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学视角看“文明冲突论”(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世界主义的理念,鄙薄、讥讽发展中国家主张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是一种特殊主义的、偏颇的、狭隘的、非理性的情绪,但认真观察美国社会生活就不难发现其内里的民族主义社会氛围丝毫不亚于世界任何地方,只不过形式更隐蔽,手法更高明罢了。同样,尽管美国历来不遗余力鼓吹政教分离,但深入观察和思考就会发现美国的许多社会—政治行动都是借助宗教语言表达的,远的如立国时期的联邦党人诸先贤对独立宣言以及宪法理念的阐述,近到现代历任总统所发布的国情咨文和重大政策的宣示,都要从《圣经》中摘引出立论根据。尤其“9. 11 事件”后布什在一些公开场合的演讲,用一位美国著名作家的评论,“与其说是谈论战争,倒不如说是表达一种对宗教的敬仰”(伍德沃德,2003 :74) 。在美国,人们会发现层出不穷的宗教介入社会行动的现象, 譬如,教会出面促使或阻止选民对某个政党执政的选择,或对公众人物竞选某一公共职位施加影响,对总统、国会议员制定某项法律或公共政策进行游说。美国人可能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并不觉得这与宪法主张的政教分离原则有什么悖逆或不妥之处,毋宁说美国人在日常生活中早已把宗教、道德、公民政治或者说公民责任融汇在一起了,在其潜意识里这可能反而是美国政治文化的一种长处。 

  尽管个人的宗教信仰、崇拜和交往被看作严格意义上的私人事务,而这里也有着某些共同的宗教取向的因素,这些因素是大多数美国人所共享的。它们在美国各种制度的发展中起过关键作用,并且仍为美国生活的整体结构,包括政治领域,提供一个宗教的方面。这个公共的宗教方面表现在信仰、符号和仪式中,我称之为美国的公民宗教(American civic religion) 。在这种宗教中,总统的就职演说是一个重要的庆典仪式。它再次确认,在一切事情中,宗教合法性具有最高的政治权威。(Bellah ,1990 :263) 

        作为社会学结构—功能主义大师T. 帕森斯的亲传弟子,贝拉在一系列的公民宗教研究中恪守乃师传承,明确提出“在美国确实存在与教会宗教并存,而且很明显是从教会宗教分化出来的精致的和十分制度化的公民宗教”,并从公民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层面,分别从公民宗教的理念、南北战争与公民宗教、当代的公民宗教几个方面,重点考察公民宗教在美国社会的组织结构中所发挥的社会功能。贝拉首先分析了约翰肯尼迪在1961 年1 月20 日任美国总统的就职演说中前后四次出现的“上帝”一词的不同语境和意义,指出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宗教维度不仅是人的各项权利的合法性基础,而且还为政治进程提供了一个先验目标(可以从演说辞最后一句话“上帝在尘世的事业必须真正成为我们自己的”看出) 。宗教,特别是对上帝的信仰,在早期美国政治家的思想中扮演了重要的建构性角色。 

  公民宗教的上帝不仅是相当“惟一神本位的”,而且在禁欲意义上更多地是与秩序、法律、权利,而不是与救赎和爱联系在一起。尽管初看起来他带有某种自然神论色彩,但他决不意味着一个简单的钟表制造者的上帝。他真正对历史怀有兴趣并介入历史,其中尤对美国更予特别关注。在这里与古代以色列而不是与自然法有着更多的比喻性。在“美国的以色列理念”中,用美国等同以色列的说法屡见不鲜。当杰佛逊在其第二篇就职演说辞中说,“我们渴望上帝的恩宠,我们大家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引导我们的父辈像古代以色列人一样离开他们土生土长的地方,并将他们安置在一个万物具备、生活舒适的国家时,在前边引用过的华盛顿的话中所隐含的意思就清晰起来:欧洲是埃及;北美洲就是应许之地。上帝已经引领他的子民建立了一套新型的社会秩序,这一秩序将成为永远照耀在所有民族之上的光芒。(Bellah ,1990 :266) 

