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源始哲学:德里达的语音中心论批判(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行或回归。一旦我们意识到囊括一切实际经验的记忆循环时,一种具有自我同一性的对象的彻底在场也就被瓦解了。“当下的”经验源于一种再现行为,源于对一种可以重复的认识的感知:时间间隔的异性环节和他性环节是瞬间自发性内在所固有的。直觉定在的内在同一性,事实上证明自己是构成的和造成的。由于胡塞尔在写作《逻辑研究》的时候心中想到的只有先验主体性,而没有注意到时间化和变化是一个源始过程,因此,他也就无法搞清楚符号在建构自我同一的对象和意义时所发挥的作用。任何一种表现都联系着过去和现在,而对于任何一种表现来说,符号都是必不可少的:
“每当一个音素或一个字母在一个公式或一种感知中出现时,这个音素或字母必然在某种程度上总是另一个。但是,它只有当一种形式的同一性得以重印出来,并且承认它时,才能够作为符号和一般语言进行活动。这种同一性必然是一种理想。”
胡塞尔把自在意义的理想性与意见行为和交往行为以及表达和指涉的符号基础严格区分开来,相反,德里达所依靠的则是“能指的感知形式的理想性”。 然而,他没有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根据规则的具体运用来解释这种理想性,而是仅仅追求与胡塞尔的所谓在场形而上学划清立场。
德里达反对胡塞尔的核心观点在于:胡塞尔放任自己被西方形而上学的基本观念所蒙蔽:自我同一的意义的理想性只能由活生生的在场来加以保证。这是一种摆脱一切经验内涵的先验主体性的内在经验的实际在场,对此,通过直觉就可以直接加以把握。否则,他就不会对如下事实视而不见:在看起来具有绝对性的当下之初,出现了一种时间差异和他性,德里达认为,它们既是被动的差异,又是制造差异的延缓。现在隐而不现。这种“尚未”构成了参照系,没有它,任何东西都无法被当作在场的事物来加以体验。德里达所怀疑的是,一种意义意向任何时候都能进入现实的直觉当中,并一道获得保障,进而融为一体。直觉永远都无法保证在表达当中显示出来的意义意向的变化能够得到实现。相反,时间的异性和他性对于如下二者都具有建构意义——无论是语言表达的意义功能,还是对象经验的结构。即便是在意指和言说的对象缺席的情况下,语言表达也必须能够获得领会;而对象结构只有在预先把握住了一种解释性的表达(即超越实际经验因而并不在场的表达)时,才能被明确和保持为一种现实的感知物。
任何一种感知都构成了胡塞尔用延展和记忆的概念所研究的重复结构的基础。胡塞尔没有认识到,这种再现结构只有借助于符号化的力量或符号的替代功能才会成为可能。表达具有外在的符合特征,这种外在性是基础性的,无法进一步升华。也只有表达,才会必然导致它自身与它的意义之间的差异;这是一方面的差异,另一方面的差异在于语言意义领域与内在领域,带有自身经验的言语者和听众以及言语还有其对象等,都属于这个内在领域。德里达把表达、意义和经验之间的内在分化关系解释为一种闪耀着语言光芒的裂缝,只有在这道光芒当中,事物才能作为世界中的事物第一次呈现出来。只有把表达与意义结合起来,才能再现某种事物——德里达认为,这种符号的再现是一种时间化的过程,一种推延,一种积极的缺席和隐蔽——它们具体体现在直观行为的呈现和敞亮过程当中。
胡塞尔错误地理解了语言符号的重复性结构与再现功能之间的内在关联。为了阐明这一点,德里达引证了胡塞尔的一条附论:
“我猜想那种伴随和支持我无声的思想的文字表象,有时也包含了那些用我自己的声音说出的词的形象”。
德里达坚信,胡塞尔之所以忽视了语言符号的基础特征,并把它当作是无关紧要的因素,其原因在于,在西方传统中,声音形式先于书写形式,语音表现先于象形表现,虽然这种优先性值得怀疑。声音的透明性是瞬间的,从而促使语词与表达意义之间的同化。赫尔德(Herder)已经告诉我们,自言自语过程当中有着一种独特自我关系。同赫尔德(和盖伦)一样,德里达也强调,通过我的气息和我的意义意向而活跃起来的表达具有内在性、透明性和绝对的亲近感。
言语者在自言自语的时候,同时完成了三个几乎无法区分的行为:他提出了声音形式;通过自我影响,感觉到了语音的感性形式;同时,他还理解了意指的意义:
“一切其他自我影响的形式应该或者跨越陌生领域,或者放弃普遍性要求”。
这种特性不仅表明口语的优先性,而且也暗示认为,概念的存在似乎无需肉身就可以在场,而且,可以通过在场者切身的自明性来加以证实。就此而言,语音中心主义与逻各斯中心主义是相互勾连的:
“(声音)能够指出理想的对象或理想的意义……而不会在理想性、自我在场生命的内在性之外丧失自我”。
这就成了作为形而上学批判的文字学的起点:
“在这种体验中,语词作为所指、声音、概念以及一种明显表达实体的不可分解的单元而存在”。
