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变革与村庄公共权威的蜕变——以苏南某村为案例(6)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9
度背景可以看出, 曾经作为基层生产共同体和市场共同体的村庄, 形成了一种“道义型共同体”。因此当权威基础转变为基于利益的交换时, 如果没有一种“社会责任”维系, 社区权力结构将是十分不稳定的。 

    (二) 村庄公共权威“私营化”的合法化和安全阀 

    中国经济与社会转型的特点是渐进式改革, 即增量改革, 这种改革不同于苏联和东欧的“休克疗法”。渐进改革能够降低转型的社会成本, 减轻给社会成员带来的震荡。在产权结构的转型中, 尽管村内利益进一步分化, 公共权威的领域收缩, 村集体依然必须坚守维持“稳定”的底线。私有化和改革初期“总体性”资本的出现相结合, 共同导致了“比较利益”问题的凸显, 因此, 集体经济私有化及村庄公共权威“私营化”的过程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化机制。这是国内外对精英分化和流动研究未加重视的一个视角。 

    村庄公共权威“私营化”, 也是“道义型共同体”向“利益型共同体”过渡的一个过程。“道义型共同体”, 是在苏南地区的特定文化和制度背景下, 以社会关系和社会责任为纽带形成的村庄模式, 村庄内部主要以“道义”和“社区情理”为导向, 既是基层的生活共同体, 也是生产共同体和市场共同体。“利益型共同体”, 是在经济体制变革过程中, 村庄逐渐形成的主要以利益为导向的共同体形式, 其中, 村庄领导人基于自身的经济实力, 占有更大的个人化自由政治空间, 能够顺利推行其个人的施政理念。从这种过渡中可以看出, 如果没有一个合法化的过程, 村庄共同体就很难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找到平衡。 

    首先, 这种合法化是私有化过程本身的要求。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是工业化和现代化本身的问题, 还与“效率”和“公平”文化定义相关。社区必须对这种产权关系进行定义, 而不是简单地把它转入私人手中。典型苏南模式下, 集体对当地工业企业的支持难以被清晰衡量。以RXX 企业为例, 村民无从知道它的产权结构由来的每一个细节, 但他们仍认为GD K 应该对集体有所回馈。“内部人私有化”的普遍性更使资产从集体到经营者之间的转移问题变得模糊。在外人看来, 产权转移上没有表现出一个明显的断裂, 村民把企业作为社区一部分的习惯想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他们期待着这种责任和保障能持续下去。单纯把企业从集体经济里分离出去, 不足以将产权改革“合法化”。过去的经营者, 也需要证明他们有资格接受这些集体企业。 

    第二, 经济体制变革带来了精英流动的变迁, 这也需要一个合法化过程。向市场经济转型对文化和制度发生的影响, 是因历史条件和当地环境而异的。苏南的集体经济, 不仅是一种财源, 也是锻炼“后备干部”的手段。它构成了一种向上流动的渠道, 那些被认为在非农经营方面具有才能的村民从“常规”的农业生产中解脱出来, 从而接近了村集体经济和权力的核心。当地干部选拔的另一种渠道则类似于解放后对积极分子的培养: 年轻人中的一部分被赋以政治上“进步”的标签, 优先地进入党员和村干部序列。这两种渠道在苏南渐渐合而为一, 形成一种一体化的培养策略, 以同时推动乡镇企业的繁荣和集体福利的相应增长。随着乡镇企业在1980 年代的极大发展, 苏南模式的成就得到承认和肯定, 两种精英群体之间的重合和交叉被进一步合理化。这种干部培养序列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得到了扩充和修正, 但是市场转型并没有完全打乱这种选拔的序列, 延续性和断裂是并存的。私有化为成为企业主的干部提供了一种权威和权势的基础, 为他们的话语增加了“分量”,而新兴经济精英也可能被吸收进体制内部。 

    第三, 社区分化也需要合法化的机制。“内部人的私有化”意味着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资源重新调配, 社区中原有的个人影响力得到加强。私有化和精英的转化强化了这种社区分化。村民中的10 %是“很富”的, 他们被估计有100 万左右的存款。处于顶层的是那些企业主, 以及 
RXX 等企业里面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注19) 随着收入差距的拉开和社区整合出现危机时, 必须维持和调整基层的利益均衡机制和管理体制, 稳定村庄公共权威。 

