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中国大陆地区六朝士族研究概观(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齐民,无高下、贵贱的差别。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地主不仅是富人,而且是贵族,士庶的贵贱之分极其严格。秦汉的地主阶级在政治和法律上没有特权;魏晋南北朝的地主在政治上取得特权,不仅使自身免除役调负担,而且还可以荫庇亲族,依附人民使他们也免除对国家的租调谣役负担。士族地主在法律上是和庶族不平等,享有特权的。秦汉地主土地上的劳动者是奴隶和来自平民的佃客和佣工;魏晋南北朝时期地主土地上的劳动者则主要是半自由的部曲和客。熊德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阶级结构研究的几个问题》[12]一文中对传统认识中认为士族和庶族是地主阶级内两个阶层或集团的观点提出异议,认为所谓门阀只是由汉末士族制造的社会舆论所形成的一种附会观念或社会习俗。既不是制度,也不是阶级成分。“士族”既是一个等级又是一个阶级,而“庶族却只是一个等级”。朱大渭的《魏晋南北朝阶级结构试析》[13]认为,所谓“士庶之别”既具有统治阶级内部的阶层或阶级区分,又具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阶级区分的双重含义。
   关于孙吴门阀的形成过程,方北辰《魏晋南朝江东世家大族述论》中指出,从孙吴中期开始,地方大族逐步掌握了军政大权,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表现了门阀士族的特征,到孙吴后期,已成为地位非常优越和稳定的上层统治集团。
   关于北朝士族的兴衰过程,刘琳的《北朝士族的兴衰》把北朝士族地位的变迁划分为三个时期:从北魏开国到孝文帝太和十九年迁洛以前的上升时期,从太和十九年到孝明帝的全盛时期,从北魏末年到北齐北周的衰落时期[14]。陈爽的《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指出:北朝士族社会的开放性,使北方世家大族保持了更为长久的生命力,但这种无限制的开放也孕育着自身的否定方面。中古士族制度的特质之一是少数家族凭借家世门第世袭垄断王朝中的清要之位,在客观上要求将士族保持在一定的比例和范围之内,这种平衡仅仅通过士族的自然升降是难以维持的,因而通过乡议官铨等途径甄别士庶、清定流品变便成为士族社会得以维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北朝社会特定的历史背景使得士族社会失去了这种有效的制衡机制。士族队伍的无限膨胀导致了北朝后期的仕途拥挤和文武分途,迫使王朝的仕途标准由家世和门第转向年劳和吏干,逐渐向官僚制的原则靠拢。史睿的《北周、隋、唐初的士族政策与政治秩序的变迁》提出:北周后期至唐初的统一进程中,统治集团藉士族政策以调整、重建政治秩序。周隋政权试图强制山东士族从宗族乡里的基础中分离出来,但因缺乏制度化手段而受挫,造成中央与地方权利集团的矛盾激化[15]。