然而,如果语音中心主义正是形而上学强调在场优先性的基础,如果这种在场形而上学自身能够解释清楚,胡塞尔为何一直局限于从符号学的角度去考察符号的替代功能及其揭示世界的力量,那么,不再从自言自语的角度去解释语言表达的符号特征及其替代功能,而是选择书写作为分析的出发点,就是明智之举。因为,这种书写的表达反复提醒我们,“尽管主体完全缺席,尽管主体死了”,语言符号依然可以让一个文本得到解读,而且,虽然不能保证它能得到理解,却也可以使它有可能获得理解。书写就是希望通过遗嘱而获得理解。德里达对胡塞尔意义理论的批判,针对的正是这一充满策略性的环节:直到胡塞尔(甚至海德格尔),形而上学一直把存在当作是在场而加以思考——存在就是“作为知识和控制而在场的存在者的产生和聚集”。 因此,形而上学的历史在现象学的直觉主义中达到了高潮,而现象学的直觉主义消除了时间落差及他性等源始性差异,然而,恰恰正是这些差异才使得对象与意义的同一性成为可能。现象学直觉主义所采取的手段,是用自身没有延异的声音通过暗示而对自我施加影响:
“无延异的声音,无书写的声音,同时就是绝对鲜活的和绝对死寂的”。
在这句话中,德译者用了一个人造词“Differanz”,来概括德里达的文字游戏——即法语中的同音异义词语:“difference”和“differance”。符号结构奠定了经验的重复结构,并与推延、犹疑、在权衡中保持克制、有所保留以及对后来兑现内容的暗示等所具有的时间意义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样,替代、再现或一方与另一方之间的相互代替等所具有的参照结构,也就获得了一种时间化的维度和一种差异化的让步维度:
“在这一意义上,延异即是时间化,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诉诸于时间性及时间化的迂回中介,它悬置了‘欲望’或‘意志’的完成或满足”。
德里达希望借助于“延异”这个充满时间动力的概念,遏止住胡塞尔思想中的极端化趋势:胡塞尔试图得出“自在”含义摆脱一切经验内涵之后所具有的理想意义。德里达追究胡塞尔的理想化,一直深入到先验主体性的核心地带。其目的是要弄清楚在自我在场的经验的自发性源头当中所具有的差异,这是一种无法消除的差异。如果按照书写文本的参照结构模式来设想这种差异的话,它就会被看作是一个脱离主体性的操作活动,即无主体的事件(subjektloses Geschehen)。书写成了原始符号,它摆脱了一切实用的交往语境,并独立于作为言语者和听众的主体。
书写是后来确定下来的一切声音形式的前提,是一种“原始书写”,有了它——无需任何先验主体的帮助,并处于主体的努力之前——,也就有了意义的概念和概念范围内表现出
“每当一个音素或一个字母在一个公式或一种感知中出现时,这个音素或字母必然在某种程度上总是另一个。但是,它只有当一种形式的同一性得以重印出来,并且承认它时,才能够作为符号和一般语言进行活动。这种同一性必然是一种理想。”
胡塞尔把自在意义的理想性与意见行为和交往行为以及表达和指涉的符号基础严格区分开来,相反,德里达所依靠的则是“能指的感知形式的理想性”。 然而,他没有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根据规则的具体运用来解释这种理想性,而是仅仅追求与胡塞尔的所谓在场形而上学划清立场。
德里达反对胡塞尔的核心观点在于:胡塞尔放任自己被西方形而上学的基本观念所蒙蔽:自我同一的意义的理想性只能由活生生的在场来加以保证。这是一种摆脱一切经验内涵的先验主体性的内在经验的实际在场,对此,通过直觉就可以直接加以把握。否则,他就不会对如下事实视而不见:在看起来具有绝对性的当下之初,出现了一种时间差异和他性,德里达认为,它们既是被动的差异,又是制造差异的延缓。现在隐而不现。这种“尚未”构成了参照系,没有它,任何东西都无法被当作在场的事物来加以体验。德里达所怀疑的是,一种意义意向任何时候都能进入现实的直觉当中,并一道获得保障,进而融为一体。直觉永远都无法保证在表达当中显示出来的意义意向的变化能够得到实现。相反,时间的异性和他性对于如下二者都具有建构意义——无论是语言表达的意义功能,还是对象经验的结构。即便是在意指和言说的对象缺席的情况下,语言表达也必须能够获得领会;而对象结构只有在预先把握住了一种解释性的表达(即超越实际经验因而并不在场的表达)时,才能被明确和保持为一种现实的感知物。
