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富农,是指在抗日根据地、解放区内,由于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实行了土地改革或减租减息,农村封建势力和封建土地所有制被消灭或受到很大削弱,原来的中农和贫雇农,在人民政府的扶助下,通过辛勤劳作、努力经营,经济上上升为富农。新富农经济是在中共贯彻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和积极进行根据地经济建设的环境中产生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其产生和发展,有利于广大农民打消顾虑,劳动发家,对遭受战乱破坏的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抗战时期,中共对新富农经济采取鼓励其发展的政策。解放战争时期,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在1947年冬开始的土地改革高潮中,出现了严重的绝对平均主义的左倾错误,新富农经济遭受严重打击,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几近消亡。在此后纠正平均主义、进行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再教育的过程中,中共总结了经验教训,重申了新富农经济政策,充实、丰富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并由此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后新富农经济政策的基础。
一、抗战时期新富农经济的产生与中共鼓励新富农的政策
(一)新富农经济产生的社会经济环境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各根据地在进行土地革命和根据地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还没有形成对富农的比较正确的政策,对富农和地主同样实行了从经济上消灭的政策,另一方而,革命根据地斗争残酷,环境不稳定,农民虽得到上地,但发展生产困难很大。因此,至今尚未发现土地改革后由中农和贫雇农上升为新富农的文献。
在抗战时期,虽然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仅是对封建土地制度进行渐进式的改革,但在坚决贯彻减租减息方针的地区,一方面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旧式富农受到削弱,一方面贫苦农民所受的封建剥削减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一些农民在抗日民主政权的帮助下,通过辛勤劳作、积极经营,在经济上发展起来,使得农村土地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首先,地主经济被削弱。据对晋绥边区5个村的调查,深入减租后的1945年与未深入减租前的1940年相比,地主户数占农村各阶层总户数的比例从3.8%下降到2.4%,地主阶级占有农村总耕地数的比重从30.3%下降到9%,户均耕地从595亩下降到350亩。另据晋察冀根据地的北岳区、晋冀鲁豫根据地的太行区、华中根据地的盐阜区、山东根据地的滨海区以及晋绥根据地等5个地区的调查,抗战前这些地区地主户数占农村总户数3.6%,耕地占农村总面积29.5%,经过减租减息,抗战后,地主户数的比例下降到2.6%,耕地占农村耕地比重下降到13.5%(详见表1)。
资料来源:李侯森:《农民在解放》,1945年5月22日《解放日报》,第4版。
其次,富农经济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由于中国的富农带有很多封建成分,他们和地主一样出租一部分土地或兼放高利贷,因此在减租减息运动中,对其封建剥削部分也实行了减租减息,削弱其封建剥削。加以战争环境,敌人的掠夺和破坏,旧式富农经济有所下降。但也有一部分地主改变经营方式,收地自耕或雇工耕种,.使地主经济转变为富农经济,加之抗日民主政府鼓励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经济的发展,所以,总的看来,富农经济下降不大。据上述5个地区的调查,抗战前这些地区的富农户数占农村总户数7.2%,耕地占总数21%,经过减租减息,富农户数比例下降到6.7%,耕地数比重下降到17.5%。与地主经济相比,富农经济下降幅度相对较小,有些地区富农经济还有所发展。如山东根据地的垦利县一区,1943年确定地权前,地主为102户,富农为185户,到1944年12月,地主下降为39户,富农增加为244户,大部分地主在抗日民主政府土地政策的引导下,买牲口,雇长工,转向富农经济。
