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孝行与家庭生活——以江南方志记载为中心的解读(1)(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母耳,不知有身也,尚何引《诗》、《书》绳礼仪,以自文饰哉?余考前辈诸纪载,得如干人,或士人,或农夫,或市人,盖天性之事,虽愚夫妇而或过于士大夫。[62]

不难看到,以上三种特征是密切相关的。既然孝乃人之天性,人出于自然天性的行为无疑应该得到鼓励。同时,正因是天性,且为百行之原,人之至性也必然能感到上苍,受到天神的赐福。这样的话,一些行为尽管从日用伦常中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和益处,但只要是出于真诚,就可能孝格于天,带来意外之喜。于是某些似乎不合理的行为也就有了合理性。



3.传主背景

明清时代特别是清代的方志中尽管记载着大量的孝子顺孙,但在书写文本的权利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且社会发表信息的资源与渠道还相对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被遗漏者必然更多。因为孝在正常情况下,不过为“庸行”,且是家内之事,也就很难为方志编纂者访知,故当时的一些方志编纂者往往感慨“文献不足、传录罔征,遂使贤人君子名姓行业湮没不著”, 或孝行“真不胜倦编而刓笔矣”。[64] 因此之故,一些文人每每将发掘孝子孝行为自己之责任,比如嘉道时期苏州的孙原湘言:

然节妇每岁下礼部者不下千人,孝行数人而已。盖节有年例可据,孝则自饬无人之地,非有奇节诡行足以震炫里閈,人恒忽之。而有司又慎重采访,不轻信也。故举之尤难,然吾谓风俗之偷,由于无所观感,无所观感,则独行而寡和不自知,其相率而入于浮薄也。然则苟有其人,尤当思以广其传,非士君子居乡之责与?[65]

那么在入传人数有限的情况下,那些人最有可能入选,或者说入传所需依凭的条件主要有哪些呢?

总的来说,方志“孝友传”中的传主均是当时的中下层人士,根据地方志的分类,那些非常有名望和地位的人物都会被归入名宦、儒林、文苑等传中。概括起来,入选方志“孝友传”的条件大抵不外乎身份、地位、财力与名声,具体来说,以下这几类传主相对容易入选:

第一,拥有一定功名和职衔的文化人。这些人由于拥有文化资源,他们的若有这方面的事迹,不仅有朋友或门人记录,同时也较易引起官员的注目,或者他们本身就是中下级官僚,自更易为同僚上报和记录。比如,

(清)华绍濂,字西京,少读书,一目十数行,下为文,握管立就,不加点窜。补诸生,困于省试,竟不遇。事寡母至孝,母病,侍奉汤药以劳瘁得疾卒。其友秦鸣雷为之传。[66]

(清)马国伟,字愚庵,性孝友,与弟用俊晨夕联吟庭,有常棣连枝之瑞。一时名公巨卿咸赠以诗。著有《愚庵诗集》。[67]

浦瑾,字文玉,宏(弘)治中南塘火风急炽,甚将及瑾庐,父柩方在殡,瑾呼天叩颡,血流被地,左右邻皆毁而浦室独存。瑾博学,与邵宝善举正德十六年进士,知丽水县,受事三日,疾作,仲子应元手状走当道,为父乞休,并日夜哭泣,祷于神求代,而瑾竟殁,应元自经死。处州知府黄体行上其事于朝而特为之传。[68]

第二,拥有一定财力且好行善事的乡贤。这些人虽然可能没有什么功名或一官半职,但因为其轻财重义,造福于地方,故在地方社会拥有较高的声望和地位。他们的孝行自然也就容易引起关注并被记录。比如,

(明)陈源(一作陆源),字本深,性孝友,好施,父所遗,尽让之兄弟。成化壬辰,岁大祲,为粥以食饥。好纳四方游士,户履恒满,诏赐寿官粟帛。[69]

(清)葛受朋,字鲁山,画栏桥人。幼负异秉,母宋年迈,绝意进取,居积致富,凡善举,辄顺母志,不吝。[70]

