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论”源流考(下)(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认识论问题上。在他们看来,如果形式(培根)、定义(霍布斯)、一般或抽象观念(洛克)这些理性形式通过对感觉的归纳(培根)、分析(霍布斯)和抽象(洛克)后获得的共相能够与外物或外部规律相符的话,思维与存在也就是同一的。但共相既然只是人的理性通过对感觉的加工后获得的一般观念,那它就只是人的心灵的产物。到底外界有无“一般事物”存在,心灵中的作为观念的一般能否与客观外界的“一般”相契合,这都是他们当时或者没有想到,或者想到了而难以解决的问题。到了贝克莱和休谟那里,经验派哲学立场不得不另起炉灶,重新考虑思维与存在到底有无同一性的问题。而决定着他们走到这一步的,归根到底还是作为最高认识对象的实体到底存在不存在和能否被认识的问题,而这一点又恰好是经验派哲学从感觉出发所无法回答的。
在理性派哲学家那里,思维与存在是先验地被设定为同一的。他们认为,“清楚明白”或“不矛盾”不仅是最基本的逻辑原理,而且也是本体论上证明存在的基础。真理必须是不矛盾的。既然事物的真理只有靠理性思维才能得到,只要理性思维不矛盾,事物本身也就是不矛盾的,就是说,不能既是又不是,既存在又不存在。这样,思维的“清楚明白”成了外部事物必定存在的证据。这就是他们所理解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是建立在实体范畴之上的,作为世界统一性的基础的最高实体的必然存在是他们的逻辑前提。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通过不同的途径把这个前提肯定下来。
笛卡尔(Rene Descartes,1596-1650哲学的逻辑起点是认识论或他自己所谓的“方法谈”。他要为最高实体的存在找到一种认识论的根据。这就使他面临经验派哲学家都会面临的同样问题:用什么来保证心灵中关于最高实体的观念具有实在的本质呢?笛卡尔说:“上帝一方面把这些规律建立在自然之中,一方面又把它们的概念印入我们的心灵之中,所以我们对此充分反省之后,便决不会怀疑这些规律之为世界上所存在、所发生的一切事物所遵守。”[2]这种解释除了在知识的起源上坚持天赋观念外,其余就是培根思想的复制(培根说:“存在的真实同知识的真实是一致的,两者的差异亦不过如同实在的光线同反射的光线的差异罢了。”[3]),并没有为上帝存在本身提供一个“清楚明白”的逻辑证明。斯宾诺莎(Benedictus Spinnoza,1632-1677)是从笛卡尔所无法得出结论的地方出发的,他不需要给实体寻找任何认识论上的根据。他直接肯定了唯一实体的存在,使实体存在本身成为一个简单直观的事实。这就避免了笛卡尔那样从心灵中的观念“推论”出上帝存在的逻辑矛盾,而使最高实体的存在成为一个独断的事实。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已经不象斯宾诺莎那样从独断地肯定世界统一性出发,他的世界统一性框架“倒是像一种假设”(黑格尔语)。他首先从多元实体出发,经过一系列的逻辑论证,最后在他所创导的“充足理由律”的帮助下,使上帝存在的“假设”得到了“证明”。理性派哲学发展到莱布尼茨,最高实体的存在作为他们的共同前提已经不是预先需要证明的,而是在描述了单子的性质之后不得不承认的。
但是,无论他们的实体学说有怎样的不同,贯穿于从笛卡尔到莱布尼茨的理性派哲学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矛盾,这就是实体学说本身的矛盾。这种矛盾在笛卡尔那里是通过作为上帝的“绝对实体”以及作为物质和心灵的“相对实体”的矛盾表现出来的;在斯宾诺莎那里是通过作为自然的唯一“实体”和作为其属性的广延与思维两者所表现的现象的“样式”的矛盾表现出来的;在莱布尼茨那里则是通过作为创造“单子”的上帝和作为被创造的单子所构成的事物的矛盾表现出来的。在他们那里,物质与精神始终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上的统一,而不具有任何内在的必然的统一性。究其原因,仍然是“相同的东西总是产生相同的东西”(恩格斯语)这一传统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所造成的。
这样,我们就看到,思维与存在,或物质与精神的对立是近代哲学从之开始的出发点,而近代哲学的目标就是要消除二者的对立,或在对立中把握住统一。当然,它们达到这一目标的途径和方式是不同的。经验派哲学侧重于从认识论的角度,企图通过理性对感觉的加工来抽象和归纳出一般,用这个一般来标志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因此,他们的哲学着眼于人的感觉和理智,并最终通向对作为主体的人的考察。理性派哲学消除这种对立的途径基本上是本体论的,他们要为人的理性和外部世界找到一个共同的实体性存在作为二者统一的根据,因此他们的哲学着眼于最高实体的客观实在性,并最终不得不承认那最高实体概念本身就蕴含着矛盾,这种矛盾实质上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康德的“二律背反”。经验派和理性派最终是通过康德及以后的一系列环节而在黑格尔哲学中合流的。而黑格尔哲学,“就是把实体了解为主体,了解为内部的过程,了解为绝对的人格”[4],也就是用“绝对精神来代替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现实的联系”。[5]