任何一种感知都构成了胡塞尔用延展和记忆的概念所研究的重复结构的基础。胡塞尔没有认识到,这种再现结构只有借助于符号化的力量或符号的替代功能才会成为可能。表达具有外在的符合特征,这种外在性是基础性的,无法进一步升华。也只有表达,才会必然导致它自身与它的意义之间的差异;这是一方面的差异,另一方面的差异在于语言意义领域与内在领域,带有自身经验的言语者和听众以及言语还有其对象等,都属于这个内在领域。德里达把表达、意义和经验之间的内在分化关系解释为一种闪耀着语言光芒的裂缝,只有在这道光芒当中,事物才能作为世界中的事物第一次呈现出来。只有把表达与意义结合起来,才能再现某种事物——德里达认为,这种符号的再现是一种时间化的过程,一种推延,一种积极的缺席和隐蔽——它们具体体现在直观行为的呈现和敞亮过程当中。
胡塞尔错误地理解了语言符号的重复性结构与再现功能之间的内在关联。为了阐明这一点,德里达引证了胡塞尔的一条附论:
“我猜想那种伴随和支持我无声的思想的文字表象,有时也包含了那些用我自己的声音说出的词的形象”。
德里达坚信,胡塞尔之所以忽视了语言符号的基础特征,并把它当作是无关紧要的因素,其原因在于,在西方传统中,声音形式先于书写形式,语音表现先于象形表现,虽然这种优先性值得怀疑。声音的透明性是瞬间的,从而促使语词与表达意义之间的同化。赫尔德(Herder)已经告诉我们,自言自语过程当中有着一种独特自我关系。同赫尔德(和盖伦)一样,德里达也强调,通过我的气息和我的意义意向而活跃起来的表达具有内在性、透明性和绝对的亲近感。
言语者在自言自语的时候,同时完成了三个几乎无法区分的行为:他提出了声音形式;通过自我影响,感觉到了语音的感性形式;同时,他还理解了意指的意义:
“一切其他自我影响的形式应该或者跨越陌生领域,或者放弃普遍性要求”。
这种特性不仅表明口语的优先性,而且也暗示认为,概念的存在似乎无需肉身就可以在场,而且,可以通过在场者切身的自明性来加以证实。就此而言,语音中心主义与逻各斯中心主义是相互勾连的:
“(声音)能够指出理想的对象或理想的意义……而不会在理想性、自我在场生命的内在性之外丧失自我”。
这就成了作为形而上学批判的文字学的起点:
“在这种体验中,语词作为所指、声音、概念以及一种明显表达实体的不可分解的单元而存在”。
然而,如果语音中心主义正是形而上学强调在场优先性的基础,如果这种在场形而上学自身能够解释清楚,胡塞尔为何一直局限于从符号学的角度去考察符号的替代功能及其揭示世界的力量,那么,不再从自言自语的角度去解释语言表达的符号特征及其替代功能,而是选择书写作为分析的出发点,就是明智之举。因为,这种书写的表达反复提醒我们,“尽管主体完全缺席,尽管主体死了”,语言符号依然可以让一个文本得到解读,而且,虽然不能保证它能得到理解,却也可以使它有可能获得理解。书写就是希望通过遗嘱而获得理解。德里达对胡塞尔意义理论的批判,针对的正是这一充满策略性的环节:直到胡塞尔(甚至海德格尔),形而上学一直把存在当作是在场而加以思考——存在就是“作为知识和控制而在场的存在者的产生和聚集”。 因此,形而上学的历史在现象学的直觉主义中达到了高潮,而现象学的直觉主义消除了时间落差及他性等源始性差异,然而,恰恰正是这些差异才使得对象与意义的同一性成为可能。现象学直觉主义所采取的手段,是用自身没有延异的声音通过暗示而对自我施加影响:
“无延异的声音,无书写的声音,同时就是绝对鲜活的和绝对死寂的”。
在这句话中,德译者用了一个人造词“Differanz”,来概括德里达的文字游戏——即法语中的同音异义词语:“difference”和“differance”。符号结构奠定了经验的重复结构,并与推延、犹疑、在权衡中保持克制、有所保留以及对后来兑现内容的暗示等所具有的时间意义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样,替代、再现或一方与另一方之间的相互代替等所具有的参照结构,也就获得了一种时间化的维度和一种差异化的让步维度:
“在这一意义上,延异即是时间化,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诉诸于时间性及时间化的迂回中介,它悬置了‘欲望’或‘意志’的完成或满足”。
德里达希望借助于“延异”这个充满时间动力的概念,遏止住胡塞尔思想中的极端化趋势:胡塞尔试图得出“自在”含义摆脱一切经验内涵之后所具有的理想意义。德里达追究胡塞尔的理想化,一直深入到先验主体性的核心地带。其目的是要弄清楚在自我在场的经验的自发性源头当中所具有的差异,这是一种无法消除的差异。如果按照书写文本的参照结构模式来设想这种差异的话,它就会被看作是一个脱离主体性的操作活动,即无主体的事件(subjektloses Geschehen)。书写成了原始符号,它摆脱了一切实用的交往语境,并独立于作为言语者和听众的主体。
书写是后来确定下来的一切声音形式的前提,是一种“原始书写”,有了它——无需任何先验主体的帮助,并处于主体的努力之前——,也就有了意义的概念和概念范围内表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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