这类人士在文本中虽亦称其孝友,但事迹大都不能给人以深刻之印象,他们的孝友,其实只是因为他们在乡民中拥有声望而被彰显。

第三,世家子弟。一些出生官宦之家的子弟,尽管自身的地位并不显赫,但因家族因素,其孝行往往容易被人关注甚至放大。比如,

曹洵,字文泽,承仙乡人,吏部尚书羲之孙,性明敏,早失父,随母张氏泣甚哀,人见其幼,未识父而知痛,可谓天性孝也。祖母夫人四子俱逝,尝诱洵曰:汝长成,我死,当服丧三年。洵曰:无为是言,顾百岁寿,庶得尽养。人异之曰:幼不知承继之制而有承继之心,亦天性也。甫成人,以大臣裔例入太学,明经待用,因忧祖母成疾,即告归侍养,授以散官。承颜悦色,委屈尽孝,深得祖母欢心。祖母卒,哀毁逾礼,葬祭悉遵古仪,居丧三年,哀毁之情不已,乡人皆以顺孙称之。[71]

第四,普通人。这大概有三种情况,一是自身乃一般民众,具有一定孝行,由于后代显贵而被追记。比如,明初吴江的孝子陈“和甫之父客游燕京,病笃,和甫闻,即驰往,彷徨呼吁,仰天愿以身代。既卒及殡,匍匐数千里,负骨归葬。此其孝为何如。又其弱冠时,曾刲股以愈母疾,刲股虽非圣贤中道,然一念至诚,母疾顿愈,复康宁。奉养几数年而殁”。尽管如此,却一直湮没无闻,直到嘉靖年间,后代中有人在京任职,将其事迹禀告时任高官的沈某,尤其作序推介后,其孝行才得以为世所闻[72] 。二是因为孝行特别突出,而受到世人和官府注意,这些的孝行一般都被视为“奇节”,比如割股疗亲,或出现难得的孝感现象等。比如,

(明)叶府,字孔脩,为人狷介自守,未尝苟与人交,乡党目以为固。事亲笃孝,造次不敢离左右。父患肺病,思饮太白泉,府昏夜逾山冒险,必致之。后病沉疴,诸药莫能疗,情身迫慼,思古有割股事,遂焚香吁天为之,和药以进,父病顿愈,得以寿终。及居丧,哀毁逾礼,结庐墓侧,衰绖不除,三年如一日,人以为难。县令王文贡扁其居曰:孝义。邑博士刘孔愚为之记。[73]

(清)沈士鳞,字余光,盛泽人,性至孝,知爱敬,饮食不敢先尝。父母有怒色则嘻笑膝下,令欢然乃已。年十二,父承源病,刲股以奉,得愈。父没,继母病笃,士鳞出祷佛寺,请剖心以救人,有见者惊告其家,急往视之,已血晕仆地矣。后子母俱全。康熙四十一年,巡盐御史雅某旌其门。[74]

再有一类就是生活在当时社会底层之人,由于他们目不知书,基本处于社会的教化之外,但却有过人的孝行,由于这正好可以显示孝为人之天性,故也往往受到方志编纂者的关注并被记录。这样的例子为数不少,比如,

折足者子,嘉靖初人,父折足而老,子负之乞于道,得少物必进父,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父有遗余,子始食。历十余年,折足者死,子恸曰;父在冥,孰负之者?遂死父旁。[75]

另外还有些传主,事迹非常简单,并不容易归入以上的类别中。比如,
董谦,有孝行,亲丧庐墓,成化中表其闾。[76]

陈志夔,业贾事父,生死能竭其力,崇祯中旌。[77]

他们之所以被记录,应该跟他们被当时官府旌表有关,那么他们何以被旌表?原因大概仍不外乎以上所说的身份、地位、财力与名声。因此实际上应仍可归入以上各类,只是我们仅凭这些记载无法归入具体的某一类而已。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尽管当时方志中载有大量的孝友人物,但他们的入选的都是有某些特定的机缘与背景的,同样或更感人的人事湮没不闻应该相当普遍。同时,从中,我们还多少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特别是地方知识精英有关孝的思想取向。


4.从明到清的变化

若从孝的内涵而言,从明到清,似乎看不出多少明显的变化,但对照明代和清代编修的方志中有关孝行的记载,却很容易发现其间的差别。其差别首先表现在孝友人物的绝对和相对数量上。明代方志的人物传虽一般也都列有“孝友”或“孝义”等类别,但记载的人数非常有限,通常不过区区几人或十几人,而清代方志动辄几十上百甚或数百人。比如,以《杭州府志》为例,成化志载有明代孝子6人,[78] 万历志增加到15人,[79] 乾隆志所载明代孝子为73人,清代达176人,[80] 民国志明代孝友增加到131人,清代则多达302人。[81] 日趋增加特别是明清两代间突然增加的趋向非常明显。当然,总体上明代方志的内容一般均比清代简单,所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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