从以上考察中不难看到“实体”范畴在近代哲学中的意义,它们在经验派和理性派的论争中仍然是一个焦点性的问题,说明认识论问题的探讨最终还是要受到存在论问题或其本体论回答方式的影响和制约。
二 休谟和康德对“本体论”的诘难
存在论问题及其本体论解答方式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哲学问题。哲学是一个问题体系,对每一个单独的哲学问题的理解和回答,都依托于并体着对于哲学总体的理解和回答。哲学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地提出新的哲学问题并创设新的哲学分支的历程。但新的哲学问题的提出和新的哲学分支的创设,并不取消和替代老的哲学问题和老的哲学分支,而是要求立足新的哲学理解来回答老的哲学问题,并立足新的哲学整体来安排过去所有的哲学分支。存在论作为始初的哲学形态和古老的哲学分支,本体论作为对待和处理这个分支的一种历史形式,曾经长期处于哲学体系中的核心和主导地位,随着哲学重心的时代性转移,它相应地不断变换着自己的位置,发挥着自己的功能。这样,一方面,我们有必要和可能通过对不同哲学家和哲学流派对于存在论的不同理解(例如本体论的理解)来透视其所依托和根据的哲学观念和哲学背景;另一方面,我们也只有立足于哲学观念的变革和发展才能真正理解存在论问题的兴衰和本体论的浮沉。[6]
在哲学史上,“形而上学”长期以来一直是“哲学”的别名。由于“传统形上学”采取了本体论的形式,并形成了一套相应的理论和方法,因此,它已不仅仅是指哲学中的一个具体理论观点,而且还代表着一种哲学型态和哲学观。这种哲学型态和哲学观,就是我们所说的本体论哲学。
如前所述,亚里斯多德是古代本体论哲学的最大代表。他把本体问题确定为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把哲学规定为关于第一本体和最高原因的理论,确立了“哲学就是形而上学,就是本体论”的基本观念。像这样一种把哲学的对象和任务规定为对隐藏在现象背后又作为最高原因支配着万物的超验本体的追求的哲学观,就是我们所谓本体论哲学观。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在西方古代到近代的哲学演进中,它成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哲学观,并逐渐凝结为一种影响深远的哲学传统。本体论哲学的提问方式是:什么是现象世界的终极根据和普遍本质?什么是支配经验世界的最后本体和最高原因?由于这种作为终极本质和最后本体的存在者是人的感觉经验无法把握的,它只能被逻辑地构造出来。而这种逻辑地构造出来的概念实体,又成为解释现象世界的最高原则。本体论哲学的说明原则是:用某种终极的本体来说明一切,把一切都归结为本体的变相。
本体论哲
在理性派哲学家那里,思维与存在是先验地被设定为同一的。他们认为,“清楚明白”或“不矛盾”不仅是最基本的逻辑原理,而且也是本体论上证明存在的基础。真理必须是不矛盾的。既然事物的真理只有靠理性思维才能得到,只要理性思维不矛盾,事物本身也就是不矛盾的,就是说,不能既是又不是,既存在又不存在。这样,思维的“清楚明白”成了外部事物必定存在的证据。这就是他们所理解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是建立在实体范畴之上的,作为世界统一性的基础的最高实体的必然存在是他们的逻辑前提。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通过不同的途径把这个前提肯定下来。
笛卡尔(Rene Descartes,1596-1650哲学的逻辑起点是认识论或他自己所谓的“方法谈”。他要为最高实体的存在找到一种认识论的根据。这就使他面临经验派哲学家都会面临的同样问题:用什么来保证心灵中关于最高实体的观念具有实在的本质呢?笛卡尔说:“上帝一方面把这些规律建立在自然之中,一方面又把它们的概念印入我们的心灵之中,所以我们对此充分反省之后,便决不会怀疑这些规律之为世界上所存在、所发生的一切事物所遵守。”[2]这种解释除了在知识的起源上坚持天赋观念外,其余就是培根思想的复制(培根说:“存在的真实同知识的真实是一致的,两者的差异亦不过如同实在的光线同反射的光线的差异罢了。”[3]),并没有为上帝存在本身提供一个“清楚明白”的逻辑证明。斯宾诺莎(Benedictus Spinnoza,1632-1677)是从笛卡尔所无法得出结论的地方出发的,他不需要给实体寻找任何认识论上的根据。他直接肯定了唯一实体的存在,使实体存在本身成为一个简单直观的事实。这就避免了笛卡尔那样从心灵中的观念“推论”出上帝存在的逻辑矛盾,而使最高实体的存在成为一个独断的事实。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已经不象斯宾诺莎那样从独断地肯定世界统一性出发,他的世界统一性框架“倒是像一种假设”(黑格尔语)。他首先从多元实体出发,经过一系列的逻辑论证,最后在他所创导的“充足理由律”的帮助下,使上帝存在的“假设”得到了“证明”。理性派哲学发展到莱布尼茨,最高实体的存在作为他们的共同前提已经不是预先需要证明的,而是在描述了单子的性质之后不得不承认的。
