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上述,中国古代文体史上的新体代兴与吐故纳新,是文体互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它既反映了兴衰生灭的客观规律,也构成了中国文学史发展的内在机制。应该说,过去关于文学史发展的考察与描述,对这一规律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所以在探讨汉赋、唐诗、宋词、元曲等一代文学代表形式的繁盛原因时,往往去重复“经济恢复”、“文化发展”、“君主提倡”之类不关痛痒的老话头,却较少从文体自身的生长周期或发展逻辑来看问题。
(二)破体出位
“破体出位”是文体互动的又一种基本表现形式,也是相关话题中讨论最多、成果也最丰富的一个方面。钱钟书先生《谈艺录》、《管锥编》皆及之,且要言不烦,切中骨綮;周振甫先生《文章例话》之“写作编”谈破体,祖述前人而又阐释精到。
近年着作中如王水照先生主编《宋代文学通论》“文体篇”第三章“尊体与破体”;吴承学《中国古典文学风格学》第七章“辨体与破体”,第八章“从破体为文看古人审美的价值取向”;蒋寅《古典诗学的现代诠释》第七章“以高行卑———中国古代文体互参中的体位定势”,以及张高评《宋诗特色研究》、周裕锴《宋代诗学通论》等着作,对中国古代文学中破体的内涵、形式及相关论争,都作了较为细致的梳理与分析,賸义无多,所以本文中不想再重复抄录,而只想就这一文体互动基本形式的文学史意义,再来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文学史的尊体、破体之争,可谓由来已久。刘孝绰《昭明太子集序》指出:“孟坚之颂,尚有似赞之讥;士衡之碑,犹闻类赋之贬”(俞绍初245)。
这里所谓讥之者与贬之者,即是对班固、陆机文体不纯的“破体”之作表示不满,而刘孝绰“尚有”、“犹闻”虚字转折,则表示他对否定者说法的不以为然。类似的争议在宋代以前应该说是所在多有,然而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只有到了宋代,破体出位才由前代某一作家偶然的“个人行为”,成为一个时代文学家的集体选择,同时也成为宋代文人在各体创作上普遍采用的创新策略。这种现象本身即已超越“唐宋诗之争”或尊体破体之争,而充分显示了宋代文学作为中国文学史上转型期的特殊地位。不仅由韩愈开其端的“以文为诗”至北宋欧、梅、苏、黄而成为影响一代乃至数代的诗法家数,其他如以诗为词、以赋为文等等亦成为当时文坛的普遍现象。宋祁和秦观都说欧阳修《醉翁亭记》乃是《醉翁亭赋》(参见陈师道《后山诗话》、朱弁《曲洧旧闻》、陈鹄《耆旧续闻》等);尹洙说范仲淹《岳阳楼记》为“传奇体”(陈师道《后山诗话》);王安石说苏轼《醉白堂记》“乃《韩白优劣论》”,苏轼则谓安石《虔州学记》“乃学校策耳”(胡仔《苔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三五引《西清诗话》)。如此之类记载甚多,可知北宋时期着名文人,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卷入”了尊体与破体之争。一种文学现象能够吸引这么多精英人才的注意,且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维系论争者与阅读者的兴趣,这本身就说明,破体已不止是一种具体的创作技巧或创新策略,而是触及到文学史发展面临转型与突破的时代命题。而且,自宋以后,尊体与破体之争,本色当行与正宗别调之辨,就成了与文学史发展始终与俱的话题。
尽管尊体论者每有立定脚跟、正统自居、师出有名、堂堂正正之气势,为破体辩护者则似处于被动招架地位,然而最终还是要靠创作实绩说话。
因为破体者每出名篇,为破体辩护者也就多了几分底气。晚明孙鑛《与余君房论文书》中写道:“《醉翁亭记》、《赤壁赋》自是千古绝作,即废记、赋法何伤?且体从何起?长卿《子虚》,已乖屈宋;苏李五言,宁规四诗?《屈原传》不类序乎?《货殖传》不类志乎?《扬子云赞》非传乎?《昔昔盐》非排律乎?何独诧于欧记苏赋也!故能废前法者乃为雄”(卷九)。显然,因为破体者每多名篇,遂使破体论者有足张吾军之慨。所谓“能废前法者乃为雄”,更足为后来有志于破体者提气。