第三,广大贫雇农和中农经济得到上升和发展。通过减租减息,减轻了贫苦农民所受的封建剥削,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农民在民主政权的帮助下,通过辛勤劳作、积极经营,在经济上发展起来。贫农户数下降,占有土地数增长,一部分贫农已上升为中农。尚未上升的贫农,户数比原来减少而占有的土地却增加了,已接近中农的生活水平。如前述5个地区的调查,中农户数占总户数的比重从抗战前的28.4%上升到38%,而占有土地的比重则从29.5%上升到42.5%;贫雇农的比重从59%下降到49.5%,占有土地的比重从19.8%上升到23.1%。抗战前,占农户总数87.4%的中农和贫雇农,只占有农村土地的49.3%,经过减租减息,其土地占有额已达65.6%,土地数量增加了33.1%。抗战前已经过土地改革又未受敌人经济破坏的陕甘宁边区的延安柳林区四乡,雇农和贫农分别从1936年的13%和44.4%下降为1942年的0.8%和12%,多数上升为中农了。而且这0.8%和12%的雇农、贫农绝大多数是外来的难民、移民。而1936年占40.7%的中农到1942年已上升为75.2%(详见表2)。
(二)新富农的产生与对新富农的政策
1.新富农的产生及其性质、作用
在封建经济被削弱,地主和旧式富农经济受到打击,新式富农得到鼓励,广大贫苦农民受到的封建剥削减轻,并在抗日民主政府大力扶助下经济状况得到改善的总体环境中,一部分中农甚至贫雇农,经济发展较快,上升为新富农。这种情况在各抗日根据地都有反映。
在陕甘宁边区,由于一些地区的土地改革成果保留下来,抗日民主政府提倡和扶持广大农民生产发家、劳动致富,新富农经济发展较快。如延川县禹居区第三乡在1935年进行了土地革命,到1939年,有10户土地改革前的中农和8户贫农上升为新富农,占全乡总户数的5.6%。表2统计的延安柳林区四乡,1942年时由原来的中农和贫雇农上升为新富农的占了农户总数的10%以上。在清涧县辛家沟村,1943年时,全村26家农户中,有2户原贫农和2户原中农上升为新富农,共计占总户数的15.4%。
在其他抗日根据地,新富农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据1943年对晋冀鲁豫解放区中心区的太行区9个村的调查,1942年的89户富农户中,到1945年只剩下54户,减少了40户,而有11户中农上升为新富农,占1945年富农户的15.3%(另由地主下降转化成富农的占9.7%)。1945年,山东根据地营南11个村的170户中农中有12户上升为新富农。
在全国各抗日根据地中,陕甘宁边区历史最长,社会环境较为稳定,目在实行减租减息政策之前,部分地区已完成了土地改革,新富农经济的发展有最有利的条件。下面,结合几个典型材料,具体分析新富农经济的特点及其对根据地经济恢复发展的作用。
吴满有,本是在陕甘宁根据地建立前流落到延安地区的难民,在封建地主阶级和反动政权的压迫下,终年劳作,却一贫如洗,吃糠咽菜,死了老婆,卖过女儿。1935年,延安地区进行了土地改革,他分到了土地。在抗日民主政权的帮助下,通过辛勤劳动,吴不仅丰衣足食,而且想方设法进行积累,扩大生产,逐渐上升为新富农。1942年,他通过开垦荒地,扩大了生产规模,增产了粮食,被评为劳动模范,受到边区政府的奖励。自家劳动力3人(本人,二弟,大儿)务农,二儿子上学,在农忙时请假参加农业劳动,弟媳、儿媳在家做饭,推磨滚碾,喂猪,喂狗,照顾羊羔。雇长工两名,雇放羊和牛马的娃子3名。当年开垦了96亩荒地,增产40石粮食。
田二鸿,1932年移民到延安。革命前是佃农。1936年分得了土地、3个窑、6头羊及其他东西。但是没有耕牛,能耕种的地有限。1937年,增加了1头牛,雇了1个人,耕种土地75亩,收获粮食5石,副业收入60元,折合粮食10石,有吃有穿,变成一个中农。此后,在政府的帮助之下,通过辛勤劳动和努力经营,生产逐年发展。到1940年,已成为一个有牛7头,驴2头,羊50只,雇工4人,耕种171亩地,年农副业收入合粮50石的新富农。1943年,他耕种土地249亩,雇工4人,经营一个果园和一个木匠铺,喂养牛4头,驴2匹,羊65只,猪1头,组织了1个札工队,收获粮食68.6石,副收入30600兀,折粮5.1石,实现了边区政府号召的“耕二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