但是,无论他们的实体学说有怎样的不同,贯穿于从笛卡尔到莱布尼茨的理性派哲学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矛盾,这就是实体学说本身的矛盾。这种矛盾在笛卡尔那里是通过作为上帝的“绝对实体”以及作为物质和心灵的“相对实体”的矛盾表现出来的;在斯宾诺莎那里是通过作为自然的唯一“实体”和作为其属性的广延与思维两者所表现的现象的“样式”的矛盾表现出来的;在莱布尼茨那里则是通过作为创造“单子”的上帝和作为被创造的单子所构成的事物的矛盾表现出来的。在他们那里,物质与精神始终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上的统一,而不具有任何内在的必然的统一性。究其原因,仍然是“相同的东西总是产生相同的东西”(恩格斯语)这一传统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所造成的。
这样,我们就看到,思维与存在,或物质与精神的对立是近代哲学从之开始的出发点,而近代哲学的目标就是要消除二者的对立,或在对立中把握住统一。当然,它们达到这一目标的途径和方式是不同的。经验派哲学侧重于从认识论的角度,企图通过理性对感觉的加工来抽象和归纳出一般,用这个一般来标志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因此,他们的哲学着眼于人的感觉和理智,并最终通向对作为主体的人的考察。理性派哲学消除这种对立的途径基本上是本体论的,他们要为人的理性和外部世界找到一个共同的实体性存在作为二者统一的根据,因此他们的哲学着眼于最高实体的客观实在性,并最终不得不承认那最高实体概念本身就蕴含着矛盾,这种矛盾实质上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康德的“二律背反”。经验派和理性派最终是通过康德及以后的一系列环节而在黑格尔哲学中合流的。而黑格尔哲学,“就是把实体了解为主体,了解为内部的过程,了解为绝对的人格”[4],也就是用“绝对精神来代替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现实的联系”。[5]
从以上考察中不难看到“实体”范畴在近代哲学中的意义,它们在经验派和理性派的论争中仍然是一个焦点性的问题,说明认识论问题的探讨最终还是要受到存在论问题或其本体论回答方式的影响和制约。
二 休谟和康德对“本体论”的诘难
存在论问题及其本体论解答方式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哲学问题。哲学是一个问题体系,对每一个单独的哲学问题的理解和回答,都依托于并体着对于哲学总体的理解和回答。哲学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地提出新的哲学问题并创设新的哲学分支的历程。但新的哲学问题的提出和新的哲学分支的创设,并不取消和替代老的哲学问题和老的哲学分支,而是要求立足新的哲学理解来回答老的哲学问题,并立足新的哲学整体来安排过去所有的哲学分支。存在论作为始初的哲学形态和古老的哲学分支,本体论作为对待和处理这个分支的一种历史形式,曾经长期处于哲学体系中的核心和主导地位,随着哲学重心的时代性转移,它相应地不断变换着自己的位置,发挥着自己的功能。这样,一方面,我们有必要和可能通过对不同哲学家和哲学流派对于存在论的不同理解(例如本体论的理解)来透视其所依托和根据的哲学观念和哲学背景;另一方面,我们也只有立足于哲学观念的变革和发展才能真正理解存在论问题的兴衰和本体论的浮沉。[6]
在哲学史上,“形而上学”长期以来一直是“哲学”的别名。由于“传统形上学”采取了本体论的形式,并形成了一套相应的理论和方法,因此,它已不仅仅是指哲学中的一个具体理论观点,而且还代表着一种哲学型态和哲学观。这种哲学型态和哲学观,就是我们所说的本体论哲学。
如前所述,亚里斯多德是古代本体论哲学的最大代表。他把本体问题确定为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把哲学规定为关于第一本体和最高原因的理论,确立了“哲学就是形而上学,就是本体论”的基本观念。像这样一种把哲学的对象和任务规定为对隐藏在现象背后又作为最高原因支配着万物的超验本体的追求的哲学观,就是我们所谓本体论哲学观。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在西方古代到近代的哲学演进中,它成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哲学观,并逐渐凝结为一种影响深远的哲学传统。本体论哲学的提问方式是:什么是现象世界的终极根据和普遍本质?什么是支配经验世界的最后本体和最高原因?由于这种作为终极本质和最后本体的存在者是人的感觉经验无法把握的,它只能被逻辑地构造出来。而这种逻辑地构造出来的概念实体,又成为解释现象世界的最高原则。本体论哲学的说明原则是:用某种终极的本体来说明一切,把一切都归结为本体的变相。
本体论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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