关于破体出位的文学意义,钱钟书先生已有较为深入的探索。其《谈艺录》因为不满于焦循(理堂)的“诗文相乱”之说,乃反驳曰:“诗文相乱云云,尤皮相之谈。文章之革故鼎新,道无它,曰以不文为文,以文为诗而已。向所谓不入文之事物,今则取为文料;向所谓不雅之字句,今则组织而斐然成章。谓为诗文境域之扩充,可也;谓为不入诗文名物之侵入,亦可也”(29)。这就把“以文为诗”、“以诗为词”等等破体之举,提升为文学史革故鼎新的手段,也是文体进化的必然取向,这就比那种就事论事的辩护显然更富于学理意味。同样,钱先生在其巨着《管锥编》中,也罗列了不少关于文学名篇破体的质疑与争议,然后归纳说:“足见名家名篇,往往破体,而文体亦因以恢弘焉”(890)。这里把破体视为恢弘文体的手段,与《谈艺录》称破体为文章革故鼎新之道,表达的是同样的意思。借用宋代人的话头,所谓以文为诗、以古入律、以诗为词、以文为词、以赋为文、以文为赋、以文为四六等等,这种“以B为A”的句格结构,本身就很耐人寻味。“以B为A”,A为本体,B为参用,以B济A,遂成A1、A2、A3,如汉赋之后,乃有律赋、骈赋、文赋之类是也。同样,人们常常提到的诗人之诗与文人之诗,诗人之词与词人之词等等,也都在写法与风格等等方面,起到了恢弘文体、拓宽区宇,使审美风格更加多样化的功能。
(三)异体相袭
诗词曲用前人成句,是文学史上的常见现象。
如周密《浩然斋雅谈》引贺铸语曰:“吾笔端驱使李商隐、温庭筠,常奔走不暇”(唐圭璋234)。刘克庄《刘叔安感秋八词》小序中云:“美成颇偷古句,温、李诸人,困于挦扯”(184)。除了贺铸、周邦彦之外,如晏几道、秦观、李清照,在化用唐人诗句方面,亦往往有出蓝之誉。曲用词中语句的例子,则有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长亭送别”中《玉蝉翼》一曲,明显化用柳永词《雨霖铃》;关汉卿杂剧《关大王单刀赴会》第四折中《新水令》(大江东去浪千叠)、《驻马听》(水涌山叠)两支曲子,亦显然在袭用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至于王实甫《西厢记》之“碧云天、黄花地”化用范仲淹《渔家傲》语,更是人所熟知的例子。然而这里有一个颇为微妙的细节,即诗可用前人文句,词可用前人诗句,曲可用前人诗句或词句,这就叫异体相袭。而同体袭用则不可,假如写诗而用前人诗句,作词而用前人词句,就会遭人诟病,那就不是点铁成金,而是抄袭或剽窃了。
让我们先来看几位古人的论述,金刘祁《归潜志》卷八谈到吴激(彦高)《人月圆》时说:“彦高词集,篇数虽不多,皆精微尽善,虽多用前人诗句,其剪裁点缀若天成,真奇作也。先人尝云:诗不宜用前人语。若夫乐章,则剪裁古人语亦无害,但要能使用耳”(84)。明张慎言《万子馨填词序》:“诗之降也,流为填词,汉魏以来乐府、舞歌、子夜、读曲,虽奥古,去填词远甚,然已微露声气。
逮至齐梁以后,绮靡纤丽之极,不得不流而为填词也。至填词而之于元之曲,盖如决水于千仞之溪矣。故填词者,入曲则甚韵,而入诗则伤格。风会浸淫,虽作者亦不自知也”(张仲谋261)。又如明清之际贺贻孙《诗筏》中亦云:“诗语可入填词。
如诗中‘枫落吴江冷’,‘思发在花前’,‘天若有情天亦老’等句,填词屡用之,愈觉其新。独填词语,无一字可入诗料。虽用意稍同,而造语迥异。
如梁邵陵王伦《见姬人》诗:‘却扇承枝影,舒衫受落花’,与秦少游词‘照水有情聊整鬓,倚阑无绪更兜鞋’,同一意致,然邵陵语可入填词,少游语决不可入诗。赏鉴家自知之”(郭绍虞163)。其他如邹祗谟《远志斋词衷》云:“诗语入词,词语入曲,善用之即是出处,袭而愈工”(唐圭璋659)。
况周颐《蕙风词话》卷一云:“两宋人填词,往往用唐人诗句;金元人制曲,往往用宋人词句”(唐圭璋4419)。以上五人的说法,反映的是同一种诗学现象,即诗、词、曲各体交叉袭用现象。但是只看到这些现象,尚不足以揭示异体相袭的规律与诗词曲各体之间的微妙关系。换句话说,以上五人的说法虽然相似,实际所触及的却是两个话题,其一是异体袭用则可,同体袭用则不可;其二是诗、词、曲之间并非平行关系,而是有着尊卑贵贱之分。以下试作阐述。
其一,关于“异体相袭”。请注意刘祁称引其先辈所说的话:“诗不宜用前人语。”这句话因为处在具体语境下,所以不会引起歧义,而实际表述不准确。其准确意义是说:诗不宜用前人诗句。
后一句“若无乐章,则剪裁古人语亦无害”,也就是说,词可用前人诗句。那么,为什么诗中不可用前人诗句,而词却可用呢?这是因为不同的文体有不同的格律要求,诗中用前人诗句就是照抄,词或曲用前人诗句就会因其格律的图式化而获得一种陌生化的效果。即使如晏几道《临江仙》“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用五代翁宏诗之原句,也会因为词的格律“画框”的镶嵌与具体语境之晕化而获得全新的语感效果。所以诗不可用前人诗中成句,而可用前人文句;词不可用前人词中句,而可用前人文句或诗句。亦如今日流行歌曲,歌词中嵌入、节缩或化用古曲诗词名句颇受欢迎,即使如台湾电视剧《还珠格格》插曲《山一程,水一程》、《天上人间会相逢》那样,其歌词几乎是古典诗词的集句或散绎,仍然大受欢迎。但假如你从别的流行歌曲中“剪裁”几句,即使没有人来与你打版权官司,也一定会遭人唾弃。所以,对于诗词曲等文体来说,愈到后来,可化用的语言资料越多,当然也仍以化用最切近的“前身文体”中语最为讨好。邹祗谟所谓“诗语入词,词语入曲”,况周颐所谓“宋人填词,往往用唐人诗句;金元人制曲,往往用宋人词句”,所表达的与刘祁《归潜志》是同样的意思。这就是所谓“异体相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