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黄教在卫拉特中的勃兴(5)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译家,同时也是一位出色的宗教活动和政治活动家。他一生中曾多次赴喀尔喀、西藏和清廷进行宗教政治活动,对卫拉特各部之间的矛盾,他也竭力予以调解,不断奔波于卫拉特各地,起着调停人的作用,力求阻止武装冲突。他的活动促进了卫拉特各部的团结,为准噶尔民族政权的发展建立了和平安定的内部、外部环境。他的佛事活动,也引起了清政府的重视与敬重,据载,顺治四年(1647)十一月丁巳,“上御太和殿赐厄鲁特部落喇木占霸胡图克图、单储特霸达尔汗绰尔济、喀尔喀部落扎萨克图汗下额尔克温布及土谢图汗下杜尔伯等宴”。[51]其中的喇木占霸即咱雅班第达,从中不难看出其地位的尊贵。
咱雅班笫达还曾两次前往西藏进行宗教政治活动,最后于1662年秋圆寂于第三次赴藏途中。在他寂灭后,灵柩被运往拉萨大昭寺,由达赖喇嘛给他诵经超度,“参加葬礼的大小喇嘛纷纷到扎什伦布寺的像前磕头,为咱雅班笫达修制银塔”,并请求为其塑像,得到了达赖喇嘛的允准。[52]
咱雅班第达的影响是既深且巨的。据载,当他去世的消息传开后,和硕特、准噶尔等部为了表彰他对卫拉特宗教、文化发展的贡献,特地成立了一个“卫拉特大库伦”,献出三个鄂托克的人,作为“大库伦的沙比那尔”。游牧于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人,也独自建立了“呼图克图库伦”。[53]咱雅班第达的影响之大于此可见一斑。直到康熙二十八年(1689),甘肃白塔寺住持罗卜藏宜宁等还宣称:“伊师喇木占巴喇嘛复转生于世,祈请往聚。”[54]向清廷要求成立咱雅班第达的活佛系统。
由于咱雅班第达及其他高僧(如罗卜藏呼图克图、伊拉古克三班第呼图克图)的努力弘扬,藏传佛教愈益为卫拉特统治者所推崇,而《卫拉特法典》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了黄教在卫拉特中的特权地位。这些来自宗教与社会的因素交互作用,使藏传佛教在卫拉特社会中得以勃兴,很快走向繁荣昌盛,不久便取代了原来盛行的其它信仰而一跃成为卫拉特封建主及其民众的具有统治地位的精神支柱。在其后的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出这样的现象:卫拉特统治者都曾得到来自黄教的支持,如巴图尔珲台吉及其子僧格曾受到以咱雅班第达为首的黄教首领的有力支持,而以后噶尔丹、策妄阿拉布坦、噶尔丹策零、喇嘛达尔扎、达瓦齐、阿睦尔撒纳等卫拉特头领的上台与权势的形成,其实也都与来自黄教的支持息息相关。封建主与黄教的结合,成为卫拉特历史发展进程中富有特色、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1]《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5页。
[2] 樊保良、水天长主编:《阔端与萨班凉州会谈》,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84页。
[3] [元]程鉅夫:《雪楼集》卷8《海云简和尚塔碑》。
[4]《元史》卷3《宪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3页。
[5]《大正藏》卷49,No. 2036,第704页c栏。
[6] [元]程鉅夫:《雪楼集》卷8《嵩山少林寺裕和尚碑》。
[7] [元]释祥迈:《大元至元辨伪录》卷3。
[8] 陈得芝:《元外剌部〈释迦院碑〉札记》,中国元史研究会主编《元史论丛》第2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51~260页;胡斯振、白翠琴:《1257年释迦院碑考释》,中国蒙古史学会编《蒙古史研究》第1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1~20页。