                       (二)关于士族、庶族等概念的辨析

   传统认识中,多把魏晋南北朝史料中的“庶族”、“素族”作为士族高门的对立面来理解。1984年、陈琳国和祝总斌两位先生发表了《庶族、素族和寒门》、《素族、庶族解》两篇文章[16],对史学界的成说不约而同地提出异议。陈琳国认为:庶族的概念由庶姓发展而来,庶族就是庶姓之族,自然包括士族在当中,绝无专指寒门的意思。庶族与“素姓”,“素族”的意思是相通的。士庶连称,在当时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士大夫与庶民,即官吏与百姓;二是指士族与寒士,但只有寒门意义的“庶”,却没有寒门意义“庶族”。他认为,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中所用的:“庶族”一词不是史籍的原义,容易引起混乱应该摒弃而代之以“寒门或“寒族”。祝总斌进一步指出:两晋南北朝史料所见“庶族”、“庶姓”,与这一时期经常出现的士“庶”之庶,即庶人、寒人,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南朝以前一直使用庶族、庶姓或异族、异姓这些词作非宗室大臣解。素族、素姓这些新词在许多场合和它们的涵义完全相同。刘宋末年,二者开始混用。庶族、庶姓本来仅用来指非宗室大臣,并不论门第;但东晋以后由于门阀制度高度发展,非宗室大臣绝大多数出身高门,久而久之,庶族、庶姓特别是含有褒义的素族、素姓也就被用来同时指高级士族,几乎等于高门的同义语了。此外,唐长孺先生在《读史释词》中分析了“素族”、“素门”、“寒士”的概念,认为它们或是对宗室而言,或是对家族显贵受封爵者而言。而最一般的用法是士族间的互称。而所谓“寒士”,有的是自谦,有的是故意贬低,一般指先世官位不显,或士族中的衰微房支,他们仍是士人,不是寒人[17]。经过三位先生的考订,这一问题基本有了定论。
   “吴四姓”的考辨是近年来学界争论的一个新问题。张承宗《三国“吴四姓”考释》对史传中的“吴四姓”进行个案研究,指出“吴四姓”与“吴郡四姓”并不是一个概念。吴是指孙吴统治全境,“吴郡”只是其中一个区域。史书除了“吴四姓”、“吴郡四姓”之外,还有“吴旧姓”的提法。“四姓”指张、朱、陆、顾,特点分别是文、武、忠、厚。从时代来看,“吴四姓”形成于三国东吴黄武之时或者略后。在排列顺序上,张、朱在前,陆、顾在后。东吴未年孙皓对陆凯上书陈事说到“顾、陆、朱、张”,其排列之变化反映了顾、陆诸人的地位之上升。[18]对此,张旭华、王宗广在《“吴四姓”非“东吴四姓”辨》中提出了不同见解,认为,“吴四姓”应是“吴郡四姓”,即吴郡之顾、陆、朱、张;其中张、朱二姓的代表人物就是吴郡张温、朱桓和朱据。[19]
   关于北朝孝文帝定“四姓”问题,杨德炳的《四姓试释》提出了北朝四姓复杂化和多层次化的问题。[20]陈爽的《四姓辨疑:北魏门阀体制的确立及其历史意义》通过对有关史料与史实的排比和分析,对长久以来为史学界所因袭的柳芳《氏族论》中对北魏“四姓”的解释提出异议,认为北魏“四姓”系《通鉴》所指崔、卢、郑、王四家大姓,是孝文帝根据汉魏以来汉族士人以婚宦品评门第的传统而建立的一个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外戚婚姻集团。文章以“四姓”为线索,具体探讨了北方士族从北魏“四姓”到唐代“七姓十家”的兴衰演进过程。[21]

                           (三)关于士族门阀的相关制度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整个选官制度的基础。也是士族门阀在制度上的保障。胡宝国的《魏西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与《东晋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两篇文章对九品中正制的演变作了系统考察。[22]他认为,西晋时九品中正制仅仅是保证当时的高官显贵即那些当涂者的世袭特权,在势族的形成以及势族向世族的演变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所谓势族是指当时有势力的豪族,并不等于世族。原有着姓大族只要未跻身于公侯、当途者之列,就不能算作势族而只能称为寒门。九品中正制的演变过程与清议权力的转移有密切关系。自东晋末年以来,中正愈来愈失去作用,选举大权逐专归吏部。南朝清议的再度兴起反映出高门甲族已走上了衰落的道路。陈琳国《东晋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认为:两晋的选官方式可以概括为三个层次:一是吏部诠选与公府辟召,二是州刺史辟召和察举秀才,三是郡太守辟召和察举孝廉。两晋选官的三个层次恰好与统治阶级中高级士族、中级士族和低级士族三个层次相适应。身份地位的高低,决定仕途的差异,构成了这一时期选官制度的特色。[23]此外,汪征鲁的《九品中正制在两晋选官实践中的地位与作用》,罗新本的《两晋南朝的秀才、孝廉察举》,陈长琦的《魏晋九品官人法再探讨》等文章,也从不同侧面探讨了这一时期与士族门阀密切相关的选官制度[24]。
   对于与士族发展密切相关的其它政治制度,张旭华在《试论国子学的创立与西晋门阀士族的形成》一文中指出,西晋咸宁二年国子学的设立,对门阀士族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国子学和地方州郡学校专收“国子贵游子弟”和“冠带之流”,是保证士族垄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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