    KB 村在经济体制变革和村庄公共权威“私营化”过程中采取的合法化手段主要有三种, 其背后还包括了更多的具体处理技巧。合法化手段之一, 是在改制的过程中留下一个“尾巴”, 在企业和村集体之间仍然保持某种制度上的关联。村集体在RXX 的股份收入和管理费, 构成了近年来村委会的财政预算和公共建设基金。其他企业, 包括纱厂、精纺厂、砂洗厂、无纺厂和石灰厂, 按年则付给集体土地和厂房的租金。合法化手段之二, 是通过企业非制度性的捐献和与村委会的合作推动支撑公共设施和社区规划建设, 避免弱势人群被进一步地边缘化。通过“社会责任”的延续, 企业主换得村民的认可。合法化手段之三, 是利用改革后资源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为村民创造自由活动空间和自由流动资源, 为人们提供谋生机会。在KB 村, GGZ 进入物业管理部门维修水管, LJM 负责园艺, 就是这样的一种安排, 企业本身, 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职位。干群关系与劳资关系的重合, 也提供了一种新的控制手段。 

    这些手段是社会转型的安全阀。它们强化和稳定了社会分层的现状, 使村民对既存的不平等变得淡漠和不敏感。村集体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分配, 如果仅仅以法律上的重新界定得以实现, 尽管在制度上是完备和可接受的, 但是并不符合社区的价值观和期望。在上升的资产者和“被剥夺者”之间的不平衡, 隐藏着潜在的不安, 基层政权必须采取合理化的手段来消弭这种失衡。正因为如此, 在道义基础被经济利益的结合取代的同时, 村集体必须也能够创造出一种新的社区凝聚力, 为村庄公共权威“私营化”和社会变革提供一种“安全阀”的作用。 

    综观KB 村公共权威蜕变的过程, 我们确实看到了因公共权威的“私营化”导致的权力分散、精英分化和责任收缩。应该说发生在KB 村的这样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是苏南农村由企业改制带来的变化的一个缩影。然而, 还应该指出的是, 当把中国农村经济和某一社会发展阶段相对应时, 还要注意到社区认同的延续性, 因为在此基础上可以形成社区整合的机制, 从而为公共权威的“私营化”提供情理上的基础。因此, 从道义型共同体向利益型共同体的过渡不是绝对和完全的, 在以利益和市场运作为主导的新的村庄公共权威的实际运作中, “道义”和“社区情理”的调适依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总之, 在以不同规模、不同速度进行的市场化过程中, 由于各地条件不同, 市场转型也导致了不同的社会政治后果。这种变化究其是一种缓冲性的过渡现象还是代表着一种长远发展方向, 取决于当地基层精英和大众的应对心态。毕竟, 就是在“模式”阶段过后的反思阶段, 所谓形成中的规则, 还仍是传统习惯, 制度传统和成文法本身不断相互作用、讨论和妥协的产物。由于改革的双刃作用都还存在, 因此对于苏南农村新出现的基层权威格局和经济发展格局, 我们必须谨慎对待和长期观察, 而不要轻易地把某一种发展道路和趋势上升到“模式”的高度。 

注释: 

* 公共权威, 主要指作为公共意志象征的法律、政策、习俗等包含的权威。在中国, 公共权威主要体现为党和政府的权威与意志, 这种权威与意志通过乡村干部的贯彻执行及农民在不同时间、不同情境下出于维护自己利益考虑所做的有保留或无保留地接受而在农村基层一直延伸到数百万计的村庄。 

**  本文可说是一个历时两年的集体成果, 先后参与调查的还有: 赵力涛、王利平、蒋勤、卢雨霞、尤璞允、刘楠楠、龚博君、任强、彭广舟与王大军。程为敏与刘小京在讨论中贡献了不少有价值的意见。 

注1:本文谈及的乡镇企业指在所有制形式上, 包括集体企业(包括集体独资企业、集体控股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 和个体私有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企业、私有企业) 在内属于乡镇级或村级的企业。 

注2:苏南农村的公共权威所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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