[9] 同上引陈得芝文,第258页。
[10]《明英宗实录》卷37,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第711~712页。下同,不另注。
[11]《明英宗实录》卷38,第741页。
[12]《明英宗实录》卷137,第2722页。
[13]《明英宗实录》卷223,第4819~4820页。
[14] 马曼丽、胡斯振:《四卫拉特联盟初探》,《民族研究》1982年第2期,第14~21页。1630年左右土尔扈特西迁后,原杜尔伯特的属部——辉特部,顶替了土尔扈特部的位置,被作为卫拉特四部之一。
[15] 参见陈世良、谭吴铁、陈国光:《藏传佛教(喇嘛教)在新疆的传播与发展》,《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首届学术报告会论文选集》(1982年11月),乌鲁木齐:新疆社会科学院编印,1982年,第297页。
[16]《明英宗实录》卷124,第2472页。
[17]《明英宗实录》卷144,第2846页。
[18] [俄]伊·亚·兹拉特金著,马曼丽译:《准噶尔汗国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60页。
[19] 呼图克图,藏语“朱必古”的蒙语音译,意为“化身”。卫拉特人把世世转生的活佛称作“呼图克图”,尊其为蒙古人民的大教主。
[20] 诺尔博译:《和鄂尔勒克历史》,《厄鲁特蒙古历史译丛》第4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印,1985年,第67~68页。
[21] 前揭陈世良、谭吴铁、陈国光:《藏传佛教(喇嘛教)在新疆的传播与发展》,第298页。
[22] [日]若松宽,“カラムツクにおけるラマ教受容の历史的侧面”,《东洋史研究》第25卷1期,1966年,第97页。
[23] 前揭诺尔博译:《和鄂尔勒克历史》,第68页;噶班沙喇布著,乌力吉图译:《四卫拉特史》,《蒙古学资料与情报》1987年第4期,第10页。这里的《四卫拉特史》,为医生噶班沙喇布著,与1982年“新疆蒙古社会历史考察队”发现的佚名氏著《四卫拉特史》托忒文抄本不同。另外,巴图尔乌巴什丘缅亦用托忒文撰有《四卫拉特史》。
[24] Giusseppe Tucci, Tibetan Painted Scrolls, Vol. 1, Lome 1949, p.698;刘立千编译:《续藏史鉴》,华西大学出版社,1945年,第74页。
[25]《续藏史鉴》,第74页。
[26] 萨囊彻辰著,道润梯步译校:《新译校注蒙古源流》卷8,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44页。
[27] Giusseppe Tucci, Tibetan Painted Scrolls, Vol. 1, Lome 1949, p.60.
[28] 土观·罗桑却吉尼玛著,刘立千译:《土观宗教流派——讲述一切宗教源流和教义善说晶镜史》,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231页。
[29] 噶班沙喇布著,乌力吉图译:《四卫拉特史》,《蒙古学资料与情报》1987年第4期,第10页。
[30] 安应民:《浅析和硕特蒙古进据青藏地区的原因》,《兰州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第89~96页;罗丽达:《明末清初的蒙藏关系与顾实汗入藏事件》,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编《清史研究集》第5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第40~65页。
[31] Giusseppe Tucci, Tibetan Painted Scrolls, Vol. 1, Lome 1949, p.63.