        在这段引文中,“万物齐备、生活舒适的国家”(a country flowing with all the necessaries and comforts of life) 暗喻《旧约圣经出埃及记》所说“流〔着〕奶与蜜之地”(a 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 ,原意指以色列人“土生土长的地方”(native land) 即迦南地。对美国人来讲,欧洲象征着使以色列人被囚为奴的埃及,而北美新大陆也就是美国人的迦南地;它就是上帝允诺给予美国人的“应许之地”,因而美国人也就是上帝的“拣选子民”;上帝引导他的拣选子民建立的美利坚合众国这种新型社会秩序,也就成了“尘世中的天国”,它必将为世界上的所有国家垂范。这种隐喻式的类比构成了贝拉所说的公民宗教中“美国的以色列主题”(the theme of the American Israel) ,它是后来所有保守派右翼鼓吹的美国“特殊论、“例外论”以及在对外关系上奉行双重标准的潜在宗教诱因。贝拉在稍后另一本题为《弃约》(1975) 的书中深化了这一论题。他分别从美国的起源神话、美国是上帝的特选子民、救赎与美国的成功、本土主义与美国的文化多元主义、美国对社会主义的禁忌、新美国神话的诞生等几个侧面论述了美国公民宗教中这种“以色列情结及其政治文化表现。由此使人联想到,自由主义社会思想家J . 哈贝马斯指责东方的民族主义往往用文化建构的方式神化本民族起源,造成“我族中心主义的民族神话,排斥他民族的价值(参见哈贝马斯,2000) 等等,并把这些负面特征统统归入东方国家名下,似乎成为东方文化的一种特质,以此作为诟病东方民族主义狭隘性的口实,其实并不公允。哈贝马斯的说法并非不懂或疏忽,实为他“西方文化中心”潜意识的不期然流露。可见,自由主义政治学的“价值中立性”原则说到容易做到难,即使对崇尚这一学说的思想大家也不例外。 

        贝拉认为,这些从教会宗教分化出来的思想观念经历几百年的生息繁衍已经成为一种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共同信念”,即“透过美国人的经验显现出来的对普遍的、超验的宗教实在的真正理解”,已经渗透在美国社会的组织结构和全部历史过程中,成为一种美国社会特殊的公民宗教。它拥有一系列神圣人物、神圣事件、信仰、仪式和象征,同时包含在社会与个人、国家与公民生活中起着特殊作用的伦理和道德之中。肯尼迪入主白宫是贝拉发现公民宗教现象的一个重要来源或启示,这位号召美国人民与极权、贫穷、疾病和战争做斗争的总统俨然成为公民宗教的最佳象征是再合适不过的事了。须知,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信奉天主教的总统上任伊始在他关于上帝引导国家的演说中,明白无误地诉求一种为全体国民所共享的精神资源——既不是罗马天主教的,也不是新教的——显然是对“公民宗教”的最好诠释。 

        在美国的公民宗教里,革命是倍受关注的神圣事件,它象征着美国先民从欧洲旧地历经诸种苦难远涉重洋迁徙到北美新大陆的最后行动,其中,华盛顿就是上帝指派领导他的人民摆脱集权统治的先知——摩西,《独立宣言》和宪法则是不可亵渎的神圣经典。南北战争是第二个最伟大事件,它极为深刻地涉及到民族的自我理解,并提出了民族意义的最深层次问题。这场国内战争不仅是一场同族互相残杀的悲剧,而且也是19 世纪人类最血腥的战争之一,其伤亡人数要比美国历史上任何一次事件的损失都大得多。伴随着南北战争,一个新的主题——死亡、献身和再生——开始进入公民宗教。这个主题在林肯英雄般的一生以及最后遇刺身亡中得到了象征性的表达。贝拉认为,林肯在葛底斯堡关于奴隶制和南北战争的演说,其任务首先是为了挽救联邦——不光是为了美国,而且是为了美国对全世界的意义, 其本身就是公民宗教圣经中林肯“新约”的一部分。新的象征意义很快地得到物质上和仪式上的表达: 建立了许多安葬战死者的国家公墓;为纪念殉难者、缅怀他们的献身精神而设立的阵亡将士纪念日,就像感恩节把一家人团聚在一起一样,把各地不同族裔的社区统一到国家的崇拜中;这两个节日再加上7 月4 日国庆日、退伍军人日以及华盛顿和林肯诞辰纪念日,构成了美国公民宗教庆典仪式的年历。 

        公民宗教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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