义府尤其渊薮,自嘉庆年间平定苗匪之后,地旷人稀,每有黔省下游及四川湖广客民携眷而来租垦荒山,……山土瘠薄,垦种三二年后雨水冲刷倍形硗确,乃复迁徙他往”(注:贺长道龄:《覆奏汉奸盘剥苗民疏》,道光《大定府志》卷52。)。于是遗留下一座座荒山秃岭。
以上这些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区,后来除部分地区,如川北、陕南等一些山地还林外,大部分地区一直恳殖过度,延至今日仍是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区。
二、手工业和采矿业的发展造成的水土流失
南方山区富有林木和矿产资源,随着山区的开发,清代在一些地方建有炭厂、木厂、纸厂、耳厂以及铁厂等。如陕南山区清代拥入大批流民,一些商人也进入开厂,“山内营生之计,开荒之外,有铁厂、木厂、纸厂、耳厂各项,一厂多者恒数百人,少者亦数十人。……若不准开厂,则工作之人无资以生,添数十万无业流民”(注: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可见清代陕南山区从事手工业和矿业的人数相当多,有数十万人。道光三年仅凤县就有铁厂17处,柴厢13家,每厂雇工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注: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山内风土》。)。留坝厅“道咸之际……厢厂……十余号,所需工匠夫役小负贩往来其间者常一二万人”(注:光绪《留坝乡土志·生齿》。)。道光初年,佛坪厅有木厢数十家(注:光绪《佛坪厅志·商务》。)。这些木厂、纸厂、耳厂皆依靠砍伐竹木作生产原料。如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山内风土》称:“丛竹生山中,遍岭漫谷最为茂密,取以作纸,工本无多获利颇易,故处处皆有纸厂。”“山内有耳扒者,将青棡木砍伐作架,至次年渐生耳,其利可以三年。”每年砍伐的竹木数量相当可观。铁厂所用炭薪燃料也是本地供给。手工业和矿业的发展加速了陕南老林植被的破坏。
其他山区在进行手工业和矿业生产时,亦常有不合理的砍伐经营。如道光时一些人开发湖南永州府瑶族居住地深山处木材,“深山之木或不能运于外者则焚山而为薪炭,其甚者开厂纵火一炬数十里”(注:道光《永州府志》卷5。)。江西兴国县采铁矿亦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道光《兴国县志》载:“兴邑自有铁厂,而山峦之颓败,水道之淤塞,贻害田畴,正复不少。”广东“粤东地方,山海交错,民惟利是图,每于封禁之矿山,潜往偷挖”(注:鄂弥达:《(雍正十年)开垦荒地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4。)。滥挖矿山的结果就是破坏环境,加重水土流失。又光绪《德庆州志·风俗》载:“山氓多烧枫杉淋灰作碱,烧都捻树根为治炭,利之所在搜剔靡遗。木根尽则山枯,遇雨而沙随漂败,荒田亦日增。”由于山上泥沙冲下堆积于田,致使田地荒芜,民多逃亡到广西,计有万余人之多。
此外还有政府所办的造船厂,其木料也取之于民间。如乾隆十七年在广东高州府设立的芷芎船厂,其军工木料取之于信宜,“胥吏因缘为奸,往往籍一桅之需尽山而采之,砍伐至数千百株。”胥吏乘此机会大肆掠夺民间木材,民间为逃避此祸,自行砍伐树木,纵牛羊践踏山坡,于是“向之深林密箐郁葱畅茂,至是而荡然一无所存”(注:李东绍:《军工木料记》,光绪《高州府志》卷49。)。
手工业和采矿业为撰取原料和燃料,对一些地区植被林木的破坏也相当厉害,由此而引起的水土流失也很严重。
三、大量樵采和军事行动造成的土水流失
位于城镇附近的山丘,以及人口密度大的山区,清代由于大量樵采,亦常造成山头童秃的现象。如康熙《杭州府志·恤政》记载:满城营丁常数十成群出城砍伐树木以供樵采,“初由城外近乡,既而近处既尽,因至一二十里之外,一二十里之外又尽,因致数十里之外,今数十里之外亦尽矣。”大肆掠夺民间山场的林木,连墓木也都伐之。广东东部山丘区,清代时出现“生齿繁而樵采者众,地力辟而烧畬者多,童童濯濯”(注:嘉庆《大浦县志》卷2。)的景象,水土流失严重,此状况一直影响到后代。民国《潮州志·农业》载:“惜人口日增,耕地不足分配(每人占耕地仅一市亩强),且困于燃料,林垦落后,童山濯濯,水旱荐臻,民生凋敝。”乾隆《嘉应州志·水利》称:“嘉应无平原广陌,其田多在山谷间。……往者山中草木蓊翳,雨渍根荄,土脉滋润,泉源渟蓄,虽旱不竭。自樵采日繁,草木根荄俱被铲拔,山土松浮,骤雨倾注,众山浊流汹涌而出,顷刻溪流泛溢冲溃堤工,雨止即涸,略旱而涓滴无存。故近山坑之田多被山水冲坏,为河为沙碛至不可复垦,其害甚巨。”一日三餐,燃料不可缺,故而樵采引起的水土流失也要重视。
军事行动也往往大肆破坏植被。广东的从化县,早在明代嘉靖、万历间,因民众在山里开银矿、铁矿、烧炭,聚众滋事,官府连年用兵剿平,“而山木既尽,无以缩(蓄)水,溪源渐涸,田里多荒”(注:《天下郡国利病书》卷98。)。造成该地区的环境迅速恶化。湖北省利川县,原来“樟楠楸杉素擅多材,历朝相沿资用不匮”。清代同治时因采取军事围剿行动,“沿山之大木砍伐殆尽,而冈峦之濯濯更”(注:同治《利川县志》卷10。)。军事砍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