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源始哲学:德里达的语音中心论批判(6)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不是完整地传达给了以色列人。一些喀巴拉信徒认为,只有前两戒是上帝亲口所说,它们可以说构成了一神教的基础。而另一些信徒则认为,甚至这两条戒律也出自摩西之口,其真实性也值得怀疑。里曼诺夫的孟德尔拉比(Rabbi Mendel of Rymanow)把迈蒙尼德的思想进一步推向了极端: 

  “按照他的说法,即便前两条戒律也不是出自直接的启示而抵达以色列人的团契。以色列人所听见的一切,不过是希伯来语圣经文本中第一条戒律的第一个字母……”。 

  索伦补充说道: 

  “在我看来,这是一句十分值得重视和认真思考的一句话。因为,在希伯来语中,当一个单词以元音开始时,第一个辅音字母所代表的仅仅是咽喉所处的位置。这样,这第一个辅音字母就成了所有发音清晰的声音的根源。……听第一个字母即是听无。它为所有能听见的语言作了准备,而在其自身当中,又没有明确(具体)的意义。这样,孟德尔拉比就以其大胆的陈述……把西奈山的启示转译成了神秘的启示,其中虽然充满了无限的意义,但终究没有明确的意义。为了给宗教权威以基础,它不得不表达出一些可以翻译成人话的内容,这就是摩西所提出的要求。据此,每个权威所依据的陈述,都将变成人对超越他的某物的阐释,无论其多么合法与高贵”。 

  孟德尔拉比的第一个字母近似于“differance”中那个无法发音的“a”,只是在书写中没有受到重视而已。其相似性在于,这种零碎而多意的不确定符号中积聚着无穷的希望。 

  德里达的文字学所提出的原始书写概念,其踪迹越是模糊不清,就越是多解;它复活了作为永远延异的启示事件的神秘主义传统概念。宗教权威只有在遮蔽住自己真正的面目,并激发起解释者破译的热情时,才能保持住力量。急于解构,是一种继承传统的悖论工作,其中,救赎的力量只有在枯竭之后才能重新释放出来。解构工作使解释的垃圾堆越来越高,而解构本来恰恰想要清除这个垃圾堆,以便揭示其飘摇不定的基础。 

  德里达以为超越了海德格尔;但值得庆幸的是,他又回到了海德格尔。犹太教和基督教传统中的神秘主义经验之所以能够发挥破坏力,发挥冲击力,威胁其制度和教义,仅仅是因为,它们在这些语境中始终与一个隐匿的、超越世界的上帝保持着联系。一旦与中心光源切断联系,一切阐发也就变得散乱不堪。他们所坚持的世俗化道路指向了由先锋艺术所开辟的激进经验领域:尼采从主体性的纯粹审美迷狂经验当中寻找自己的出路,而处于迷狂状态的主体性已经无法自我控制。海德格尔正在半路上,他想在不付出世俗化代价的同时,保持住失去方向的启示的力量。所以他在和失去了神圣性的灵韵进行搏弈。存在的神秘主义让启示堕落为巫术。在新异教的神秘主义当中,既无法从超验的无限卡里斯马中生发出一种解放的力量,如同在审美中那样;也无法生发出革命的力量,如同在宗教中那样;至多只能出现一种新鲜好玩的江湖骗术。而德里达消除了存在神秘主义中的这一骗术,并使之回到了一神论的传统语境之中。 

  当然,如果上述说法不无道理的话,那么,德里达实际上是回到了神秘主义转向启蒙主义的历史时刻。这个转向是在18世纪完成的,而这也是索伦毕其一生所追寻的对象。正如阿多诺所指出的,在20世纪语境下,神秘主义与启蒙主义在本雅明那里“最后一次”走到了一起,而这一次依靠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手段。至于这种独特的思想运动是否可以用一种消极的基础主义来加以重复,在我看来是很成问题的。无论如何,它都只会让我们在尼采及其追随者试图超越的现代性当中越陷越深。 

