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诗论》五题 I(5)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疏,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

《论语集解》,魏何晏集解,北宋邢昺疏,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

《国语》,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学院古籍整理组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尔雅义疏》,清郝懿行撰,中国书店,1982

《广雅疏证》,清王念孙著,钟宇讯点校,中华书局,1983

《方言笺疏》,清钱绎撰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释文》,马王堆帛书整理小组撰,《文物》,1984年第3期

《马王堆帛书〈春秋事语〉释文》,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文物》1977年第1期

《阜阳汉简〈诗经〉》,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安徽阜阳地区博物馆阜阳汉简整理组,《文物》,1984年第8期

《〈儒家者言〉释文》,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河北省博物馆、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定县汉墓竹简整理组,《文物》1981第8期

注释:

I 本文根据笔者拙文《〈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校笺》(上、下)整理而成,后者已发于庞朴先生主持的“简帛研究”网站:。

II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图版,页13。释文考释,页123。以下凡引自该书而不出注者皆见相应条目的简文之下,不再一一出注。

III “简帛研究”网站:

IV 荆门市博物馆编,《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以下简称“郭店简”。

V 《马王堆帛书〈春秋事语〉释文》,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文物》1977年第1期,图版三,页34。

VI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页1515上。

VII 同上注,页1545中。

VIII 同注6,页1544中、下。

IX 同注6,页2522上。

X 清·王先谦著,《荀子集解》(《诸子集成》本,北京,中华书局,1954),页10。

XI 将首简三“亡”下之字释为隐,本人已在拙文《孔门言语科考论》(台北,《孔孟学报》第七十九期,2001年9月28日出版,页53--89)中采用注解形式作了五百多字的说明,2001年10月,笔者在台湾政治大学书店看到廖名春先生《新出楚简试论》(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5月)中引用了李学勤先生2000年9月16日在清华大学简帛讲读班第十一次研讨会上发表的观点,李先生正将此字隶定为“隐”,显然,李先生的研究比笔者早。最近,李先生在《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诗论〉分章释文》(见“简帛研究”网站:)一文中将此字释读为“隐”, 庞朴先生在《上博藏零简(三)》(见“简帛研究”网站:)中亦释之为“隐”,二位前辈的论证更坚定了笔者的猜测。

XII 董楚平著,《吴越徐舒金文集释》(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图版并释文:页80。

XIII 同注11、注3。

XIV 冯胜君,《读上博简〈孔子诗论〉札記》,“简帛研究”网站:。又,何琳仪《沪简诗论选释》释为从土从旁,谓读作“广”。见“简帛研究”网站:

XV 同上注,图版:页31;释文:页32;注释:页36--37。又,该书所附《中山王鼎》铭文“仇人在旁”之“旁”,金文书作“彷”。(图版:页198;释文:页197。)

XVI 东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页2上。为节省篇幅,以下凡出自该书者仅以《说文》某部称之。

XVII 清·王念孙著,钟宇讯点校,《广雅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83),页5。

XVIII 同注6,页2493下。

XIX 清·钱绎撰集,《方言笺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卷十二,页15。《广雅》,同注17,页51。

XX 汉·司马迁著,《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页2482。

XXI 李零著,《郭店楚简校读记》,见《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辑(陈鼓应主编,北京,三联书店,1999),页502。以下释郭店简凡引李零语皆源于此文。

XXII 同注6,页2775下。

XXIII 《论语·阳货》,同注6,页2525中。

XXIV 清·俞樾等著,《古书疑义举例五种》(北京,中华书局,1956),页3--4。

XXV 庞朴,《上博藏简零笺(二)》,见“简帛研究”网站:。

XXVI 清·王聘珍撰,王文锦点校,《大戴礼记解诂》(北京,中华书局,1983),页21。

XXVII 东汉·高诱注,《淮南子注》(上海,上海书店,1986),页305。

XXVIII 同注11。

XXIX 同注3。

XXX 同注2,页125。

XXXI 同注6,页2491中。

XXXII 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学院古籍整理组校点,《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页145、146。

XXXIII 清·郝懿行撰,《尔雅义疏》(北京,中国书店,1982),中之七,页4。

XXXIV 同注19,卷十二,页37。

XXXV 同注11、3。刘钊:《读〈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札记(一)》,“简帛研究”网站:。

XXXVI 见容庚编著,张振林、马国权摹补,《金文编》(中华书局影印,1985),第三八O页所收《共覃父乙簋》、《父丁爵》、《父己爵》之“覃”字。

XXXVII 同注17,页56。

XXXVIII 马王堆帛书整理小组撰,《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释文》(《文物》,1984年第3期),页2、6。

XXXIX 庞朴先生已在《上博藏简零笺(二)》中释出此字,同注25。

XL 另有《唐风·绸缪》“三星在天”和《豳风·鸱鴞》“殆天之未阴雨”二例,此“天”非彼“天”,可置不论。

XLI 《毛诗正义》,同注6,页309下。以下毛《传》、郑《笺》皆引自该书,不再一一出注。

XLII 同注3。

XLIII 同注6,页2051上、中。

XLIV 同注33,《释草》页54。

XLV 徐中舒主编,四川大学历史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释》(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页287--291。

XLVI 本简前言“将可女”下接“邦风是也”,则下句亦当有“……是也”字样,简五正以“是也”开头,若是,则尚缺一至三字。以风始,以颂终,中间当系二雅、大雅、小雅、大小雅(先秦文献尚未闻“变雅”),要非雅莫属,唯“民之又(有)戚惓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似专指小雅,则所缺失之简文就不只一至三字了,尤其是一、下文尚有关于大雅之议论;二、简四下端、简五上端残缺者都只是留白部分,故可推知中间尚缺一简。

XLVII 孔晁注,《逸周书》(北京,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1985),页10--11。

XLVIII 《诗经》风——雅——颂的顺序已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季札观乐、评乐,此年孔子七岁或八岁,据《孔子诗论》而谓《诗经》最初以颂——雅——风为序者,皆不提季札观乐事,不知为何。

XLIX “改”字马校释为“怡”,结合本简“《关雎》以色喻于礼”和简十二“好反内(入)于礼”之文,读作“改”无误,其意与《毛诗序》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相类。

L 李学勤先生亦主将简二十四上接简十六,同注11。

LI 《唐风·有杕之杜》,简文作《折杜》,马校谓可能属于《小雅·折杜》(同注2),李零先生谓“简文《杕杜》是指《有杕之杜》”(同注3),本人于此亦曾有所考证(同注1)。

LII 详见拙著《〈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校笺》,同注1。李零先生统计也是六十首(同注3),但笔者在具体篇目上与李先生有较大出入,本人理解的篇目中有《小雅·巷伯》而无《邶风·柏舟》,有《邶风·北门》、《臣工》,无《子立》、《何人斯》,“何斯”疑为“斯可”之误倒,不作为篇名看待。“肠肠小人”一语,依马校看成是对《大雅·荡》篇的评论,而不是针对《王风·君子阳阳》,先秦儒家话语系统中“君子”与“小人”界限分明,恐无混淆之理。

LIII 同注6,页2489下。

LIV 同注32,页360、361。

LV 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页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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