[32] 蔡家艺:《西藏黄教在厄鲁特蒙古的传播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民族史论丛》第1辑,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83~184页。
[33] 前揭噶班沙喇布著,乌力吉图译:《四卫拉特史》,第10页。
[34]《清太宗实录》卷64,崇德八年四月丁酉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下同。
[35]《清世宗实录》卷62,顺治九年正月癸酉条。
[36] В. А. Рязановский, Монгольское право, преимущественно Обычное. Харбин, 1931, стр. 56. 参见前揭《准噶尔史略》,第252~253页。
[37] 爱马克(ayimar),蒙古语,含有“部落分支”、“胞族”之意,即彼此有亲族关系的氏族集团、家族或氏族联盟。
[38] 翁衮,蒙古语音译,意为“神偶”。多用木材、毛毡、布片、铁板、羊皮等制成不完整的人形,作为精灵的寄托处,以供跳神献祭时使用。
[39] М. И. Голъман, Русские Переводы и списки Монголо-ойратских Законов 1640г., Монгольский Сборник, Москва, 1959, стр. 142-153; 罗志平、白翠琴:《试论卫拉特法典》,卢明辉等编《蒙古史研究论文集》,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195~217页。
[40] 拉特纳巴德拉著,成崇德译注:《咱雅班第达传》,《清代蒙古高
咱雅班笫达还曾两次前往西藏进行宗教政治活动,最后于1662年秋圆寂于第三次赴藏途中。在他寂灭后,灵柩被运往拉萨大昭寺,由达赖喇嘛给他诵经超度,“参加葬礼的大小喇嘛纷纷到扎什伦布寺的像前磕头,为咱雅班笫达修制银塔”,并请求为其塑像,得到了达赖喇嘛的允准。[52]
咱雅班第达的影响是既深且巨的。据载,当他去世的消息传开后,和硕特、准噶尔等部为了表彰他对卫拉特宗教、文化发展的贡献,特地成立了一个“卫拉特大库伦”,献出三个鄂托克的人,作为“大库伦的沙比那尔”。游牧于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人,也独自建立了“呼图克图库伦”。[53]咱雅班第达的影响之大于此可见一斑。直到康熙二十八年(1689),甘肃白塔寺住持罗卜藏宜宁等还宣称:“伊师喇木占巴喇嘛复转生于世,祈请往聚。”[54]向清廷要求成立咱雅班第达的活佛系统。
由于咱雅班第达及其他高僧(如罗卜藏呼图克图、伊拉古克三班第呼图克图)的努力弘扬,藏传佛教愈益为卫拉特统治者所推崇,而《卫拉特法典》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了黄教在卫拉特中的特权地位。这些来自宗教与社会的因素交互作用,使藏传佛教在卫拉特社会中得以勃兴,很快走向繁荣昌盛,不久便取代了原来盛行的其它信仰而一跃成为卫拉特封建主及其民众的具有统治地位的精神支柱。在其后的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出这样的现象:卫拉特统治者都曾得到来自黄教的支持,如巴图尔珲台吉及其子僧格曾受到以咱雅班第达为首的黄教首领的有力支持,而以后噶尔丹、策妄阿拉布坦、噶尔丹策零、喇嘛达尔扎、达瓦齐、阿睦尔撒纳等卫拉特头领的上台与权势的形成,其实也都与来自黄教的支持息息相关。封建主与黄教的结合,成为卫拉特历史发展进程中富有特色、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1]《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5页。
[2] 樊保良、水天长主编:《阔端与萨班凉州会谈》,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84页。
[3] [元]程鉅夫:《雪楼集》卷8《海云简和尚塔碑》。
[4]《元史》卷3《宪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3页。
[5]《大正藏》卷49,No. 2036,第704页c栏。
[6] [元]程鉅夫:《雪楼集》卷8《嵩山少林寺裕和尚碑》。
[7] [元]释祥迈:《大元至元辨伪录》卷3。
[8] 陈得芝:《元外剌部〈释迦院碑〉札记》,中国元史研究会主编《元史论丛》第2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51~260页;胡斯振、白翠琴:《1257年释迦院碑考释》,中国蒙古史学会编《蒙古史研究》第1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1~20页。
[9] 同上引陈得芝文,第258页。
[10]《明英宗实录》卷37,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第711~712页。下同,不另注。
[11]《明英宗实录》卷38,第741页。
[12]《明英宗实录》卷137,第2722页。
[13]《明英宗实录》卷223,第4819~4820页。