1 德里达:“”(Fines Hominis),载其:《哲学的边界》(Randgaenge der Philosophie),Frankfurt am Main,1976,第88页及下两页。 
2 德里达:《论文字学》(Grammatologie),Frankfurt am Main,1974,第28页。 
3 德里达,(1974),第28页及下两页。 
4 德里达,(1976),第115页。 
5 布迪埃(P. Bourdieu):《海德格尔的政治本体论》(Die politische Ontologie M. Heideggers),Frankfurt am Main,1976,第17页及下两页。 
6 德里达,(1976),第123页。 
7 格尔伯(I. J. Gelb):《从楔形文字到拼音文字:一种书写学的基础》(Von der Keilschrift zum Alphabet. Grundlagen einer Schriftwissenschaft),Stuttgart,1958。 
8 德里达,(1974),第23页。 
9 德里达,(1974),第23页及下两页。 
10 德里达:《书写与差异》(Die Schrift und die Differenz),Frankfurt am Main,1972,第21页及下两页。 
11 德里达:“符号,事件与语境”(Signatur,Ereignis,Kontext),载:德里达,(1976),第124页及下两页。特别是第133和141页。 
12 德里达,(1974),第120页。 
13 德里达,(1974),第37页。 
14 德里达:《声音与现象》(Die Stimme und das Phaenomen),Frankfurt am Main,1979;也请参阅其论文:La Forme et le voulour-dire,Note sur la phenomenology du language,Rev. int. philos.,LXXXI,1967;此文收入《声音与现象》英译本。Evanston,1973。 
15 胡塞尔:《逻辑研究》(Logische Untersuchungen),第二卷,Tuebingem,1913/1980,第23页及下两页。 
16 胡塞尔,(1913),第46页。 
17 图根哈特(Ernst Tugendhat):《语言分析哲学导论》(Vorlesungen zur Einfuehrung in die sprachanalytische Philosophie),Frankfurt am Main,1976,第212页及下两页;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Theorie des komminkativen Handelns),Frankfurt am Main,1981,第2卷,第15页及下两页。 
18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语言分析哲学所说的语义学主义依然是从意识哲学前提出发。 
19 胡塞尔,(1913),第33页。 
20 胡塞尔,(1913),第33页。 
21 胡塞尔,(1913),第35页。 
22 胡塞尔,(1913),第36页。 
23 胡塞尔,(1913),第69页。 
24 胡塞尔,(1913),第104页。 
25 胡塞尔,(1913),第104页。 
26 胡塞尔,(1913),第56页。 
27 胡塞尔,(1913),第90页。 
28 德里达,(1979),第90页。 
29 德里达,(1979),第103页。 
30 德里达,(1979),第106页。 
31 胡塞尔,(1913),第97页。 
32 德里达,(1979),第135页。 
33 德里达,(1979),第134页。 
34 德里达,(1974),第39页。 
35 德里达,(1979),第163页。 
36 德里达,“论延异”(Die Differance),载其: (1972),第12页。 
37 德里达,(1979),第164页及下两页。 
38 请参阅索绪尔(F. de Saussure):《普通语言学教程》(Grundlagen der Sprachwissenschaft),Berlin,1967。 
39 德里达,(1974),第78页;请参阅卡勒(J. Culler)的出色评述:《论解构》(On Deconstruction),London,1983,第89-109页。 
40 索绪尔,(1967),第141页及下两页。 
41 德里达,(1974),第110页。 
42 德里达,(1974),第82页。 
43 德里达,(1974),第169页。也可以参阅他与克里斯蒂娃(Julia Christeva)的谈话,载德里达:《立场》(Positions),Chicago,1981,第35页及下两页。 
44 关于“延异”,德里达说过这样一段话:“它既不统治什么,也不主宰什么,没有施加过任何一种权威。它没有通过任何大写的字母来宣告自己的出场,不仅没有什么延异的王国,而且,延异要颠覆任何一个王国”。德里达,(1976),第29页。 
45 德里达,(1974),第31页。 
46 索伦(G. Scholem):《论喀巴拉及其符号》(Zur Kabbala und ihrer Symbolik),Frankfurt am Main,1973,第47页及下两页。 
47 我的这个观点在苏珊·亨德尔曼(Susan Handelman)的文章中找到了证据。我是后来才看到这篇文章的,这要感谢卡勒(J. Culler)对我的提醒:“德里达与异教解释学(Jacques Derrida and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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