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的当机指点最终是要走向“无言”,“无言”即意味着,超过言语本身而对不可言说域即精神境界之体会。《论语?阳货》有孔子与子贡的一段对话:
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孔子教人,以转换生命气质,提高精神境界为务,但生命气质、精神境界皆是一团气氛,不可或很难用言语作准确的把握和解析,故孔子常以自家的德慧人格示范诸生,此即是孔子“予欲无言”之意,亦即是子贡所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之意。朱子对“予欲无言”的解释是:“学者多以言语观圣人,而不察其天理流行之实,有不待言而著者,是以徒得其言,而不得其所以言,故夫子发此以警之”,此可谓独得夫子之心。但子贡似乎还胶固在言语之中,故曰“子如不言,小子何述焉?”依是,孔子便以天的“四时行”“百物生”来类比,暗示子贡应跳出语言域的扑捉(夫子的众多弟子中,子贡以“言语”称著)。关此,朱子注曰:“四时行,百物生,莫非天理发见流行之实,不待言而可见,圣人一动一静,莫非妙道精义之发,亦天而已,岂待言而显哉?” (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之九》),应该说朱子的注解是对孔子所举出的类比的较质实的体会。那么,孔子在举出天的“四时行,百物生”以后,再次反问“天何言哉?”其意何在呢?无非是要子贡明白,夫子之欲无言者,正不可以言求之,唯有以身求之,方可得其实。李延平曰:“读书者知其所言莫非吾事,而即吾身以求之,则凡圣贤所至,而吾所未至者,皆可勉而进矣。若直以文字求之,悦其词义,以资诵说,其不为玩物丧志者几希”(《朱文公文集》卷九十七《延平行状》)。此段文字可谓深得夫子“无言”之意。所谓“以身求之”就是,通过改良自家生命的存在状况而遂渐达至圣人之境,是此,则为学亦是为人。
《论语》从当机指点走向无言,即是开权以显实,当机指点是权,就是给当下生命以方便的警觉;无言是实,就是实践主体完全朗现后的生命的光辉(圣人之境),故开权显实就是自家的生命在当下与圣人之境作存在地呼应与感通。但如何才能做到“无言”呢?有文本就得有言,既如此,则问题便转到这里来了,即有没有一种“让┅┅出现”的语言,这里的“┅┅”是指圣人之境,故这里的“出现”不是指表达出或描述出,而是指“托”出(“圣人之境”这一团气氛)。那么,这是一种怎样的语言呢?我们来读《论语》中的两段话: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学而》)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八佾》)
以上所引两段,皆有“始可与言《诗》已矣”一句,其言外之意是,《诗》并不是谁都可以言的。那么,孔子何以说子贡与子夏可与言《诗》呢?这是因为子贡通过“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及“贫而乐,富而好礼”的指点,体悟到进德修业乃一无限操持之过程,而子夏亦是通过“绘事后素”的指点,即刻体悟到礼之“本”,子贡和子夏的忽然一“悟”,说明实践主体已经在他们的生命中动转,正是这一动转使夫子认为他们可以言《诗》了,即这一动转可以使他们与《诗》所言者作一存在地呼应。由此可见,《诗》所言者乃是一团气氛,即《诗》托出了圣人之境。或推而广之(因孔子所言之《诗》为“诗三百”,今则推广为一般意义的诗),“诗”是那种“让┅┅出现”的语言。这样,孔子 “欲无言”者,便可以诗来言,于是,诗与人的实践便有了关系。这便转移到对中国诗学的实践性问题上来了。
四、诗与实践
要谈中国的诗学,则必须从“诗言志”开始,因为“诗言志”是开山的纲领。(22)但对“志”如何理解呢?一般是从外在的功用和内在的怀抱两个方面加以阐释。外在的功用是指诗重在阐发政教等社会功能,内在的怀抱是指诗重在抒发情感等个人心绪。这样一来,对诗的功能的理解就同西方对荷马史诗的功能的理解是一样的,从外在方面看,这也是一种道德公式加糖衣的形式;从内在方面看,这种个人心绪的抒发亦可能摧残人的理性的部分。这两者正是西方人要剥夺艺术权力的理由。但是,“文学与哲学的对抗”在中国一直没有出现,故中国有源远流长的“诗教”的传统,那么,是不是中国人没有认识到西方人从荷马史诗那里所认识到的东西呢?这当然不是,朱子云:“今东坡之言曰:吾所谓文必与道俱,则是文自文道自道,待作文时,旋去讨个道来放入里面,此即他大病处”(《朱子语类》第一三九),即已表明。关键是我们对“志”如何理解?我们来看《论语》中的一段话:《先进》篇中有孔子与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日间闲谈各自志向的话,子路、冉有、公西华分别以“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和“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作答。独曾皙不同,以“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作答。然曾皙的作答正是孔子所向往的,故他听了之后喟然而叹曰:“吾与点也!”那么,孔子何以发此喟叹呢?这是因为曾皙所言之“志”乃一“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阙”的境界,即圣人之境,而其余三子所言者不过“规规于事为之末者”,故“其气象不俟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之六》)。因此,唯有曾皙而不是其余三子所言之志契合上文所述的孔子之“欲无言”者,以是夫子才发出“吾与点也”的喟叹。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志”不是外在的政教功用,而是人格修养所呈现的一种境界、气氛、虚灵,或无何有之乡。我们对“志”的这种理解,可以在“志”与“气”(这里的“气”应是指孟子的“浩然之气”,而不是指中国古代宇宙论中的“气”)常连用中寻到根据。如《礼记?孔子闲居》云:“是故正明目而视之,不可得而见也。倾耳而听之,不可得而闻也。志气塞乎天地,此之谓五至。”“志气”既视而不可得见,听而不可得闻,则“志气”纯属一种境界,非官能所能触及,唯心灵方可体会也。再如《宋史?欧阳修传》云:“修放逐流离至于再三,而志气自若也。”文莹的《湘山野录》谓:“殊不和清极则志飘,感深则气谢。”这些都表明,无论是“志”抑或“气,皆是由人的精神所呈现出的一种精神境界。故“诗言志”中的“志”,当然只能作一种精神境界来理解,而不是一种政教观点或内在情感。叶燮在《原诗》中的话或许更能有助于我们理解。他说:“《虞书》称‘诗言志’,志也者,训诂为心之所之,在释氏所谓种子也。”“志”既为一种境界,种子,则一切皆由此发,故“志”虽不是政教观点或内在情感,但却并不排斥这两者,而完全可以包括它们,只不过,它们并非有意安布在诗中,而是由诗所呈现的境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