[14] 马曼丽、胡斯振:《四卫拉特联盟初探》,《民族研究》1982年第2期,第14~21页。1630年左右土尔扈特西迁后,原杜尔伯特的属部——辉特部,顶替了土尔扈特部的位置,被作为卫拉特四部之一。
[15] 参见陈世良、谭吴铁、陈国光:《藏传佛教(喇嘛教)在新疆的传播与发展》,《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首届学术报告会论文选集》(1982年11月),乌鲁木齐:新疆社会科学院编印,1982年,第297页。
[16]《明英宗实录》卷124,第2472页。
[17]《明英宗实录》卷144,第2846页。
[18] [俄]伊·亚·兹拉特金著,马曼丽译:《准噶尔汗国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60页。
[19] 呼图克图,藏语“朱必古”的蒙语音译,意为“化身”。卫拉特人把世世转生的活佛称作“呼图克图”,尊其为蒙古人民的大教主。
[20] 诺尔博译:《和鄂尔勒克历史》,《厄鲁特蒙古历史译丛》第4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印,1985年,第67~68页。
[21] 前揭陈世良、谭吴铁、陈国光:《藏传佛教(喇嘛教)在新疆的传播与发展》,第298页。
[22] [日]若松宽,“カラムツクにおけるラマ教受容の历史的侧面”,《东洋史研究》第25卷1期,1966年,第97页。
[23] 前揭诺尔博译:《和鄂尔勒克历史》,第68页;噶班沙喇布著,乌力吉图译:《四卫拉特史》,《蒙古学资料与情报》1987年第4期,第10页。这里的《四卫拉特史》,为医生噶班沙喇布著,与1982年“新疆蒙古社会历史考察队”发现的佚名氏著《四卫拉特史》托忒文抄本不同。另外,巴图尔乌巴什丘缅亦用托忒文撰有《四卫拉特史》。
[24] Giusseppe Tucci, Tibetan Painted Scrolls, Vol. 1, Lome 1949, p.698;刘立千编译:《续藏史鉴》,华西大学出版社,1945年,第74页。
[25]《续藏史鉴》,第74页。
[26] 萨囊彻辰著,道润梯步译校:《新译校注蒙古源流》卷8,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44页。
[27] Giusseppe Tucci, Tibetan Painted Scrolls, Vol. 1, Lome 1949, p.60.
[28] 土观·罗桑却吉尼玛著,刘立千译:《土观宗教流派——讲述一切宗教源流和教义善说晶镜史》,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231页。
[29] 噶班沙喇布著,乌力吉图译:《四卫拉特史》,《蒙古学资料与情报》1987年第4期,第10页。
[30] 安应民:《浅析和硕特蒙古进据青藏地区的原因》,《兰州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第89~96页;罗丽达:《明末清初的蒙藏关系与顾实汗入藏事件》,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编《清史研究集》第5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第40~65页。
[31] Giusseppe Tucci, Tibetan Painted Scrolls, Vol. 1, Lome 1949, p.63.
[32] 蔡家艺:《西藏黄教在厄鲁特蒙古的传播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民族史论丛》第1辑,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83~184页。
[33] 前揭噶班沙喇布著,乌力吉图译:《四卫拉特史》,第10页。
[34]《清太宗实录》卷64,崇德八年四月丁酉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下同。
[35]《清世宗实录》卷62,顺治九年正月癸酉条。
[36] В. А. Рязановский, Монгольское право, преимущественно Обычное. Харбин, 1931, стр. 56. 参见前揭《准噶尔史略》,第252~253页。
[37] 爱马克(ayimar),蒙古语,含有“部落分支”、“胞族”之意,即彼此有亲族关系的氏族集团、家族或氏族联盟。
[38] 翁衮,蒙古语音译,意为“神偶”。多用木材、毛毡、布片、铁板、羊皮等制成不完整的人形,作为精灵的寄托处,以供跳神献祭时使用。
[39] М. И. Голъман, Русские Переводы и списки Монголо-ойратских Законов 1640г., Монгольский Сборник, Москва, 1959, стр. 142-153; 罗志平、白翠琴:《试论卫拉特法典》,卢明辉等编《蒙古史研究论文集》,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195~217页。
[40] 拉特纳巴德拉著,成崇德译注:《咱雅班第达传》,《清代蒙古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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